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年我挑着玉米遇到大雨,避进富人家,女儿羞着脸,你忘了我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0-20 22:11 2

摘要:那一刻,我手里正端着一杯滚烫的茶,热气模糊了她鬓角的几缕白发,也像要把我三十多年的记忆烫出一个洞来。

林晚秋看着我,眼睛里像起了雾,轻轻说了一句:“陈建社,你把我忘了。”

那一刻,我手里正端着一杯滚烫的茶,热气模糊了她鬓角的几缕白发,也像要把我三十多年的记忆烫出一个洞来。

三十多年,日子就像我老家门前那条泥巴路,被我和村里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踩了过来,从一个穷得叮当响的泥腿子,变成了别人口中还算体面的“陈老板”。我以为自己记性很好,记得清每一笔工钱的去向,记得住每一个工友的姓名,甚至还记得母亲临终前每一次费力的呼吸。

可我好像真的忘了,忘了那担几乎要压断我脊梁的玉米,忘了那场兜头盖脸的暴雨,也忘了那个屋檐下,递过来一碗热姜汤的、羞着脸的姑娘。

记忆这东西,有时候就藏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那天,它就从1981年的那个夏天,重新钻了出来。

第1章 压弯扁担的暴雨

1981年的夏天,热得像个不讲理的灶膛。太阳把地里的泥块晒得发白,踩上去都烫脚。

我叫陈建社,那年二十一岁,浑身有使不完的牛劲。我们陈家村穷,地也贫,一年到头伺候庄稼,收成也就将将够填饱肚子。我娘常年咳嗽,抓药的钱像个无底洞,我爹眉头上的褶子,就没见舒展过。

为了多挣几个活钱,我跟着村里的长辈,学会了挑脚。把山里收来的玉米,一担一担地挑到十几里外的镇上粮站去。一斤玉米,能挣半分钱的脚力钱。我那根油光锃亮的扁担,是我爹传给我的,他说,这根扁担能挑起一个家。

那天,天刚蒙蒙亮我就起了。娘在昏暗的油灯下,给我烙了两张玉米饼子,又煮了几个鸡蛋,用布包好塞进我怀里。“建社,路上慢点,别光图快,累了就歇歇。”

“知道了,娘。”我应着,心里却像有团火在烧。前天去镇上,听人说粮站的收购价要往下调了,我得赶在降价前,把这最后一批玉米送到。这一担足有一百五十斤,能换回七毛五分钱,够娘吃三天的药了。

我把草帽往头上一扣,赤着膀子,黝黑的脊背在晨光里泛着油光。扁担上肩,一百五十斤的重量猛地一沉,我的膝盖弯了一下,随即又像弹簧一样挺直。

“走了!”我冲屋里喊了一声,迈开大步就上了路。

一路无话,只有脚下石子路的“沙沙”声和扁担有节奏的“嘎吱”声。汗水从额头淌下来,流进眼睛里,又涩又疼。我舍不得停,用肩膀蹭了蹭脸,继续往前。

日头渐渐毒了起来,晒得人头皮发麻。我心里估摸着,再翻过前面那道梁,就离镇子不远了。可就在这时,天色说变就变。刚才还晴空万里,转眼间,西边的天际就滚来一大片乌云,像有人打翻了墨汁瓶。

紧接着,风就起来了。先是凉飕飕的,吹在汗津津的身上还挺舒服,可没一会儿,风就变得狂躁起来,卷着地上的沙土和落叶,劈头盖脸地打过来。

“要下雨了。”我心里一紧,脚下的步子更快了。

玉米可不能淋雨,湿了分量会变,粮站的人精明得很,会找由头压价。我咬着牙,几乎是小跑起来。豆大的雨点毫无征兆地砸了下来,先是稀稀拉拉几滴,砸在滚烫的地面上,“滋啦”一声就没了。可随即,雨点就像断了线的珠子,噼里啪啦地连成了一片。

完了。我心里凉了半截。

暴雨如注,天地间挂起了一道巨大的水帘。我的眼睛都快睁不开了,雨水顺着我的脸颊往下淌,分不清是汗还是雨。脚下的路瞬间变得泥泞湿滑,每一步都格外艰难。肩上的担子像是又重了几十斤,每走一步,扁担都深深地陷进我的皮肉里。

我像个在水里挣扎的落汤鸡,狼狈不堪。就在我快要撑不住的时候,眼前的雨幕中,隐隐约约出现了一座院落的轮廓。

那是一座青砖瓦房,在我们这片土坯房为主的乡下,显得格外扎眼。院墙很高,门口还有两尊小小的石狮子。我晓得,这是镇上开厂子的林老板家,我们背后都叫他“林半镇”,意思是小半个镇子的产业都跟他有关系。

我犹豫了。

我们这种泥腿子,跟人家是两个世界的人。贸然上门避雨,会不会被人家当叫花子给赶出来?

