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来自江苏的24岁程嘉宁是一位全职母亲。2025年春天,正值她与前夫的离婚调解期间,她从知情人处得知,男方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曾将她的孕期裸照传播给了熟人同学。
来自江苏的24岁程嘉宁是一位全职母亲。2025年春天,正值她与前夫的离婚调解期间,她从知情人处得知,男方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曾将她的孕期裸照传播给了熟人同学。
2023年末,程嘉宁与陈某相识。男方展开猛烈追求,恋爱期间对她百般体贴、承诺不断。在这场看似美好的爱情追逐中,程嘉宁一度以为自己遇到真爱,步入婚姻。然而,恋爱时陈某就在言语中流露出对身边女性的性化和物化,在群聊中炫耀自己的手机“成了和女友私密视频的黄片网站”,还导致嘉宁的裸照在熟人圈中流传。
今年7月,一个拥有十万订阅者的Maskpark外网群组被曝光。施害者针对熟人女性构成“围猎暗网”,传播了大量女性受害者的私密影像。
这让程嘉宁深感震动,她决定不再沉默,尝试搜集证据,讨个说法。
被陌生人告知,前夫曾将我们恋爱时的私密视频传给他人,是在今年5月18日夜晚。
当时,我和前夫分居2个多月,正在办理离婚调解手续。我带着5个月大的女儿租房居住,全天候照顾她无法工作,但每月女儿的奶粉、尿不湿等固定的生活费支出要1万块,付完离婚律师的费用,我只剩三万元存款。看到网上宝妈边带娃边做视频号,我也想试试。每晚8点哄睡女儿,进入一天中属于自己的时间之后,我就开始学着剪辑视频,也借此驳回前夫以我没有工作为由争夺抚养权。
当晚11点钟左右,结束了疲惫的一天,我难得喘息,连麦了两位女网友,听她们分享日常生活琐碎,突然看到弹幕上一名网友说:“陈某的前妻不是非常好看的吗,生孩子后差了一点,我们群的都认识你”。
生育后,我比产前胖了40多斤,习惯戴黑框眼镜和毛绒发箍,因女儿爱抓我的长发,我干脆剪了寸头。起初我以为他是嘲讽我产后身材走样、不修边幅,并未在意。
但连麦的女网友警觉性很高。她当即追问,“是不是(他)发视频到群里了”,那名网友回复“是”,她再追问是否是在群内传播了私密视频,那人再次回复“是”。
我能听出连麦女性语气中的愤怒,但我的大脑却一片空白,嗡嗡作响,仿佛被当众脱光衣服般的羞辱感袭来。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早在今年3月,我被前夫的一名朋友告知,前夫陈某曾私自传播我记录孕肚变化的裸照。
当时,我在准备离婚所需的材料,心情郁结,于是在社交媒体上讲述了结婚以来他向我借款不还等事。他看到后转发至自己的朋友圈,附文“深刻忏悔”。我早已对他反复的谎言和道歉脱敏,没有理会。
3月19日,一名女性A通过社交媒体私信我说,前夫陈某“传播了我的裸照”。
起初我难以置信。直到她描述了拍摄地点中卫生间的挂钩和毛巾图案,与我婚期独自租住的房子的卫生间陈设相似。我回忆起来,那是一张我的对镜自拍,我仅用手遮住了胸部,露出上半身、肚子和半张脸。
照片拍摄于2024年4月,我怀孕了,肚子一天天隆起、肚皮上缓慢生长出妊娠纹路,我感受到母体孕育生命的奇妙,怀着想和孩子爸爸分享的心情,分享给了他。
我没想到,他转头把照片传给一名大学女性同学B,还炫耀说:“我老婆怀孕了身材还这么好”。这名女性感到费解,想要吐槽,于是把这件事转到了大学舍友群,同在群中的A得知了。A想告诉我,没有我的联系方式,直到前夫将我的社交媒体转发至朋友圈。
我愤怒、崩溃,当下咨询了离婚律师,律师表示,这仅是小范围传播,无法构成刑事立案。并且,距离传播行为已过去将近一年,超出行政处罚追责的半年有效期,无法追责。知道告不赢,加上考虑到裸照仅是被几位女性浏览,我暂且把这件事放下了。
没想到,时隔2个月后,我会再度从陌生人口中得知,他还曾传播过恋爱时期我的私密视频。曾经不设防的枕边人,竟将我的私密影像随手发给别人、向他人炫耀,我感到内心有些东西彻底崩塌了。
2023年末,我和陈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相识。他比我大4岁,在市区从事建筑行业。初次见面后,他对我开展攻势。在我面前,他显得上进又自卑:说自己觉得经济条件、见识不如我,不知道如何和我对话。但我过生日时,他花四五千元送我一条金项链,许诺努力赚钱给我更好的生活。我相信了。
