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性情论是七十子后学时期儒家人性论思想的基本范式。它的基本逻辑是天命性情之一贯,它的核心是性、情之内容及性情发生活动的阐发,它的宗旨是为了证成礼乐教化的可能性与途径。性情论中的“情”概念,主要指“喜怒哀悲(或乐)”与“好恶”。与之相对的“心”概念,则有广、狭两义
摘要:性情论是七十子后学时期儒家人性论思想的基本范式。它的基本逻辑是天命性情之一贯,它的核心是性、情之内容及性情发生活动的阐发,它的宗旨是为了证成礼乐教化的可能性与途径。性情论中的“情”概念,主要指“喜怒哀悲(或乐)”与“好恶”。与之相对的“心”概念,则有广、狭两义。狭义的心,与性、情相对;广义的心,则是包含性、情活动在内的结构性的功能。性情论基于对性情内容的客观了解,必然主张人性“有善有恶”,突出教化的重要性。孟子的心性论突破了性情论的思想理路。在孟子,“心”的概念取代了性、情,成为人性论的首出概念。孟子的“四心”不同于“六情”“七情”等基本情感,它们或者是某方面的具体情感(恻隐之心与羞恶之心),或者是一个包含意识、认知与判断等在内的心理结构(辞让之心、恭敬之心与是非之心)。孟子不再就“情”作发生学的总体性考察,而是在当下人心活动的现实之中,主动拣别、确认里面所包含的具有普遍性的善心。进而,通过“性命之辨”的环节,把经验事实的问题转化为人性的自我认取问题,从而实现了从“性有善论”到“性善论”的思想跨越。要之,从七十子后学时期的性情论到孟子的心性论,意味着早期儒家人性论思想范式的深刻转变。
关键词:性情论心性论人性论孟子思想范式
在郭店竹简出土之前,我们讨论先秦儒学的人性论,主要关注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郭店竹简出土之后,学界开始关注原始儒家的人性论。尤其《性自命出》的性情论思想,不同于以往我们所熟知的孟、荀的人性善恶论,揭示了早期儒学人性论的一种特殊理论形态。并且,它的思想进路与七十子后学时期的传世文献如《乐记》《中庸》等皆能相合。换言之,性情论不只是《性自命出》所独有的人性理论,而是七十子后学时期儒家人性论的典型形态,是彼时儒者思考人性与教化问题的思想范式。
那么,七十子后学时期的性情论的人性思想,究竟是怎样的思想逻辑,有哪些基本特征?孟子又在哪些方面突破了性情论的思路,形成了独特的性善论主张?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的探讨,以还原早期儒学人性论思想演进的真实历程。
七十子后学时期的性情论,大约可以从三个方面来了解:一是它的基本逻辑;二是性、情的具体内容;三是它的目的或宗旨。下面,我们以《性自命出》为依据,参照相近时期的《中庸》《乐记》等文献,就此三点作具体分析。
其一,性情论的基本逻辑,是天命性情之一贯。《性自命出》开辟了一条以天为来源,以性情为根据,以道义为旨归的思想道路。
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性自命出》)
性出自命,而命由上天所降。道以人情为依据,故曰“道始于情”。情为人性之所发,故曰“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的主语,仍是“道”。“道”以人情为行为的依据,故曰“始者近情”;以义为行动的旨归,故曰“终者近义”。若能对人情有透彻的了解,则可以由人情而引发出道来;若能识得义理之所在,则可以通过事物之所宜的处置而入于道。在此,我们看到了“天—命—性—情—道—义”的概念逻辑。其中,天与命作为性情的来源,是超越性的开端;性与情作为生而有者,是人的现实性的初始条件;道与义则是规范性的道路与准则。从存在论的逻辑链条来看,“天”与“命”是现实性的终极来源。但从《性自命出》的思想展开来说,“性—情”才是真正的存在论基础,“道—义”则是建基于其上的教化工夫和实践哲学,后者正是儒家的核心关切。于是,自“道始于情”以下,其实都是以“道”为论述核心的。
这条思想道路,也见于《中庸》的首句: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在此,子思呈现了“天命—性—道—教”的概念逻辑。学者很早就注意到了两段文本之间的相似性或继承关系。但相近之中又有不同。首先,“天命”合言,“命”是“命与”的命,不再是“独立的存在论环节”;其次,“情”的环节不见,应当是把“性—情”视为一体了;最后,与“道”相关的是“教”,而不是“义”。这些变化有思想上的内在原因。《性自命出》的论述是一种发生学的讲法,从天、命开始顺着讲,一直讲到具体行动,把其间的逻辑环节尽可能完整地呈现出来。而《中庸》不同,它的目的是在天命性情的思路上,尽快引出道与教的必要性。所谓“天命之谓性”,是把人性直接追溯到天的赋予;“率性之谓道”,是要以道来引导人性的发生和表现活动;“修道之谓教”,是突出了圣人之修道设教的重要性。虽然视角有所不同,但《中庸》首句同样可以划分为三层:天命是来源,性是根据,道、教是后天的教化。
