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要说现在作为篮球运动员,最重要的技术是哪一个,那答案毫无疑问,三分球,现在的NBA,三分球这玩意现在可以说是红极一时,妇孺皆知,老少咸宜,人人必备,三分球命中率这个指标,可以说直接决定着外线球员的成色,决定着他能拿多大的合同,你别说后卫了,就连中锋,你没有三分
要说现在作为篮球运动员,最重要的技术是哪一个,那答案毫无疑问,三分球,现在的NBA,三分球这玩意现在可以说是红极一时,妇孺皆知,老少咸宜,人人必备,三分球命中率这个指标,可以说直接决定着外线球员的成色,决定着他能拿多大的合同,你别说后卫了,就连中锋,你没有三分球合同都不好找,很多球员的三分球出手数,比其他进攻方式出手加起来都多!
但事实上,三分球其实只是近十年才火起来的,在NBA成立的初期,长达三十多年都没有三分球这个概念,那么问题来了,三分球这个玩意,在NBA是如何从无到有,再到如今占据NBA最重要指标,从而发展起来的?
烟花君的这篇文章,就带领各位榜一大哥探古寻今,看看三分球的发展史。
其实三分球的真正历史,比NBA的历史都长。
众所周知,NBA的前身为BAA(全美篮球协会),成立于1946年,但在BAA成立之前,美国就已经有了两个篮球联赛,NBL(国家篮球联盟)和ABL(美国篮球联盟),其中历史最早的一个联盟是ABL,成立于1925年,它在成立之初,就拟定出一条距离篮筐20英尺(约6.1米)的弧线,球员可以从远距离投篮得分,因为篮球被发明出来的时候,其实就是一个投篮游戏。
但问题是,当时球员的投篮技术比较粗糙,几乎就是半丢半抛,命中率根本没有保障,况且ABL联盟发展的也不尽如人意,参赛的球队大多都是城乡结合部的乡镇企业,美国大萧条和二战导致ABL联赛时有时无,这两个因素导致三分线就出现了短短一个半赛季就被取消了。
这一段历史因为过于久远,以及联赛的业余性,导致没有被计入美国职业篮球的正史,因而不被承认。
有记载的最早有三分球概念的比赛,是在1945年,福特汉姆大学于哥伦比亚大学之间打的一场表演赛,为追求娱乐性和趣味性,双方根据前ABL的规则,在球场上划定了一条20英尺的三分线,两队一共投进了20记三分球。
但这只是表演赛,职业比赛仍然没有三分球的记载。
1949年8月3日,BAA收购了NBL,改名为现如今的NBA,当时的NBA仍然没有划定三分线,因为球员的投篮技术肉眼可见的粗糙,即便是划定三分线也几乎不会有人出手,次年,一位划时代的巨星加入到了NBA的费城勇士队,这个人叫保罗-阿里金。
阿里金被誉为是NBA跳投第一人,他首次改良了投篮手型,将以前的双手投篮,改良为和如今投篮手型极为相似的单手投篮,在那个投篮命中率仅有两三成的年代,阿里金的投篮命中率高达四成,投篮效率明显改善,单手投篮迅速被其他球员所效仿。
保罗阿里金职业生涯十年,全部效力于费城勇士,他每一年都被选进了全明星阵容,职业生涯场均贡献23分9篮板,拿过两次得分王和一次总冠军,1978年入选名人堂,2006年12月去世。
阿里金改良的二段式投篮手型,奠定了现如今NBA乃至全世界篮球投篮手型的基础,让当时球员的投篮能力大幅度提升,也极大拉近了三分球进入职业联赛的时间,阿里金于1961-1962赛季结束后退役,在他生涯的最后一季,美国篮球正史所承认的,第一场带有三分线的比赛诞生了。
之前提到过的ABL联赛于1955年彻底破产,但是于1961-1962赛季回光返照,又重启了一年,也就是在这一年,ABL联赛重启之前的三分线规则,但新的ABL联赛仅存在一年又破产了,这段历史是美国篮球的历史,也被看成是三分球进入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元年,但这一段历史并不是NBA的历史,因此NBA并不承认这个赛季是三分线进入NBA的元年。
