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秋日午后的大学篮球场边,沈星野倚着栏杆喝可乐,易拉罐的拉环还捏在指尖。阳光穿过香樟树叶,落在他卷起的校服衬衫袖口,露出一小截线条利落的小臂。最惹眼的是他脚踝处——白色运动长袜裹着纤细的脚踝,袜口松松垮垮堆在运动鞋边缘,走动时会随着步伐轻轻晃动,和他脸上那点漫不
秋日午后的大学篮球场边,沈星野倚着栏杆喝可乐,易拉罐的拉环还捏在指尖。阳光穿过香樟树叶,落在他卷起的校服衬衫袖口,露出一小截线条利落的小臂。最惹眼的是他脚踝处——白色运动长袜裹着纤细的脚踝,袜口松松垮垮堆在运动鞋边缘,走动时会随着步伐轻轻晃动,和他脸上那点漫不经心的痞气形成奇妙反差。
作为05后里最受瞩目的男大TOP,沈星野的“出圈”几乎是必然的。刚入学时,他穿着高中校服来报道,背着洗得发白的双肩包,却因为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和突出的喉结,被路过的学姐抓拍发在校园墙上,配文“新生里的‘痞帅天花板’”。没几天,他在健身房举铁的照片又被疯传——黑色背心绷着少年感十足的肌肉线条,喉结随着喝水的动作上下滚动,而脚踝处依旧是那双标志性的白色运动长袜,连健身教练都忍不住调侃:“你这袜子跟肌肉也太不搭了。”
“搭不搭的,我喜欢就行。”沈星野总是这样回答。他对白色运动长袜的执念,要追溯到高中练田径的时候。那时候每天要穿统一的运动袜训练,洗得次数多了会泛白,他却觉得这种“旧旧的干净”很舒服。上了大学后,他尝试过各种风格的袜子,最后还是回归了白长袜——不是刻意装嫩,而是每次穿上,都能想起跑道上风吹过耳边的感觉,踏实又自在。
比起“颜值”,更让身边人在意的是他身上的“反差感”。作为TOP,他身上没有半点强势的压迫感,反而总带着点懒洋洋的痞气。跟朋友去食堂吃饭,会把外套搭在肩上,走路时鞋底蹭着地面,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可当朋友被插队时,他会上前一步,喉结动了动,语气没什么起伏却带着威慑力:“同学,排队。”插队的人看着他凌厉的眼神,乖乖退到了队尾。
他身上的“香味”也是反差感的一部分。不是浓郁的古龙水,而是淡淡的柑橘味,混着点洗衣液的清香。有次室友跟他开玩笑:“你一个走痞帅路线的,怎么比女生还香?”沈星野翻了个白眼,从衣柜里掏出一瓶身体乳:“秋冬皮肤干,涂这个怎么了?”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这瓶柑橘味的身体乳是妈妈帮他买的,临走前反复叮嘱“北方冬天风大,别冻得皮肤脱皮”。他嘴上嫌妈妈唠叨,却每天坚持涂,连带着衣服上都沾了淡淡的香味。
这种“反差感”,让他成了校园里的“心动焦点”。有男生会借着“问作业”的名义,绕远路去他的教室;也有人在健身房故意跟他用同一台器械,想找机会搭话。但沈星野对这些示好总是淡淡的,不是高冷,而是觉得“没到那个感觉”。他心里的“喜欢”,不是看脸看穿搭,而是要“聊得来”——比如能一起在操场边喝可乐看球赛,能听他吐槽微积分太难,也能跟他分享食堂新出的糖醋排骨好不好吃。
直到上个月的社团招新,他遇到了林屿。那天他穿着白长袜配帆布鞋,靠在动漫社的摊位前打游戏,林屿抱着一摞漫画书路过,不小心撞到了他的肩膀。漫画书散了一地,林屿慌慌张张地道歉,抬头时正好对上沈星野的目光——阳光落在他的喉结上,他皱着眉,却没说一句重话,反而弯腰帮林屿捡书:“下次看着点路。”
捡书的时候,林屿注意到他手腕上的小疤痕,像被什么东西划到的。“你这里怎么了?”林屿指着他的手腕问。沈星野愣了一下,摸了摸疤痕:“高中练跨栏时摔的,小伤。”那天他们聊了很久,从喜欢的动漫聊到游戏攻略,林屿说自己是动漫社的编剧,沈星野说自己偶尔会帮社团画点海报。临走前,林屿递给他一张社团活动的邀请函:“下周有动漫放映会,要不要来?”
沈星野看着邀请函上的卡通图案,喉结动了动,点了点头:“行啊。”
放映会那天,沈星野特意换了双新的白长袜,还往身上喷了点妈妈买的柑橘味身体乳。林屿坐在他旁边,手里抱着一桶爆米花,看到精彩处会忍不住拍手,头发随着动作轻轻蹭到他的胳膊。沈星野侧头看他,路灯透过窗户落在他脸上,能看到他长长的睫毛。那一刻,他忽然觉得,比“被很多人喜欢”更重要的,是找到一个能让自己觉得舒服的人——不用刻意装痞,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甚至可以坦然地说“我喜欢穿白长袜”。
放映会结束后,他们在校园里散步。林屿忽然说:“其实我第一次见你,觉得你有点凶,后来才发现你人挺好的。”沈星野笑了,喉结上下滚动:“很多人都这么说。”林屿又说:“你身上的味道很好闻,像橘子汽水。”沈星野的耳朵有点发烫,没说话,只是放慢了脚步,让林屿能跟上自己的节奏。
走到宿舍楼下,林屿抬头对他说:“下次要不要一起去图书馆?我知道有本漫画特别好看。”沈星野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点了点头:“好啊,明天下午?”“嗯!”林屿说完,转身跑进了宿舍楼,跑了两步又回头,冲他挥了挥手。
沈星野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喉结。晚风带着桂花的香味吹过来,混着身上的柑橘味,形成一种特别的气息。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白长袜,忽然觉得,那些被人议论的“反差感”,其实都是最真实的自己——痞帅的样子是他,喜欢白长袜的是他,身上带着妈妈买的身体乳香味的也是他。
他掏出手机,给林屿发了条消息:“明天见,我提前去占座。”没一会儿,林屿回复了一个笑脸表情,后面还跟着一句:“记得穿你那双白长袜呀,很可爱。”
沈星野看着消息,嘴角忍不住上扬。他想起以前总有人说“你长得帅,肯定不缺人喜欢”,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想要的从来不是“很多人喜欢”,而是一个能看穿他所有反差,依旧觉得他可爱的人。就像现在,有人会喜欢他的痞帅,也会喜欢他的白长袜,还会记得他身上的柑橘味——这样就够了。
月光落在他的白长袜上,泛着淡淡的光。沈星野转身走进宿舍楼,脚步比来时轻快了很多。他知道,未来或许还会有很多人因为他的颜值和穿搭注意到他,但他再也不用刻意迎合谁的眼光了——因为已经有人,看到了最真实的他,并且喜欢这样的他。
来源:小赞猪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