其二,性情论的核心,是性、情之内容及两者关系(性情一体,即情言性)的阐发。先秦时代,“情”有两个意思,一是情感,一是情实。从文字学说,“情实”义更为基础。但《性自命出》的“情”主要是就情感来说的。
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
性与喜怒哀悲对举,喜怒哀悲必对应于“情生于性”的“情”。简文以四者为依据,对性与情作了界定和区分。如果说“喜怒哀悲”是性物相感之后的情感表现,那么,“喜怒哀悲之气”则是未曾感物时的潜存状态,是四种情感得以表现的内在根据。由于此气是生而具有的,故谓之“性”。情见于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物从性中取出了情,故曰“物取之也”。性不能不感物,感物不能不动。这句话意味着喜怒哀悲之情,是人性感物而发的主要内容。与之相关的,《性自命出》又以“好恶”为性。
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势也。
意思是说,好恶本于人性,好恶的活动是物引发的,并以物为对象。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作者在表述上的差异。进一步区分,喜怒哀悲是情绪性的情感,而好恶是指向具体对象的意向性的情感。“好”是对对象的欲求,“恶”是对对象的拒斥,它们可以为行为活动提供内在的动机和动力,更具有道德的属性。相比之下,喜怒哀悲是行为者具体的情感状态,它们更加具体化、情境化。
喜怒哀悲与行为的关联,在传世文献中皆有印证。《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未发与已发的对举,如《性自命出》的性情对举。但不同的是,《中庸》的“中”“和”是规范性概念。“发”是喜怒哀乐之发。与“发而皆中节”对应,此未发之“中”不是说人的自然情感之潜存状态天生是中,而是专指有德者“生德于中”的状态。在不与物接之时,它处于中正的状态;与物交接之时,则发为喜怒哀乐;表现于行为时,又皆能切中事物之节度,不逾分。“发而皆中节”,正是把喜怒哀乐之情、行为活动与事物之规范连接起来。情感带动行为,行为切中事物之节。这与《性自命出》所说“道始于情”,“始者近情,终者近义”具有相通性。这样一种稳定的关联结构,意味着每一个行为的背后都有相对应的情感状态作为它的内核。
以好恶言性,也见于传世文献。《乐记》云: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
这也是一种发生学的考察。“人生而静”,是指不与物接的状态,人性潜存而未发。“感于物而动”,则与物交接,人性开始发动。“性之欲”的具体表现,即“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知知”对应于“感”,“好恶”对应于“动”。与《性自命出》把“喜怒哀悲”视为情的主要内容不同,《乐记》是把“好恶”视为性物相感的主要结果。考虑到下文说“天理灭矣”,《乐记》突出好恶之性不是没有理由的。
“情”的外延很广,但“喜怒哀乐”与“好恶”无疑是其中的主要内容。故《荀子·正名》曰:“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天论》又把六者称作“天情”。与此同时,《正名》曰:“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且不论荀子所持的人性善恶之观念,仅就其对“性”“情”概念的了解来说,是完全符合七十子后学的性情论思想的。
其三,性情论的旨归,是教化的可能性及其途径。儒者关于性情的讨论不是出于理性的兴趣,而是为了讨论教化与成德的问题。《性自命出》云:“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人性的存在、活动与作用方式是一样的,但人的现实用心是有差异的,这是后天教化的结果。又云“长性者,道也”,道是可以用来引导和增长人性的。