可肩上的担子越来越沉,雨势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我一咬牙,心想,被骂一顿也比把玉米淋坏了强。我把心一横,挑着担子,踉踉跄跄地朝那座大宅子的屋檐下挪去。

我把玉米担子小心翼翼地靠在墙根,自己则缩在屋檐下,尽量不让雨水打到。雨水顺着我的头发、脸颊往下流,汇成一股股小溪,很快就在我脚下积了一滩水。我冻得嘴唇发紫,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就在这时,“吱呀”一声,那扇厚重的木门从里面被拉开了一条缝。

第2章 一碗姜汤的温度

门缝里探出一个脑袋,是个十六七岁的姑娘。她梳着两条乌黑的辫子,垂在胸前,皮肤白净得像刚剥了壳的鸡蛋。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确良衬衫,在灰暗的雨天里,显得格外亮眼。

她看到我,似乎吓了一跳,眼睛睁得大大的,像受惊的小鹿。

我也愣住了,局促地搓着手,不知道该说什么。浑身的泥水顺着裤腿往下滴,在人家干净的青石板台阶上留下一个个肮脏的印记。我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恨不得把自己藏进雨幕里。

“你……你是……”她小声地问,声音像山里的泉水,清清脆脆的。

“俺……俺是陈家村的,挑玉米路过,这雨太大了,想在您家屋檐下躲躲雨。”我结结巴巴地解释,声音粗嘎,连我自己都觉得难听。

她眨了眨眼,目光落在我脚边那担被淋湿的玉米上,又看了看我湿透了的、紧贴着身体的破旧背心,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同情。

“你等一下。”她说完,就把门关上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完了,人家这是要赶我走了。也是,谁家愿意让一个浑身泥水的陌生人待在门口呢?我叹了口气,认命地准备重新挑起担子,冲进雨里。

就在这时,门又开了。

还是那个姑娘,她手里多了一块干净的毛巾,还有一个大瓷碗,碗里冒着腾腾的热气。

“你快擦擦吧,别着凉了。”她把毛巾递给我,又把碗塞到我手里,“这是姜汤,我妈刚熬的,喝了能驱寒。”

我捧着那碗热气腾腾的姜汤,手都在抖。碗壁温热,那股暖意顺着我的指尖,一直传到心里。一股辛辣又香甜的气味钻进鼻子里,我这才感觉到自己已经冻得快没知觉了。

“这……这咋好意思……”我讷讷地说,眼睛不敢看她。

“快喝吧,要不就凉了。”她催促道,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可的温柔。

我不再推辞,仰头“咕咚咕咚”就把一碗姜汤喝了个底朝天。一股热流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瞬间驱散了身上的大半寒意。我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

“谢谢你,大妹子。”我用袖子抹了抹嘴,把空碗递还给她。

她接过碗,脸颊微微泛红,低着头说:“不用谢。”

她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站在门里,我们俩隔着一道门槛,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雨还在下,屋檐滴下的雨水在台阶上溅起一朵朵小小的水花。气氛有些尴尬,但又有一种奇妙的安宁。

“你……你叫什么名字?”我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问完就后悔了,我们这种庄稼汉,哪有随便问人家姑娘名字的。

她似乎也愣了一下,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又迅速低下,声音细若蚊蚋:“我叫林晚秋。”

“林晚秋……”我心里默念了一遍,觉得这名字真好听,像书里的人。

“我叫陈建社,建设的建,社员的社。”我也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她“嗯”了一声,辫梢轻轻晃动着。

就在这时,屋里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带着几分威严:“晚秋,跟谁说话呢?”

