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我区拟推荐为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3个集体和2名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蓟州区关于“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我区拟推荐为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3个集体和2名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24日前向区委统战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北路一号
邮政编码:301900
电子邮箱:jzqwtzb04@tj.gov.cn
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统战部
2025年10月20日
“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
1.中国共产党天津市蓟州区文昌街道工作委员会
2.天津市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初级中学
3.天津市蓟州区于学艳爱心志愿者服务协会
“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
1.韩鹤立 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工作部主任
2.王 丹(女) 天津市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同协作发展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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