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时间收起的温柔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0-20 07:04 1

摘要:时间从不疾行,它有自己的节奏。它让叶子慢慢变色,让咖啡反复温凉,让我们在一次次“以后”的念叨中,学会与自己和解。所有逝去的,都被时间悄然珍藏,变成笔迹、年轮或一次更勇敢的开始——就像此刻,当你翻看这些文字时,新的时光正轻轻落在纸上。

编者的话

时间从不疾行,它有自己的节奏。它让叶子慢慢变色,让咖啡反复温凉,让我们在一次次“以后”的念叨中,学会与自己和解。所有逝去的,都被时间悄然珍藏,变成笔迹、年轮或一次更勇敢的开始——就像此刻,当你翻看这些文字时,新的时光正轻轻落在纸上。

盘古·新说 (小说)

张惠霖(25岁)

他叫盘古,在人类的概念中,他应该算作这个宇宙的神。

在人类出现前那近乎无限的时间里,他只是对宇宙制度和规律的忠实守护者。直至人类出现,他忽然有了对生命的同理心。他有时痛恨宇宙固有的弱肉强食、生老病死使得生命常常陷入痛苦之中。终于有一天,他决心改变。

他躲在角落看着抱着死去的老母亲痛哭的中年人,挥了挥手。立刻,一个妙龄女子产生了,像中年人母亲年轻时一样美丽,还拥有中年人母亲的记忆。看到母子二人欣喜地相拥而泣,盘古也由衷地感到幸福。

就这样,他帮助人类复活本将逝去的亲人,将人类的生命延长,还满足人们的许多愿望。

看到被他改造过的世界,他的眼中泛起自豪的泪花——每个人都同样富有,不会有人因为资源而起纷争,再没有弱肉强食;每个人也同样年轻力壮,拥有无限长的生命时光,再没有生老病死……人类今后再也不会感到痛苦了!

可是,时间长了,他渐渐觉出不对来。斗转星移后,当他再次将目光投向人类,却发现人类集体陷入了比以往更强烈的痛苦之中。

他循着记忆找到自己最初帮助过的中年人,却发现中年人正坐在马桶上发呆。中年人告诉盘古:“不知为何,我总觉得现在的我没有之前幸福快乐。我的人生没有什么可追求的目标,因为所有想得到的都唾手可得,但物质的丰富总让我感觉自己的精神更加空虚,心中充满了不真实感。此外,漫长的生命消磨了我对一切事物的兴趣,我现在没有任何奋斗欲望。更可怕的是,我再也不享受与母亲在一起的时光了。”

“可是我刚刚开始改变这个世界的规则时,你们很幸福呀?你不是开心于母亲的复活吗?”

“是的,一开始我的确觉得没有弱肉强食、生老病死的社会是完美的,可时间长了,我变得痛苦起来,才觉出先前有着死亡的世界的美好。”

“所以,你觉得死亡反而使你快乐?”

“大概吧,我现在觉得时间长了并不是大好事,在我们的生命有尽头时,我才会努力奋斗,才会格外珍惜和亲人在一起的时光……”

“原来,生命的时间长了并不好,生命是因为短暂才精彩吗……”盘古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挥挥手试图将世界的规则还原。可直到此刻,他才发现,被他改变了规则的世界已因为连锁反应变得混乱不堪,难以回到正轨了……

盘古闭上眼,绞尽脑汁思索对策……

死亡!对了,死亡的力量可以拨乱反正!

宇宙中的物质在盘古的控制下急速塌缩,直至小如鸡蛋。只一瞬,“鸡蛋”爆炸,新宇宙在旧宇宙的死亡中诞生。

……

新宇宙中的人类也因死亡而痛苦,但他们在短暂的生命中创造文明,创造奇迹,创造幸福。没有漫长的时间,他们活得精彩。

只是,和旧宇宙不同,新宇宙中延续至今的、最古老的文明拥有一个美丽的神话:

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后开天辟地,垂死化身万物。

她的香水味

孙超杰

我从图书馆出来,背着重重的书包。距离话剧的开演还有时间,所以我背着厚厚的书包,在操场上走了一圈又一圈。远远看去,似乎像背着壳的蜗牛,在时钟上走了一圈又一圈。时值春天离去夏天未至,那些飘飞的梧桐絮远未落尽,需要一场无法预测的暴雨,才能把春天的回忆都带走。而我知道,有些回忆会一直留在春天,留在东湖边那个温凉的夜晚里。

话剧是根据《初步举证》改编的,在刺目的聚光灯下,我能看到那个躺在桌上的女孩子,额头布满了汗珠。她奋力挣扎、喊叫,使那些汗珠抖落在头发上,又急速地坠地。我身处恍惚之中,觉得那些挣扎与喊叫,似乎都来自汗珠的惊恐,它们从高空跌落,而冰冷的地板上空无一人。