“爸,是……是一个避雨的。”林晚秋的声音有些紧张。

一个穿着中山装,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他身材微胖,面色白净,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人。他就是林德海,林老板。

林德海的目光在我身上扫了一圈,像是在打量一件货物。他的眼神很平静,但那平静里透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让我感觉自己像个被剥光了衣服的贼。

“小伙子,哪村的?”他问。

“林老板,俺是陈家村的,给粮站送玉米。”我赶紧站直了身子,恭恭敬敬地回答。

他点了点头,没再多问,只是对林晚秋说:“雨这么大,让他进来堂屋坐吧,别把湿气带进屋里就行。”他的语气很平淡,听不出是客气还是嫌弃。

“爹……”林晚秋似乎想说什么。

“不用了不用了!”我连忙摆手,“俺就在这儿挺好,身上脏,别弄脏了您家的地。”

林德海没再坚持,只是淡淡地说:“那随你。”说完,就转身回屋了。

他一走,气氛又缓和了下来。林晚秋看着我,眼神里有些歉意,好像在替她父亲的冷淡道歉。

“我爹就那样,你别介意。”

“不会不会,林老板是好人,肯让俺在这避雨,俺就感激不尽了。”我由衷地说。

雨渐渐小了,从瓢泼大雨变成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天色也亮堂了起来。我心里惦记着我的玉米,估摸着该走了。

“林姑娘,雨小了,俺得走了。今天太谢谢你了。”我把毛巾叠好,递还给她。

“你等一下!”她突然说,然后转身跑进了屋。

我愣在原地,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不一会儿,她又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油纸包。

“这个你拿着,路上吃。”她把纸包塞到我手里,然后就像受惊一样,飞快地跑回屋里,“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我摊开油纸包,里面是两个白面馒头,还带着温热。在那个年代,白面馒头可是稀罕物,我们家只有过年才舍得吃。

我捏着还带着她体温的馒头,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又酸又软。我对着紧闭的大门,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挑起担子,重新踏上了泥泞的道路。

那天的路,好像没那么长了。扁担压在肩上,也不觉得那么疼了。我的心里,一直回荡着那个名字——林晚秋。

还有那碗姜汤的温度。

第3章 木头鸟和一本书

从镇上回来后,林晚秋的影子就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了。

干活的时候,我会想起她递过姜汤时泛红的脸颊;吃饭的时候,我会想起那两个白面馒头的香甜;夜里躺在床上,眼前晃动的,都是她那双像小鹿一样清澈又带点惊慌的眼睛。

我知道,我们不是一路人。她是镇上首富的千金,住在青砖大瓦房里,穿的是的确良。而我,只是个穷得只剩一把力气的庄稼汉,住的是漏雨的土坯房,穿的是打补丁的粗布衣。我们之间的距离,比我们村到镇上的那十几里山路,还要遥远得多。

可年轻人心里一旦有了念想,就像地里的野草,怎么也除不尽。

过了几天,我揣着卖玉米换来的钱,特意去镇上供销社扯了二尺布,又称了半斤红糖,用报纸包好,决定上门去道个谢。这不仅仅是礼节,更是我想再见她一面的借口。

我换上了过年才穿的、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把头发用水抿得整整齐齐,对着水缸照了半天,才鼓起勇气,朝林家走去。

敲开门,开门的还是林晚秋。

她看到我,先是惊讶,随即脸上就飞起一抹红霞。

“陈……陈建社?你咋来了?”

“林姑娘,俺……俺是来谢谢你的。”我紧张得手心冒汗,把手里的东西递了过去,“上次多亏了你,这点东西不成敬意,你收下。”

“你这是干啥呀,快拿回去!”她连连摆手,不肯接。

“你一定要收下,不然俺心里过意不去。”我把东西硬塞到她手里,心里像揣了只兔子,怦怦直跳。

我们俩在门口推让着,她拗不过我,只好收下了。

“那你……进来坐会儿吧。”她侧过身,让我进去。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她走进了院子。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林家的院子。院子很大,用青石板铺地,收拾得干干净净。东边种着几株芭蕉,西边搭着一个葡萄架。一切都显得那么齐整、那么有章法,跟我家那个鸡鸭乱跑的泥巴院子,简直是天壤之别。

她把我领到堂屋,给我倒了杯水。林老板不在家,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我坐在硬邦邦的木椅子上,浑身不自在,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屋里有一股淡淡的墨香,我看到靠墙的书架上,整整齐齐地摆满了书。

“你……你喜欢看书?”我没话找话地问。

“嗯。”她点了点头,眼睛亮了一下,“我喜欢看小说,也喜欢看诗。”

