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盘活国有资产,对十月田保平村833.15㎡资产进行评估,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报告》,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制定资产出租方案如下:
我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盘活国有资产,对十月田保平村833.15㎡资产进行评估,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报告》,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制定资产出租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快对十月田保平村833.15㎡资产盘活利用,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国有资产优势资源,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通过自主经营、公开招租、合作等方式进行资产出租管理。
二、资产概况
十月田保平村库区加工厂建筑面积40㎡及场地面积793.15㎡出租(共计833.15㎡),位于十月田镇保平村S311省道西侧,年租金为17600元,拟计划出租期限4年。
三、招租方式
(一)公示方式及时间
1.公示方式:
昌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s://changjiang.nongjiao.com)、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媒体平台。
(二)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上午10:00-2025年11月7日上午10:00
2.竞拍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10:00-16:00
3.报名地址:石碌镇人民北路239号,昌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投一楼、老好佰年电动车行)。
(三)租金交付方式及租期
1.租赁押金按两个月租金金额交纳及交纳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租金遵循先支付后使用原则。支付方式及周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3.租期为4年,租金实行年度递增机制,递增方式自签订合同起,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承租用途
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地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禁止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
(五)承租要求及其他相关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182-8992-2358
座机:26985566
来 源 / 昌江昌粮储备有限公司
责 编 / 陈新宇
来源:昌江融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