话剧结束,我拍了一张海报,纪念这场表演,同时也纪念我在这场表演里第一次见到了这个女孩子。我们去年11月就认识了,可半年之后我才第一次见到她。我们穿越了校园走到东湖边。湖面有一些渔船,闪烁着昏黄的灯;湖边有一些垂钓的人,他们的鱼漂闪烁着莹绿的光。湖面的风有点大,把那些昏黄的灯和莹绿的光,涂抹成类似于夜空的颜色。我走在她身边,如同置身于夜空中,我看到无数的恒星在燃烧,我能感受到它们的热量,我觉得那些穿越了无数个光年疲惫不堪的星光,都把我当成了客栈,让我觉得自己不再是宇宙的尘埃。

我走在一片灿烂里,仿佛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那是她在法国的10年时间遗留的痕迹。这些香味萦绕着我,也萦绕着星空。我可以说这是类似于玫瑰、肉桂、春雨、露珠的气味,也可以用一些蹩脚的比喻,说它像傍晚的河流、海边的晚霞、秋收的田野和童年的烟花,但我终究不知道它的名字。我知道只有我去一趟法国,才会知道它的名字。在我的想象中,自己走出戴高乐机场,搭乘喧闹的地铁,有乘客戴着耳机,可她眼中却充盈着泪水,或许刚经历过一场别离。我穿过静谧的街道,两侧有一些餐厅和商店,阳光在街边的桌椅上缓慢地旋转。我穿过树荫、花丛和画满涂鸦的墙壁,穿过一些秋千和席地而坐的人们,终于看到很多香水店。如果我还记得在湖边闻到的香气,我就可以走进去问他们这种香气的名字。我知道每种香气都有自己的名字,但它们是一种术语。我自然不懂,不过我可以写下来,夹在字典里。

可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可以去法国,即使去了法国,我也不知道能否准确描述出我在湖边闻到的气味——那些稍纵即逝,我再也没有机会把握的气味。一时间我似乎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被什么东西攫住了,这东西使我与她的距离越来越遥远。我垂下头跟着,似乎被雨水打湿了裤脚。我垂着头走路,前方很远,似乎永远也走不完。

高星雨(26岁)

余芊芊拼尽全力往教学楼的顶楼跑。

秋风裹挟着薄雾般的细雨阵阵扑面,头顶乌云盘桓不散。

那个女孩悬坐在边缘,手里握着一束五颜六色的气球。气球飘荡,只游丝一线牵着。余芊芊伸出右手,柔声对她说:“来,到老师这里来。”余芊芊能看见她摇头的动作,却看不清她的脸。

闹铃爆炸式响起,余芊芊猛然惊醒。恍惚几秒后,她才意识到刚刚是个梦。手机显示6点半,她摸了摸额头上的汗,扯下粘在身上的被子,翻身起床,洗脸的时候脑海里还悬浮着那个梦。

余芊芊新学期接手的班级是个扎手的刺猬,学生众多,情况复杂。又听到不远处的一些不幸消息,她更觉不安。在学校连轴转了一整天之后,她决定把自己埋进书海,试图从纸张间找到路径。

她推开书房的门,打开昏黄的顶灯,忽然发现书架塌了一角。调亮台灯后,她弯下腰一本一本地捡起地上的书籍。一本泛黄的书从另一本书的夹缝里掉了出来,是鲁迅的《彷徨》。“这不是我的书。”她万分确信。翻开扉页,确实没有余芊芊的藏书章,更没有她写下的购书日期。她在书的前后翻找,直到她翻到《在酒楼上》这一页,那些熟悉又陌生的痕迹才牵动她的记忆。

这本书是许老师的,因为无意间夹在教材中,余芊芊毕业前忘记归还了。许老师是余芊芊本科时的文学老师,教她的时候许老师年逾五十,如今应该已经快退休了。她第一次见到许老师那天风朗气清,许老师穿着整洁的蓝衬衫走进了教室。那一抹蓝和蓝天形成美妙的押韵,镌刻进余芊芊的心里。许老师总是笑脸盈盈地讲课,耐心细致地引导学生思考。他曾经问余芊芊,最喜欢鲁迅的哪篇小说。她说,是《在酒楼上》。

余芊芊整理好书架,坐在灯下翻开了《彷徨》。这是人民文学出版社20世纪70年代的版本,装帧简单,纸张轻薄,封面上是鲁迅的头像。再次阅读《在酒楼上》,她回到了“深冬雪后,风景凄清”的故乡,也回到了渐行渐远的文学课堂。曾经的感动如汩汩清泉渗透进这间书房。毕业前最后一节课,许老师说:“知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人生的境界,我们以此区别于他人。”这句话,此刻正贴在余芊芊的书桌上。

她合上书,犹豫着点开了许老师的微信,毕业后两人的聊天记录只有几条节日祝福。如今余芊芊身为人师,深知老师不可能对很多学生印象深刻,何况她在同学中也不算优秀。自己就像吕纬甫口中说的蜂子或蝇子,飞来飞去还在原点。

