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77年7月27日晚,内蒙伊克昭盟(现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银行黑岱沟营业所被盗现金1万1千5百余元。这些钱在那个年代绝对是一笔巨款,按照金价换算,大约相当于现在的150万元。
1977年7月27日晚,内蒙伊克昭盟(现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银行黑岱沟营业所被盗现金1万1千5百余元。这些钱在那个年代绝对是一笔巨款,按照金价换算,大约相当于现在的150万元。
案发现场位于黑岱沟公社附近,是一趟四间坐北朝南土木结构的平房,四周有土院墙,东墙有个大门,门外是一条大路,南面紧靠邮电所后墙,西墙紧邻黑岱沟公社大院,北墙邻山,营业所北墙和山之间有一条人行小路和一个厕所,山上窑洞住的是公社机关家属。
准格尔旗开发阶段旧照
公安机关经勘查发现:办公室的门被撬坏,门外地面上有铁屑,室内两个办公桌,靠南墙的办公桌有横向的三个抽屉,桌中间的抽屉被撬开,桌上有铁棍撬痕和凿子痕迹,刃部宽1 cm,深0.1 cm,抽屉内的1万1千5百余元现金失窃。与抽屉垂直的地面上有铁屑和木屑。室内另一张办公桌和其它物品均未变动。在办公室门正南五米处的院内玉米地里发现一根长50 cm的弯曲形状生锈铁棍,经过比对,与办公桌上的铁棍撬压痕迹基本吻合。
由于案发后,银行营业所和公社人员出于好奇心理,多人进入现场看热闹,导致现场遭到严重破坏。虽经反复的现场勘查,但没有获取到犯罪分子的足迹和指纹。黑岱沟公社虽然处于内蒙古西部的山区,但社会情况却较为复杂。附近驻有内蒙古煤田地质勘查队,还有准格尔旗直属的几个煤矿,外地来运输煤炭的车辆和司机络绎不绝。这给现场勘查和群众访问带来了一定难度。
几经勘察和广泛的走访,公安机关得出初步结论:
从作案时间分析,1977年7月27日21时,公社放映电影,住在营业所的下乡干部冯某在电影快播放时,锁上营业所办公室门,去看电影。犯罪分子极有可能是在这个时候乘机作案,这说明犯罪分子是熟悉营业所情况的人。
从作案工具分析,铁棍是犯罪分子从距案发现场20米的北侧公社发电机房取来的,这根铁棍长期不用,从放铁棍处的痕迹看,极有可能是作案前,犯罪分子“就地取材”。发电机房白天不锁门、晚上无人看管,这说明犯罪分子对发电机房的情况也比较熟悉。
从作案过程分析,犯罪分子的盗窃目标相当明确,只撬放钱的中间抽屉,左边放账本和右边放印章的两个抽屉未撬动。作案后,犯罪分子还顺手关好办公室的门。这进一步说明犯罪分子对营业所的情况说明,同时说明,犯罪分子有可能是惯犯,作案时有条不紊。
鉴于犯罪分子对现场的熟悉程度,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犯罪分子极有可能是本地人或内外勾结作案,外地流窜犯到此作案的可能性很小。
黑岱沟在当今就是个露天矿区,本案极有可能还是熟人作案,看似侦破条件较好,但此案却陷入了持久战。
根据初步勘察走访结论,公安机关制定了四项侦破措施:一是广泛地发动群众提供情况;二是全面开展调查摸底,重点查清案发前后辖区内人员活动情况;三是查清案发前后外来人员的情况;四是与周边地区取得联系,扩大侦察范围。
随后,公安干警通过对全公社83个生产队、2个旗属厂矿、11个社级机关单位、2个地质队以及外地来的人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确定了嫌疑对象300余名。然后,又对嫌疑对象一一进行查否。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嫌疑对象由300余名减少至12名。这12人的共同疑点是:案发当晚的活动的时间和地点无人证实;有的在案发后表现反常,对干警反映虚假情况;有的有贪污偷盗千克,具备作案条件和基础;有的是乱搞男女关系,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可能经济紧张。但经过反复调查,这12名重点对象也都被查否。
