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一会儿长,一会儿短,像个沉默的、跟不上趟的伙伴。
高铁到站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空气里有种潮湿的、属于南方秋夜的味道,混着铁轨隐约的铁锈气。
我拖着行李箱,轮子在粗糙的水泥地上发出空旷的、疲惫的咕噜声。
回家的路,明明走了上千遍,今晚却觉得特别长。
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一会儿长,一会儿短,像个沉默的、跟不上趟的伙伴。
钥匙插进锁孔,转动。
“咔哒”一声,在寂静的楼道里,响得像一声叹息。
我没有开灯。
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也可能是心,已经习惯了。
出差半个月,身体像被抽空了所有力气,只想把自己扔进那张柔软的大床里。
我踢掉鞋子,把行李箱随便往墙角一推,摸索着进了卧室。
房间里很暗,只有窗帘缝隙里漏进来的那点月光,在地板上铺了一层薄薄的、冷冷的霜。
我能闻到被子上阳光的味道,应该是前几天晒过。
她总是这样,喜欢在晴天把被子抱出去,说晚上盖着,能闻到太阳的温暖。
我脱掉外套,几乎是凭着本能,把自己摔进床里。
床垫柔软地接住了我,发出轻微的下陷声。
我翻了个身,侧躺着,习惯性地伸出手臂,想去抱住身边的人。
这是我们之间多年的习惯。
无论谁先睡,都会给对方留出位置,等另一个人躺下,就会下意识地靠过去。
我的手在柔软的被褥间探寻。
指尖触到了一片冰凉。
不是她身体的温度。
是空的。
什么都没有。
我的心,就在那一瞬间,猛地一紧。
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连呼吸都停滞了。
怎么会是空的?
一个念头,像一道惨白的闪电,劈开了我混沌疲惫的大脑。
我忘了。
我又忘了。
她已经不在了。
这个认知,像一把生锈的、钝口的刀,缓慢而残忍地,在我心里来回地割。
我僵在床上,手臂还保持着那个伸出去的姿势,悬在半空,可笑又可悲。
黑暗中,我能清晰地听见自己心脏“咚、咚、咚”的跳动声,一下一下,撞击着胸腔,沉重得像丧钟。
空气里,那股淡淡的阳光味道,此刻闻起来,却充满了讽刺。
太阳的温暖还在,可那个把温暖带给我的人,却不在了。
我慢慢地,慢慢地收回手,攥成了拳头,指甲深深地陷进掌心。
疼痛感传来,才让我觉得自己还活着。
我坐起身,靠在床头,黑暗像潮水一样从四面八方涌来,要把我淹没。
我不敢开灯。
我怕一开灯,看到这空荡荡的房间,看到所有东西都还在,唯独少了她的身影,我会崩溃。
可不开灯,这无边的黑暗,又像一个巨大的空洞,吞噬着我所有的念想。
我们就这样认识的,在一个停电的旧书店里。
那是个夏天的午后,突然下起了雷阵雨,整个城市瞬间断了电。
书店里一片昏暗,只有窗外的雨光,勉强照亮一排排高大的书架。
空气里弥漫着旧书页特有的、好闻的霉味和墨香。
我被困在里面,索性就着微光,继续找一本早就绝版的诗集。
然后,我听到了一个声音。
很轻,带着一点点笑意。
“你在找什么?说不定我知道在哪儿。”
我循声望去,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站在不远处的书架阴影里。
“一本旧诗集,”我说,“估计是找不到了。”
“越是找不到的东西,才越有找的价值,不是吗?”她的声音像雨滴落在青石板上,清脆又干净。
后来,雨停了,电也来了。
灯光“啪”地一下亮起,我才看清她的脸。
她手里拿着一本我找了很久的诗集,正笑着看我,眼睛亮晶晶的,像落满了星星。
她说:“你看,找到了。”
从那天起,我的世界,好像也被她点亮了。
我们一起逛遍了这座城市所有的旧货市场,淘那些被时光遗忘的小玩意儿。
她总能从一堆破铜烂铁里,发现宝贝。
一块花纹别致的旧桌布,一个缺了口的陶瓷杯,一枚锈迹斑斑的铜制书签。
她说,这些东西都有故事。
我们把这些“宝贝”一个个带回家,把那个租来的小房子,一点点填满。
我记得她第一次给我做饭,手忙脚乱地把糖当成了盐。
