摘要: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慕思股份”)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宣布对公司章程进行重大调整。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权,同时将董事会人数从7人增至9人,并对股东会运作、法定代表人职责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慕思股份”)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宣布对公司章程进行重大调整。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权,同时将董事会人数从7人增至9人,并对股东会运作、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等多项条款进行优化,标志着公司治理结构迎来重要变革。
核心变革:监事会制度退出,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
公告明确,本次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全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这一调整是公司治理架构的重大突破,旨在通过强化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职能,提升监督效率。
修订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3名均为独立董事),并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职权显著扩容,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解聘财务总监等关键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规模扩容至9人,新增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对董事会结构进行调整,人数由原来的7名增至9名。具体来看,修订前董事会由“7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修订后董事会成员包括“9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
值得注意的是,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这一安排旨在进一步保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
“股东大会”统一更名“股东会”,运作机制优化
为规范权力机构名称,章程全文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对其职权范围和运作机制进行优化。具体包括:
- 职权调整:删除原“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等与监事会相关条款,新增“对公司变更形式作出决议”等内容;
- 提案门槛降低: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即可提出临时提案(原规定为3%),中小股东话语权提升;
- 召集机制变化:临时股东会的提议主体由“监事会”变为“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取消后的治理结构相适配。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权利义务细化
章程对法定代表人条款进行明确,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若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新增责任追偿条款:“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股东权利方面,修订后股东除查阅财务会计报告外,符合规定的股东还可“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知情权进一步扩展。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义务则新增多项禁止性条款,包括“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利”等,若违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主要条款修订对比
修订内容修订前修订后董事会人数7名(含3名独立董事)9名(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权力机构名称股东大会股东会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监督主体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查阅权可查阅财务会计报告等,未提及会计账簿可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符合规定股东)公告称,本次修订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此次调整是慕思股份适应监管新规、优化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审计委员会将在监督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助力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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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