转眼间,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侦破工作陷入僵局。准格尔旗旗委、伊克昭盟盟委、上级公安机关多次督促破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也亲自过问此案的侦破情况。
1979年3月初,由内蒙古公安厅组织,在准格尔旗公安局召开了为期四天的案情分析会。公安厅业务处的领导同志亲自到会做了具体指导。与会同志经过认真的讨论,认为这起案件虽然时隔两年之久,但只要下决心是能够破获的,大家分析了破案的有利条件,制定了后续工作方针:一是继续发动群众、提供新的线索,并继续深入调查原来确定的嫌疑对象;二是围绕重点嫌疑对象,开展内线侦察;三是实行内紧外松的策略,麻痹犯罪分子,使其露出狐狸尾巴。
1979年6月,大庙塔生产队社员任海生到供销社买上衣,交给售货员20元钱,当时售货员发现钞票有较大发霉气味,于是想起公安机关在走访供销社时的部署,就将钱另行保存起来,并报告了公安局。
专案组赶往供销社,仔细查看这些钞票后,发现票面颜色呈灰暗色,附着黑色和蓝色斑点,像是长期埋在土里形成的,于是,专案组决定立即对任海生开展调查工作。
通过调查发现任海生存在四个疑点:一是案发当晚,任海生没有到公社去看电影,他老婆说他在家睡觉;二是27岁的任海生胆子很大,并且有偷窃前科,他家住在距现场1.5 km西沟畔上的独门独户小院子里,熟悉营业所情况,具备作案的条件和基础;三是案发前,任海生在公社开办的煤窑当工人,因病请假回家,但经调查,他的病情并不重;四是据群众反映,1978年秋季以来,任海生开销异常,家里经常买鸡蛋、猪肉、糕点和价格比较高的香烟等,1979年春季,他还用245元的现金购买了一台缝纫机。
在1977年,案发后,公安机关就已将任海生列入嫌疑对象,但没有查出有价值的证据。此次,为了查实证据,决定开展内线侦察,经过研究,公安机关物色了任海生一个要好的朋友作为线人,代号“01”;同时,在任海生居住的大庙塔生产队又物色了两名线人,代号分别为“02”、“03”。
1979年11月份,“02”号线人向公安机关报告,任海生要出去转一转,专案组指示“02”号随同出去,任海生在呼市、包头等地玩了20多天。“02”号回来汇报说:任海生这次出去共带现款500多元(均是5元面值的钞票),购置衣物30多件,花销人300多元。
公安机关认为要获取关键证据,必须从任海生的手里获取到发霉的钞票。于是,公安机关将这项任务交给了“02”号线人。专案组先从另一公社以“02”号大哥的名义写了一封信,说有一辆自行车,问“02”号线人买不买,如果要买,将款寄来。同时,专案组给“02”号准备了一辆自行车。“02”号按照专案组的意图,拿上其“大哥”的信,有意在任海生面说他要买一辆自行车,那辆自行车挺好,但是他的钱不够,正在张罗钱。这时,专案组又以其“大哥”的名义发了一封电报,催促他“速寄款取车”,“02”号收到电报后,又和任海生念叨此事,任海生“慷慨解囊”,借给“02”号线人100元,“02”号线人拿到钞票后,发现果然是发霉的。此后“01”号线人也以借款和代买香烟为名,从任海生那里借到了50元,钞票也是发霉的。
为了进一步核实任海生的罪证,专案组采取了调虎离山计,让“01”号线人引诱任海生出去游玩。经过“01”号线人的游说,二人定于1980年6日12日到呼和浩特去玩。“01”号线人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专案组。专案组指示“01”号线人到哪里住宿,与此同时,专案组派两名侦察员提前到达呼和浩特,将情况汇报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公安厅的领导同志十分重视,与侦破人员一起开会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决定由呼和浩特公安局进行配合。为了24小时的监视任海生的行动,呼和浩特公安局以出公差旅客的名义,事先住到专案组让“01”号线人入住的旅社323房间。
