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下乡,我内急钻进玉米地方便后,被漂亮女孩拿锄头追了几百米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0-28 11:31 1

摘要:三十多年过去了,我早已经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头发花白的中年人,可每当闻到新玉米煮熟的甜香,或是看到田埂上扛着农具的剪影,那个1989年燥热的夏天,就会立刻从记忆的深处翻涌上来。那股混着泥土和汗水的味道,那个姑娘麦色皮肤上滚落的汗珠,还有那把在阳光下闪着寒光的锄

那把追了我三百多米的锄头,后来被林晓燕她爹拿来,给我刨了一碗烤红薯。

他说,地里的东西,得看人怎么用。用对了,能填饱肚子;用错了,也能把人脑袋打开瓢。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早已经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头发花白的中年人,可每当闻到新玉米煮熟的甜香,或是看到田埂上扛着农具的剪影,那个1989年燥热的夏天,就会立刻从记忆的深处翻涌上来。那股混着泥土和汗水的味道,那个姑娘麦色皮肤上滚落的汗珠,还有那把在阳光下闪着寒光的锄头,都清晰得如同昨日。

而这一切,都要从那个酷热的下午,和我那个不争气的膀胱说起。

第1章 一泡尿惹出的追杀

1989年的夏天,热得像个巨大的蒸笼。我,陈志远,一个刚从地质学校毕业的愣头青,被分配到了省第三地质勘探队。我们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到皖北平原的一个偏远县城,对一片区域进行地质普查。

那地方,叫“小王庄”,名字听着不大,可放眼望去,除了庄稼,还是庄稼。公路像一条灰色的细线,无力地缠绕在无边无际的绿色地毯上。我们的解放牌卡车颠簸了一路,扬起的尘土能把人活活呛死。下了车,太阳像个大火球,悬在头顶,烤得人皮肤发烫,连空气都是扭曲的。

队长姓王,是个老地质,黑得像块炭。他指着远处一片连着一片的玉米地,对我们几个新来的咧嘴一笑,露出两排被烟熏黄的牙:“小子们,未来三个月,这就是咱们的办公室了。别嫌弃,这地底下,可都是宝贝。”

我们吃住在乡政府临时腾出来的两间空屋里,每天的工作,就是背着沉重的地质包,拿着罗盘和地质锤,顶着烈日,一头扎进那些比人还高的青纱帐里。

那天的任务是测绘一个勘探点的地形数据。王队带着老师傅去了另一片,留我和另一个新来的小伙子周涛负责这边。周涛人机灵,但肠胃不好,一大早就闹肚子,在招待所里躺着起不来。我只能一个人硬着头皮上了。

七月的玉米地,密不透风。一人多高的玉米秆子,像一排排哨兵,把阳光切割得支离破碎。走在里面,除了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和脚踩在干裂土地上的“咔嚓”声,就只剩下无处不在的蝉鸣,一阵高过一阵,吵得人心烦意乱。汗水跟不要钱似的往外冒,很快就把我那身灰色的工作服给浸透了,黏糊糊地贴在身上,别提多难受了。

我一边对照着地图,一边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挪。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水,只觉得小腹越来越胀。一开始还能忍,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连个遮挡物都没有。放眼望去,除了玉米,还是玉米。

人有三急,这事儿来了,真是天王老子也挡不住。我憋得满脸通红,感觉再走两步,膀胱就要原地爆炸了。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心里嘀咕着,左右看了看,确认四下无人。

这片玉米地长势极好,玉米秆子又高又密,简直是天然的屏障。我一猫腰,钻进了离田埂大概七八米深的地方。那地方的玉米叶子厚实,遮天蔽日的,安全感十足。

我长舒了一口气,解开裤腰带,对着一株粗壮的玉米秆子根部,释放了积攒已久的压力。一股热流带来的舒畅感,瞬间传遍四肢百骸,那感觉,简直是重生。

就在我心满意足,准备提上裤子,毁尸灭迹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清脆又愤怒的断喝:

“你干啥呢!”

那声音像一道惊雷,在我耳边炸开。我吓得一个激灵,差点没站稳。手忙脚乱地提着裤子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姑娘,约莫十八九岁的样子,正站在我身后不远处,手里……手里竟然举着一把锄头!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袖子挽到了胳膊肘,露出两截被太阳晒成小麦色的健康胳膊。一条蓝色的确良裤子,裤腿上沾着泥点。她的头发用一根红绳在脑后扎成一个利落的马尾,几缕被汗水打湿的碎发贴在饱满的额头上。

如果不是她那双瞪得溜圆,几乎要喷出火来的眼睛,和手里那把明晃晃的锄头,这绝对是一幅充满乡土气息的美丽画面。

我当时脑子“嗡”的一下,一片空白。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光天化日之下,在人家姑娘的地里干这种事,还被抓了个现行。那份尴尬和羞耻,让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我……”我张了张嘴,舌头却像打了结,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脸涨得比猪肝还红。

“你什么你!你个流氓!”姑娘的脸也气得通红,不知道是晒的还是气的。她往前一步,手里的锄头“当”的一声杵在地上,震起一阵尘土。“糟蹋粮食!你城里人就这么没教养?”

“不是,姑娘,我……我就是内急,实在是找不到地方……”我总算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一边系着皮带,一边慌乱地解释。

“找不到地方?找不到地方就能往我家玉米地里撒尿?这玉米还要不要结棒子了?这地还要不要打粮食了?”她连珠炮似的质问,声音又亮又冲。

我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于我们这些城里长大的孩子来说,这可能只是个小节问题。但对于靠土地吃饭的农民来说,每一寸土地,每一棵庄稼,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的行为,在他们看来,不只是不文明,更是一种亵渎。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我连连作揖道歉,姿态放得极低。

可姑娘显然不吃这一套。她看着我脚下那片湿漉漉的土地,眼神里的怒火更盛了。

“道歉有用吗?你给我站那儿别动!等我爹来了,看他怎么收拾你!”她说着,竟然真的就那么举着锄头,守在了我钻出来的那个缺口。

我一看这架势,心里顿时就慌了。这要是等她爹来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庄稼汉,看见我干这事,那还不得把我当成化肥埋地里?不行,我得赶紧溜。

我脑子一热,仗着自己年轻腿脚快,瞅准一个空当,拨开身边的玉米秆子,转身就往另一个方向跑。

“你还敢跑!”