“诗是啥?”我挠了挠头,我只知道我爹喝醉了会吼几句山歌。

她被我问得一愣,随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一笑,眼睛就弯成了月牙,特别好看。

“诗就是……就是把话说得很好听。”她想了想,给我打了个比方。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看着她谈起书时神采飞扬的样子,我心里忽然有些自卑。我觉得自己就像个没开化的野人,跟她根本说不到一块儿去。

“你呢?你喜欢干啥?”她反过来问我。

“我?我喜欢……我喜欢摆弄木头。”我老实回答,“农闲的时候,我喜欢拿把小刀,刻点小玩意儿,啥小猫小狗的。”这是我唯一的爱好了,能让我在繁重的农活中找到一点乐趣。

“真的?”她显得很感兴趣,“那你给我看看你刻的东西。”

“今天没带。”我有些不好意思,“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

“下次你来,带给我看看好不好?”她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我看着她的眼睛,心里一热,脱口而出:“好!我下次给你刻个最好看的!”

从林家出来,我感觉自己像是踩在云彩上,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她让我下次再去找她,这不就是说,她不讨厌我?

从那天起,我心里就多了一件天大的事——给林晚秋刻一个木头玩意儿。

我找遍了后山,最后选了一块上好的梨木。我决定给她刻一只鸟,一只正要展翅高飞的鸟。我觉得她就像那只鸟,被困在了那个漂亮的院子里,心里是向往外面的天空的。

我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在了这只木头鸟上。白天干活累得像条狗,晚上回到家,我就在昏暗的油灯下,一刀一刀地刻。木屑纷飞,我的手指被刻刀划出了好几道口子,可我一点都不觉得疼。我脑子里全是林晚秋的笑脸,想着她看到这只鸟时惊喜的样子。

半个月后,木头鸟的雏形出来了,只剩下最后的打磨和精雕。我把它用布小心翼翼地包好,藏在床头的砖缝里,打算等彻底完工了,就送给她。

我又去了林家两次。一次是借口还她上次装馒头的油纸,一次是说路过她家口渴想讨碗水喝。每一次,我们都能聊上一会儿。她会跟我讲书里的故事,讲外面的世界。而我,就跟她讲山里的趣事,讲我们村里谁家的牛生了双胞胎。

我们的话题天南地北,但我们都小心翼翼地避开了我们之间那道最深的鸿沟。

有一次,她从书架上拿下一本泰戈尔的诗集,翻开一页,指着其中一句念给我听:

“‘我相信,我爱你……’”

她念到这里,突然停住了,脸红得像天边的晚霞。我心里也是一颤,感觉空气都变得滚烫。

她连忙合上书,慌乱地说:“这……这是书里写的。”

我“哦”了一声,心跳得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

就在我们俩都手足无措的时候,林德海从外面回来了。他看到我,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

“小陈又来了?”他淡淡地打了个招呼。

“林……林叔。”我赶紧站起来。

那天,林德海没有多说什么,但我能感觉到他眼神里的不悦。从那以后,我再去林家,就总能“偶遇”他在家。他会不咸不淡地跟我聊几句收成,问问我家的光景,话里话外,都在提醒我,我们之间的差距。

我不是傻子,我听得懂他的弦外之音。我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那只快要完工的木头鸟,也被我重新塞回了墙缝里,我没有勇气再把它拿出来了。

第4章 一场无声的告别

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我娘的病。

入秋后,天气转凉,娘的咳嗽越来越厉害,有时候咳得整夜睡不着,胸口像拉风箱一样呼呼作响。我带她去镇上的卫生院,大夫给开了些西药,说最好能去县里的大医院拍个片子看看。

去县医院,光是来回的路费和挂号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更别提检查和拿药了。家里的积蓄,早就被掏空了。我爹愁得一根接一根地抽旱烟,小小的土坯房里,整天都弥漫着一股呛人的烟味和苦涩的药味。

那一刻,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爱情,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林晚秋那张白净的脸,和她念诗时温柔的声音,都变成了遥远而奢侈的梦。我甚至开始怨恨自己,怨恨自己为什么要去招惹她,给了自己不该有的幻想。

我开始拼了命地干活。白天帮人下地,晚上编筐搓绳,只要能换钱的活,我都干。我每天累得沾床就睡,连做梦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再也没去过林家。

我刻意绕着他们家走,我怕看到那座青砖大瓦房,会让我好不容易筑起的堤坝瞬间崩溃。

可我越是躲,就越是躲不过。

那天,我去镇上卖编好的草鞋,在供销社门口,碰到了林晚秋。

她和几个女同学在一起,穿着一件新做的碎花裙子,笑语盈盈。她一看到我,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