1980年6日12日20时30分,“01”号线人与任海生来到呼和浩特,按照事先的部署,他们也住进了东方红旅社323房间的两张床铺上。从1980年6日12日至6月16日,任海生被密切监视着。在此期间,任海生主要是逛商店,购买衣物共支出160元(均是面值5元的发霉钞票),呼和浩特换取回来105元,着为案件侦破进一步巩固了证据。
现在的问题是,准格尔旗银行黑岱沟营业所被盗的1万1千5百余元现金不是发霉的,但任海生所花的钞票是发霉的,同时,票面颜色异常,而且沾有微细的沙土,有的钞票折角处压的很实,沾得很紧,这到底是怎么形成的?这到底是不是准格尔旗银行黑岱沟营业所被盗的钞票?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呼和浩特公安局将从任海生手里获取来的人民币,先后送交呼和浩特卫生防疫站进行检验。通过检验,发现这些钞票上均有浓度较高的“绳状”性青霉菌,是长期在潮湿的土层里埋藏而形成。
任海生开销异常,但他是不是盗窃黑岱沟营业所的案犯,还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查证。专案组对任海生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一是在黑岱沟供销社查阅了十几万张单据存根,查清了任海生出售农产品的全部收入;二是对任海生几年来的劳动分红做了调查计算;三是核实了任海生姐姐出嫁时收的礼金,以及其有无存款;四是调查了任海生本人有无投机倒把、牟取暴利和赌博输赢情况,以及是否向别人借过钱;五是核实近几年本地区发生的几起盗窃案,均与任海生无关。
经过大量细致地调查研究,查清1977年6月初到1980年4月底,任海生总共收入668元,支出2699元,支出比收入多出2031元。在一个内蒙古西部的贫困山村里,任海生从哪里弄来这2031元呢?据此,任海生极有可能就是盗窃黑岱沟营业所万元巨款的案犯。经过研究,专案组认为,破案时机已经成熟。
经请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伊克昭盟盟委、准格尔旗旗委,专案组决定对任海生进行抓捕。
1980年7月5日7时,专案组成功收网,任海生到案。专案组首先针对任海生妻子赵玉白做思想工作,在大是大非面前,她向专案组供述,她发现任海生花钱异常后,追问钱的来源时,任海生对她说:“做下了,管他哩,发现了顶上了,发现不了钱就花了。”赵玉白还主动从箱子里拿出任海生存放的300元发霉的钞票。
在审诉任海生的开始阶段, 他再三诡辩,说家里存的钱是向亲友借来的,发霉的钞票是他爷爷给他留下的。但在强大的审讯压力下,1980年7月5日19时,任海生交待了全部作案过程。
据任海生供述:他在作案前10天开始对营业所进行反复观察,1977年7月27日晚9时许,他到公社后,趁发电机房无人之机,拿了一根铁棍,进入营业所大门,用铁棍撬门入室,而后又撬开办公桌抽屉,盗走现款。作案后,他将赃款装在家中的瓷罐里,然后将瓷罐埋在自家院内树下。1978年春取出来后,面值5元的钞票有1寸多厚发霉了,他将发霉的钞票扔在生产队的水坝里。其它赃款除取出几捆花用外,又用两层塑料袋包起来,埋在羊圈东南角一尺深地下。
专案组根据任海生供述,在其家中羊圈内起获赃款6156元,同时,搜查出用赃款购买的衣物36件、缝纫机1台、自行车1辆、收音机1台、香烟若干条。至此,这起特大盗窃案件真相大白,人赃俱获。
通过此案,笔者不禁感叹,一沓发霉钞票的背后是狡猾犯罪分子的发霉的内心。
来源:晓龙拍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