身后传来姑娘气急败坏的喊声。我不敢回头,只顾着在迷宫一样的玉米地里亡命飞奔。玉米叶子像刀片一样,划过我的脸和胳膊,火辣辣地疼。脚下的土地坑坑洼洼,好几次我都差点摔倒。

我能听到身后“沙沙”的脚步声和她急促的喘息声,她竟然真的追上来了!

我心里又急又怕,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好不容易冲出玉米地,跑到田埂上,我回头瞥了一眼。

不看还好,一看魂都快吓飞了。

那姑娘,手里高高举着那把锄头,迈开两条大长腿,正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向我逼近。阳光照在锄刃上,反射出刺眼的光,晃得我心惊肉跳。

一个漂亮姑娘,举着一把锄头,在田埂上追着一个男人跑。这画面要是放在电影里,估计是喜剧片。可当时的我,只觉得是恐怖片。

我撒开脚丫子,沿着田埂一路狂奔。那条路我来的时候走过,大概一公里外就是我们勘探队的临时驻地。那里人多,她总不至于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我怎么样吧?

“站住!你个臭流氓给我站住!”

她在后面声嘶力竭地喊。

我哪敢站住啊!我甚至觉得,那锄头随时都可能脱手而出,像个回旋镖一样,精准地命中我的后脑勺。

那段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两边是绿油油的庄稼,头顶是毒辣的太阳,身后是一个举着锄头的愤怒姑娘。我就像一只被猎人盯上的兔子,除了跑,脑子里什么都想不了。

几百米的距离,我感觉像跑了一万米。等我连滚带爬地冲进乡政府大院的时候,腿都软了,扶着墙,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心脏“怦怦”地快要跳出胸膛。

院子里几个队员正在洗工具,看到我这副狼狈的样子,都愣住了。

“志远,你这是……被狗撵了?”一个老队员打趣道。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见那个姑娘也追到了大院门口。她停下脚步,一手叉着腰,一手还拄着那把要命的锄头,胸口剧烈地起伏着,汗水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淌。

她看着我,眼神里的火苗,隔着十几米远,仿佛都能把我点着。

整个大院,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我和这个提着锄头的姑娘之间来回移动。

我完了。我当时脑子里只有这一个念头。

第2章 一碗玉米糊的“审判”

乡政府的大院里,时间仿佛凝固了。十几双眼睛,像探照灯一样聚焦在我身上,又齐刷刷地转向门口那个手持“凶器”的姑娘。我的脸,烫得能煎鸡蛋。

王队恰好从屋里走出来,看到这阵仗,也是一愣。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皱着眉头问:“陈志远,怎么回事?”

我支支吾吾,还没想好怎么把这件丢人丢到家的事说出口,门口的姑娘却先开了腔。她的声音因为剧烈的奔跑还带着喘,但底气十足。

“他,他在我们家玉米地里撒尿!”

这话一出,院子里先是死一般的寂静,随即爆发出压抑不住的哄笑声。几个年轻队员笑得前仰后合,连几个老师傅都憋不住,嘴角咧到了耳根。

我的头“嗡”的一声,恨不得立刻原地蒸发。这下好了,全勘探队都知道我陈志远因为一泡尿,被人家姑娘拿着锄头追了几百米。这英名,算是彻底毁了。

王队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他狠狠瞪了那几个笑得最欢的小子一眼,然后走到我跟前,压低声音问:“是真的?”

我耷拉着脑袋,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是,我当时实在是憋不住了。”

王队叹了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膀,没再多说什么。他转向门口的姑娘,脸上换上了一副和蔼的笑容,语气也缓和下来:“姑娘,你别生气。这小子是我们队新来的大学生,不懂事。我替他给你赔个不是。你看,这天这么热,你追了一路也累了,进来喝口水,消消气。”

那姑娘的目光从我身上移开,落在王队脸上。她似乎没想到会是这么个场面,脸上的怒气稍微收敛了一些,但依旧紧绷着,手里的锄头还是没放下。

“我不要喝水,我就要个说法!我们家那片玉米,是我爹一棵一棵伺候大的,眼看就要灌浆了,多金贵啊!凭什么让他这么糟蹋?”她说着,眼圈竟然有点红了。

我心里一颤。那一刻,我才真正意识到,我那自以为是的“小事”,对她,对她的家庭,意味着什么。那不是几棵玉米,那是他们几个月的汗水和希望。

王队显然也看出了姑娘的委屈,他脸上的表情更严肃了。他转身对我说:“陈志远,去,跟人家姑娘好好道个歉。”

我硬着头皮,走到姑娘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

“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在你的庄稼地里……做那样的错事。我愿意赔偿。”我鼓足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诚心诚意地说道。

姑娘看着我,没说话,只是嘴唇抿得紧紧的。

就在这时,一个洪亮的声音从院子外传来:“晓燕!你个疯丫头,举着个锄头乱跑什么!”

