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个坐拥百万粉丝的网红,竟因200多万元被诱骗、绑架、杀害——这不是影视剧桥段,而是刚刚在河南南阳一审宣判的真实案件。10月24日,南阳中院对“罗大美”遇害案作出判决:主犯余金生死刑,沙玉姣死缓,杨恒获刑13年。但判决书墨迹未干,三人竟全部提起上诉。这起看似板
一个坐拥百万粉丝的网红,竟因200多万元被诱骗、绑架、杀害——这不是影视剧桥段,而是刚刚在河南南阳一审宣判的真实案件。10月24日,南阳中院对“罗大美”遇害案作出判决:主犯余金生死刑,沙玉姣死缓,杨恒获刑13年。但判决书墨迹未干,三人竟全部提起上诉。这起看似板上钉钉的命案,恐怕还没到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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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23年7月5日晚,被害人尚某锋(网名“罗大美”)被杨恒以微信消息诱骗至余金生住处,随后遭捆绑并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一处闲置平房。接下来的48小时内,三人通过威胁手段,逼迫尚某锋向沙玉姣账户转账超200万元。7月7日凌晨,余金生单独行动,用衣物勒颈并持刀割刺颈部致其死亡,尸体被掩埋于红薯窖中。值得注意的是,尚某锋失联前曾给家人留言“有事要躲躲”——这句话如今看来,几乎是一则无声的预警。
说实在的,若非嫌疑人主动交代,那个藏尸的红薯窖恐怕很难被发现。位置偏僻、隐蔽性强,典型的“藏得深、找得难”。这也暴露出一个残酷现实:当犯罪者精心策划、刻意隐匿,侦查难度会成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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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三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余金生另涉故意杀人罪。按照我国刑法,抢劫致人死亡或抢劫数额特别巨大(通常50万元以上即达标),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本案中,200余万元远超“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且具备预谋、非法拘禁、毁灭证据等多重加重情节。余金生全程主导、亲手行凶,判死刑毫不意外;沙玉姣虽未动手,但提供收款账户、参与看管、协助掩埋尸体,被认定为主犯也站得住脚;杨恒仅负责前期诱骗,未分赃、未施暴,定为从犯,判13年——坦白讲,这种分工明确、角色清晰的团伙作案,在近年恶性侵财案中并不鲜见。但一个网红因200万被杀,还是让人心头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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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某锋是反串艺人,社交平台粉丝破百万,靠直播带货彩妆、护肤品谋生。这类新兴职业收入波动大、现金流水高、财务透明度低,极易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肥羊”。据公开报道,仅2023年以来,全国已发生至少7起针对网红的暴力侵财案件,其中3起导致被害人死亡。更值得警惕的是,本案暴露了网红群体在隐私保护和人身安全上的巨大短板——尚某锋与余金生不过是“时有交集”的泛泛之交,却因无意间透露经济状况,招来杀身之祸。
流量能变现,但也能“标价”。你晒出的每一场奢华直播、每一笔“轻松入账”的收入,都可能在暗处被他人换算成风险系数。对比来看,韩国等地已开始要求平台对高风险主播进行安全评估,而国内目前尚无系统性防护机制。这一点很关键:当一个人的财富与行踪高度绑定于公开内容,他的安全边界其实早已被悄然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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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三名被告均已上诉。按刑事诉讼法规定,河南高院将在数月内启动二审。余金生大概率会以“激情杀人”“非预谋”为由试图脱罪,但现有证据链相当完整——从7月5日设局诱骗,到7月7日凌晨杀人埋尸,整个过程环环相扣,计划性极强,很难被认定为临时起意。沙玉姣可能辩称“受胁迫参与”,可她主动提供账户、配合转移资金、协助处理尸体,这些行为很难用“被迫”解释。至于杨恒,13年刑期是否过重,或许会成为二审的一个争议点,但考虑到他直接实施诱骗、开启整个犯罪链条,量刑未必会大幅调整。
重点来了:二审会改判吗?
从司法实践看,除非出现新证据或程序重大瑕疵,否则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更大。毕竟,这不仅是一起抢劫杀人案,更是一次对“网络财富暴露风险”的残酷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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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网红,200万,三条人命,三份上诉状。
表面看,是贪婪与暴力的交织;深层看,是数字时代个体安全防线的集体失守。
流量经济狂飙突进的这些年,我们习惯了“晒收入”“秀生活”,却很少有人认真想过:当你的财富被算法推送给千万人时,是否也同时推给了潜在的掠夺者?
在我看来,这起案件不该只被当作一则社会新闻匆匆翻过。它应该成为平台、监管者乃至每个靠网络谋生者的警钟——安全,从来不是流量的附属品,而是底线。
二审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但比判决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下一个“罗大美”的出现。
来源:洛森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