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说明:本清单严格匹配官方方法学要求及CCER申请备案规范,涵盖项目前期、建设运营、减碳核算三大核心环节,所有资料均需为原件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或官方系统可查询的电子文件,避免因资料不全/不合规延误申请流程。
说明:本清单严格匹配官方方法学要求及CCER申请备案规范,涵盖项目前期、建设运营、减碳核算三大核心环节,所有资料均需为原件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或官方系统可查询的电子文件,避免因资料不全/不合规延误申请流程。
绿电制氢项目CCER申请核心资料清单(适配《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方法学(试行)》)
一、项目基础备案与资质类资料(核心,决定申请资格)
1. 绿电制氢项目备案文件:需为项目所在地发改、能源或氢能主管部门出具的官方备案通知书,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如电解槽功率5MW/10MW)、绿电来源(如配套光伏电站/风电电站、外购绿电)、制氢产能等关键信息,备案主体需与CCER申请主体一致。
2. 绿电来源合规证明:分两类情况准备,二选一即可
- 若为“自建配套绿电”(项目自带光伏/风电站):需提供配套绿电项目的备案通知书、电力业务许可证(若需)、近6个月绿电发电量计量报告(由具备资质的计量机构出具);
- 若为“外购绿电”:需提供与绿电发电企业签订的《绿色电力购销合同》(明确购电周期、购电量、绿电属性)、每笔购电对应的《绿色电力证书》(GEC),证书信息需与购电合同、项目用电记录一致。
3. 电解水制氢核心设备合规资料:包括电解槽、整流器等关键设备的采购合同(需注明设备型号、功率、生产厂家)、设备出厂合格证明,若设备为进口,还需补充进口报关单、设备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4. 申请主体资质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氢能生产/可再生能源利用”相关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签字授权书),若申请主体为项目运营方(非建设方),需额外提供《绿电制氢项目运营委托协议》。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数据类资料(关键,影响CCER核算量)
1. 项目建设完工证明:需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施工产能),若项目分期建设,需补充分期竣工验收文件及当前运营阶段说明。
2. 运营期基础数据记录台账(近3个月,若为新建项目,提供试运营期数据即可):
- 绿电消耗台账:按日记录,包含每日绿电输入量(单位:kWh)、输入时间、对应的绿电来源(自建/外购,外购需标注对应GEC编号),需附电表计量原始记录(电表需经计量检定合格,有检定证书);
- 制氢生产台账:按日记录,包含每日氢气产量(单位:Nm³)、电解水能耗(单位:kWh/Nm³)、生产时长,需附氢气流量计、能耗监测设备的原始记录;
- 设备运行台账:记录电解槽、整流器等关键设备的每日运行时长、运行负荷(%)、故障停机记录,证明项目稳定运营,确保减碳量连续可核算。
3. 能耗与减碳核算辅助资料:由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项目能耗检测报告》,明确电解水制氢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需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若项目涉及水、电等其他辅助能耗,需补充辅助能耗的计量记录及来源证明(如自来水缴费单、辅助用电电表记录)。
三、CCER申请专属申报与承诺类资料
1. 《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项目备案申请表》:按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或备案机构)提供的标准模板填写,核心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主体信息、项目基本信息、绿电来源与消耗情况、制氢产能与运营现状、减碳量核算基础数据、拟申请的CCER核算周期(通常为自然年,首次申请可申请近1年数据)。
2. 《项目减排量核算报告》:可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协助编制,核心内容需包含项目边界确定依据(对照官方方法学,明确纳入/排除的减碳环节)、减排量核算方法(严格套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方法学(试行)》公式)、基础数据来源说明、核算结果(年度预计减排量),报告需有编制人员签字及第三方机构盖章。
3. 《项目真实性与合规性承诺函》:由申请主体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运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绿电来源真实合规、提交的所有数据与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此函为官方备案必收资料,需按标准模板出具)。
来源:森之达工厂老吴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