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走了进来。他个子不高,但身板很结实,皮肤是那种常年被太阳暴晒出的古铜色,脸上刻着深深的皱纹。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褂子,卷着裤腿,赤着脚,脚上沾满了泥土。他一进来,目光就锁定了女儿手里的锄头,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疙瘩。

“爹!”姑娘看到他,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但气势也弱了下去,“他……”

男人摆了摆手,示意她别说。他的眼神扫过院子里的所有人,最后停在我的脸上。那眼神很平静,却像能看穿人心一样,让我更加无地自容。

“林大哥,是你啊。”王队显然认识他,主动迎了上去,递了根烟,“这是我们队里的小陈,年轻人,不懂规矩,给你家地里添麻烦了。我让他给你赔不是。”

被称作林大哥的男人摆了摆手,没接烟。他走到我面前,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

“是你?”他问。

我点了点头,脸烧得更厉害了。

他沉默了片刻,然后转头对女儿说:“晓燕,把锄头给我。”

叫晓燕的姑娘虽然不情愿,但还是把锄头递给了她爹。男人接过锄头,很自然地往肩上一扛,然后对王队说:“王队长,不是什么大事。城里来的娃娃,不知道地里的讲究,也正常。”

他顿了顿,又看向我:“不过,小伙子,地是庄稼人的命根子。糟蹋粮食,就是戳我们的心窝子。这个理儿,你得记着。”

“是,是,我记住了,林大叔。我真的知道错了。”我赶紧点头如捣蒜。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该结束了,没想到林大叔话锋一转:“光嘴上说记住了不行。走,跟我回家一趟。”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是要……上门问罪?

王队也有些意外,但还是拍板道:“行,陈志远,你就跟林大哥去一趟,态度好点,把这事儿给了了。”

我就这样,像个犯了错的小学生,垂头丧气地跟在林大叔和他女儿林晓燕的身后,走出了乡政府大院。

林家的院子离乡政府不远,走路也就十来分钟。一路上,林大叔扛着锄头走在前面,一言不发。林晓燕跟在他身后,时不时回头瞪我一眼,眼神里还带着气。我则像个做贼心虚的跟屁虫,大气都不敢出。

林家的院子是个典型的农家小院,泥土的院墙,三间瓦房。院子里晒着干辣椒和一些我叫不上名字的药材,角落里还圈养着几只咯咯叫的老母鸡。一切都显得那么朴实而有生活气息。

一进门,林大叔就把锄头靠墙放好,然后指着院子里的一个小板凳对我说:“坐。”

我拘谨地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像是在接受审判。

林晓燕进了屋,很快端出来一个豁了口的粗瓷大碗,重重地放在我面前的小桌上。碗里是黄澄澄的玉米糊糊,还冒着热气。

“爹让你吃的。”她说完,就站到了一边,抱着胳膊,继续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监视”我。

我愣住了。这是什么操作?打一巴掌给个甜枣?还是断头饭?

林大叔自己盛了一碗,蹲在门槛上,呼噜呼噜地喝了起来。他见我没动,抬起头说:“喝吧。就是你今天下午‘浇灌’过的那片地里,去年收的玉米磨的。”

他特意在“浇灌”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我的脸瞬间又红到了脖子根。这碗玉米糊,突然变得有千斤重。我端起碗,那股纯粹的粮食香气扑鼻而来,让我这个饿了一下午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

我尝了一口,糊糊熬得很稠,带着一股天然的甘甜,非常好喝。可我却吃得五味杂陈,每一口都像是在咀嚼自己的羞愧。

一碗玉米糊很快见了底。我把空碗递给林晓燕,低声说了句:“谢谢,很好喝。”

她接过碗,没好气地“哼”了一声。

林大叔也喝完了,他用袖子擦了擦嘴,站起身,看着我说:“小伙子,明天早上五点,到我家地头上来。”

“啊?”我没反应过来。

“啊什么啊,”林晓燕抢白道,“你把我家的地弄脏了,就得你亲手把它伺候干净了!我爹让你去地里干活,给你个赎罪的机会!”

我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这顿饭不是结束,而是开始。真正的“审判”,在明天。

第3章 锄头下的“劳动改造”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就被招待所窗外几声清脆的鸡鸣给吵醒了。我一个激灵坐起来,脑子里瞬间闪过林大叔那张布满皱纹却不容置疑的脸。

五点,地头见。

我不敢怠慢,胡乱洗了把脸,连早饭都没顾上吃,就匆匆往林家那片玉米地跑去。清晨的乡间小路,空气里带着一丝凉意和泥土的芬芳,让人心旷神怡。可我却一点欣赏风景的心情都没有,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等待我的是怎样的“劳动改造”。

等我气喘吁吁地跑到昨天那片“案发地”时,林大叔和林晓燕已经在了。林大叔穿着那件熟悉的蓝布褂子,正蹲在地头,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林晓燕则换了一身更利索的旧衣服,头上包着块蓝色的头巾,手里拿着两把锄头,一把大的,一把小的。

看到我来了,林大叔掐灭了烟袋锅,站起身,指了指地上的小锄头,言简意赅:“拿着,跟我来。”

林晓燕把小锄头递给我,眼神里带着一丝幸灾乐祸的笑意,仿佛在说:“小子,有你受的了。”

我接过锄头,入手沉甸甸的。这玩意儿我只在电影里见过,自己拿在手里还是头一回。

林大叔领着我走进玉米地,一直走到昨天我“犯事”的那一小块地方。他用脚点了点那片土地,对我说:“今天的活儿,就是除草。从这儿开始,顺着这几垄,把草都给我锄干净了。什么时候干完,什么时候收工。”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玉米秆子下面,确实长了不少杂草。那几垄地,一眼望不到头。我心里不禁叫苦,我一个拿惯了地质锤和罗盘的手,哪会干这个啊。

“大叔,我……我没干过农活。”我有些窘迫地说。

“没干过,就学。”林大叔的回答简单直接,“晓燕,你教教他。”

林晓燕撇了撇嘴,一脸不情愿,但还是走了过来。她拿起自己的大锄头,给我做了个示范。她的动作非常娴熟,锄头落下,又快又准,一下子就把一丛杂草连根带土地翻了起来,而且丝毫没有伤到旁边的玉米根。