凡道,心术为主。道四术,唯人道为可道也。其三术者,道之而已。《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诗》,有为为之也。《书》,有为言之也。礼乐,有为举之也。圣人比其类而论会之,观其先后而逆顺之,体其义而节文之,理其情而出入之,然后复以教。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
关于“道四术”,学者有不同理解。李零认为:“道有四术,其中第一术是‘心术’,即心理感化的方法,而‘心术’属于人道;其他‘三术’,即‘诗’、‘书’、‘礼乐’,它们都是从心术派生,并受心术指导。”从上下文看,此说是合理的。要之,“心术”与“三术”的区分,在于“可道”抑或“道之”:“《诗》《书》礼乐‘三术’,可以引导、疏导、教导人的存在和实践活动。……但这三者,都是历史的故迹,是外在客观的道路”,此所谓“道之而已”;“与之相比,心术则不同,心术是人的内在的、本有的、在发生的、待定型的,是人的在世存在的实际性的生存活动。顺此,‘可道’就是指可由、可行、可取道,即可以直接遵循、切实走上去、真正行出来的。”“圣人”以下四句,正对应于《诗》《书》礼乐的整理与讨论,使之可以用于教化活动。《中庸》云“修道之谓教”,是也。教的目的是为了学者内心的成德,故曰:“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
《诗》《书》礼乐虽不如“心术”直接,却是儒家教化的主要内容和方式。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孔子以诗、礼、乐为成德之终始。子思曰:“夫子之教,必始于《诗》《书》,而终于礼乐,杂说不与焉。”(《孔丛子·杂训》)孔子教学,以《诗》《书》礼乐为正宗。故七十子后学性情论思路的开辟,一个重要的目的是为了从性情角度为礼乐教化奠定思想的基础。故《性自命出》云:“礼作于情,或兴之也,当事因方而制之。”礼是本于人情,依据事物之所宜而加以制定的。又曰:“凡声,其出于情也信,然后其入拨人之心也够。”声与乐出于内在的真情,而后可以感发人心。又曰:“其居节也久,其反善复始也慎,其出入也顺,始其德也。”长期受到正乐的熏陶,就能返回初始的善心,达到内外出入皆顺的境界,这便是德。类似的思想,多见于同时期文献。如《乐记》云:“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然后立之学等,广其节奏,省其文采,以绳德厚。律小大之称,比终始之序,以象事行。使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皆形见于乐,故曰:‘乐观其深矣。’”以性情为礼乐之所本。又曰:“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广乐以成其教……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唯乐不可以为伪。”把“反情”视为“和志”的途径,把情的内在深层的调和视为乐教成德的目标。至于以性情为礼的根据,则更为常见。如《坊记》曰:“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礼运》曰:“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故礼也者,义之实也。”《丧服四制》曰:“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皆是。
要之,性情的了解是为了引导和规范性情的发生活动,其终极目的是学者内心的教化成德。而教化之途径,主要是孔子的《诗》《书》礼乐。尤其是礼乐,实以性情为根据。故性情论的另一重目的,是为礼乐教化思想重新奠基。
二、性情论中“心”的结构与意义
性情论把“情”视为人性之表达、教化所施的对象,其理论注定突出“情”的重要性。庞朴先生用“唯情主义”概括《性自命出》的倾向,不为无据。但孟子的心性论抛开了“情”的概念,转而以“心”为基础提出了性善论。为了理解这一转变的深刻意义,我们有必要对性情论中“心”的概念作必要的分析。
首先,心是身之主宰。心最突出的特征是它的主宰义。郭店《五行》云:
耳目鼻口手足六者,心之役也。心曰唯,莫敢不唯。诺,莫敢不诺。进,莫敢不进。后,莫敢不后。深,莫敢不深。浅,莫敢不浅。和则同,同则善。