2024年4月我怀孕了,觉得两人认识时间太短,也犹豫过,他哭着求婚了。我觉得男性上进、对我好就行,钱可以慢慢赚。毕业后我在父母支持下,在县城开了家火锅食材加盟店,怀孕后身体不济,加上店铺生意不好,我关了店,从县城搬去他工作的市区附近,租房生活,安心待产。
变化从那时开始。他开始频繁以“项目一直不结款”等为借口向我借钱,我心疼他在外跑工程项目,起初都给他,而家里大部分支出依靠我30万左右的陪嫁与存款。
但我慢慢发现他满嘴谎言。他回家晚,称自己在加班,我却从共同朋友处得知他在酒吧。在微信上与别的女性“聊骚”,承诺悔改后仍频繁往来。
我渐渐意识到,他曾经对我的好并非出于爱,而更像是一场目标明确的追求。一旦“得手”,便失去了新鲜感。
决心离婚是在今年2月12日晚,我坐月子期间。剖腹产后身体虚弱,我让他帮忙照看下哭闹的女儿,他却在一旁装睡,打起了呼噜。两人争执中,他大声嘶吼,我失控打了他一巴掌,他把我从沙发拖到地上,拳脚相加,直到邻居报警才得以停息。
这触碰到了我的底线,但提出离婚时,我还是哭了。我难以置信,曾承诺给我幸福的人,如今却变得陌生、伤人。
我更没想到,会在离婚阶段,从陌生人口中听到,他不仅私自传播我的裸照,还把我们的私密视频发到了群聊里。
图丨只有等女儿睡下后,我才有时间吃饭、整理离婚需要的资料
在被陌生人告知此事之前,陈某在微信群聊中口嗨、对女性开黄腔,其实已是惯犯。
2024年4月,我无意中看到,他在某一手机群聊内吹牛“手机变成黄片硬盘了,打开全是我和我女朋友做爱的视频照片”,并用“原装”等物化女性的词汇形容我,任由他的朋友对我品头论足。我感受到被背叛,留存了聊天记录,向他提出分手。
陈某跪在地上哭着求我,翻过出租屋的18楼阳台,说要轻生。我只好暂时原谅他,让他下来好好说。之后,他主动退群,还请朋友说和,朋友称“陈某不会做这样的事,他是太自卑,想引起别人的注意,但又没有其他的本事”。我心软了,觉得就翻篇吧。
恋爱期间,我记得有一次,陈某拍过我们的私密视频,地点在我独自租住的房间里。他当时保证,只是拿来自己看,“老婆我不会外传”。
潜意识里,我对陈某的拍摄行为并没感到危险。过去我身边的朋友圈中,也曾有男性分享女友穿黑色丝袜或“裙底风”的照片,还说情侣之间拍摄私密视频很正常,是一种情趣。我不知道该如何提醒那个女孩,隐隐感到不适,逐渐疏远了那位男性。
但几个月后,从别人口中得知自己的私密视频出现在多人群聊中,我懵了,只想逃跑摆脱这场闹剧。
直到听见两名女性网友提醒我要追究前夫的责任,我才恍过神。一想到他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妻子,我绝不放心把女儿交给他。我决定追责,一来让陈某为此付出代价,二来借此证明他不具备抚养女儿的资格。
我翻开在线列表,那位可能的知情人还在。而当我念出他的ID,询问能否提供聊天记录帮我作证,他却退出了直播间。
下播后,我先询问了AI:“传播妻子的私密视频,是否属于传播淫秽视频?”AI回答,这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散布他人隐私”,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这一次,我决定报警。
第二天一早,我带着聊天记录截图来到本地派出所。等待过程中,愤怒引发的冲动退却,我开始思考,除了昨晚的直播录屏,是否还有更有力的证据。
那句话的语气我很熟悉,直觉告诉我此人可能来自陈某加入的骑行爱好群。
这个骑行群,我在陈某手机上看到过:群内50余人,有男有女,他有时会给我看群聊信息,会议论群内女性“靠肉体上位”,但他表现出“不与那群人同流合污”的样子。我觉得要尊重伴侣的隐私,也不会特意去看他的手机。
但我没有群友联系方式,只能凭借记忆搜索陈某曾提过的人名。我想起一位名叫小宇的男性,和一位骑行女网红晓晗,前者我还曾参加过他的婚礼。
我先找到小宇,他很快回复,“之前有的估计删掉了”,还加上一个斜眼笑的表情。我又通过晓晗的社交媒体加了她的微信,说明来意。晓晗同样没有否认,回复“我让群主找找,这个过去好久了。”我感到希望,赶忙补充说明,需要点开群群聊记录并录屏保留,再点开施害人的头像,确定传播者的微信号,她没再回复我。
第一次报案的结果是,由于视频原件的缺失,没有直接的证据,且已经过了行政处罚的追责时效,工作人员告诉我,难以立案。
报案失败后,这件事像刺一样扎在我心里。一想到它,我的手就控制不住颤抖,心跳加快,夜里甚至出现幻听,似乎听见陈某在骑行群内用污言秽语形容我的身体,翻来覆去才能疲惫入睡。
搁置了将近两个月后,7月下旬,一个名为“MaskPark树洞论坛”的境外社交软件群组,因大量传播中国女性私密照引发关注。据网络爆料,该论坛有超10万名男性成员,内容主题为在不同场合偷拍陌生女性,以及分享妻子、女儿甚至母亲等身边女性的隐私照片。