“看清楚了?就这么干。锄头要往下使劲,但不能太深,不然伤了庄稼根。也别离玉米秆子太近。”她说完,就走到另一垄地,自顾自地干了起来,不再理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双手握紧锄头,对准一棵杂草,使劲砸了下去。

“铛”的一声,锄头砸在了一块硬土上,震得我虎口发麻,那棵杂草却纹丝不动。

我不信邪,又试了几次。要么是用力过猛,锄头陷进土里拔不出来;要么是角度不对,锄头擦着杂草边滑了过去。好不容易锄掉几棵,我已经累得满头大汗,腰也开始发酸。再看看林晓燕,她已经干出去好长一截了,动作轻快得像是在跳舞。

林大叔就蹲在地头,也不说话,只是默默地抽着烟,看着我笨拙的表演。

太阳渐渐升高,温度也上来了。玉米地里又恢复了昨天的闷热。汗水顺着我的额头流进眼睛里,又涩又疼。我的手心很快就磨出了水泡,火辣辣的。身上的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结出了一层白色的盐霜。

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条离了水的鱼,快要窒息了。有好几次,我都想把锄头一扔,不干了。可一看到不远处林晓燕那轻盈的身影,和地头林大叔那平静的目光,一股不服输的劲儿就涌了上来。

是我的错,就得认。人家没打我没骂我,只是让我体验一下他们日常的辛苦,这已经算是宽宏大量了。

我咬着牙,忍着手上的疼痛和腰部的酸胀,一下一下地继续着。虽然动作依然笨拙,但渐渐地,我也摸到了一点门道。我不再追求速度,而是学着控制力道和角度,确保每一锄头都能有效地铲除杂草。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晓燕直起腰,用手背擦了擦汗,走到我身边。她看了看我锄过的地,虽然歪歪扭扭,坑坑洼洼,但杂草总算是被清理干净了。

“喂,”她开口了,语气比昨天缓和了不少,“歇会儿吧。”

说着,她从地头的一个布包里拿出一个粗瓷大碗和一个水壶,递给我:“喝口水,吃点东西。”

碗里是几个煮熟的红薯,还带着温热。我这才感觉到,自己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我接过碗,也顾不上烫,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红薯又面又甜,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我一边吃,一边偷偷打量她。她坐在我对面的田埂上,正小口小口地喝着水。汗水打湿了她的刘海,几缕头发贴在脸颊上,阳光透过玉米叶的缝隙洒在她身上,让她整个人看起来都在发光。

她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正好和我对上。我赶紧低下头,脸又红了。

“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吃饭啊?”她嘴上虽然这么说,但眼神里已经没了昨天的敌意。

“那个……你叫林晓燕,是吧?”我没话找话地问。

“是又怎么样?”

“我叫陈志远,勘探队的。”

她“哦”了一声,算是回应。

气氛又陷入了沉默。我啃完最后一个红薯,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了。

“你们……每天都这么辛苦吗?”我忍不住问。

“不然呢?你以为地里的粮食是天上掉下来的?”她白了我一眼,“从开春犁地,到夏天锄草施肥,再到秋天收割,哪天不辛苦?一滴汗水,一粒粮食。我爹常说,人可以不识字,但不能不识粮食。”

她的话,像一把小锤子,轻轻地敲在我的心上。我从小在城里长大,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哪里知道一粒米,一棵菜背后,是如此繁重的劳作。我昨天的那泡尿,不仅是弄脏了她的土地,更是对我自己每天吃进嘴里的食物的无知和轻蔑。

“对不起。”我又一次,发自内心地道歉。

这一次,林晓燕没有再怼我。她只是静静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站起身:“歇够了就继续干活,太阳下山前得干完。”

下午的活儿,我感觉顺手多了。也许是吃饱了有力气,也许是心里那块大石头落了地。我和林晓燕一前一后,在两垄地里默默地锄着草。我们之间没有太多交流,但气氛却不再那么剑拔弩张。

有时候,我会不小心锄到玉米的根,她会远远地喊一声:“往外点!”有时候,我累得直不起腰,她会说:“那边树荫下有水,自己去喝。”

夕阳西下,把整片玉米地都染成了金色。当我终于锄完最后一片杂草,直起腰时,感觉整个身体都快散架了。但我看着身后那几垄干干净净的土地,心里却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林大叔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现在了地头。他检查了一下我干的活儿,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一丝难以察觉的微笑。

“行了,今天就到这儿吧。”他说。

我把锄头还给林晓燕,感觉两条胳膊都不是自己的了。

“明天还来吗?”我下意识地问。

林晓燕看了她爹一眼,林大叔说:“明天不用来了。不过,晚饭到我家里来吃。”

这又是一个我没想到的转折。我愣愣地看着他们父女俩扛着锄头,走在落日的余晖里,背影被拉得很长。

那一刻,我觉得那把锄头,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了。

第4章 水泵房里的转机

带着一身的疲惫和满手的燎泡,我回到了乡政府的招待所。周涛看我像从泥里捞出来一样,吓了一跳,问我干嘛去了。我把事情的经过一说,他听得目瞪口呆,最后拍着我的肩膀,一脸同情地说:“兄弟,你这代价也太大了。不过话说回来,那姑娘……长得好看不?”

