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利润分配等核心事项进行明确规范。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1.85亿元,总股本18,461.7902万股,于2020年8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利润分配等核心事项进行明确规范。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1.85亿元,总股本18,461.7902万股,于2020年8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份3,297万股。
公司概况与股权结构
公司章程显示,公司前身为铜陵蓝盾光电子有限公司,2005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初始股份总数4,625.40万股。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安防设备、软件开发等领域,同时涉及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公司股权结构中,铜陵永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53.54%,铜陵人和投资有限公司、铜陵鑫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6.90%和2.81%,其余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6.75%。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购股份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出资时间1铜陵永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476.5053.54净资产2005.11.182铜陵人和投资有限公司1,706.7736.90净资产2005.11.183铜陵鑫源投资有限公司130.002.81净资产2005.11.184刘文清58.501.26净资产2005.11.185魏庆农40.300.87净资产2005.11.18..................23王晓光1.300.03净资产2005.11.18合计4,625.40100.00治理架构与决策机制
新章程明确公司治理架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三级体系。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等关键职能。
董事会决策权限涵盖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审批等重大事项,其中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12个月内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对于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需经股东会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
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回报
公司章程确立了“优先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原则,规定在当年盈利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下,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同时保留股票股利分配权,可根据经营状况提出送转股方案。
特殊情况下,如公司资产负债率超70%、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或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意见,可暂不进行现金分红,但需充分披露原因及未来回报规划。
股东权利与保护机制
章程强化了中小股东保护条款,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针对控股股东行为,明确禁止占用公司资金、强令违规担保等行为,要求其保证公司“五独立”(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
股东对股东会决议存在异议时,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高管执行职务违反法规或章程致公司损失的,股东可提起代表诉讼。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公司建立严格的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审批制度,除全资子公司外,向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股东会审议。对于股份回购,仅限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换等6种法定情形,且回购股份需通过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本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为持续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依照章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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