耳目鼻口手足是人的感官、身体存在,此六者有自身的行为原理。比如,目好色,耳好声,鼻好臭,口好味,手足好安逸之类。但从终极意义上讲,它们都要受到心的役使。心让它们做什么,它们就必须做什么。六个“莫敢”,表现了六者对心的绝对服从。帛书说文用君臣、小大等作了解释,所谓“几不□[不胜]□、[小]不胜大、贱不胜贵”,又曰:“耳目鼻口手足六者,人□□,[人]体之小者也。心,人□□,人体之大者也,故曰君也。”这里是用了孟子“大体”“小体”之分的思想。心的主宰义也见于清华简《心是谓中》:“心,中。处身之中以君之,目、耳、口、肢四者为相,心是谓中。”这也是以君臣区分心与身体感官。心作出美恶、小大的判断,决定感官身体的趋向。
身心关系的凸显是七十子后学时代一个标志性的特征,而心的主宰意义的强调则是道德主体性建构的必然要求。唯有确立心的主宰,人才能冲破自然生命的约束,追求自觉的道德生命。传世文献中,《荀子》对心的主宰义的论述最为详尽。《天论》云:“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同样以君臣论之,把心称作“天君”。《解蔽》云:“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自禁也,自使也,自夺也,自取也,自行也,自止也。故口可劫而使墨云,形可劫而使诎申,心不可劫而使易意,是之则受,非之则辞。”心与形对,形包含感官身体的存在。心是发出指令者,它不接受外来的指令,它是终极的主宰者。心只会自己禁止自己、驱使自己,不因外在因素改变自己的是非。荀子对心的重视,与其对人性的特殊理解是相关的。若不能依赖人性之内容来确立道德生命之根基,则唯有以心为依据构建道德的真实主体。
其次,心是性情之中介。心的作用是性情发生活动的内在环节。在《性自命出》中,我们看到了“性—心—情”三者的关系。其1—3章论述了心的重要性。
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
凡性为主,物取之也。金石之有声[也,弗扣不鸣。人]虽有性,心弗取不出。
凡心有志也,无与不[可。性之不可]独行,犹口之不可独言也。牛生而枨,雁生而阵,其性[然也。人]而学或使之也。
第一条是说,人性是确定的,但人心是不定的,因而人的现实是未定的。只有通过一系列的习行活动,才可以渐渐稳定下来。在此,“心无定志”乃是人性之潜能与现实之间的最大变量,或者说是人性发生活动的主导性因素。第二条是说,人性的发生与表现活动,一方面是“物取”,另一方面是“心取”。前者是说人性之发动,以物来相感为前提。后者是说仅仅如此是不够的,还离不开心的作用。李天虹说:“外物首先要动心,然后才能由心而取性;性与物之交接及交接之后的种种外在表现,由心为之抉择,也就是说物之取性,须以心为中介。”此处,心的作用包含了感知、取舍和主宰,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性物如何相感,以及相感之后引发出什么情感。第三条是说,人性是不能离开心而独自发挥作用的,就像口不能离开心而独自言语,强调了心在人性发生过程中的通道性、中介性意义。且此中介或通道,不是被动的,而是具有导向、决定的意义。
再次,用心状态是人的现实性之代表。用心的现实性与性的可能性相对。人性为人的现实性提供了原初的内容和规定性,但现实的人主要是由用心状态所决定的。
凡物无不异也者。刚之树也,刚取之也;柔之约,柔取之也。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
物都是不一样的,木刚则取其刚以为柱,藤柔则取其柔以束物。《荀子·劝学》所谓“强自取柱,柔自取束”是也。物之性与物的现实是一致的,物的差别在于物性。但人的情况不同于物。“四海之内,其性一也”,是说所有人就性的层面来说都是一样的。这里主要是说性的存在、活动与作用方式。但用心却各不相同,取决于后天的教化。此处,“用心各异”与“其性一也”对言,正是以“用心”来指代人的现实性。下文“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与之呼应。德,也被理解为一种特定的用心状态。
