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女生被同学殴打13次确诊精神分裂,教育局:不属于校园欺凌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29 18:01 1

摘要:“从前会给我梳头发的女儿,现在连我都不认识了。”攥着诊断书的王女士声音哽咽,她16岁的女儿小郝,这个本应备战中考的初三学生,在一个月内被同学殴打13次后,确诊为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而额尔古纳市第二中学与当地教科局的回应,却让这场悲剧更添一层争议——“不构成校园

“从前会给我梳头发的女儿,现在连我都不认识了。”攥着诊断书的王女士声音哽咽,她16岁的女儿小郝,这个本应备战中考的初三学生,在一个月内被同学殴打13次后,确诊为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而额尔古纳市第二中学与当地教科局的回应,却让这场悲剧更添一层争议——“不构成校园欺凌”。

事件的时间线清晰地记录着悲剧的发酵。2025年5月7日至6月20日,短短45天内,同班同学高某对小郝实施了13次殴打,包括扇耳光、撞墙等暴力行为,甚至有一次副校长路过现场却未予制止。6月下旬,精神状态急剧恶化的小郝被迫放弃中考,先是被诊断为“情绪障碍”,8月下旬更出现暴躁、幻听、攻击家人等症状,最终被呼伦贝尔精神卫生医院确诊为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医生明确表示,病情可能与校园内的过度惊吓存在关联。

警方的调查结论与处置先一步到来。7月22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高某的殴打行为属实,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但因高某未满16周岁,行政拘留未予执行。涉事方曾提出5万元和解,被坚持讨说法的王女士拒绝。

真正的争议始于校方与教育部门的认定。额尔古纳二中负责人给出的理由是“两人常一起上下学、吃饭,冲突时间短且很快和好,最后一次冲突后还一起玩耍”,校园欺凌防治委员会据此认为“无蓄意伤害证据”。当地教科局则强调,小郝初一时曾患轻度抑郁,此次病情恶化可能与“家长、社会综合压力”有关,且殴打行为与确诊相隔两个月,无法认定因果关系。作为处理,校方仅对校长、副校长、班主任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警告、调离岗位等处分,并协助申请民政救助与残疾评定。

“监控里全是暴力,还索要钱财、威胁‘不玩就打’,这不是欺凌是什么?”王女士的质问戳中了公众的疑虑。长期研究校园欺凌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杨向阳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欺凌需满足“蓄意/恶意”“权力不对等”“造成损害”三要素。本案中,高某有明确殴打行为,小郝因抑郁史处于弱势地位,最终病情恶化,完全符合欺凌认定要件,且校方调查未通知监护人参与,程序本身存在瑕疵。

如今的小郝每天需服用三种抗精神类药物,每月医药费近千元,曾经爱笑的女孩变得眼神涣散、蜷缩自语。王女士辞去工作专职陪护,家庭陷入经济与精神的双重困境。“我们不要赔偿,只要承认是欺凌,给个说法”,这句诉求的背后,是对公平认定的渴求——若暴力行为得不到准确界定,校园安全防线便可能出现致命缺口。

目前,家属已向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申诉,要求重新认定校园欺凌。事件的走向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未来,更考验着校园欺凌认定标准的落地尺度与教育系统的责任担当。公众期待的不仅是一份公正的结论,更是能让每个孩子在校园中免于恐惧的制度保障。

来源:太平真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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