那盘番茄炒蛋,甜得发腻。
我却一口一口,吃得干干净净。
她看着我,不好意思地笑,脸颊上有两团小小的红晕。
我说:“挺好吃的,真的,有种特别的味道。”
她凑过来,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然后“噗”地一下笑出来,眼泪都笑出来了。
她说:“你这个大骗子。”
我看着她笑得前仰后合的样子,觉得那盘甜得发腻的番茄炒蛋,是我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东西。
回忆像电影胶片,一帧一帧,在我脑海里疯狂地倒带。
可电影总有散场的时候。
我从床上下来,赤着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
月光透过窗帘缝隙,在地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带,里面有无数微小的尘埃在飞舞。
我走到窗边,拉开窗帘。
窗外的城市,灯火辉煌,车流像一条条发光的河,奔流不息。
万家灯火,却没有一盏是为我而亮的。
不,是她为我点亮的那盏,熄灭了。
我打开了客厅的灯。
柔和的橘色光芒,瞬间铺满了整个空间。
一切都和我离开时一模一样。
玄关的鞋柜上,还放着她没来得及穿的帆布鞋,鞋带系成了漂亮的蝴蝶结。
沙发上,搭着她织了一半的围巾,两根竹制的棒针还插在毛线团里,旁边放着一本翻开的编织书。
茶几上,她的水杯还放在那里,杯口有一点淡淡的口红印。
墙上,挂着我们出去旅行时拍的照片。
我们在海边大笑,在山顶看日出,在古镇的石板路上牵着手……
照片里的她,笑得那么灿烂,好像能把整个世界都照亮。
可现在,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走到沙发边,拿起那团织了一半的围巾。
是她最喜欢的湖蓝色,柔软的羊毛线,摸上去还有她的温度。
她说,冬天快到了,要给我织一条新围巾,这样我出差的时候,就不会冷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正靠在我怀里,一边看电视,一边笨拙地学着书上的针法。
她的手指很巧,学什么都快。
可织这条围巾,她却学了很久。
因为那时候,她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织一会儿,就要停下来歇一歇。
我劝她别织了,太累。
她却摇摇头,固执地说:“不行,我答应你的,一定要织完。”
可她最终,还是食言了。
就像她答应我,要陪我过很多很多个冬天一样。
我把脸埋进那团柔软的毛线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上面有淡淡的、属于她的味道,混着阳光和洗衣液的清香。
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一滴一滴,砸在毛线上,迅速地晕开,消失不见。
就像她,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不见。
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
直到眼泪流干,眼睛又干又涩,像被砂纸磨过一样。
我站起来,开始收拾行李。
出差带回来的脏衣服,需要清洗。
带给她的礼物,那条她念叨了很久的丝巾,静静地躺在行李箱的角落里。
我把它拿出来,展开。
是她喜欢的鸢尾花图案,蓝紫色的花瓣,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我想象着她戴上这条丝巾的样子,一定会很好看。
可她,再也戴不上了。
我把丝巾叠好,放进她的衣柜里。
打开衣柜,里面挂满了她的衣服。
每一件,都承载着一段回忆。
那件白色的连衣裙,是她第一次见我父母时穿的。
那件红色的毛衣,是我们结婚纪念日,我送她的礼物。
那件卡其色的风衣,是陪我走过无数个春秋的见证。
我一件一件地抚摸过去,指尖划过不同的布料,仿佛还能感受到她留下的余温。
我看到了什么?
