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安全法作为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构建了维护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各方面制度。
网络安全法作为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构建了维护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各方面制度。
2025年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修改的重大背景意义是什么?有哪些重点亮点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统回答了为什么要建设网络强国、怎样建设网络强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网信工作摆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来谋划,切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要以网络强国建设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不断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快推进,取得巨大成就。
这次网络安全法修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充实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增加一条规定:网络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网络强国建设。
完善法律责任规定
网络安全法实施以来,对于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遏制了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但同时,利用网络从事网络入侵、网络攻击、传播违法信息等网络违法行为仍屡有发生,维护网络安全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此次网络安全法修改,在深入总结网络领域相关立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危害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网络信息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扩大法律的域外适用情形,并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领域相关法律做好衔接,增强法律规范的针对性、有效性、协同性。
积极回应人工智能治理和发展需要
本次网络安全法修改,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推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要求,积极回应人工智能治理和发展需要,增加一条规定:
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王俏
编辑:江萍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