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0万娶二婚女子,夜里亲热时失控 自言自语,女方母亲隐瞒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0-28 03:06 4

摘要:兰先生,35岁,一直没成家,家里人急得像锅里烧水,媒人牵线认识了一个比他大三岁的二婚女子

河南兰先生付10万娶二婚女子、未登记同居4个月后查明女方为精神分裂症且婚前被母亲以抑郁症隐瞒,法院判退彩礼90270元

先把人和时间捋清楚

兰先生,35岁,一直没成家,家里人急得像锅里烧水,媒人牵线认识了一个比他大三岁的二婚女子

见面不多说话,人看着温顺,俩人相处一个多月,坐下来就谈事:十万元彩礼,金戒指,婚礼一应俱全

重要的是,两人只办了婚礼没去民政局登记,这一步很多人以为无所谓,后来成了关键

那段时间,我能想象村里热闹的场景

堂屋里摆着几盘瓜子,长辈端着茶,男方父亲拿着红色票据对着灯数钱,媒人笑嘻嘻说“好日子定了”

谁都没想到,真正的波折在婚后夜里开始

婚后同居的第四个月,兰先生才彻底意识到不对

晚上躺下刚熄灯,媳妇像换了一个人:有时对着空气说话,有时忽然大声喊,手指在墙上一下一下扣,像在找什么暗格

第二天他父亲收拾床头柜,打翻了一个药盒,包装纸上几个字扎眼:某某苯二氮卓、某某抗精神病药

一家人谁都没做过心理准备,那一瞬间的沉默,比喊叫还吵

问女方家

母亲一开始嘴很硬,只说“就是抑郁,吃药就好”,避而不谈细节

后来对质时,女方自己承认18岁开始服用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期间断断续续一直在吃,婚前没有完整告知

说白了,“抑郁”当挡箭牌,核心事实被压住了,这不是措辞的问题,是义务的问题

接下来就冷场了

女方回娘家,双方协调无果,场面从“亲家”变成“原告被告”

兰先生把彩礼这笔账掰开了算,起诉要求全额返还

法院审理后查明: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约四个月,女方对重大疾病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酌定返还比例为90%,判令退还90270元

这个数字不圆整,反而说明是按证据算出来的,不是拍脑袋

这一步很多人问:没登记,那还能撤销婚姻吗?

答案是不能撤销,因为法律上的“婚姻”还没成立,但彩礼可以按共同生活时间、双方过错等因素裁量返还

换句话说,登记和婚礼是两码事,民法看的是“你是不是依法成了夫妻”,不是“是不是摆桌子放鞭炮”

再说“重大疾病”怎么认

法律不靠感觉,参照的是《母婴保健法》里“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其中就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艾滋病等传染病

法律明确要求:婚前要如实告知,隐瞒的,一年内对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能不能撤销,要看你有没有登记、有没有证据

有业内人士提到,患病一方需要举证自己履行了告知义务,否则就视为未履行,这点常被忽略

把视野拉宽一点,今年十月各地类似案件频繁见诸判决

云南一案,男方婚后才知女方早在2011年确诊艾滋病,法院支持撤销婚姻;

江苏兴化的案子,婚前介绍人只说“抑郁”,婚后才翻出“精神分裂症+二级残疾证”的底层事实,法院也判撤销;

河南汝南同样是“抑郁说法”做遮掩,住院记录一查就露馅,最终撤销婚姻

这些案例的共同点很鲜明:重大疾病不是小毛病,瞒着不行,后果很重

回到兰先生这件事,很多人盯着“返还彩礼比例”

法院为什么是90%?

一方面未登记,另一方面共同生活有四个月,期间双方都有生活事实发生,完全退还不合理,过低又失衡,于是按实际情况酌定

司法裁量的核心,是让投入与风险匹配,这既是对男方的补偿,也是对女方基本生活的考虑

更扎心的是,现实里“全退”和“全不退”都少,法官更常给个“合理区间”

我也听到不少争论

有网友说,男方35岁才结,说明条件一般,别全怪女方;

也有人怼回去:隐瞒才是问题,有病不可耻,欺瞒才会伤人

从伦理上说,生命健康的隐私要尊重;

从法律上讲,重大疾病直指婚姻安全与生育风险,不告知就是侵权

这两条放一起,才是对当事人的真正保护

我有一段个人感受

一次在村口的便利店门前,几个老人边晒太阳边聊:“结婚哪有那么多讲究,药谁家没吃过?”

店主抬头来一句:“吃药不是事,啥药是啥药,心里不能糊弄”

这句话听着土,却很准

婚前不想面对的,婚后要加倍偿还

说到婚检,现实里太多人把它当“形式”

一忙一拖,照片都拍了,就差一个登记

可一纸婚检,能让你少走几年弯路,甚至少进一次法院

也许有人觉得冷冰冰,但婚姻本身就是法律关系与亲密关系的叠加,少一块都不稳

更何况,隐瞒重大疾病不只是夫妻间的事,牵涉到未来孩子的健康和双方家庭的安全,这不是“家丑不外扬”能压住的

还有个容易被忽视的点:媒人的角色

介绍人不是法定告知主体,但常被当成“背书”

有多位知情者反映,现实里确实存在“把抑郁当挡箭牌”的情况,因为听起来比“精神分裂症”更容易被接受

提醒一句,媒人讲的只能当参考,真正的告知义务在当事人自己身上,别把关键节点外包

兰先生的案子目前已判,执行还要看后续

判决书上的数字是一件事,能不能及时到账是另一件事

法律的路走到这儿,接下来可能是申请执行、协商分期、甚至财产保全,每一步都耗心力

现实的教训却已经摆在桌面上:别让善意和焦虑,替你逃避该问的问题

最后想说,婚姻不是交易,但它需要清清楚楚的边界

你可以同情病痛,你也必须尊重真相;

你可以理解催婚,你也别牺牲基本的审慎

看法归看法,证据归证据,影响归影响,这样的组合才是成年人解决问题的方式

如果屏幕前的你正准备走进婚姻,我真心建议:把话说明白,把检做完整,把登记走规范

等你握着彼此的手,心里才不会打鼓

愿每一段关系,都建立在诚实与规则之上;

愿每一个选择,都能对得起当下和未来

这话不热闹,但很管用

而眼前这起案件,也许只是冰山一角,提醒我们别忘了问一句:下一次,你会怎么选?

来源:小渔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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