“心术”是当时一个重要概念,见于《礼记》《荀子》《墨子》《庄子》等文献,《管子》以之为篇名。它大体有三种用法:一是泛指心的活动;二是指心活动的轨迹或方式;三是指心活动的方法(治心之术),如《性自命出》“凡道,心术为主”。前两层含义就体现了心的现实状态义。与之相关的,还有“心之容”“心之行”等说法。《庄子·天下》有:“语心之容,命之曰心之行。”郭沫若指出:“‘心之行’其实就是‘心术’,行与术都是道路的意思。《汉书·礼乐志》:‘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而动,然后心术形焉。’颜师古注:‘术,道径也。心术,心之所由也。’可见‘心术’二字的解释也不外乎是‘心之行’。而《心术下篇》言‘心之形’如何如何,《内业》则言‘心之刑’,或言‘心之情’,刑与形字通,情与形义近,故‘心之刑’,‘心之形’,‘心之情’,其实也就是‘心之容’了。”此说很有见地。所谓“心之形”“心之刑”“心之容”,是比于有形之物,指涉心的状貌;“心之行”,行是德行的行,指示其具体的活动;“心之情”,指心的情实、真实状况。要之,二者皆是就心的存在状态与活动方式而言,用于指涉人心的实然状态。同样地,《五行》所谓“X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也应该从X在内心的存续与活动状态来理解。
最后,关于心的内容与功能。心的内容范围很广,在性情论思路中主要涉及心与情的关系。大体而言,心是可以包含情的。如《性自命出》说:“哀、乐,其性相近也,是故其心不远。”哀乐之心,即指已发之情。又说:“凡忧思而后悲,凡乐思而后忻。凡思之用心为甚。”思是“情思”的思。“思之用心为甚”,是说忧乐之思会占据或耗费人心的功用。
四曰民有五性:喜、怒、欲、惧、忧也。喜气内畜,虽欲隐之,阳喜必见。……五气诚于中,发形于外,民情不隐也。(《大戴礼记·文王官人》)
喜、怒、欲、惧、忧之气即“五性”,五气内畜,发而为情。“五气诚于中,形于外”,类似于《大学》的“诚于中,形于外”。中,指心而言。《乐记》云:“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嘽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提出了“哀心”“乐心”“喜心”“怒心”,四者感于物而发为哀乐喜怒之情,表现在声的特质上。
情可以以心言,而情又出于性。实际上,若仅就好、恶、喜、怒、哀、乐之性之情来讲,性、情皆包含在心之中。性提供了人心活动的初始条件,是潜存未发之状态;情是人性感物而动之结果,是已发之状态。无论未发、已发,皆存于心中。在分析《性自命出》的相关概念时,笔者曾说:“任何性情的活动,归根结底都通过心而发生;且在更深的意义上,性情的活动在内心的发生,实际上就是心的活动。唯有通过心的活动并表达为心的活动,性与情才作为心的活动的根据或内容而得以呈现出来。……性以及性情的发生,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心的一种类型的活动,即,一种被先在的内容所推动的、带有一定形式的活动。性为之提供了前提性的条件,而性之动或情的发生则直接表现为这种活动。”故从内容上说,心的概念应当是同时包含性和情的。宋儒有“心统性情”的说法,这对于早期性情论来讲也是恰当的。
心既然包含情的内容,那么道德上善的情也可以理解为善的心,如《性自命出》的“性爱”“恶不仁”之类。当然,也包括直接提到的善心,如《乐记》的“敬心”“爱心”“易直子谅之心”等。《五行》多次提到“中心”“外心”的概念,如:“君子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智,无中心之智,则无中心之悦,无中心之悦则不安,不安则不乐,不乐则无德。”忧、悦、安、乐等皆出于“中心”,而导向成德。简文阐述仁、义、礼的生成过程,又说:“以其中心与人交,悦也。中心悦旃,迁于兄弟,戚也。”此“中心”是一种真诚的与人亲近之心,它是仁的基础。“中心辩然而正行之,直也。”此“中心”是一种明辨是非之心,它是义的基础。“以其外心与人交,远也。”此“外心”是明确的他者意识,是礼的基础。《五行》中的“中心”“外心”构成了德行生成的根据,其性质应是善的。
心的功能主要包含知、思、择。心的抉择义包含在其主宰义之中。此处我们主要来看“知”和“思”。心知是性情发生过程的中间环节。《乐记》云:“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性物相感的第一步是“知”,而后才有好恶之情的表现。从性情一贯的角度说的性,是不包含知的。但知又是人心的本质官能。《乐记》云:“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肯定了心知也是人性之内容,但它又不同于情性,故把两者分开来表述。性物相感的知,主要是感知。此外更有认知。故《性自命出》有“知情”“知义”“知道”,《五行》对“智”与“圣”作了深入阐发,本质是道义、道德之知。
