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以下简称“劳动法研究会”)现有成员175人,理事会由29人组成,包括会长1人、副会长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其他理事20人,会长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曹艳春担任。研究会设党的工作小组。2024年,在市法学会的指导
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以下简称“劳动法研究会”)现有成员175人,理事会由29人组成,包括会长1人、副会长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其他理事20人,会长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曹艳春担任。研究会设党的工作小组。2024年,在市法学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劳动法研究会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方向,认真开展学术研究,为劳动法领域法学理论和实践进步提供智慧成果,全年共开展或参与高质量学术活动5场,参与课题研究3项,参与立法2项,1篇决策咨询被上海市政协采纳,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8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形成大量新媒体理论实践成果等,获荣誉称号4人次,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和社会服务。
一、主要学术活动
1.2024年3月25日,曹艳春会长和王全兴副会长参加由上海海事大学与大连海事大学联合举办的“面向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船员法》立法专题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来自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海事局、海事法院、仲裁机构、行业组织、港航物流企业、律师事务所的学术界和实务界专家、学者,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法学院师生代表近100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围绕《船员法》的基本性质与地位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研讨。
2.2024年7月6日,由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主办的“新公司法与劳动法衔接适用问题”研讨会在杨浦区互联宝地举行,来自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全国知名的专家学者、企业界的代表、实务界的法官、仲裁员、律师以及高校研究生等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形成研讨报告。
3.2024年10月26日,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市律师协会徐汇律师工作委员会及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第二届“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热点问题”研讨会,会议由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承办。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章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喆教授出席会议并作开幕致辞,劳动法研究会会长曹艳春教授主持开幕式。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华平律师以及市法学会和各界专家出席会议,线上线下共计逾5000人次观看。
4.2024年11月10日,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学者专业委员会、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营商环境优化下的劳动法律发展与实践论坛”在金诚同达上海分所举行。论坛吸引了60多位专家莅临现场,其中既有深耕劳动争议仲裁、审判一线的司法实务专家,也有沪上众多著名高校劳动法领域的专业学者,既包括从事劳动争议的律界专家,也有来自各行各业的业界精英。与会人员围绕劳动就业领域的最新政策、实践经验和未来趋势进行深入探讨。劳动法研究会会长曹艳春教授,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叶乐磊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陆敬波律师出席会议并作开幕致辞。
5.2024年12月21日下午至22日上午,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江苏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浙江省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和安徽省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第三届长三角劳动法治建设论坛”。论坛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长三角区域劳动社会保障法制一体化建设”主题展开研讨。
二、主要学术成果
(一)课题研究
曹艳春(会长):
1.黄河委员会项目《〈黄河保护法〉与〈湿地保护法〉的协同实施——以碳汇实现为视角》。
2.船员工作时间限制法律问题研究(横向课题)。
3.船员养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横向课题)。
(二)参与立法
1.曹艳春(会长)向全国人大提交立法、修法建议:夯实海洋强国人才基础,保障我国船员劳动权益——关于在《海商法》中增加船员劳动权益保障条款的建议。
2.曹艳春(会长):《海商法》修改“船员章”负责人。
(三)发表论文(仅列举CSSCI来源期刊)
1.曹艳春(会长)、周若涵(成员):《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我国海员福利供给主体研究》,载《社会保障研究》2024年第2期。
2.曹艳春(会长)、赵凌峰(成员):《多阶段行政行为的治理逻辑与实践进路》,载《上海法学研究》2023年第10卷。
3.李干(理事)、董保华(理事):《从“单雇主”到“无雇主”:新业态社会保险参缴机制的困境与革新》,载《保险研究》2024年第10期。
4.王倩(理事)、陈宇佳、杨雅云:《解读中国平台工作者的法律地位:对外卖送餐行业纠纷司法意见和规制挑战的实证分析》,载《亚太法律评论》(SSCI来源期刊)2024年第1期。
5.王倩(理事)翻译:《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背景、主要内容与评价——兼论该法案对劳动法的影响》,作者沃尔夫冈·多伊普勒,载《环球法律评论》(CSSCI来源期刊)2024年第3期。
6.章惠琴(理事):《中国话语体系下劳务派遣立法的反思与修正》,载《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劳动法》2024年11月全文转载。
7.邵文龙(理事)、夏晓明(成员):《劳动者的辞职权问题研究——以裁判文书网200篇判决书为样本》,载《新兴权利》集刊2024年第1卷——智慧法治学术共同体研究文集。
8.孟现玉(成员):《风险社会理论下人工智能时代的失业风险与法律治理》,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
(四)出版学术专著
1.曹艳春(会长):《海洋强国背景下船员劳动权益保护实证研究》,法律出版社2024年6月出版。
2.吴文芳(理事):China's Professional Employer Association Law:Legal Protection for Labor Relations Coordination. Taylor & Francis,2024.
