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施工”该退场了!自2025年11月20日起,禁止由施工单位垫资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0-29 09:37 3

摘要:近日,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9月18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1月20日起施行。

近日,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9月18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1月20日起施行

至此,已有23省市区跟进发文,均提出禁止“垫资施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其他22省发文详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以下重点:

垫资建设,拖垮无数建工巨头

垫资施工如同一种行业慢性毒药,看似承接项目时的“敲门砖”,实则为日后发展埋下巨大隐患。

今年4月,一家拥有67年历史的老牌国企——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深陷恒大债务危机,被法院正式裁定受理破产重整。自2021年起,国内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叠加恒大“爆雷”引发的连锁反应,整个建筑行业陷入工程款大面积拖欠、项目频频停摆的艰难局面。

作为恒大长期合作方,合肥建工曾有超过70%的业务依赖恒大。伴随恒大危机爆发,公司被卷入巨额债务漩涡,约2.7亿元应收工程款难以收回,资金链几近断裂。据合肥市中院披露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1月,合肥建工总资产为127.30亿元,负债高达162.29亿元,资产负债率飙升至127%,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

恒大约2万亿元的总负债中除约3000亿元金融欠款和1万亿元合同欠款外,其余大部分源自对建筑企业的工程拖欠。受此牵连的不止合肥建工一家,南通三建、南通六建等一批实力建企同样未能幸免。

曾为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特级民营市政施工企业——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也因长期垫资导致现金流枯竭,最终走向破产。该公司资产总额56.1亿元,负债64.8亿元,资产负债率达115.44%,其主要业务涵盖地铁、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民航机场、地铁隧道等基建领域。

就连具有央企背景的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也难以抵御这场风暴。该公司隶属于资产规模超7.5万亿元的中信集团,却在2024年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据其2024年10月31日资产负债表显示,公司资产25.89亿元,负债39.7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3.83亿元。

……

这些企业都拥有特级资质,都属于行业内巨头企业,却接连倒在了债务泥潭中。

垫资施工如同一座巨大的冰山,其90%的风险隐藏在水面之下。这说明在系统性拖欠面前,即便是行业龙头也难逃厄运。

行业巨头因数百亿应收款倒下,更让中小型企业感到刺骨的寒意。

国务院明令禁止垫资建设!23省跟进!

值得欣慰的是,政策层面已迎来根本性转变。

2019年,国务院颁布《政府投资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作为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远超部委通知,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该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禁止垫资施工,从制度层面遏制了长期存在的工程款拖欠源头。

近年来,政策执行持续深化,包括新疆在内,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密集出台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禁止政府在投资项目中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新疆最新发布的管理办法也延续这一原则,强化了政策传导与落地。

这一系列动向标志着政策层面发生根本性转变,政府投资信用正回归其公共属性,施工企业有望逐步摆脱垫资重压。

与此同时,国务院总理李强于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款项支付作出细化规定: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应当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这些规定将带来以下几方面重要影响:

大幅缩短付款周期,显著改善建筑企业现金流;明确禁止“背靠背”条款,阻断债务链传导;设立逾期利息与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拖欠成本,增强法律约束。

整体来看,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该条例是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而对大型企业,则构成必须严守的“合规高压线”。

两项政策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建筑行业从垫资施工的旧模式,走向规范支付、信用为本的健康生态。

中小企业更应远离垫资工程

对于资金实力有限的中小企业而言,承接垫资工程无异于一场高风险的博弈。由于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一旦陷入垫资纠纷,极易导致整个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甚至引发资金链断裂。数据显示,高达87%的项目失败源于资金问题,而垫资类项目的行业平均坏账率更达到12%-15%,远高于一般工程。因此,中小企业在项目承接中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将风险防控置于首位。

为从源头控制风险,中小企业应在承接项目前对发包方进行全面的资信调查,包括其财务状况、项目合法性、用地性质等,全面评估合作风险。在合同签订阶段,务必明确垫资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限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以法律形式保障自身权益。

在项目选择上,建议企业确立清晰的“红线”与“绿线”:

坚决远离三类项目:要求垫资超过合同价30%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明的政府合作项目;甲方有重大债务纠纷的房地产项目。

重点布局两大方向:财政资金保障充分的民生工程;实行过程结算的基础设施项目。

来源:我爱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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