1967年,前湖人巨星乔治-麦肯因为不满NBA球队对于球员的过度压榨,选择联合已经消失的前ABL联赛和NBL联赛的球队小老板,重新组建了一个与NBA分庭抗礼的新联盟ABA联盟,新联盟的宗旨就是追求更加刺激的观感,因此ABA在NBA的规则基础上进行了三项重要的改动,第一是将传统的棕色皮球改为红蓝白三色皮球,第二是鼓励球员在比赛中扣篮,第三就是在两个半场各划定一条长度为22英尺的红色三分线,三分球由此开始进入职业篮球赛场。
三分球的出现让比赛的结果拥有了更多的不可预见性,比赛最后时刻也相对比较刺激,这一天才创意因而受到了诸多好评,再加上联赛鼓励扣篮和三色皮球,以及乔治麦肯的个人影响力,这让ABA联赛迅速火遍大江南北,一时之间,竟然能够与运作已经十分成熟的NBA分庭抗礼。
面对ABA的火爆,以及对于三分球的好评,NBA那帮老板却不置可否,他们认为三分球不过是马戏团哗众取宠的把戏,一次次盲目把球往篮筐上抛,进不进全靠运气,因此NBA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都没有引进三分球,三分球也就成为了彼时ABA联盟的专属项目。
不过受限于当年那个时代的投篮水平,彼时的三分正如NBA那些老板所言,并不是球队的主要战术,大多数情况都是时间快到之后的随手一扔,像是里克-巴里,朱利叶斯欧文等超级得分手,平均每四五场球才有一次三分出手的技术统计。
不过这种情况在七十年代初期就有了很大的改观,因为所有防守球员几乎都是缩在篮下,进攻球员站在三分线外往往都没有人防守,这明显是一个非常巨大的防守漏洞,因此很多聪明的球员就开始琢磨练习远投技巧。
路易-丹皮尔,1967年加盟ABA的肯塔基上校,首个赛季就出手了142记三分球,进了38个,随后两年他的三分球出手数都超过了500次,进球数都接近200记,是当时ABA联盟铁打的三分王,虽然当时还没有三分王这个荣誉奖项。
ABA联盟两尊大神自然也不甘示弱,里克巴里在1970-1971赛季尝试了86次三分出手,进了19个,经过一个夏天的刻苦训练,第二年也就是1971-1972赛季,巴里全年出手了237记三分球,命中73记,投篮命中率30.8%。
而ABA的另外一尊大神朱利叶斯欧文在1973-1974赛季全年出手了43次三分球,进了17个,第二年出手了87次,进了29个,第三年这个数值又暴涨到了103次,进了34个。
待到1975年左右,三分球已经成为了ABA外线球员不可或缺的取分手段,防守球员再也不能只龟缩在篮下,而是要时不时跑到三分线附近进行防守。
1976年,NBA与ABA联盟合并,NBA取了个“N”,ABA取了个“A”,“B”又是两家共有,因此新联盟就叫NBA联盟,联盟合并之后,NBA也考虑沿用ABA的三分线,但遭到了以红衣主教奥尔巴赫为首的老牌篮球教练的激烈反对,最终不得不作罢。
不过时代的浪潮该来总是会来的,由于ABA联赛有着庞大的球迷基础,因此不断有球迷给NBA办公室写信要求增加三分线,1979年NBA正式增加了三分线,弧顶距离篮下的长度是7.25米,两个底角距离篮下的长度是6.70米,但是需要说明的是,1979-1980赛季只是把三分线作为试验品而应用,下个赛季用不用还两说。
1979年10月12日,凯尔特人主场114:106击败休斯顿火箭,绿军球员克里斯-福特在首节还剩下3分48秒的时候,投中了NBA历史上第一记三分球,这场球除了是三分球在NBA的首秀之外,还是另外一个三分大师拉里伯德的首秀。
拉里-伯德的偶像正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巨星J博士欧文,当年的欧文以其充满创造力的扣篮以及超强的远投能力,获得了众多球迷的拥簇,拉里伯德就是其中之一,但伯德的身体素质实在是太拉了,模仿欧文的扣篮是没戏了,因此小时候的伯德就开始训练自己的远投能力,进入NBA后,伯德把欧文那生生练出来的远距离投篮,也纳入到了自己的常规武器库之中。
因此当三分球刚进入NBA,其他球员还在适应的时候,伯德的三分球就已经是炉火纯青,他在新秀赛季就出手了143记三分球,命中了其中的58记,三分球命中率高达40.6%,这个数据在当时,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了。