思有很多含义,如思考、反思,及《性自命出》中的“情思”。“思”在《五行》中具有很特殊的地位。《五行》云:“思不精不察,思不长不形。不形不安,不安不乐,不乐无德。”思如果不精细,则不能察识道德;如果不深长,则不能形成理解。如是,则无法成德。这是把“思”之精、长视为成德的必要前提。又曰:“不仁,思不能精。不智,思不能长。”思能不能精,能不能长,取决于内在的仁与智。在“三思三形”部分,作者论述仁、智、圣三者的形成过程,分别以“仁之思也精”“智之思也长”“圣之思也轻”为初始条件。字面意思是说,内心仁则其思也精,内心智则其思也长,内心圣则其思也轻。但作为开端,这里的仁、智、圣不是指各自的完成形态,而是其原初的发端。此处的“思”也不同于一般的思考,而是意识层面的存在物,或者说“在心术层面的流行主体”,它是仁、智、圣三种德之行的生成活动的基础。这是子思的标志性的概念。
要之,心的意义结构是复杂的,有狭义的心,有广义的心。狭义的心与性、情相对,是性情活动的中介性存在。广义的心包含了性、情、心知等,它是性情活动的平台,也是性情活动稳定之后的现实形态。根本上讲,性情活动是心层面的活动,性提供了初始的内容,随后成为心(用心)结构化的环节;与物相感以及情的现实发生,其直接根据正是在这个结构化的心。
孟子的心性论与早期性情论之间多有继承关系。但两者也有重要差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或以“情”言,或以“心”言;其二,或以“性”为首出,或以“心”为首出;其三,或顺着讲,或逆着讲。
第一,性情论言“情”,孟子言“心”。孟子的“四端之心”,指“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或:恭敬之心)”“是非之心”。既然早期儒学的传统是“即情言性”,孟子何必转而言“心”呢?
一般认为,孟子的“四心”即“四情”。程朱便是持这一主张。朱子注:“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情也。仁、义、礼、智,性也。心,统性情者也。”按朱子之意,四心实为四情;由于心包情性,故又可称四心。又,朱子《中庸》注:“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如此一来,“四端”与“七情”都是情。但前者有道德属性,后者无道德属性,如何区分?朱子的回答是:“四端是理之发,七情是气之发。”朱子之说使与“情”相关的问题变得非常复杂。船山的处理值得注意,他在《读四书大全说》中区分了四端与七情的层次,对四端作了重新定位:“此所言心,乃自性情相介之几上说。”他认为,四端之心介于性、情之间,而近于性;是性之已发,但不属于情。船山的思路对于解决四端与七情所引发的理学困境而言,相当有效,但此问题及解决方案都是基于性理之说而来。从早期儒学而言,四端不足以与七情拉开层次上的差距而成为一个独立的存在论环节。
从孟子本义而言,我们要追问的是,“四端之心”可否说是“四端之情”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必须重新考察四端之心的性质。四者之中,前两种比较明确。所谓“恻隐之心”,是因他人之苦难而产生的伤痛。“羞恶之心”,是针对不义之行而产生的羞耻、厌恶。《性自命出》云“恶类七,唯恶不仁为近义”,也是从恶的角度言义。若与六情对照,则“恻隐”近于哀、悲,“羞恶”属于恶,两者可以视为基本情感的具体形式。
但“辞让之心”“恭敬之心”与“是非之心”,却很难说是性情论意义上的基本情感或其变化形态。子思《五行》曾把“外心”作为礼(德之行)的生成依据。所谓“外心”,《礼器》郑玄注:“用心于外,其德在表也。”但“用心于外”是一种目的指向,不应作为礼的初心。“外心”应是“与人拉开距离,承认人己的边界,将他人真正视为他者来尊重和对待之心”。这个意义才可以与前文“以其中心与人交”的“中心”对言。此“外心”不是一种情感,而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孟子直接肯定“恭敬之心”“辞让之心”,却没有进一步追究二者是否另有根据。若对照《五行》,我们有理由把它们理解为一种包含了“外心”意识的用心结构。至于“是非之心”,朱注:“是,知其善而以为是也。非,知其恶而以为非也。”这里包含了两个层次:一是“知善恶”,二是“是善而非恶”。前者是善恶的认知,后者是价值的判断与认可,两者为“是非之心”的内在环节。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孟子·离娄上》)所谓“知斯二者弗去”,一方面是知事亲之仁与从兄之义,另一方面是坚守二者而不违,也是从两个层次说的。可见,“是非之心”不是单纯的情感,而是一个包含了道德认知与价值判断的用心结构。
