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一轮:10月24日20:00发放“共享决赛夜 点燃第二现场”消费券40万元,使用时间为10月24日--10月30日22:00,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结转到第三场美好生活服务消费券中。
“赣超”巅峰对决即将启幕!
不能到现场观战
也能共享决赛夜的激情
届时市县两级
将开通“第二现场”观看直播
并配套发放餐饮及零售等消费券!
10月25日宜春主场、11月2日赣州主场
宜春与赣州
将为冠军全力角逐
为让这份热血延伸至街巷烟火
“共享决赛夜 点燃第二现场”
消费券同步派送
宜春市商务局拟定发放100万元消费券
分三轮发放
发放时间为
10月24日-11月16日
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定位在宜春市的用户
消费券详情
第一轮: 10月24日20:00发放“共享决赛夜 点燃第二现场”消费券40万元,使用时间为10月24日--10月30日22:00,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结转到第三场美好生活服务消费券中。
餐饮消费券30万元(消费100元减20元、消费200元减40元、消费300元减60元)
商超消费券10万元(消费50元减10元、消费100元减20元、消费200元减40元)
第二轮: 11月1日20:00发放“共享冠军夜 点燃第二现场”消费券40万元,使用时间为11月1日--11月7日22:00,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结转到第三场美好生活服务消费券中。其中2万元用于宜春市2025年美好生活焕新季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参展的商户及宜青小店,采用现场扫码领取消费券,仅适用于活动现场。
餐饮消费券30万元
商超消费券8万元
现场消费券2万元(消费15元减5元、消费30元减10元)
第三轮: 11月8日上午10:00发放宜春市美好生活服务消费券20万元加前两场消费券结余资金(前两场消费券结余资金全部用于发放餐饮消费券)。使用时间为11月8日--11月16日22:00。
餐饮消费券10万元
住宿消费券5万元(消费50元减10元、消费100元减20元)
家政消费券5万元(消费100元减20元、消费200元减40元)
参与商户要求
一、“共享决赛夜 点燃第二现场”消费券和“共享冠军夜 点燃第二现场”消费券参与商户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的餐饮、零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2.10月25日、11月2日开通赣超决赛第二现场;
3.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食品安全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纳入失信惩戒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及安排,自愿接受政府部门及委派机构对本次活动开展的审计、监督、核查等,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5.商户据实提供交易材料,并将相关原始销售记录信息保存不少于2年。
二、美好生活焕新季服务消费券参与商户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的餐饮、住宿、家政企业 及个体工商户;
2.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食品安全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纳入失信惩戒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及安排,自愿接受政府部门及委派机构对本次活动开展的审计、监督、核查等,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4.商户据实提供交易材料,并将相关原始销售记录信息保存不少于2年。
商户报名渠道
1.符合条件的商户可通过县(市、区)(含“三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将参与商户名单推荐至市商务局;
2.直接通过抖音平台报名(联系人:刘潘 17679253186),平台进行审核后将名单报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后,再由抖音平台进行对接。
发放方式和使用规则
一、发放方式
消费券通过抖音线上平台发放。
1.抖音开屏页发券:打开抖音,弹出“宜春美好生活焕新季活动消费券”页面,点击页面即可领取券;
2.抖音话题抢券:打开抖音,点击搜索“决赛夜”“冠军夜”“宜春消费券”“美好生活季”等关键词,进入话题详情页,即可领取消费券;
3.直播间发券:消费券投放至直播间后台,开播时根据观看观众流量进行有序发放。用户进入正在直播的商家直播间,通过点击左上角领券图标,领取本次消费券。领取后可以在直播间内下单指定参与活动商品,或前往其他直播间或商家主页购买活动商品;
4.活动会场发券。活动会场即集合参与消费券活动的商家、商品、活动玩法信息展示H5,会场页面支持消费券发放和领取。现场消费券每类面值限领一次,11月2日之前使用。
二、使用规则
每人每轮同类消费券只能抢一次。消费券领取后活动期内有效,逾期失效。消费券可直抵现金使用,不叠加、不找零、不提现、不可充值,每笔消费限用一张,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不能再次使用。
来源:宜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