我也愣在了原地。我穿着沾满泥点的旧衣服,脚上是一双破了洞的解放鞋,手里拎着几双粗糙的草鞋,跟她身边那些穿着干净利落的同学比起来,我简直就像是从地里钻出来的泥鳅。

强烈的自卑感像潮水一样将我淹没。

她的同学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其中一个还捂着嘴跟她小声说着什么。林晚秋的脸,一下子就白了。

“建社……”她朝我走了一步,想说什么。

我却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猛地转过身,几乎是落荒而逃。我不敢看她的眼睛,我怕从她眼里看到哪怕一丝一毫的嫌弃或者同情。

那天之后,我彻底断了念想。

我把那只没有完工的木头鸟从墙缝里取出来,看着它粗糙的翅膀,仿佛看到了我自己。我举起它,想把它扔进灶膛里,烧个干干净净。可举了半天,手却怎么也松不开。

最后,我把它扔进了床底的一个破木箱里,和那些我娘准备给我将来娶媳妇用的旧布料放在了一起。眼不见,心不烦。

生活的重担,让我没有时间去风花雪月。为了给我娘凑医药费,我跟着村里的一个远房亲戚,去了县城的建筑队。

走的那天,天还没亮。我爹把我送到村口,塞给我几个煮熟的红薯,拍了拍我的肩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圈却红了。

我背着一个破旧的帆布包,里面装着几件换洗的衣服,和我娘烙的几张饼。我回头望了一眼我们家那座在晨雾中若隐隐现的土坯房,心里五味杂陈。

火车启动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林晚秋。我想,我这一走,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她了。我们之间,就像两条短暂相交的线,从此以后,将朝着各自的方向,越走越远。

这也好。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忘了她,忘了那个不切实际的梦,踏踏实实地去挣钱,给我娘治病,让我爹过上好日子,这才是正经事。

那一年,我二十一岁。我以为那是一场无声的告别,却不知道,在命运的另一头,有一个姑娘,一直站在原地,等着我那个没有兑现的承诺。

而我,在岁月的洪流里,为了生存,拼命地往前游,渐渐地,就把身后的风景,忘得一干二净。

第5章 三十年的尘与土

时间是个筛子,筛掉了青春,筛掉了梦想,最后只剩下满是褶皱的生活。

在县城建筑队的那些年,是我这辈子最苦的日子。住的是四面漏风的工棚,吃的是清水煮白菜,干的是最累的活。和水泥、搬砖、扛钢筋,我的肩膀被磨出了一层又一层的老茧,厚得像牛皮。

我把挣来的每一分钱都攒下来,寄回家里。我娘的病,在药物的维持下,时好时坏,但总算没有再恶化。

后来,我跟着一个姓李的师傅学手艺,学看图纸,学预算。我脑子不笨,又肯吃苦,几年下来,就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工,成了能独当一面的大工。

八十年代末,改革的春风吹遍大地。我抓住机会,用攒下的所有积蓄,加上东拼西凑借来的钱,自己拉起了一支小小的施工队。

一开始很难,没人脉,没资源,只能接一些别人看不上的小活、零活。为了拉生意,我陪人喝酒喝到胃出血;为了赶工期,我跟工人们一起,在工地上三天三夜没合眼。

我的人生,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除了工作,还是工作。我忘了季节的变化,忘了节假日,甚至忘了自己的生日。

日子就在这满是灰尘和汗水的奔波中,一点点好了起来。我的施工队慢慢做大,从县城做到了市里。我买了房,买了车,把爹娘都接到了城里。我娘在大医院得到了最好的治疗,虽然没能根治,但病情稳定了下来,多活了十几年。

我成了别人口中的“陈老板”,衣着光鲜,出入有车。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每当夜深人静,我脱下那身“老板”的外壳,骨子里还是那个从陈家村走出来的泥腿子。我害怕贫穷,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让我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我也结了婚,妻子是我一个远房亲戚介绍的,一个本分踏实的农村女人,叫秀莲。她不识几个字,但把家里照顾得井井有条,给我生了一儿一女。我们的生活,就像一杯温开水,平淡,但安稳。