在衣柜的最深处,有一个小小的木盒子。
这个盒子我很眼熟,是我们从一个旧货市场淘回来的,上面雕刻着繁复的花纹。
她说,要用它来装最珍贵的东西。
我一直以为,她装的是我们一起捡的贝壳,或者淘来的旧硬币。
我把盒子拿出来,打开。
里面没有贝壳,也没有硬币。
只有一沓厚厚的信。
每一封信的信封上,都写着一行娟秀的小字。
第一封,上面写着:“当你出差回家,又忘了我已经不在的时候,打开它。”
我的手,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
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再次狠狠地揪住。
我深吸一口气,用颤抖的手指,拆开了那封信。
信纸上,是她熟悉的字迹,一笔一划,都像是刻在了我的心上。
“亲爱的,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你一定又是一个人,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我们空荡荡的家。
你一定又习惯性地摸向床的另一边,然后被那片冰冷的空荡惊醒。
对不起,又让你难过了。
我知道,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彼此早已成为对方身体的一部分,成为对方戒不掉的习惯。
突然要戒掉,一定很难,很难。
就像我,在最后的那些日子里,最怕的,不是疼痛,而是习惯了身边有你,怕有一天,我睁开眼,就再也看不到你了。
所以,我偷偷写了这些信。
我想,用这种方式,再陪你走一段路。
不要哭,好吗?
你哭的样子,特别丑。
去烧点热水,泡个脚,然后好好睡一觉。
明天,太阳还会照常升起。
你要连同我的那一份,好好地活下去。”
信不长,我却看了很久很久。
每一个字,都像一颗滚烫的烙铁,印在我的心上。
我没有哭。
她说,我哭的样子很丑。
我听话。
我走到厨房,烧了一壶热水,倒进盆里,试了试水温。
然后,我坐在沙发上,把脚放进热水里。
温暖的感觉,从脚底,一点点蔓延到全身。
我靠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脑子里空空的。
那封信,就放在我的手边。
信纸上,好像还残留着她的气息。
我突然想起,她生病后期,手脚总是冰凉。
每个晚上,我都会给她打一盆热水,让她泡脚。
然后,我会把她的脚,放进我的怀里,用我的体温,去温暖她。
她会靠着我,小声地说:“有你真好。”
是啊,有你真好。
可现在,你在哪里呢?
泡完脚,我回到卧室。
躺在那张空了一半的大床上,我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直到天色一点点泛白。
我没有睡着,但我感觉不到疲惫。
好像心里有什么东西,被填满了一点点。
第二天,我没有去公司,请了假。
我把家里彻彻底底地打扫了一遍。
把她所有的衣服,都拿出来,清洗,晾晒。
阳光透过窗户,照在那些五颜六色的衣服上,也照在我身上。
我闻着空气中熟悉的、混着阳光和洗衣液的味道,心里 strangely 平静。
我把那条织了一半的围巾,拿了出来。
还有那本编织书。
我坐在沙发上,学着书上的图解,拿起了那两根棒针。
我的手指很笨拙,远不如她灵活。
线在我手里,总是不听话。
不是织错了针,就是漏了一行。
我拆了织,织了又拆。
反反复复,一个下午,也只织出了一小段,歪歪扭扭,难看得要命。
可我没有放弃。
我想,把这条围巾织完。
这是她留给我的,最后一件未完成的事。
我要替她完成。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
我开始习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在深夜里醒来。
也开始习惯,对着空气说话。
我会告诉她,今天公司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
我会告诉她,楼下那只流浪猫,又生了一窝小猫。
我会告诉她,我织的围巾,已经越来越像样了。
我把她留下的那些信,都收得好好的。
我没有再打开下一封。
因为信封上写着:“当你想我想到无法呼吸的时候,打开它。”
我想,我还没有到那个时候。
我还能撑得住。
我把我们的家,打理得井井有条。
她喜欢的那些花花草草,我都按时浇水,修剪。
她淘回来的那些小玩意儿,我都擦得一尘不染。
我努力地,维持着这个家,她还在时的样子。
我以为,这样,就能假装她从未离开。
可有些东西,是骗不了人的。
比如,冰箱里,再也不会有她给我准备好的、切好的水果。
比如,我加班到深夜回家,再也不会有一盏灯,为我而留。
比如,我生病的时候,再也不会有人,唠唠叨叨地催我吃药,给我熬一碗热气腾腾的粥。
那天,我发高烧,一个人躺在床上,浑身发冷,头痛欲裂。
我挣扎着想起来倒杯水,却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那一刻,孤独和无助,像冰冷的海水,瞬间将我淹没。
我想她了。
想她想到无法呼吸。
我从那个木盒子里,拿出了第二封信。
“当你想我想到无法呼吸的时候,打开它。”
我颤抖着,拆开了信封。
“傻瓜,是不是又生病了?
