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追责”捆住干事手脚!容错精准,才敢放开干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0-28 22:13 2

摘要:最近和企业朋友、机关同事聊天,总能听见类似的吐槽:“现在干事总怕‘踩雷’,一次报表漏填个数字,就怕被问责通报”“创新项目敢想不敢做,万一没达标,反而成了‘污点’”——原本用来规范行为的“追责问责”,慢慢变成了部分人“不敢干事”的枷锁。其实大家不是怕“担责”,是

最近和企业朋友、机关同事聊天,总能听见类似的吐槽:“现在干事总怕‘踩雷’,一次报表漏填个数字,就怕被问责通报”“创新项目敢想不敢做,万一没达标,反而成了‘污点’”——原本用来规范行为的“追责问责”,慢慢变成了部分人“不敢干事”的枷锁。其实大家不是怕“担责”,是怕“过度追责”:把无心之失当故意犯错,把小瑕疵当大问题,最后越干越谨慎,甚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今天就用大白话聊透这事,结合真实案例说说“追责该怎么追”“容错该怎么容”,核心是让大家既守规矩,又敢放开手脚干实事。

一、先澄清:不是反对“追责”,是怕“追责变味”

首先得说清楚:咱们不反对追责——那些故意违规、懒政怠政、造成重大损失的,该追的责必须追,这是守住底线的前提。但现在让人犯怵的,是“过度追责”“一刀切追责”,把“干事的人”吓得不敢动。

举个身边的真实例子:

企业的李经理负责一个新产品研发,前期调研、测试都做足了,但市场突然变了,产品销量没达标,损失了几十万。结果公司直接给了“通报批评+扣三个月绩效”的处罚,理由是“决策失误导致损失”。从那以后,李经理再也不敢碰创新项目,只做“稳赚不赔”的老业务,用他的话说:“与其冒险犯错被问责,不如守着老本不犯错。”

还有机关的张科员,一次整理档案时,不小心把一份非核心材料放错了档案柜,没造成任何影响,结果被通报为“工作失职”,影响了年度评优。之后张科员做任何事都“事事留痕、层层请示”,原本1天能办完的事,要来回找3个领导签字,效率低了一半。

这就是“追责变味”的问题:原本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变成了“为了追责而追责”;原本是约束“乱干事的人”,结果捆住了“想干事的人”。老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干事就有犯错的可能,要是连“无心之失”“探索之错”都要一棍子打死,谁还敢往前冲?

二、为啥“过度追责”会让人“不敢干事”?3个现实痛点太戳人

过度追责之所以让人没底气,核心是3个痛点没解决——分不清“错的性质”、没给“改错的机会”、放大“小错的影响”,最后大家只能“以不干事防出错”。

1. 痛点1:“无心之失”和“故意犯错”分不清,一错就“一刀切”

最让人委屈的,是“不小心犯错和故意违规被同等对待”。比如:

- 有人为了省事,故意不按规定流程办事,导致数据出错(故意犯错,该追责);

- 有人按流程办事,只是因为手误填错一个数字,没造成任何损失(无心之失,该提醒整改)。

但现实中,不少地方会把这两种情况都归为“工作失误”,轻则通报批评,重则扣绩效、影响晋升。就像小区门口的超市收银员,一次找钱时多找了顾客50元(无心之失,自己垫付了),结果被老板扣了当月全勤奖,理由是“工作不细致”——从那以后,收银员找钱要反复数三遍,结账速度慢了一半,顾客抱怨,自己也累得慌。

这种“不分性质的追责”,本质是“懒政式管理”——不用花心思判断错因,只要出错就问责,简单粗暴但寒了人心。

2. 痛点2:“探索之错”和“失职之错”分不清,创新成“高危行为”

不管是企业搞研发、机关推改革,都需要“摸着石头过河”,难免会有“试错成本”。但过度追责下,“探索失败”被当成“失职”,创新自然成了“高危行为”。

比如某县城想推“农产品电商直播”,助力乡村振兴,负责的王干部牵头找主播、搭场地、组织农户,前期投入了几万块。但因为没经验,前几场直播销量不好,没达到预期目标。结果被人举报“浪费公共资源”,上级来了个“诫勉谈话”,说他“决策不严谨”。

从那以后,县城里再没人敢提“创新举措”,大家只做“按部就班”的事——开会、填表、报数据,哪怕没多大价值,至少不会出错被问责。可这样一来,乡村振兴的“新路子”也没了下文。

其实,“探索之错”是“为了干事而错”,“失职之错”是“为了不干事而错”,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要是连探索的勇气都被追责磨没了,怎么能有新突破?