我脑海里闪过林晓燕在阳光下流汗的脸庞,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晚上,我换了身干净衣服,揣着两包从城里带来的大前门香烟,硬着头皮去了林家。这算是赔礼,也是答谢。

林家的晚饭很简单,一大盆玉米粥,一盘炒青菜,还有一碟咸菜。林大叔的妻子,也就是林晓燕的母亲,是个很和善的农村妇女,话不多,一直微笑着给我添粥夹菜。

饭桌上,林大叔主动跟我聊了起来。他问了我们勘探队的工作,问了城里的情况。我拘谨地一一回答。林晓燕坐在我对面,低着头吃饭,偶尔会抬眼看我一下,眼神复杂。

“小陈啊,”林大叔喝了口粥,慢悠悠地说,“你是个文化人,跟你爹我不是一路人。我们庄稼人,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就认一个理:人要对得起土地。你今天在地里干了一天,这个理,你心里应该有点数了吧?”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大叔,我明白了。以前是我太想当然了,谢谢您今天教我。”

“谈不上教。”林大叔摆摆手,“你那泡尿,不大不小。说它小,它就是泡尿;说它大,它坏的是地里的规矩。让你下地干活,不是为了罚你,是想让你知道,这地里的每一棵苗,都是我们拿汗水换的,金贵着呢。”

这番话说得朴实,却字字在理。我心里对这位不善言辞的农民,生出了由衷的敬佩。

吃完饭,我把带来的香烟递给林大叔。他推辞了半天,最后还是收下了。我正准备告辞,院子外突然传来一阵嘈杂声。

“林大哥!林大哥!不好了,抽水站的水泵又坏了!”一个村民焦急地跑了进来。

林大叔一听,眉头立刻锁了起来。

“怎么又坏了?前两天不是刚修过吗?”

“不知道啊!就是抽不上水了!这天都旱成这样了,再不浇地,今年的收成可就悬了!”

林大叔二话不说,抓起一把手电筒就往外走。林晓燕和院子里的几个村民也急匆匆地跟了上去。我犹豫了一下,也跟了过去。

村里的抽水站就在村口的一条小河边,是一个简陋的小砖房。我们到的时候,那里已经围了不少人,大家看着那台趴窝的柴油水泵,一个个愁眉苦脸,束手无策。

林大叔是村里少数懂点机械的人,他拿着扳手和锤子,围着水泵敲敲打打,捣鼓了半天,机器还是没反应,只是偶尔发出一两声无力的“吭哧”声。

“不行,好像是里面的零件坏了。”林大叔擦了擦额头的汗,一脸无奈。

“这可咋办啊?等镇上的师傅来,最快也得明天了,地可等不及啊!”村民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我看着那台老旧的柴油机,心里忽然一动。我在学校的时候,因为兴趣,选修过机械原理,对这种老式发动机的构造还算了解。

“林大叔,要不……我来看看?”我试探着说。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我身上,充满了怀疑。一个村民嘀咕道:“你个城里来的娃娃,会修这个?”

林晓燕也用不信任的眼神看着我。

林大叔打量了我一下,问道:“你懂?”

“在学校学过一点皮毛,不敢说一定能修好,但可以试试。”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有底气。

“行,那你来试试。”林大DASHAN出人意料地把手里的工具递给了我。

我接过工具,深吸了一口气,走到水泵前。我先是仔细检查了一下油路和电路,发现都没问题。然后我打开机器的外壳,借着手电筒的光,开始检查内部的构造。

这台水泵确实太老了,很多零件都磨损严重。我一边检查,一边在脑海里回忆着课本上的结构图。围观的村民们见我看得认真,也都安静了下来,大气不敢出。

过了大概十几分钟,我找到了问题所在。是活塞连杆上的一个小卡簧脱落了,导致活塞无法正常工作。这不是什么大毛病,但位置很刁钻,需要特殊的工具才能装回去。

“找到问题了,”我对林大叔说,“是一个卡簧掉了,得把它装回去。”

“能装吗?”林大叔急切地问。

“我没专用工具,有点难。得找个细长的铁丝,弯个钩子,伸进去试试。”

很快,就有人找来了铁丝。我用钳子把铁丝弯成我需要的形状,然后小心翼翼地伸进机器的缝隙里。这是一个精细活,我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林晓燕举着手电筒,蹲在我身边,一动不动地帮我照着亮。我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味。

整个抽水站安静得只剩下我的呼吸声。所有人都屏息凝神地看着我手里的动作。

试了好几次,那小小的卡簧总是滑掉。我的手都有些抖了。

“别急,慢慢来。”林大叔在我身后沉声说道。

我定了定神,最后一次,用铁丝钩住了卡簧,凭着感觉和技巧,猛地往里一送。

“咔哒”一声轻响。

成功了!

我长出了一口气,直起腰,对林大叔说:“好了,应该可以了。”

大家半信半疑。林大叔走到机器前,用力摇动了启动杆。

“突突……突突突……”

柴油机先是发出了几声沉闷的声响,随即,在一阵黑烟之后,竟然真的怒吼着发动了起来!出水口里,一股浑浊的水流喷涌而出,哗哗地流进了干涸的沟渠。

“出水了!出水了!”

人群中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村民们一个个喜笑颜开,拍着我的肩膀,不住地夸我“有本事”、“大学生就是不一样”。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热情搞得有些不好意思,只是嘿嘿地傻笑。

林大叔走到我面前,黝黑的脸上露出了由衷的笑容。他用力地拍了拍我的肩膀,什么也没说,但那眼神里的赞许和感激,比任何话语都更有力。

我转过头,正好看到林晓燕。她站在人群中,也正看着我。昏黄的灯光下,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满了星光。她没有笑,但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比任何笑容都更好看。

那一刻,我知道,我和这个村子,和这个倔强的姑娘之间那道无形的墙,因为这台重新开始轰鸣的水泵,彻底倒塌了。

第5章 田埂上的红薯香

水泵修好之后,我在小王庄的日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村民们见到我,不再是那种带着距离感的客气,而是多了一份发自内心的热情和亲近。走在路上,总有人会笑着跟我打招呼:“小陈技术员,又下地啦?”有时候还会往我手里塞个黄瓜、西红柿什么的,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

我和林家的关系,更是亲近了不少。林大叔隔三差五就让林晓燕来叫我过去吃饭。我也没皮没脸地去,每次都带点罐头或者饼干,算是回礼。

勘探队的工作依旧辛苦,但我的心态完全不同了。每天穿行在玉米地里,我不再觉得烦闷,反而能感受到一种踏实的生命力。我开始留意玉米抽穗的样子,开始能分辨不同庄稼的气味。我甚至学会了怎么看天,知道什么样的云彩预示着要下雨。

