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海东市乐都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上级转办线索,成功查办青海省首例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案件,对涉事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为规范全省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遏制非法文化产品传播树立典型标杆。
近日,海东市乐都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上级转办线索,成功查办青海省首例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案件,对涉事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为规范全省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遏制非法文化产品传播树立典型标杆。
据悉,2025年10月,乐都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上级移交的线索后,立即启动执法程序,组建专项调查小组展开全面核查。为确保取证严谨、事实清晰,执法人员创新采用“多维度协同取证”模式,发函至公安部门请求协助核查相关数据信息,精准锁定涉事企业经营轨迹,通过远程勘验技术固定网络经营行为证据,同时深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依法询问,形成“线上+线下”“技术+人工”的完整证据链。经调查确认,该企业在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其行为已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涉嫌违法经营。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部门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查明违法事实后,第一时间向涉事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限期整改。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及《青海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综合考量企业违法情节——鉴于该企业系首次违法,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执法工作,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经执法人员集体合议,最终对其作出“责令停止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给予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已依法送达并执行。
此次首例案件的成功办结,不仅填补了青海省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违法案件查办领域的实践空白,更对全省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形成有力警示,推动行业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化。
来源:青海之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