3. 痛点3:“小错放大化”,一次犯错就“贴标签”

还有个让人无奈的情况:一次小错被反复提、放大说,甚至成了“终身污点”,让人越干越没信心。

比如企业的技术员小刘,一次调试设备时,不小心按错一个按钮,导致设备停机10分钟,没造成任何损失,只是耽误了一点生产进度。结果在季度总结会上,被老板点名批评“责任心差”,之后每次有重要项目,老板都不敢交给她,怕她“再出错”。小刘委屈得不行,慢慢也没了干劲,最后申请调去了清闲的岗位。

就像小时候考试,一次考砸了就被家长说“你永远考不好”——这种“一次错就否定全部”的追责,只会让人从“怕犯错”变成“不敢干事”,最后形成“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恶性循环。

三、关键:追责要“精准”,容错要“托底”,3个原则划清边界

其实解决“过度追责”的核心,不是“不追责”,而是“精准追责+科学容错”——该严的地方严,该松的地方松,让干事的人有底气,让乱干事的人有约束。这3个原则,不管是企业还是机关,都该守住:

1. 原则1:先分“错的性质”——是“故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

追责前,先搞清楚“为啥犯错”:

- 要是“故意违规”:比如明知流程不对还硬来、为了私利弄虚作假、懒政怠政不办事,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追责,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罚的处罚,不纵容;

- 要是“无心之失”:比如手误、记混流程、客观条件突变导致的小错,没造成损失或损失很小的,以“提醒整改”为主——比如找当事人聊聊天,指出问题在哪,教他怎么避免,不用上纲上线通报批评。

比如某国企就定了“容错清单”:明确“因政策调整、市场突变导致的项目未达标”“因手误造成的非核心数据错误”等5类情况,只要没造成重大损失,一律不追责,只要求整改。实施后,员工主动提创新建议的多了20%,项目推进效率也高了。

2. 原则2:再看“错的后果”——是“重大损失”还是“小瑕疵”?

同样是犯错,后果不一样,处理方式也该不一样:

- 要是造成“重大损失”:比如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数据泄露、违规决策导致公司亏几百万,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要追责,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 要是只是“小瑕疵”:比如报表漏填一个非关键信息、会议记录记错一句话,没造成任何影响的,口头提醒一下,让赶紧改过来就行,没必要兴师动众。

就像家里做家务,不小心打碎一个碗(小瑕疵),不用骂一顿;但要是故意把厨房烧了(重大损失),就必须严肃处理——这个道理,不管是管理企业还是机关,都一样。

3. 原则3:给“改错的机会”——是“一棍子打死”还是“帮着纠正”?

追责的目的不是“把人整倒”,而是“让人改正错误,以后更好地干事”。所以不管是哪种错,只要不是故意违规,都该给“改错的机会”。

比如某机关单位规定:员工要是犯了“无心之失”,可以申请“纠错整改”——自己写清楚错在哪、为啥错、怎么改,然后由领导监督整改,整改到位了,就不影响评优晋升。有个科员之前填错了一份报表,按规定整改后,后来还因为牵头完成了一个重要项目,被评为“先进个人”。

这种“容错+纠错”的方式,既指出了问题,又给了人信心,比“一通报就完事”管用多了。

四、现实案例:这样“追责+容错”,干事的人更有底气

其实已经有不少地方和企业,开始调整“追责方式”,既守住了底线,又激发了干劲,咱们可以参考:

案例1:企业“试错免责”,创新项目敢闯了

某制造企业搞“研发试错免责制”:只要研发项目前期做了充分调研、经过了集体决策,就算最后失败,也不追究研发团队的责任,甚至还会给团队发“探索奖”,鼓励大家总结经验再尝试。

之前有个团队研发“节能设备”,投入了100万,最后因为技术瓶颈没成功,但公司不仅没追责,还拿出20万给团队做“后续研究经费”。后来这个团队调整方向,终于研发出一款节能产品,一年帮公司省了500万电费——要是当初一失败就追责,这款产品根本出不来。

案例2:机关“精准问责”,效率高了

某地级市出台“问责负面清单”:明确“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作延误”“为了便民简化流程但程序略有瑕疵”等8种情况,不纳入问责范围。同时规定“问责必须集体研究,不能个人说了算”。

之前有个社区干部,为了帮独居老人尽快办养老补贴,简化了一个“证明材料”的流程,虽然程序上有点小瑕疵,但没出任何问题。要是在以前,可能会被通报“违规办事”,但按新规定,这种“为了便民的小瑕疵”不问责,只让他补全材料就行。从那以后,社区干部帮群众办事更主动了,办事效率也提高了不少。

五、最后想说:容错不是“纵容错”,是给“干事的底气”

咱们聊“反对过度追责”,不是要“纵容犯错”,更不是要“懒政怠政”——而是希望建立一个“既讲规矩,又有温度”的环境:让故意违规的人“不敢错”,让无心之失的人“能改正”,让探索创新的人“敢尝试”。

毕竟,一个地方、一个企业的发展,靠的不是“不犯错的人”,而是“敢干事、能改错的人”。要是大家都怕犯错、不敢往前冲,再好的蓝图也落不了地。

希望那些制定规则的人,能多听听干事的人的心里话:别让“追责”变成“捆手脚的绳子”,多留一点容错的空间,多给一份干事的底气——毕竟,“不怕犯错、敢改错”,比“不干事、不犯错”更有价值。

你所在的单位,有“过度追责”的情况吗?要是遇到“无心之失被追责”,你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聊聊,咱们一起探讨“既守规矩又敢干事”的办法~

来源:小苹果一点号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