我和林晓燕的交集也多了起来。

她不再像一开始那样对我横眉冷对,虽然话还是不多,但眼神柔和了许多。有时候我从她家地头路过,她会主动跟我打个招呼。有时候她去镇上赶集,回来会顺路到我们招待所,给我送几个刚从树上摘下来的桃子,只说是“我爹让你尝尝鲜”。

有一次,队里发了新的工作手套,我把我自己那副旧的,偷偷放在了她家院子的窗台上。第二天,我路过她家地头,看到她锄地的时候,手上戴的正是那副旧手套。我们俩的目光在空中碰了一下,她很快就转过头去,耳根却有点红。

那个夏天,好像也没那么难熬了。

一天下午,我结束了野外的工作,正准备回招待所。路过林家那片熟悉的玉米地时,看见地头升起了一缕青烟。我好奇地走过去,发现林晓燕正蹲在一个小小的土灶前,不知道在鼓捣什么。

“林晓燕,你干嘛呢?”我走近了问。

她被我吓了一跳,回过头,看到是我,拍了拍胸口:“你走路怎么没声音啊,吓死我了。”

“做贼心虚吧你,是不是在偷吃什么好东西?”我笑着打趣她。

她的脸微微一红,指了指那个用几块土坯搭起来的简易土灶:“我爹今天从地里刨了几个新红薯,我在这儿烤着吃呢。”

一股香甜的味道,随着热气从土灶里飘了出来,勾得我肚子里的馋虫都醒了。

“见者有份啊。”我毫不客气地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她白了我一眼,但没赶我走,只是用一根小木棍,小心地拨弄着灶里的火。

我们就这样并排坐在田埂上,谁也不说话。夕阳的光芒柔和地洒在我们身上,田野里只有风吹过玉米叶的沙沙声和灶里柴火燃烧的噼啪声。气氛安静而美好。

过了一会儿,她觉得火候差不多了,就用木棍从滚烫的草灰里,扒拉出两个黑乎乎的东西。

“喏,给你一个。”她用几片大叶子包住一个,递给我。

我接过来,烫得左右手来回倒腾。剥开烤得焦黑的外皮,里面是金黄色的薯肉,香气扑鼻。我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大口,又香又甜又糯,简直是人间美味。

“好吃!”我含糊不清地赞叹道。

她看着我狼吞虎咽的样子,嘴角忍不住露出一丝笑意。她自己也拿起另一个,小口小口地吃着,动作斯文秀气。

“对了,陈志远,”她忽然开口,“你们……什么时候走啊?”

我愣了一下,啃红薯的动作停了下来。是啊,我们的普查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最多再有半个月,我们就要离开这里了。这个我一直刻意回避的问题,被她这么轻描淡写地问了出来。

“快了,大概还有十几天吧。”我感觉嘴里的红薯,突然没那么甜了。

“哦。”她应了一声,低下头,继续小口地吃着。

我们又陷入了沉默。我能感觉到,空气中多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离愁别绪。

“以后……还会回来吗?”她又问,声音很轻。

“应该……会吧。我们地质队,就是到处跑的。”我回答得有些含糊。其实我自己也知道,中国这么大,一个小王庄,可能这辈子也就来这么一次了。

她没再问什么。

我们默默地吃完了红薯,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远处的村庄里,升起了袅袅的炊烟。

“我该回去了。”我说着,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

“嗯。”她也站了起来。

“谢谢你的红薯。”

“不客气。”

我转身准备离开,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回头看着她。她还站在原地,晚霞的余晖勾勒出她纤细的剪影。

“林晓燕。”我叫了她的名字。

“嗯?”

“那天……谢谢你。”

“谢我什么?”她有些不解。

“谢谢你拿着锄头追我。”我笑着说。

她愣了一下,随即也笑了。那是我们认识以来,我见她笑得最开心的一次。她的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在暮色中闪闪发光。

“你要是再敢来我们家地里干坏事,我还拿锄头追你!”她扬了扬下巴,故作凶狠地说。

我知道,我们之间最初那个尴尬又狼狈的开始,到这一刻,才算真正地画上了一个温暖的句号。那把曾经让我魂飞魄散的锄头,已经变成了一个我们之间心照不宣的玩笑,一个连接着我们这段奇妙缘分的信物。

第6章 一场雨和未说出口的话

离开小王庄的日子,一天天临近。勘探队的收尾工作越来越忙,我每天都早出晚归,泡在数据和图纸里。尽管如此,我的心头却总是萦绕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像一团化不开的云。

我跟林晓燕见面的机会少了,但每次在村里碰到,我们的眼神交汇时,都似乎比以前多了些什么。那是一种欲言又止的默契,也是一种心知肚明的惆怅。

离我们预定离开的日期还有三天的时候,天气骤变。前一天还是晴空万里,酷热难当,一夜之间,乌云就像一块巨大的黑布,压了下来。空气变得异常闷热,连风都带着一股潮湿的腥气。

“要下大暴雨了。”王队看着天,一脸凝重地说,“得赶紧把外面的设备都收回来。”

我们正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林大叔却顶着风,急匆匆地跑进了乡政府大院。

“王队长!小陈!”他一进门就大喊,声音里透着焦急,“快!能不能让你手下的小伙子们帮个忙?我家地里那几亩快收的黄豆,再不抢回来,让这场雨一泡,就全完了!”

王队二话不说,当即拍板:“没问题!林大哥,你别急!所有人,都跟我走,去林大哥家地里抢收黄豆!”

