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子明知携带艾滋病病毒仍在不做措施的情况下从事卖淫活动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0-27 17:44 1

摘要:这几天在网络上看到的那个“东莞女子明知自己HIV阳性还继续卖淫被抓判刑”的新闻,很多人都在议论。说实话,第一眼看到案情,我很难不揪心,因为这不是纸上谈兵的事儿,而是赤裸裸的人和命之间的较量:王某,之前已经确诊过HIV-1阳性,距离最近这次案发已经过去了六年。可

这几天在网络上看到的那个“东莞女子明知自己HIV阳性还继续卖淫被抓判刑”的新闻,很多人都在议论。说实话,第一眼看到案情,我很难不揪心,因为这不是纸上谈兵的事儿,而是赤裸裸的人和命之间的较量:王某,之前已经确诊过HIV-1阳性,距离最近这次案发已经过去了六年。可在2023年底,她依旧出现在东莞的街头巷尾继续从事卖淫,甚至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嫖资只要30块钱。

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她明明知道自己是带病毒的,还和不知情的陆某“裸奔”。当两人被公安现场查获,进行检测时,她的血清HIV抗体结果再次阳性。这件事后来被法院以“传播性病罪”判决了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同时还罚款2000块。

你要说这个案子特别离谱,其实在中国,类似的案例每年都有不少。我们或许能在官方媒体或者疾病防控中心偶尔瞧见报道,但这个现象始终没有离我们的生活多远。广东、云南这些地方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经济情况,一直是防艾的前线,隐蔽人群的性病问题更是监管难点。

站在王某的角度,很多网友会问:她到底是有意报复社会?还是生活走投无路?但但凡对艾滋防控以及底层人群生存状况稍微有些了解的都知道,这背后远不止一句简单的道德批判就能。

王某六年前被查出HIV阳性,进入地方疾控系统,不出意外可能被社区、社会边缘化。正常工作机会没几个能接受,生活压力和心理困境可想而知。长期缺钱、身心受挤压,部分患者只能“兜售身体”维持生计,并且社会歧视往往加剧了这种死循环。别说王某了,早年昆明警方曝光过的案例,同样是被确诊了HIV还继续在夜市接客的流动人口,抓住一批背后还有更多人挣扎在灰色地带。对她们来说,“知情告知义务”“拒绝卖淫”这些法律条文比温饱重要多了吗?

但换个角度像陆某这样的“嫖客”也好,普通市民也罢,其实极少能意识到这些灰暗角落的威胁会落到自己头上。有网友说“才30块钱都敢冒风险”,但现实真不是价格的问题。没人会料到和自己发生关系的对象是高危感染者,也许就是这么一回侥幸心理或者疏忽,带来的代价却可能是一生都甩不掉的疾病阴影。艾滋在今天早已不是只能通过高危群体传播,但大家对风险认知的提升总是赶不上现实的复杂。

法院这次判了传播性病罪,其实法律层面已经算是量刑相对明确。2015年以后,全国各地都加强了针对知情情况下传播艾滋的判罚。像王某这样,不过10个月刑期,其实和危害相比,不少网友觉得“太轻”,还有人大喊“永久关起来”。可是,司法实践中还真不能随便扩大刑期:要考虑到人权、再犯率、防艾教育和社会资源分配等复杂情况。现实就这样扭曲的——重罚震慑未必有用,医疗、救助、社会疏导才是系统性解决的路子。

还有不少声音在反思:现在做HIV抗体筛查和随访已经算普及,防艾宣传也没断过,但底层流动人群的防护教育和健康管理总是薄弱。光靠一两句“洁身自好”或者一纸宣传单根本不够。去年深圳街头也曝出过类似案件,疾控部门联合公益组织上街发套发药,但真正能“落到人心上”的人少之又少。路过时,大多数人都是绕着走,觉得和自己八竿子打不着。

但这种事发生一次就足以警醒社会——你觉得自己远离了高危,其实病毒、风险和冷漠才是真正无处不在。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要继续加大对被感染者的法律监管,更应该把精力花在社会帮扶、心理疏导、就业支持、预防教育上,让人们有别的选择,而不是被逼到悬崖边,害了自己也拖了别人下水。

谁都希望和艾滋保持距离,但更重要的是要面对不可回避的现实:艾滋不是“高危人群”的专属,也不是别人的病。正视它,才可能不被它悄悄吞掉生活。你说嫖资30元是小事,其实每个人都在承担选择和无知的后果。希望不管是王某,还是成千上万个被边缘化的人,有一天不必只是靠惩罚来解决问题。总该有人被看见、理解,也总会有一天,这样的案件会越来越少。

来源:杨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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