据媒体报道,志愿调查者们在对群内聊天记录分析后发现,妻子和女友是被偷拍最多的对象,而这些行为背后,一是出于报复心理,另一种则是炫耀,通过展示自己女友或妻子的身材,在群组里获得认可和地位。
看到“妻子”两个字时,我打了一个寒颤,这不就是我吗?从数十人的微信群聊,到十万人的色情论坛,规模不同,但内核高度相似:“上贡”身边女性的隐私,成为他们的社交资本。
一位关注我的受害者通过私信联系我。她告诉我,自己的男友就是MaskPark社群的成员。社群成员会指示男方偷拍什么样的照片,在亲密接触中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而在看了她的私密视频后,群组成员“开盒”了她的个人信息,加她联系方式并进行荡妇羞辱。
提起这些事,她仍旧会出现全身发冷、僵硬的躯体化表现,还反复交代我绝对不要将聊天记录外传。我小心安慰她,“你没有错”。但第二天,我再次点进她的主页时,发现她已将账号注销。
她对陌生人表现出的抵触与不信任,令我十分心疼。我知道许多受害者不敢发声的原因在于,一旦站出来,就意味着承认这是自己的私密照片。
或许是因为曾经有过在直播间这类公共场合被“脱光衣服”的体验,以及逐渐认清了前夫的真实面目,我对这种耻感已经脱敏,我决心勇敢行动,也给自己一个交代。
借着MaskPark事件的由头,我录了一则视频讲述了自己被前夫传播私密视频的经历,短短一天半,浏览量破了三十万。陈某看到后,在视频号上称“是我主动拍摄、我家暴他”等。
7月26日,我带着视频再次去了派出所,希望能以传播淫秽视频、侮辱诽谤为由刑事立案。
这次在派出所,我做了笔录,提供了我所掌握的聊天截图,以及接触过的三位证人的联系方式:陈某的朋友A、骑行交流群群友小宇和女骑行博主晓晗。这期间,民警向我确认,到底是发生在MaskPark群组,还是微信群聊。
确定是微信群聊后,当着我的面,他打通了晓晗的电话,询问陈某是否在群聊内传播了我的私密视频。她说有,但找不到聊天记录。民警提出想要现场与她交谈。但电话那头,晓晗以“自己要上班,没有时间”拒绝。最终双方协调,由警方前往晓晗所在地进行询问。
求证过程中,我的心情始终在希望和焦灼间来回摇摆。做完笔录,我被告知,关于我的私密影像被传播一事将会进行调查,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后,会在一周之内答复我。
两天后,我接到电话,我报称的被侵犯隐私案正式行政立案了。
图丨程嘉宁收到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
案件正式进入侦查阶段。针对陈某传播我的裸照的行为,我还需要陈某女性友人B的帮忙。作为陈某的直接传播对象,她的口供至关重要。
我无法直接联系到她,只能拜托A在中间沟通。但A告诉我,她的舍友B很早之前就表示不想参与这件事,担心如果作证,也会被认定为参与传播。
虽然对这样的结果有些失望,但我更因牵连他人而满心愧疚 ——A 和 B 因为我的事发生争执,最终关系破裂。出乎意料的是,8 月 1 号,A 告诉我警方已直接前往 B 所在地取证,并检查了她的手机。那天是星期五,我一边为案件有了进展而高兴,一边又出于这份牵连带来的歉意,托 A 转了 400 元误工费给 B。
但A突然问,“我想,你一个人,应该很难吧”。那一刻,我止不住流泪。
前不久,我经历了十分狼狈的时刻:去做笔录的路上,下起大雨,我拖着婴儿车、拎着包,为了不让女儿被淋湿,只能努力弯下身子包裹住她。到了派出所大厅,浑身湿透地坐在开足冷气的空间里,寒意顺着雨水往骨头里钻,我止不住发抖。
作为陌生人,她本可以像她的舍友B一样沉默,她却主动告诉我被传播裸照的事实,在忙碌工作之余为我作证、甚至牺牲了她与舍友A的情谊。
另一边,针对陈某传播我与他的性关系视频的调查,却陷入了死胡同。
据警方透露,他们已对晓晗进行讯问,还联系了骑行群的群主。同时,他们也传唤了陈某,对他的手机设备进行搜查。但由于时间久远,这几条路径均未找到相关证据。
后来晓晗发消息告诉我,她不能帮助我的原因在于,当地骑行圈很小。一旦她透露,整个群里的人都会受牵连,自己就成了“叛徒”。
我不想强迫她,但同时,也对人性感到失望。现在我才理解,我与陈某朋友们在骑行俱乐部线下见面时,那些对我莫名其妙的发笑、轻蔑审视的目光意味着什么。
这场发生在熟人社交圈内的私密视频传播行为里,所有人都知道那是我,但没有一个人主动提醒我,也没有一个人愿意替我作证。在本就短暂的行政追责时效内,有多少女性能够在半年内得知,自己的隐私被围观、并完成证据搜集?