是不是又逞强,觉得自己一个人可以?
我不在你身边,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
按时吃饭,不要熬夜,天气冷了要加衣服。
这些话,我以前天天在你耳边念叨,你总嫌我烦。
现在,听不到了,是不是有点不习惯?
我知道你现在一定很难受,很难过。
我也很难过。
我多想,能再抱抱你,能再给你倒一杯热水。
可是,我做不到了。
所以,你一定要替我,好好地抱抱你自己。
答应我,坚强一点。
去厨房,给自己煮一碗姜丝可乐。
这是我们以前的“秘方”,你忘了吗?
喝下去,出身汗,好好睡一觉,明天就会好了。
记住,我一直都在,在你看不到的地方,陪着你。”
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打湿了信纸,晕开了她的字迹。
我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扶着墙,一步一步,挪到厨房。
我翻出了可乐和生姜,按照记忆里的方法,给自己煮了一碗姜丝可乐。
熟悉的、辛辣又香甜的味道,弥漫在整个厨房。
我端着碗,坐在餐桌前,一口一口地喝着。
滚烫的液体,顺着喉咙,一直暖到胃里。
我好像,真的感觉到了她的拥抱。
那晚,我睡得很好。
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们又回到了那个停电的旧书店。
她站在书架的阴影里,笑着对我说:“你看,我一直都在。”
醒来的时候,烧退了。
窗外,阳光灿烂。
我好像,又活过来了。
我开始尝试着,走出这个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家。
我去了我们以前常去的公园。
湖边的长椅上,还刻着我们当初偷偷留下的名字缩写。
我去了我们第一次约会的电影院。
那家电影院已经很旧了,放映的还是老电影。
我买了一张票,坐在熟悉的位置上,看了一场一个人的电影。
我还去了那家旧书店。
书店的老板还认得我,问我:“好久没见你和你太太一起来了。”
我笑了笑,说:“她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旅行。”
老板点点头,没有再多问。
我在书店里,找到了那本我们初遇时,她递给我的诗集。
我把它买了下来。
回家的路上,我翻开诗集,里面有一句诗,是这样的:
“我将把你种在我的眼睛里,直到长出春天。”
我把这句诗,读了一遍又一遍。
是啊,她并没有离开。
她只是,换了一种方式,住进了我的生命里。
她成了我眼睛里的春天,成了我呼吸里的空气,成了我心脏每一次的跳动。
那条湖蓝色的围巾,我终于织完了。
虽然,收尾的地方,还是有点笨拙。
但我知道,她会喜欢的。
冬天来的时候,我戴上了那条围巾。
很暖和。
就像她,还用双臂,紧紧地抱着我。
我开始整理她的遗物。
这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
每一件东西,都像一个开关,一触碰到,就会打开记忆的闸门。
我把她的衣服,都叠得整整齐齐,放进箱子里。
把她的书,按照类别,重新排列在书架上。
把她那些瓶瓶罐罐的护肤品,都收了起来。
在整理她的梳妆台时,我发现了一个被她藏在首饰盒最底层的小本子。
不是日记。
上面记录的,都是关于我的事。
“今天,他加班又忘了吃饭,胃一定又难受了。明天要给他熬点养胃的粥。”
“他最近好像很累,眼底都有黑眼圈了。周末要拉他出去走走,晒晒太阳。”
“他给我买的那条裙子,真好看。可是太贵了,下次不能让他这么乱花钱了。”
“今天是我们结婚五周年纪念日。他说,下辈子还要娶我。这个傻瓜。”
……
一页一页,密密麻麻,全都是我。
我从来不知道,她把我照顾得这么好,爱得这么深。
她把所有的温柔和爱,都给了我。
而我,给了她什么呢?
