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命运共同体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0-28 13:27 3

摘要:乡村不仅是地理空间,更是承载着自然生态、人文历史与社会经济的有机生命体。近年来,“生命共同体”理念为乡村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它强调人与自然、资源与环境、历史与未来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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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是孕育中华文明的根基,生命共同体理念则为现代乡村发展注入了新的灵魂。

乡村不仅是地理空间,更是承载着自然生态、人文历史与社会经济的有机生命体。近年来,“生命共同体”理念为乡村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它强调人与自然、资源与环境、历史与未来的和谐统一。

在现代化进程中,乡村发展面临生态环境挑战、社会治理转型、经济结构调整等多重考验,需要我们从理论、法治与实践的多元维度进行深入探索。本文将从法学角度系统解析乡村生命共同体的内涵、价值与实现路径,为乡村振兴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

一、乡村生命共同体的理论根基与时代内涵

中国传统哲学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儒家倡导“仁民爱物”、“天地万物一体”的和谐观念,孔子主张“仁厚及于鸟兽昆虫”,孟子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道家强调“道法自然,无为不争”,认为人类与自然系统是统一的整体。佛家“众生平等”的思想因其在乡村的广泛传播而深化了人对自然关怀的广度和深度。

这些传统生态智慧为当代生命共同体理念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哲学基础。

现代社会中的“生命共同体”理念包含两个基本维度:一是“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着重强调应如何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专注于回答如何开展有效的生态治理。这一理念突破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局限,将乡村视为一个由自然生态、人文社会和经济制度紧密关联、互为依存的有机整体。

从法学视角看,乡村生命共同体理念推动法律从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中心主义”转变,要求法律不再仅仅将自然视为被人类支配和利用的“客体”或“资源”,而是开始承认自然生态的内在价值和整体性。这种转变与可持续发展、代际公平等现代环境法基本原则高度契合,要求法律在处理乡村发展问题时进行系统性考量。

二、乡村生命共同体的法治保障体系

1. 法律理念的生态化转向

生态文明法治理论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其核心要义包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当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的环境法律体系,但在乡村生态保护方面仍存在专门立法不足、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与城市环境保护以及工业污染防治的立法相比,农业以及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数量少且较分散,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供给严重不足。

完善乡村环保法律制度是当务之急。要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乡村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法治体系,提高环境管理效率,构建多元共治的乡村环境治理格局。特别是要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法律责任追究,为乡村生命共同体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 多元治理的法治化路径

乡村生命共同体建设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斐迪南·滕尼斯的共同体理论认为,共同体包括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三种类型,它们共同构成了人类共同生活的实质基础。这意味着乡村治理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共同体的特性和需求。

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关键。自治是基础,要发挥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法治是保障,为乡村治理提供刚性约束;德治是引领,为乡村治理提供价值导向。三者有机结合,才能形成良性互动的乡村治理机制。

在实践层面,需要重塑乡村权威,既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又要激发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平和县医共体建设的经验表明,通过建立“县乡村一体、上下联动”的服务网络,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服务的高效供给。这种协同治理模式对乡村生命共同体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三、乡村生命共同体的实践路径探索

1. 从产业转型到生态振兴

乡村生命共同体建设需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江苏宿迁耿车镇的转型案例具有启发意义。耿车镇曾以废旧塑料加工而闻名,形成了“耿车模式”,但随之而来的是严重的环境污染。

在意识到问题后,耿车镇开始科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去污减塑,倒逼绿色转型,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综合整治,形成了产业、创业、生态、文化“四轮齐转”的发展新模式,初步实现了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这一转型的成功表明,乡村生命共同体建设可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乡村生产方式必须实现转变,因地制宜,利用乡村自身的优势实现经济发展,注重绿色生产方式的运用,发展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2. 从环境治理到健康维护

乡村生命共同体建设不仅关注自然环境,也关注居民的健康福祉。平和县在医共体建设方面的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该县构建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高效诊疗体系,探索出一条县乡村三级医疗资源整合的实践路径。

通过医共体建设,平和县实现了基础设施“硬实力”与人才技术“软实力”的双重提升,让群众享受到了触手可及的优质医疗服务。这种整体健康观是乡村生命共同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对居民生命健康的全面关怀。

3. 培育新农民:乡村生命共同体的主体力量

农民是乡村生命共同体建设的主体力量,其生态文明素养直接关系到建设的成效。当前,乡村居民生态伦理观念仍然缺乏,大多数农民环保意识淡薄,对自身存在的污染环境的行为没有正确的认识。因此,提升农民生态文明素养至关重要。

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转变观念,提高环境伦理观念和环保意识。同时,要在乡村居民的思想观念上做到“更新换代”,树立新的价值观、生活观;通过实施绿色生活方式增强乡村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节约意识,绿色消费意识,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

四、构建乡村生命共同体的未来路径

1.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完善乡村服务体系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把“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新发展理念,落实到保障和支持农民通过乡村自治机制在乡村社会当家作主上来,以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为导向,确保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交由农民决定、服从农民需要。

政府要转变“城市偏向”的发展理念,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村民教育和就业培训,提升村民的综合素质和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建立完善的乡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乡村公共服务购买力度,提供更多更充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2. 协调“代内正义”与“代际正义”

乡村生命共同体建设需要兼顾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不同区域的乡村具有不同的自然资源要素禀赋,所面临的外部条件也截然不同,相互之间存在竞争。当代人与后代人在分配和使用现有自然资源的问题上也存在类似急需调和的矛盾。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以和谐之命题直击上述矛盾,力求协调处理好乡村生态振兴中存在的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不同区域的主体之间在分配和使用自然资源问题,促进其形成生命共同体来携手分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共同维护自身生存与乡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关系。

乡村命运掌握在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手中。面向未来,我们需要继续深化对乡村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理解,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创新实践路径,让乡村成为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文明载体,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绽放出独特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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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村事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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