勘探队的队员们,虽然都是搞技术的,但骨子里都有一股朴实的义气。大家抄起队里备用的镰刀和麻袋,跟着林大叔,浩浩荡荡地就往地里冲。

我们赶到林家地头的时候,林晓燕和她母亲也正在地里拼命地收割。风越来越大,吹得豆子地哗哗作响,天色暗得如同傍晚。豆大的雨点,已经开始零星地砸了下来。

“快!快动手!”王队一声令下,我们这群“正规军”立刻加入了抢收的战斗。

我虽然农活干得不好,但割豆子这种事,有把子力气就行。我学着林大DASHAN的样子,一手抓住一把豆秆,一手挥动镰刀,飞快地割着。

林晓燕就在我旁边的地垄里,她的动作比我快得多,像一只穿梭在豆田里的燕子。我们离得很近,能听到彼此急促的呼吸声。风把她额前的碎发吹得乱舞,汗水和雨水混在一起,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淌。

我们没有时间说话,所有人都埋着头,和老天爷抢时间。

雨越下越大,很快就变成了瓢泼大雨。雨点密集地砸在身上,生疼。视线都开始变得模糊,只能看清眼前的一小片地方。

“不行了!雨太大了!先撤吧!”王队扯着嗓子喊。

“不行!还差最后这一片了!收完再走!”林大叔固执地喊回去,手里的镰刀挥得更快了。

看着他那被雨水浇透的佝偻背影,我的心里一阵发酸。这就是农民,土地就是他们的命,庄稼就是他们的孩子。

“大家加把劲!一口气干完!”我也跟着喊了一声,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手下的动作也快了几分。

林晓燕看了我一眼,眼神里闪过一丝光亮,然后也咬着牙,继续埋头苦干。

终于,在所有人的努力下,最后一片黄豆也被收割完毕。我们把一袋袋沉甸甸的黄豆扛到地头的拖拉机上。等所有东西都装好车,我们每个人都已经被淋成了落汤鸡,分不清脸上流的是雨水还是汗水。

大家簇拥着拖拉机,深一脚浅一脚地往村里走。我跟林晓燕走在队伍的最后面。雨幕像一道帘子,隔开了我们和前面的人群。

“陈志远,”她忽然开口,声音在哗哗的雨声中显得有些飘忽,“谢谢你们。”

“说啥谢不谢的。”我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你家不也请我们吃了那么多顿饭吗?”

她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往前走。雨水顺着她的头发滴下来,身上的衣服紧紧地贴着,显得格外瘦弱。我心里一动,脱下自己身上那件还算厚实的工作外套,披在了她的肩上。

她浑身一颤,停下脚步,抬头看着我。

“你干嘛?你自己不冷啊?”

“我皮糙肉厚,没事。”我笑了笑,“你一个姑娘家,别着凉了。”

她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说出口。她只是默默地裹紧了身上的外套,那上面还带着我的体温。

我们就这样在雨中走着,一路无话。但有些东西,却在沉默中悄然发酵。我知道,有些话,如果现在不说,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回到村里,林大叔坚持要留我们所有人吃饭。王队推辞不过,只好答应。林家的小院里,挤满了我们这些湿漉漉的勘探队员,林大娘和几个邻居大婶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

我找了个机会,把林晓燕拉到院子的角落。

“晓燕,”我看着她的眼睛,鼓起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我们后天……后天一早就走了。”

她的眼神黯淡了一下,轻轻地“嗯”了一声。

“我……”我张了张嘴,那句在心里盘旋了很久的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我能说什么呢?说我喜欢你?然后呢?我只是一个前途未卜的勘探队员,注定要四海为家。而她,是扎根在这片土地上的姑娘。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的犹豫和挣扎,她似乎都看懂了。

她忽然对我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丝我看不懂的释然。

“陈志远,”她说,“以后到了别的地方,可别再随便往人家庄稼地里钻了。”

她又提起了那件糗事,用这种方式,轻易地化解了空气中那份沉重的尴尬。

我愣了一下,随即也苦笑起来。

“我记住了,一辈子都忘不了。”

是啊,一辈子都忘不了。忘不了那片青纱帐,那把锄头,那个被我气得满脸通红的姑娘,还有这个大雨滂沱的傍晚,和这些未曾说出口的话。

第7章 站台上的玉米棒子

离别的那个清晨,来得格外快。

天还没亮,我们就开始收拾行囊。招待所里一片忙乱,大家都在为返程做着最后的准备。我的心情很复杂,既有任务完成后的轻松,更有即将离开的失落。

我把自己的行李都打包好了,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我走到窗边,看向林家院子的方向。那里静悄悄的,淹没在晨曦的薄雾里。

她会来送我吗?我心里抱着一丝微弱的期待。

解放牌卡车发动了,发出“突突”的轰鸣声,催促着我们启程。队员们陆续上了车,王队在下面点着名。

“陈志远!磨蹭什么呢!上车了!”

“来了!”我应了一声,最后看了一眼那个熟悉的方向,提起行李,跳上了卡车。

卡车缓缓驶出乡政府的大院,开上了那条我们来时走过的土路。村庄还在沉睡,只有几户人家的烟囱里,冒出了淡淡的炊烟。

我坐在卡车的后车厢里,看着熟悉的景象一点点向后倒退。那片追逐过我的田埂,那片我流过汗的玉米地,那个轰鸣过的水泵房……所有的一切,都即将成为回忆。

我的心里空落落的。

就在卡车快要驶出村口的时候,我忽然看到,前面不远处的路边,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林晓燕。

她就站在那里,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晨风吹动着她的马尾。她的怀里,抱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

我的心,猛地一跳。

卡车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司机按了两下喇叭,算是告别。我扒着车厢的栏杆,冲她用力地挥手。

她没有挥手,而是小跑着跟了上来。

“陈志远!”她仰着头,大声喊我的名字。

“哎!”我大声回应。

她把怀里的布包高高举起,奋力向车上扔来。我眼疾手快,一把接住。

布包很沉,还带着温度。我打开一看,里面是几个刚刚煮熟的玉米棒子,还冒着热气。金黄色的玉米粒,颗颗饱满,散发着诱人的甜香。

我抬起头,想对她说声谢谢。卡车却已经开远了。

她站在原地,身影在晨雾中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终变成了一个小小的黑点。

我握着那个温热的玉米棒子,剥开还带着露水的苞叶,狠狠地咬了一口。那股熟悉的,带着土地气息的甘甜,瞬间充满了我的口腔。

可不知道为什么,吃着吃着,我的眼睛就湿了。

车上的队员们都在起哄,周涛拍着我的肩膀,挤眉弄眼地说:“行啊志远,真人不露相啊!这玉米,可是定情信物啊!”