我很少回老家。爹娘去世后,那座土坯房就彻底荒废了,院子里长满了野草。每次回去,看到那破败的景象,我心里就堵得慌。那段贫穷的记忆,我不想再触碰。

关于林晚秋,关于1981年的那个夏天,就像一块沉入湖底的石头,被岁月厚厚的淤泥所覆盖,再也没有泛起过一丝涟漪。我刻意地不去想,久而久之,就好像真的忘记了。

直到去年,市里搞新农村建设,我们公司接了一个项目,其中就包括对我们老家陈家村和周边几个村子的改造。

时隔三十多年,我再次踏上了那条熟悉的山路。路已经修成了平坦的水泥路,汽车可以直接开到村口。村里的土坯房大多被推倒了,原地建起了一排排整齐的两层小楼。

项目勘察的时候,我需要去当年的那个镇上,也就是现在的镇区,跟当地的负责人开会。车子经过镇口,我无意间一瞥,看到了那座熟悉的青砖大瓦房。

它被周围新建的高楼大厦包围着,显得有些落寞,但依然保持着当年的模样。只是院墙上爬满了藤蔓,门口那对小石狮子,也因为风吹日晒,变得面目模糊。

我让司机停下车,独自走了过去。

我站在那扇紧闭的木门前,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下着暴雨的午后,一个浑身湿透的少年,局促地站在这里,和一个梳着麻花辫的姑娘,隔着一道门槛,说着不着边际的话。

一个路过的老人见我站在这里,搭话说:“老板,看这老宅子啊?这是林家的祖宅了,现在没人住了。林老板前些年就去世了,他那个女儿,叫晚秋,是个老师,早就退休了,搬到镇后面的教师新村去住了。”

“林晚秋……”这个名字从别人口中说出来,像一把钥匙,轻轻一拧,就打开了我记忆的门锁。那些被我刻意尘封的画面,开始一点点变得清晰。

“是啊,林老师是个好人,教了一辈子书,桃李满天下。”老人感慨道。

我向老人道了谢,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原来,她成了一名老师。

开完会,我鬼使神差地向人打听了教师新村的位置。我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或许,只是想远远地看一眼,看一看当年的那个姑娘,如今变成了什么模样。

我找到了那栋楼,却在楼下徘徊了很久,没有勇气上去。

就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从楼道里走了出来。她提着一个菜篮子,头发已经花白,脸上也有了皱纹,但那眉眼间的温柔轮廓,依稀还是当年的模样。

是她,林晚秋。

她也看到了我,脚步顿住了。她看着我,眼神里先是疑惑,然后是惊讶,最后,变成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

我们俩,隔着十几米的距离,对视着。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最终,还是我先开了口,声音有些干涩:“林……林姑娘?”

她没有回答我这个称呼,只是慢慢地向我走来。她走到我面前,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我,就像在辨认一件失散多年的旧物。

然后,她看着我,眼睛里像起了雾,轻轻说了一句:“陈建社,你把我忘了。”

第6章 未曾送出的木头鸟

“陈建社,你把我忘了。”

林晚秋的声音很轻,却像一把重锤,狠狠地砸在我的心上。

我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忘了她吗?不,我没有。只是那段记忆被我埋得太深,深到连我自己都以为它已经消失了。

“我……我没有。”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她看着我,眼神里没有怨恨,只有一种淡淡的、化不开的哀愁。她轻轻叹了口气,说:“上楼坐坐吧。”

我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默默地跟在她身后。

她的家不大,但收拾得一尘不染。客厅的阳台上,摆满了花草,绿意盎然。墙上挂着几幅字画,和一张她与学生们的合影。整个屋子,都透着一股书卷气和岁月静好的安宁。

她给我倒了杯茶,就是开头那一幕。

“这些年,过得好吗?”她先开了口,打破了沉默。

“还……还行。”我捧着茶杯,局促地回答,“你呢?听说你当了老师。”

“嗯,当了一辈子老师,去年刚退下来。”她笑了笑,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我爹一直希望我接他的班,可我志不在此。”

我们聊着这些年各自的经历,像两个许久未见的老朋友。我跟她讲我怎么从一个建筑小工,一步步打拼到今天。她也跟我讲她教书育人的那些趣事。

我们都默契地没有提1981年的那个秋天,没有提我为什么会不告而别。

直到她起身,从卧室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用手帕包裹着的东西,轻轻地放在我面前的茶几上。

“这个,你还认得吗?”