我总以为,来日方长。
我总以为,我们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
我答应她,要带她去普罗旺斯看薰衣草。
我答应她,要和她一起养一只猫。
我答应她,等我退休了,就陪她回乡下,开一间小小的书店。
我答应了她那么多事,却没有一件,来得及实现。
“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话,我一直以为是说给父母的。
原来,爱人之间,也是一样。
我捧着那个小本子,坐在地板上,哭得像个孩子。
对不起。
对不起。
我欠你一个,没有说出口的,郑重的告别。
我也欠你一个,还没有兑现的,美好的未来。
木盒子里,还有最后一封信。
信封上写着:“当你准备好,开始新的生活时,打开它。”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
也许,永远也准备不好。
没有她的生活,怎么能算是新的生活呢?
那只是一种,日复一日的,对过去的重复。
我把那个木盒子,连同那个小本子,一起放回了衣柜的最深处。
我把对她的思念,也一起,锁在了心底最柔软的角落。
生活,还要继续。
我开始学着,一个人,把日子过得热气腾腾。
我学会了做饭,虽然味道,还是比不上她做的。
我学会了养花,虽然偶尔,还是会把花养死。
我学会了,在难过的时候,给自己一个拥抱。
我把她的爱,变成了盔甲,穿在了身上。
这样,我就能抵御,这世间所有的风霜。
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
这句话,是骗人的。
它不会让你忘记疼痛。
它只是让你,习惯了与疼痛共存。
一年后,我出差,又回到了这座城市。
同样是深夜,同样是拖着疲惫的身体。
我回到了那个,我们称之为“家”的地方。
钥匙插进锁孔,转动。
“咔哒”一声。
我开了灯。
屋子里,窗明几净。
我换了鞋,把行李箱放好。
然后,走进卧室。
我躺在床上,翻了个身。
习惯性地,伸出手臂。
我的手,触到了一片冰凉。
是空的。
我的心,还是会猛地一紧。
但这一次,我没有像一年前那样,被巨大的悲伤吞噬。
我只是静静地,把手放在那片空出来的位置上。
然后,轻声说了一句:
“我回来了。”
我知道,她听得到。
我躺了一会儿,然后起身。
我走到衣柜前,打开,拿出了那个木盒子。
我想,我准备好了。
我拆开了最后一封信。
“我亲爱的男孩,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相信,你已经变得很勇敢了。
勇敢到,可以坦然地面对我的离开。
勇敢到,可以一个人,也把生活过得很好。
我为你感到骄傲。
请你,不要再为我悲伤。
生命的本质,就是一场不断相遇和告别的旅行。
我们很幸运,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并肩走过一段这么美好的路。
这就够了。
剩下的路,你要一个人,好好地走下去。
答应我,去爱,去感受,去体验这个世界的美好。
去认识新的人,去看新的风景。
不要把自己,困在回忆里。
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了一个,能让你再次心动的女孩。
请你,一定要勇敢地,去追求她。
就像当初,你在旧书店里,走向我一样。
你要把欠我的那些温柔和爱,加倍地,给她。
你要替我,去看看普罗旺斯的薰衣草。
你要替我,去养一只可爱的猫。
你要替我,去实现那个,开一间小小书店的梦想。
你要带着我的爱,和我的祝福,幸福地生活下去。
这,就是我最后的,也是最大的心愿。
忘了我吧。
然后,带着我们之间所有美好的回忆,大步向前走。
再见了,我生命里,最亮的那束光。”
信纸,从我手中滑落。
我站在原地,很久,很久。
窗外的天,已经开始蒙蒙亮。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我走到窗边,推开窗。
清晨的、带着凉意的空气,涌了进来。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然后,缓缓地,吐出。
我怎么会,忘了你呢?