要之,性情论中所肯定的“好恶喜怒哀乐”(《荀子·天论》)或“喜怒哀惧爱恶欲”(《礼记·礼运》)等都是直接的、单纯的情感反应,不包含复杂的内部结构或发生逻辑,此其所以为基本情感。而“辞让之心”“恭敬之心”和“是非之心”由于包含了内部特定的意识状态、认知状态和判断能力,显然都不是这个意义上的单纯情感。从严格意义上说,它们只能称作“心”,而不能称作“情”。换言之,孟子若要追求概念的同一性,他只能说“四端之心”,不能说“四端之情”。
进一步说,性情论中的“好恶”或“喜怒哀乐”虽然都是单纯的情感,但由于成因或内容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善恶性质(包括不以善恶论者),不能一概而论。如《性自命出》所谓“爱类七”“恶类三”,便是对好恶的进一步划分,其中只有部分的好恶(性爱、恶不仁)具有道德上善的性质。故理论上讲,如果要直接就性情论思想谈善恶,其结果必然是持“性有善有恶”的主张,因为性情论中的“性情”本就是一个集合的概念。而孟子想要肯定其中善的部分,以为性善论提供支撑,只能从两个方面入手:要么在基本情感中作出更具体的指认,要么抛开基本情感,在更宽泛的人性概念或者在性与心的结构化的现实中另寻善的根据。“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前者,“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是后者。如此,孟子对善性的了解已经突破了性情论的基本范式。
第二,性情论以“性”为首出的概念,孟子以“心”为首出。《性自命出》开篇曰“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以“性”为始。第二句“喜怒哀悲之气,性也”也是讲性。第三句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其逻辑是:天—命—性—情—道—义。但表述却以“性”始,正是为了凸显“性”的首出意义。性是首先被肯定下来的东西。由性而上,是追溯天命的来源;由性而下,是讨论情与道的生发。性是整个逻辑链条的枢纽。且《性自命出》的全篇结构,第一部分论性,第二部分论道,第三部分论学,此也是以性的讨论为首重的内容。类似地,《乐记》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也是以人性为首出之物,而后阐述人的性情活动。性之所以为首出,是因为它是人的初始条件,其内容与活动方式直接决定了情、道、教的具体发生。在这个意义上,以性为首出似乎是思想建构的必然选择。
但在孟子的心性论中,首先被肯定的不是性,而是心。且对心的肯定,不是把它作为论述逻辑的开端,而是作为现实体证的基础。
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孟子·公孙丑上》)
孟子为了证明“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提出了一个思想实验。假设一个人看到有小孩将要掉下井去,都会产生紧张、伤痛的心情。这种心情不是出于外在的考虑,而是出于自然的真心。孟子认为,此时的心情对于人而言具有普遍性,每个人都应该有这种情感反应。若有人没有,只能说他不是一个正常的“人”。故曰:“无恻隐之心,非人也。”可以看到,孟子论证人皆有“恻隐之心”的方式,不是从理论的源头处,说“恻隐之心”源于某性的发动,而是径直让人回归到具体的生存情境,去体验当时的情感经验,以此来确认它的真实存在。类似的说理方式,也见于孟子对齐宣王“以羊易牛”事件的分析。
唐君毅指出:“孟子之指证此数种心之存在,则主要在直接就事上指证,亦即就我对其他人物之直接的心之感应上指证”,“此心初乃一直接面对人物而呈现出之心,初非反省而回头内观之心”。所说甚是。孟子是从心的当下感应中,指证此心的真实存在;以此为出发点,再作思想上的推演。故孟子接着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这是将四心与四德关联起来,把四心视为四德之端、才。又曰:“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就现实形态而言,四心只是四德之端、才。但就本质而言,恻隐之心就是仁,羞恶之心就是义,恭敬之心就是礼,是非之心就是智。如此,只要肯定自己有四端之心,就应该同时肯定自己内在有仁义礼智之性。仁义礼智不是外在习得的,而是我内在本性所固有的。若没有意识到,不是因为它不存在,而是因为“不思”之故。但这里的“思”不同于子思《五行》中作为“流行主体”的思,它指向的是对当下体验的反思、理解与确证。若是“不思”,即便一种情感反应在生活中真实发生了,也不能自觉到它;或者虽然自觉到了它,却不能通过反思确证它实是出于内在固有的仁义礼智之性。