我没有理会他们的玩笑,只是默默地吃着玉米,任由温热的泪水混着卡车扬起的尘土,划过脸颊。

我知道,我把一个夏天,和一个姑娘,永远地留在了这个叫做小王庄的地方。

回到城市后,我的生活重新回到了正轨。我跟着勘探队,走过了很多地方,翻越过高山,也穿越过戈壁。我的人生,就像地质队员的足迹,不断地向前延伸,很少回头。

我再也没有回过小王庄。

后来,我跟队里的一个女技术员结了婚,生了孩子,成了一个普通的丈夫和父亲。生活平淡而安稳。

只是在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时刻,我依然会想起1989年的那个夏天。想起那片无边无际的玉米地,想起那个举着锄头,脸颊被太阳晒得通红的姑娘。

她后来怎么样了?是不是嫁给了一个同样质朴的庄稼汉?是不是也生了几个可爱的孩子?她还会记得那个因为一泡尿,被她追得满地跑的城里小子吗?

我不知道答案,也不敢去寻找答案。我怕破坏了记忆里那份最纯粹的美好。

第8章 三十一年后的画

时间一晃,就是三十多年。

我从一个风华正茂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两鬓斑白,即将退休的老头子。儿子也已经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事业和家庭。

退休后的生活,清闲了下来。我爱上了画画,经常一个人在画室里待上一整天。我画过山,画过水,画过城市的高楼大厦,但画得最多的,还是田野和庄稼。

我的书房里,挂着一幅我最满意的作品。

画上,是一片金色的玉米地。阳光穿过厚实的叶子,洒下斑驳的光影。田埂上,一个穿着碎花衬衫的姑娘,扛着一把锄头,正回头张望着什么。她的身影很模糊,看不清面容,但整个画面,却充满了蓬勃的生命力。

来我家的朋友,都说这幅画画得好,有股子说不出的味道。

只有我自己知道,这幅画,画的是我的整个青春。

去年秋天,儿子说要带我们老两口出去自驾游,目的地是皖南。在规划路线的时候,我看着地图,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地名,跳进了我的视线——小王庄。

我的心,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

在我的坚持下,我们特意绕道,去了那个地方。

三十多年的变化,是天翻地覆的。曾经的土路,变成了宽阔的柏油马路。曾经的农家小院,很多都盖起了漂亮的两层小楼。乡政府的大院还在,但已经翻修一新,变成了村委会。

一切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空气里,依然是那股熟悉的,混着泥土和庄稼的味道。

我凭着记忆,找到了当年林家的那片玉米地。如今,那里已经不再种玉米,而是改成了蔬菜大棚。

我找到了林家原来的院子。院墙还在,但里面的瓦房,已经变成了一栋气派的二层小楼。院门口停着一辆小汽车。

一个中年男人从屋里走出来,看到我们在门口张望,警惕地问:“你们找谁?”

“请问……这里是林大山家吗?”我试探着问。

“我就是。”男人点了点头,疑惑地看着我。

我愣住了。眼前的男人,约莫五十出头,眉眼间依稀有几分林晓燕的影子。

“你是……”

“我是林晓燕的弟弟,林晓军。”他自我介绍道。

我的心,又是一阵狂跳。

“那……林大叔和林晓燕,他们……”

“我爹娘前几年都过世了。我姐……她嫁到县城去了。”林晓军说着,忽然想起了什么,盯着我看了半天,“你……你是不是姓陈?叫陈志远?”

这次轮到我震惊了:“你怎么知道?”

林晓军笑了,那笑容,像极了当年的林大叔。

“我姐跟我提过。她说,三十多年前,有个城里来的技术员,帮咱们村修好了水泵。她还说,那个人傻乎乎的,因为在地里撒了泡尿,被她拿着锄头追了半天。”

我的老脸,腾地一下就红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我的光辉事迹,还在这里流传着。

在林晓军的盛情邀请下,我们进了屋。他给我看了家里的相册。在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上,我看到了年轻时的林晓燕。她抱着一个孩子,身边站着一个戴眼镜的斯文男人。她笑得很幸福。

林晓军告诉我,她嫁给了县城的一个中学老师,生活很美满。

我心里那块悬了三十多年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临走的时候,林晓军非要塞给我一大袋子他们家自己种的红薯。我推辞不过,只好收下。

车子重新启动,缓缓离开小王庄。我回头看着那片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心里百感交集。

回到家,我让老伴把红薯烤了。当那股熟悉的香甜味道在屋子里弥漫开时,我的眼眶,又一次湿润了。

我走到书房,看着墙上那幅画。画里的姑娘,依旧扛着锄头,站在金色的玉米地里。

我拿起画笔,在画的角落里,轻轻地添上了一行小字:

纪念1989年的夏天,和那把追了我三百多米的锄头。

我知道,有些人,有些事,注定只能成为回忆。但正是这些温暖的回忆,构成了我们漫长的人生中,最闪亮、最珍贵的星辰。它们提醒着我们,无论走多远,都不要忘记来时的路,不要忘记那些曾经用最质朴的方式,教会我们成长和感恩的人。

来源:自强不息喜鹊一点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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