你是我生命里,最亮的那束光啊。
光熄灭了,但它照亮过的世界,会永远记得它的温度。
我不会忘了你。
我会带着你,住进我的眼睛里。
然后,在我的生命里,种出一个,永不凋零的春天。
那天之后,我辞掉了工作。
我卖掉了城里的房子。
我回到了她的家乡。
那是一个很美的小镇,有山,有水,有青石板铺成的小路。
我在镇上,租下了一间小小的铺面。
把它,改造成了一间书店。
就像我们当初,梦想的那样。
书店的名字,叫“拾光”。
拾起,那些被遗忘的,旧时光。
书店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旧书。
很多,都是我们一起淘回来的。
书店的角落里,有一个小小的吧台。
我会给来的客人,煮一杯咖啡,或者泡一壶清茶。
书店里,还养了一只猫。
是一只橘色的,很胖,很懒的猫。
我给它取名叫“太阳”。
因为它总喜欢,趴在窗台上,懒洋洋地晒太阳。
日子,过得很慢,很安静。
每天,开店,看书,逗猫,和来来往往的客人聊天。
偶尔,也会有小镇上的姑娘,红着脸,来问我的联系方式。
我都会笑着,摇摇头。
我的心里,已经住了一个人。
住得满满的,再也容不下别人了。
我的书店里,有一个小小的,不对外开放的房间。
里面,放着她的所有东西。
那个小小的木盒子,那沓厚厚的信,那本记录着我的小本子。
还有那条,我亲手织完的,湖蓝色的围巾。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会走进那个房间。
和她说说话。
告诉她,书店今天来了几个有趣的客人。
告诉她,“太阳”又长胖了。
告诉她,我很想她。
有人说,人的一生,会死三次。
第一次,是心跳停止,呼吸消逝,在生物学上死了。
第二次,是葬礼举行,身份注销,在社会上死了。
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把你忘了,那时候,你才是真的死了。
所以,只要我还记得你,你就没有离开。
你就活在我的记忆里,活在我的生命里。
活在这间,我们共同梦想的书店里。
那天,书店里来了一个小女孩。
她指着墙上,我们唯一的合照,问我:“叔叔,这个漂亮阿姨是谁呀?”
照片上,我们站在一片金色的麦浪里,笑得特别开心。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旅行。
我看着照片里的她,笑了。
我摸了摸小女孩的头,轻声说:
“她呀,是这家书店的,另一个老板娘。”
也是我,一生的,老板娘。
我守着这家书店,守着我们的回忆,在这个安静的小镇上,慢慢变老。
我知道,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一个人,像她一样。
会在停电的旧书店里,为我找到一本绝版的诗集。
会把甜得发腻的番茄炒蛋,笑着喂给我吃。
会在我生病的时候,为我煮一碗姜丝可乐。
会用一整个青春,来爱我。
也会用最后的力气,为我写下那些,指引我前行的信。
她是我生命中的一场盛大的烟火。
虽然短暂,却用尽全力,照亮了我整个夜空。
烟火散尽,余温尚存。
我会带着这份余温,好好地,走完剩下的路。
直到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一个老头子。
我会坐在书店的摇椅里,晒着太阳,给我的猫,讲我们过去的故事。
我会告诉它,我曾经,爱过一个,像太阳一样温暖的姑娘。
然后,我会闭上眼睛。
去另一个世界,找她。
这一次,我不会再迟到了。
我会找到她,然后,紧紧地抱住她。
对她说: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我回来了。”
我相信,她一定会在那里,笑着等我。
就像当年,在旧书店里,她笑着对我说:
“你看,找到了。”
是啊。
找到了。
我这一生,最珍贵的宝藏。
来源:没有小石头哪来大高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