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明知患艾滋,仍30元“带毒接客”,HIV阳性女子卖淫获刑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0-22 09:38 1

摘要:法庭上,王某低着头,声音颤抖。六年前,她第一次得知自己感染了HIV病毒;六年后,因一次30元的性交易,她站上了被告席。

“我早知道有病,但没想到会这样……”

法庭上,王某低着头,声音颤抖。六年前,她第一次得知自己感染了HIV病毒;六年后,因一次30元的性交易,她站上了被告席。

“扫黄”现场牵出惊人内幕

事情发生在广东东莞。那晚,公安机关在街头例行巡查时,将正在进行性交易的王某与陆某当场抓获。

两人承认,他们在未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嫖资仅为30元。

更令人震惊的是,随后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结果显示:王某的HIV-1抗体仍呈阳性!

“明知故犯”的代价

“她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从事卖淫活动,这是对他人生命的极端漠视!”庭审中,检察官语气沉重。

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尽管陆某是否被感染尚未披露,但法律的重拳已然挥下——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六年前的诊断,六年后的悲剧

时间倒回六年前。那时的王某在一次检查中确诊HIV阳性。这种病毒会破坏人体免疫系统,至今无法根治,需终身服药控制。

然而,漫长的六年里,王某并未规范治疗,反而走上卖淫之路。一次30元的交易,不仅践踏了法律底线,更将他人健康置于险境。

网友炸锅:30元与一条命,孰轻孰重?

“30元连杯奶茶都买不到,她却为此赌上别人的命!”消息传出后,社交媒体上一片哗然。

有人愤慨:“必须严惩!这是故意杀人未遂!”

也有人反思:“底层女性的生存困境与公共卫生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法律专家:传播性病罪,无关结果只论行为

“即便未实际造成传染,只要明知患病仍卖淫,即可构罪!”法律人士指出,传播性病罪是“行为犯”,不以实际传播结果为定罪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故意传播性病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本案中,王某的十个月刑期,再次警示: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深度追问:谁在漠视“艾滋卖淫”的隐患?

事实上,类似案件并非孤例。

2021年,广西一女子隐瞒HIV病情卖淫,导致多人感染,最终获刑五年;

2022年,湖南某地查处一起卖淫案,涉案女子均未接受定期HIV筛查。

背后折射出底层性工作者健康监管的缺失,与公共卫生网络的漏洞。

法官忠告:莫让欲望吞噬良知

宣判后,主审法官语重心长:“一次冲动,可能毁灭两个家庭。健康与自由,永远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结语

30元,十个月牢狱,一生污点。

此案如同一声惊雷,敲响警钟: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漠视他人健康的行为,终将付出惨痛代价!

来源:秦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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