不过NBA联盟第一个三分王并不是拉里伯德,而是布莱恩-泰勒,泰勒原本就是原来ABA联盟纽约老篮网的明星球员,本身就具备一定的三分球能力,当NBA划定三分线的第一年,泰勒已经转投圣地亚哥快船,他在整个赛季,三分球一共出手了239次,命中了其中的90次,命中率为37.7%。
饶是三分球的发展在NBA已经初见雏形,但对于当时内线为王的NBA来说,三分球也只不过是一项可有可无的技术,相比于三分球那虚无缥缈的命中率,球队更希望把球打进内线,让把握性更高的中锋把皮球送进篮筐,在新奇感过后,各支球队的主教练都开始不约而同地打压球员投三分。
最显著的例子就是三分王命中数,第二年的三分王是单赛季只进了57个的迈克-布拉茨,第三年和第四年的三分王则只有73和67记。
比如在凯尔特人队内,很长时间全队也只有拉里伯德和克里斯-福特俩人有一丢丢的三分球能力,当时绿军的主教练比尔-费奇是一名地地道道的老派教练,一度禁止伯德在比赛中投三分,伯德在1981-1982赛季,一共就扔了52个三分球,命中了其中的11个,场均仅能贡献0.1个三分。
比尔费奇也代表了当时联盟绝大多数教练的想法,不过他在1983年离任,KC琼斯接替了他的位置,琼斯是波士顿名宿,球员时代职业生涯9年全部效力于凯尔特人,其中帮助凯尔特人拿下了旷古烁今的八连冠。
琼斯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退役之后,联盟里没有一名黑人主教练,但奥尔巴赫坚持让琼斯上任,他询问琼斯,你能否干好,琼斯的回答斩钉截铁,能!没有一丝丝的犹豫和怯懦,于是当时联盟里唯一的黑人主教练拿起了凯尔特人的教鞭。
琼斯是NBA历史上第一位把三分球纳入球队常规进攻体系的主教练,他敏锐地观察到,三分球可以更好地帮助内线球员拉开空间,内外结合进攻效率更高,由此他对他的队员说,NBA划定的三分线不是为了好看,我们要利用好他!
在琼斯的鼓励之下,伯德重新拾起三分技能包,在1985年和1986年分别以82记和90记三分当选联盟三分王,其队友丹尼-安吉,格兰特-哈德森等人也时常在三分线外发炮,最终他们在1983-1986年的三年时间里,拿下了两座总冠军。
凯尔特人的成功也让其他球队开始重新审视三分球的重要性,但总体来讲,那个时代还是以内线为王的时代,奉行的理念就是“越靠近篮下,越容易得分”,一名身材高大的内线球员,依旧比普通的外线球员值钱,更别提像是奥拉朱旺,卡尔马龙,摩西马龙,查尔斯巴克利这样的内线单打好手,彼时的三分球只不过是NBA世界里的点缀而已。
但是,在1984年,一个人的到来,这种情况开始有所扭转,这个人叫大卫-斯特恩,三分球在斯特恩时代,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
第一个问题,大卫斯特恩为什么要全力推广三分球?
斯特恩上台的时候,虽然NBA在美国有所发展,但营收状况距离其他三大体育赛事(棒球联盟,橄榄球联盟和冰球联盟)仍然没法比,而且最关键的是,NBA在当时的观众仅限于北美,所以斯特恩的计划是拼命开拓海外市场,把NBA推向全世界。
斯特恩采用的手段就是造星,以球星带动市场,那么问题就来了,内线球员甭管是普通球员还是超级明星,其商业价值都很低,普通球迷对于这些身材异常高大,甚至都有些畸形的内线球员普遍都没有什么认同感,因此想要造星,就必须围绕外线球员展开。
所以三分球就成为了外线球员额外的一项福利,突不进去可以选择在三分线外发炮。
啥?你问为啥三分球是外线球员的额外福利,内线球员在当时就不能投三分么?
是的不能,那个时代如果内线球员频繁地跑到外面扔三分,会被人认为是内线统治力不足,球风绵软的象征,说白了就是“软蛋”,这种看法一直持续到了二十世纪第一个十年末才渐渐有所改变。
打压内线球员,扶持外线球员,是贯穿斯特恩整个总裁生涯的宗旨。
那么第二个问题,斯特恩如何扶持和推广三分球?