如果说性情论以“性”为首出,是因为它是建构相关理论的基础,那么,孟子以“心”为首出则是为了在当下生存中经验并确证四心,为后续的理论推演尤其是实践扩充打下基础。
第三,早期性情论与孟子心性论都以天(或天命)、性、情(或心)为基本环节,但逻辑顺序不同。性情论由天(或天命)开始,下贯于人事。典型者,如《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由“天命”开始,为人性提供超越性的根据。《性自命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虽然先讲性,逻辑上还是以天为最终的根据。这是发生学的讲法,在逻辑上很自然。
无论从理路上讲,还是从实践上讲,孟子都是倒过来叙述的。在孟子,首先被确认的是心,而后才能知性、知天。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
孟子认为,只有“尽其心”的人才能“知性”“知天”。这里的“尽其心”,以孟子思路来说,当指心之“思”的活动(与前引“弗思而已”对应)。意思是说,若能竭尽心思之功能,便能自觉到自己身上四端之心的活跃,据此确认内在固有的仁义礼智之性,所谓“知其性也”;确证自身固有仁义礼智之性,便可上窥天道所以生人的原理(天命),所谓“知天也”。孟子所谓的“知”,不是经验的或逻辑的认知,而是切身的体知、证知,是对内在心性的确证。孔子自道“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孟子在当下的心术活动中确证性与天,也有“下学上达”的意思。
早期性情论与孟子心性论的不同论述逻辑,体现了两者问题意识的根本差别。性情论的“顺着讲”,是为了开辟一条思想论证的道路,为儒学教化的实践哲学搭起框架;心性论的“逆着讲”,是从当下内心的体证经验出发,在个体实践中证成心—性—天的一贯。
早期儒学的性情论是一种自成系统的人性论思路。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夫子的礼乐教化思想寻找人性方面的根据。故其核心内容是对人性的作用机制的了解,以及性情发生活动中礼乐教化的意义的考察。与此同时,其对人性之内容的了解大体具有经验的品格,都认为人性中包含善的部分、也包含不善的部分。人的具体现实则取决于是培养其中善的方面,还是纵容其中恶的方面,故有“养性”的提法。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性情论的原初目的决定了它必然持“性有善有恶论”,也必然有“养性说”。这可以说是七十子后学时期儒者论性的基本范式。
孟子的心性论通过“四心”的提出,避开了“情”的概念的复杂内容。他不再就“情”作发生学的总体性论述,而是在当下人心活动的现实中,主动拣别、确认其中善的因素。进一步,又通过“性命之辨”的环节,把经验事实的问题(“人性为何”的陈述)转化自我认取的问题(“君子所性”的抉择),从而实现了从“性有善论”到“性善论”的理论跨越。孟子提出“人禽之辨”“大体小体之辨”等,都是为了建立和强化四心与其他可能的人性内容的区别。其目的是为了将人性的概念收缩到善性之上,以证成“性善”的主张,为道德上、政治上“扩充四端”的实践提供内在基础。
相较而言,性情论的思想具有理论的、解释性的特征,而孟子的心性论注重当下善心的认取与推扩,则更具有实践的、体证的品格。从性情论到心性论,意味着人性论思想范式的深刻转变,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汉唐以后,孟子的性善论深入人心,逐渐成为传统儒家人性论的主流。但实际上,在后世儒者的解释中,性善论的思想样貌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尤其是宋代理学,以“四心”为“情”,为“性理”之端绪,因“情”以见“性”,意味着儒家人性论思想的又一次范式转变。
来源:文以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