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消息迅速引发全网关注。这种通过处罚机制强行约束商家多平台定价权的行为,其本质与备受诟病多年的“二选一”并无二致,甚至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新“二选一”。
作者:王浩,互联网评论人士
据媒体报道,有网友爆料称某电商平台在双十一期间组建“巡查小组”,要求商家其他平台价格不得低于该平台,否则将处以大额罚款。
此消息迅速引发全网关注。这种通过处罚机制强行约束商家多平台定价权的行为,其本质与备受诟病多年的“二选一”并无二致,甚至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新“二选一”。
过去多年来,“二选一”作为典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早已被监管明令禁止。其核心危害在于利用平台强势地位,粗暴干涉商家自主经营权,割裂市场并限制公平竞争。
不过,过去的“二选一”多为“独家经营”,而今“全网最低价”的强行要求,则是从最核心的定价权入手。商家的自主经营权是市场经济基石。商家根据不同平台特性制定差异化经营策略,本是常规的市场行为。平台方利用罚款强行逼迫商家放弃差异化经营策略,是对商家经营自由的干涉,更是对市场多样化生态的破坏。更严重的是,此次前述电商平台对商家的干预已经不止限于定价权。如果有平台向消费者提供了比京东更多的优惠券,即使商家给予各平台的价格相同、最终在其他平台的售价比京东更低,也会面临处罚。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商家合法权益,也阻碍了其他平台促销策略的正常实施,最终损害的是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前正处于促消费、稳增长的关键阶段。从刚刚公布的三季度数据来看,社会零售总额增速仍然有待提升,而多年来的“双十一”,早已经成为观察消费活力的重要窗口和提振内需的重要引擎。如何通过鼓励创新模式、做大消费蛋糕正在成为拉动内需的关键命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电商平台仍停留在“零和博弈”的陈旧思维里,试图通过强行“最低价”来锁定商家,这种追求存量“此消彼长”的做法,在当前环境下,极易演变为一场伤害所有人的“负和博弈”。
今年以来,许多行业增长面临压力,如家电业增幅明显下滑。商家亟需更多元、高效的销售渠道。以直播电商为代表的新兴渠道正扮演此角色,有报告称其贡献了电商市场增量的八成,这也说明,直播电商的兴起并非简单地“分流”,而是在不断“创造”增量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强行限制商家在这些高增长渠道上的价格,无异于“杀鸡取卵”。当商家被强势平台限制在其他平台的经营、无法灵活定价获取增量时,最终结果不是消费者在不同平台之间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而是这部分“增量销售”被直接“杀死”。
正如已有厨电品牌负责人证实,受限于罚款政策,导致品牌“全网”销售目标完成度未达预期。这也再一次证明了,“负和博弈”已经发生,平台的限制缩小了商家的总销售盘子。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行为严重阻碍了业态创新。市场经济的活力源于差异化竞争。不同的电商平台本应在服务、物流、内容体验上各擅胜场。例如,京东的优势在物流服务,而内容电商的优势在于沉浸式体验。商家据此制定不同价格策略,消费者也因此“用脚投票”。平台强行“长臂管辖”商家在其他平台的经营则抹平了这种差异化,这是一种短视的反创新倒退,既扼杀商家动力,也让平台自身优势变得模糊。
而跳出产业、回到消费提振本身来看,这种干涉商家自主经营权、限制商家在其他平台的售价,甚至是细到干涉商家直播话术的做法,是在人为“设卡”,“堵塞”商业循环。它将本应是多方共赢的“正和游戏”强行扭转为一场“内耗”,将会是没有任何真正的赢家,这也与国家促消费的政策背道而驰。
“双十一”到了今天,早已经过了“野蛮生长”阶段。一个成熟、健康、开放的电商平台生态,才是头部企业应追求的目标,更应该是企业社会责任与基业长青的根本。
从这个角度来说,相关电商平台应摒弃“零和博弈”思维,站在助力经济全局的高度,尊重法律、市场和商家的经营自主权。不要再让“二选一”重回“双十一”舞台了。
来源:中国网财经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