她慢慢地打开手帕,里面躺着的,是一只木头鸟。一只没有完工的木头鸟。鸟的身体已经雕刻成型,翅膀的纹理也初具雏形,但羽毛的细节还很粗糙,也没有上色。

就是它。

我扔在床底破木箱里的那只木头鸟。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像是被雷劈中了。所有的记忆,在这一瞬间,排山倒海般地涌了回来。那间昏暗的油灯,我被刻刀划破的手指,她念诗时泛红的脸颊,她父亲审视的目光,我娘病重的咳嗽声……一幕一幕,清晰得就像昨天才发生。

“它……它怎么会在你这里?”我的声音在发抖。

“你走后没多久,我去找过你。”林晚秋的目光落在木头鸟上,眼神变得悠远,“你们村的人说,你跟着亲戚去县城做工了。我……我没敢去你家,就托一个跟你家相熟的婶子,想问问你的消息。那个婶子后来把你家一个旧木箱给了我,说你娘让你留着娶媳妇用,怕放在家里没人照看会坏掉,就让我先帮你保管着。这只鸟,就在箱子底。”

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热了。我娘……她到最后,还在为我的婚事操心。

“我当时想,你答应过要刻一只最好看的鸟送给我。这只没刻完,说明你还会回来把它刻完的。”她顿了顿,自嘲地笑了笑,“我就这么等啊等,等了一年,又一年。后来,我爹托人给我说了门亲事,是镇上干部的儿子,我没同意。再后来……就听说你在城里结婚了,生意做得很大。”

我再也忍不住,眼泪掉了下来。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在生意场上被人叫做“铁石心肠”的陈老板,此刻哭得像个孩子。

“对不起……晚秋……对不起……”我除了这三个字,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所有的解释,在三十多年的等待面前,都显得那么轻飘飘。我能说什么呢?说我当时穷怕了?说我娘病得没钱治?说我自卑得抬不起头?这些都是事实,但这些都不是我食言的理由。

“别说对不起。”她递给我一张纸巾,声音依旧温柔,“我知道你那时候难。你家里的情况,后来那个婶子都跟我说了。我不怪你,真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有自己的坎要过。你只是……走得太急,把我忘了。”

“我没忘!”我抬起头,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我只是……不敢记起。”

是的,我不敢。我怕记起她,就会记起自己的懦弱和无能。我用三十多年的拼搏,筑起了一座坚固的城堡,来抵御贫穷带来的恐惧,却也把自己内心最柔软的那一块,永远地关在了里面。

林晚秋看着我,许久,才缓缓地点了点头。她的眼睛里,也泛起了泪光。

“现在说这些,都过去了。”她把那只木头鸟推到我面前,“它等了你三十多年,你是不是该把它完成?”

我伸出因为常年干粗活而变得粗糙不堪的手,颤抖着,拿起了那只木头鸟。梨木的质地依旧温润,仿佛还带着我当年的体温。

那天下午,我就坐在林晚秋家的客厅里,问她借了一把小刀,继续我三十多年前未完成的工作。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我的手上,也落在林晚秋安静的侧脸上。她就那么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我,偶尔给我续一杯热茶。

我们谁也没有再说话,但我们都知道,三十多年前那个夏天的遗憾,在这一刻,终于得到了圆满。

木头鸟的翅膀,被我一刀一刀地精雕细琢,羽毛的纹理渐渐清晰,仿佛下一秒,它就要挣脱我的手,振翅高飞。

我把完成的木头鸟,郑重地交到林晚秋的手里。

“晚了三十多年,希望……不算太晚。”

她接过木头鸟,捧在手心,像捧着一件稀世珍宝。她对着我,笑了。那笑容,穿过了三十多年的风霜雨雪,依然像当年那个屋檐下,羞着脸递给我一碗姜汤的姑娘,纯粹,而温暖。

我们这辈子,是没可能了。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各自的家庭。但我们都明白,在彼此的生命里,对方都曾是那道最亮的光。

离开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林晚秋站在阳台上,手里握着那只木头鸟,对我挥了挥手。

我知道,我没有忘记她。我也永远不会再忘记了。

有些人和事,不是被遗忘了,只是被我们藏起来了。藏在生活的重担之下,藏在岁月的尘埃之中。只等一个契机,一阵风,就能吹开所有的尘土,让我们看清,来时的路上,我们究竟遗落了什么。

那担压弯了扁担的玉米,那场突如其来的暴雨,都过去了。但那碗姜汤的温度,却会暖我余生。

来源:昔日暖阳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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