这条被多方证实存在、并被传播的私密视频,我至今没有见过,更不知道发生在何时何地。这种无力感就像晚上睡觉时在耳边嗡嗡乱叫的蚊子,你知道它的存在,可当你打开灯想要拍死它时,却又找不到任何踪迹。
那段时间,我进入了一种格外割裂的状态。在社交媒体上,我展现的大多是我勇敢、亢奋的一面,因为担心一旦袒露我的脆弱,陈某便会以我有心理疾病为由争夺抚养权。
但内心深处,我还是想要逃避。一想到陈某的所作所为,我便恶心想吐、胃止不住的躯体化痉挛。可为了想要的公平正义,我又不得不强迫回想我和他在一起的细节,挖掘可能的线索。只要想起任何一个名字,我就会如大海捞针般全网搜索,妄想能够借此联系到某个人。
比如我记得陈某曾经提到有一个人网名叫鱼丸,经营着一家服装网店,于是我就在购物平台上搜索“鱼丸”,想着有没有可能正好有一家名叫鱼丸的服装店。
但一无所获。
这些心路历程,怕父母担心,我只是简短地告诉他们:陈某发了我的裸照,我报警了。他们没有正面回复,只是嘱咐我吃些喜欢的东西。
8月的一个下午,我打开家门,看见平时忙碌的爸妈出现在眼前,告诉我今天休店,想带我去吃我最喜欢的肉蟹煲。那一刻,我感觉过去一个月的委屈和不甘被看见,但还是忍住情绪,怕他们担心。
8月22日,我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兜兜转转一大圈,陈某传播我裸照的行为,人证物证俱全,但已过追究时效;传播我与他性关系视频的行为,因证据不足,不能成立。对于他在视频号上,说我“主动拍摄、家暴”等不实信息,最后,警方以“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罪名,对陈某处以五百元罚款。
图丨程嘉宁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感到无力,埋怨自己找不到更多证据。但又安慰自己,这也许是现阶段,我能拿到最好的处理结果。
如果想继续追究陈某的法律责任,剩下一条可能的途径是刑事自诉。在刑法领域,偷拍与传播行为可适用侮辱罪、传播淫秽物品犯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侮辱罪是自诉罪名,另三类是公诉罪名。
这意味着,如果我想以侮辱罪提起刑事诉讼,必须自行收集证据,花更多时间想办法联系到骑行群内的群友。从3月到8月底,6个月的时间,我几乎没有一刻停下来过,频繁流鼻血、满嘴溃疡,每天累得上下眼皮打架。现在,我更想好好休息。
而直到现在,陈某还在社交媒体上含沙射影地辱骂我。在我公布对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他发布视频回应声明“从未在任何公开场合及群聊,以及跟他人的私聊以及任何场景中,发布过关于您的裸照,请您自重”,认为我是在践踏他的尊严,表示他将会追责。
10月中旬,我与陈某的离婚纠纷案正式开庭,庭上我提交了行政处罚书,他拒绝承认行政处罚书的真实性,称自己根本不知情。
我现在只希望能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好好将她抚养长大。我希望将来能把自己维权的事告诉她,不是为了教她仇恨,而是希望她能够成长为一个有坚硬外壳的大人,在未来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也能够勇敢站出身来。
图丨程嘉宁与女儿
*应受访者要求,人物信息有适度模糊
撰文|金晶
编辑|崔玉敏
来源:真实故事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