首先就是要打开三分球的知名度。
1985-1986赛季,斯特恩上台仅一年,就在全明星周末插入了三分球大赛,拉里伯德拿到了NBA历史上首个正统三分王,(就是这一年,伯德很嚣张地说,你们都是在争第二的吗?)并且在1987年和1988年都拿到了三分王桂冠,他也成为了NBA历史上的第一个三冠三分王。
在教练的重视以及斯特恩的推广之下,一大批早期的三分射手应运而生,比如伯德的队友丹尼-安吉,他在1987-1988赛季成为NBA历史上第一位单赛季投进超过100记三分球的球员,整个赛季投进了148记三分,除了安吉,还有迈克尔亚当斯,达勒-埃利斯也都都进了超过100记三分球,等到下一个赛季,联盟扔进超过100记的三分射手达到了六位。
1988-1989赛季,迈克尔-亚当斯成为了NBA历史上第一位场均扔进两记以上三分的球员,1991年,绰号疯子的弗农-麦克斯维尔单赛季扔进了172记三分,1993年4月8日,热火对阵雄鹿的比赛中,热火后卫布莱恩肖在三分线外犹如神助,单场三分15投10中射落32分,肖成为了NBA第一位单场命中10三分的球员。
自斯特恩上台的1984年到1994年这十年,三分球在NBA的地位迎来了质的飞跃,从小卡拉米一举跃升为外线球员不可或缺的必备技能,但实际上,自1990年以后,三分球的发展再次停滞不前,每个赛季三分破百的球员都是那么五六个,三分球命中率超过四成的,年年也是那么三四个人。
主要还是受到了内线为王思想的影响,而且“不巧”的是,这段时间出色的内线球员如雨后春笋般涌入NBA,比如1990年绰号推土机的德里克-科尔曼,1991年的非洲大山穆托姆博,绰号“大妈”的拉里-约翰逊,1992年的大鲨鱼奥尼尔和肾斗士莫宁还有汤姆-古格利奥塔,1993年的克里斯-韦伯,NBA第一代“天空才是极限”的文-贝克等等。
别的不说,对面就光一个奥尼尔站里面,你三分扔不进,篮板就是人家的,说白了,当时的三分球命中率总体来讲,还是太低了,完全抵消不了内线球员对于对方防守的破坏力。
现在的球员要是投出四成左右的三分球命中率,只能算是中等偏上,连优秀都评不上,但在那个年代三分球命中率超过四成的那都是球队的宝贝疙瘩,像是1991年全联盟也就仨人命中率破四成,最高的是特里-波特的41.5%,随后几年,破四成命中率的人数是2人,4人和3人,这些人合一块,命中率最高的,除了昙花一现的彼得洛维奇的44.4%之外,第二高的就属雷吉米勒的42.1%。
命中率低,导致主教练在部署球队进攻战术的时候,除了个别几个天赋异禀的射手之外,几乎很少赋予球员扔三分的权利,一色的往内线打,大卫斯特恩一看,这哪儿行,马上在1994年出台了新的鼓励扔三分的措施,那就是缩短三分线的长度。
1994-1995赛季,NBA弧顶的三分线,从原来的7.25米缩短到6.7米,(国际比赛三分线是6.75米,也就是说当时弧顶的三分线要比国际比赛的三分线还要短),这一效果立竿见影,当赛季NBA有多达32人的三分球命中率破四成,几乎人人家里都有一个“神射手”,最高的是达纳-巴洛斯更是投出的46.4%的命中率!
就连一向不怎么会投三分球的迈克尔乔丹,在赛季末仓促复出所打的17场常规赛中,竟然也交出了32投16中的50%的三分球命中率,简直没天理。
当赛季不仅命中率提高,进球数也迎来爆发式的增长,纽约尼克斯球星约翰-斯塔克豪斯以单赛季217记三分球,成为当赛季扔进三分最多的球员的同时,也成为了NBA第一位单赛季三分总数破200的球员,斯塔克豪斯的后面,排着四名195记三分及以上的球员。
1995年东部季后赛次轮G6,拥有大鲨鱼奥尼尔的魔术以108:102击败了由复出后的乔丹所率领的公牛,同时大比分4:2将其淘汰,这一轮系列赛,是乔丹六连冠时期唯一输掉的一轮系列赛,不过主导公牛失利的却并不是奥尼尔,而是三分球,这场球魔术外线三分如雨,且精准无比,安芬尼-哈达威8投4中,德尼斯-斯科特9投4中,尼克-安德森6投4中,这三名主力以超过52%的命中率扔进的12记三分把公牛送回了老家。
公牛被淘汰之后(主要是乔丹被淘汰了),引起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当即就有球迷和媒体表达了不满,认为三分球对于比赛的影响太过于巨大,NBA成为了无聊的投篮游戏,应当恢复三分球原来的长度。
但性格强硬的斯特恩没有理会任何异议,继续在下个赛季也就是1995-1996赛季维持6.7米的三分线长度,这直接导致三分球的爆发相比较于上个赛季,又迎来了一个更加夸张的成都,甚至直接打破了NBA联盟的平衡性!
不知不觉又是六千多字,受限于篇幅,下一篇内容,咱们明天再见,不知道各位榜一大哥如何评价三分球的?咱们评论区一起讨论吧,每天上午八点,烟花君带来最新鲜的NBA故事,点击关注和小赞可以让烟花君的文章第一时间推送给你,每天上午八点定时更新,不要错过呦!
来源:机车客Czrn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