3.胡燕来(成员):《公司用人权力探析》,法律出版社2024年5月出版。
(五)其他成果
1.曹艳春(会长):接受《上海法治报》采访,发表内容见《上海法治报》2024年12月10日“法讯观察”栏目《上海医保条例征求意见鼓励发展商业保险补充基本医保》,“海上法学院”公众号于2024年12月11日转载;发表专家点评,见“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小案大道理时代新风尚”栏目《入职要求孕检合法吗?法院这样判了》。
2.庞春云(理事):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参与行业协会和专业学会管理服务工作、会议及讨论;筹备并参加“女性当自强——女性法律保护论坛”并做主题发言;参与“刑修十二形势下企业经营防范刑事合规风险”研讨会、“数字化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系列论坛”“打破常规:用人权力的颠覆性思考”研讨沙龙等劳动法领域研讨活动并做主旨演讲;在金诚同达律所公众号上发表文章《企业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管理》《女性撑起半边天——聚焦女性的法律保护》;制作并发布“春云说法”视频号内容。
3.邵文龙(理事):参与东方卫视新闻综合频道《庭审纪实》小案大治理节目拍摄,接受采访并播出;参加第三届长三角劳动法论坛,提交“渐进式延迟退休制度与我国劳动立法的冲突与完善”论文并做主旨发言。
4.徐仁华(理事):接受《劳动报》记者专题采访8次,相关文章刊载《劳动报》,在“上海西郊老徐工作室”公众号上发表劳动法领域文章27篇,总计阅读人数20万人。
5.周斌(成员):《事假正当性的判断与衡量》,载《中国社会保障》杂志2024年第8期“法律探索”栏目。
三、人才培养
1.曹艳春(会长):被聘任为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咨询专家”;受聘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
2.陆敬波(副会长):受聘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
3.王倩(理事):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聘为“全总工会理论与劳动关系智库专家”。
四、党建工作
2024年,劳动法研究会不断加强党对研究会工作的全面集中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积极动员成员参加市法学会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成果征集评比”活动。劳动法研究会成员积极自主参加党建活动,例如,庞春云理事积极参加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党委组织的“重走长征路、追求新质发展,奋进新时代”遵义之行专题党建活动。
五、社会服务
劳动法研究会理事以及成员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服务。其中,曹艳春会长为长三角区域调解仲裁联合培训班讲授“船员劳动争议疑难问题”,线上与线下、主会场与分会场同时进行,为南京市律师协会培训讲授“《海商法》修改‘船员章’及船员劳动争议疑难问题”等;庞春云理事开展线上线下“新形势下的人力资源合规建设”“劳动关系认定最新司法实践与合规管理实务”“新公司法对人力资源实务的影响”“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等法治宣讲以及法律咨询服务40余场次,参加“走进律所、走进律师”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发言,担任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讲“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实务”系列课程;徐仁华理事参加劳动法领域实操线下普法大型主讲活动21次,参加活动人数2500人;陈元成员开展“新《公司法》对企业经营的50大影响”“竞业限制管理实务”“中国企业‘走出去’海外用工风险识别与防范”“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亮点解读”等法治宣讲共10场次。
六、自身建设
劳动法研究会成员人数逐年增多。在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章华的指导下,劳动法研究会在金山区“一站式”职工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基层服务站点”,帮助金山区总工会制定上海湾区“一站式”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引,促进金山区总工会与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建立教学实践基地。
来源:上海市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