“或许老师已经不记得我了吧。”她这样想。聊天框里的话删了又删,最终还是没能点击发送。余芊芊懊恼于自己的怯懦,入社会几年还是没能生出更多勇气来。反复折腾了几遍,她误触了一个表情包。她紧急撤回,没想到许老师回复了一个微笑。她硬着头皮说起发现《彷徨》的经过,又询问许老师的身体情况。斟酌再三,余芊芊终于说:“许老师,周末我去N城看看你吧。”

在去往N城的高铁上,余芊芊想起《在酒楼上》里有一句:“我们这一别,怕有十年了罢。”她与许老师这一别,虽没有10年,但人生阶段的改变让她有沧海桑田之感。

推开咖啡厅的门,余芊芊瞬间捕捉到许老师的身影。他穿着灰蓝色的毛衣,眼镜挂在鼻梁上,正在划拉手机页面。手机屏幕上的字号巨大,余芊芊想看不见都难。

见到余芊芊过来,许老师放下手机,轻声说:“芊芊,感觉你长大了。”

“许老师,以后我就不是长大了,是变老了。”余芊芊笑着说。

“变老还早着呢,是成熟了。”

交谈过程中,余芊芊说了工作中的许多困惑,更多的是一种无力。谈及一些学生家庭的特殊情况,余芊芊的眼眶里开始有雾气升腾。

“芊芊,你是个好老师。”许老师说,“读书的时候,我一直认为你是最优秀的学生。现在我听你说这些,我认为你是最优秀的老师。你既没有‘敷敷衍衍’,也没有‘模模胡胡’。”

“敷敷衍衍,模模胡胡”是《在酒楼上》里的句子,许老师的话触发了两人之间的暗号。余芊芊笑了一声,喝了一口咖啡,抬头看见许老师的眼睛里闪烁着微光。她顿了一下,说:“N城很近,前几年我想过很多次,都没有勇气来看您。许老师,您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可是我并没有让您感到骄傲。”

“你最喜欢的学生,是成绩最好的孩子吗?”许老师问。

“不是,我最喜欢品质好、有特点的学生。”

“那你读书的时候为什么喜欢我的课?”

“因为知识之外,您关心我们,心里有学生。”

言及此处,余芊芊醍醐灌顶。许老师扶了一下眼镜,流露出满意的笑容。当年许老师读完她的毕业论文,也是这个神情。

几个小时的交谈中,余芊芊惊异于许老师的记忆力和观察力。他提到余芊芊读书时的许多习惯,谈起她写过的那些文章,甚至准确说出了她好友的姓名。此刻,余芊芊看着两鬓斑白的许老师,仿佛看见了多年后的自己。

两人一起走出咖啡厅,天空飘着蒙蒙细雨。许老师问她往哪边走,余芊芊指了一个和他相反的方向。她忽然想起了《在酒楼上》的结尾:“我们一同走出店门,他所住的旅馆和我的方向正相反,就在门口分别了。”稍加思索,余芊芊说:“我送您到地铁站吧。”两人一路闲谈,直到呼啸而过的地铁带走了许老师的背影,余芊芊才摸到包里的《彷徨》。她轻叹一声,心想,特意带来,又忘记归还。她细细抚摸着陈旧的纸张,随着地铁的报站声转身融入人海。

失去的橡皮

孙君飞

有人说,橡皮是天生拿来失去的。那么,我们怎么会为了保住一块橡皮,而不使用它呢?它早晚会在我们的生活中被失去,失去的橡皮永远不会重现。

买来的橡皮大多方方正正,比豆腐块还要小,薄薄的一片,类似后来使用的电热蚊香片,只不过是用来修改写错的铅笔字,而不是靠气味驱赶蚊虫。橡皮上有的印着少量文字和图案,有的什么也没有,白白净净的,一看就像已经作好了牺牲自我的准备。

橡皮沉默忠诚,甚至逆来顺受,情愿被切割成两半,一半留下来,另一半送给同学;有的孩子还拿笔尖戳橡皮,或者在它身上练习刻字,当成印章在墨水里蘸一下,印出名字和只有自己才能破解的密码符号。

我不喜欢通体僵硬带棱角的橡皮,我的橡皮大多板正光滑,柔软有弹性,握在手里捂一会儿,它就跟着变热了,可以一直握着,反复把玩。

我小时候用的橡皮却不是这样,它们跟铅笔连在一体,好像为长长的铅笔戴了一顶红礼帽。我喜欢红红的、圆圆的小东西,铅笔头上戴着的橡皮正是这样。没事可做,我会把铅笔颠倒过来,轻轻地丢到书桌上面,看它借助橡皮的弹性,一次次地弹跳起来,发出脚踩地板似的声音,铅笔看起来就仿佛在跳舞了。铅笔越用越短,缩小为铅笔头,连体的橡皮却仅仅用过几次,几乎是新的,到了丢掉铅笔的时候,橡皮的小火球仍然在燃烧,红彤彤的,惹人爱怜。我收集的铅笔头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文具盒里,鲜艳的橡皮俨然成为主角,原本很长的铅笔比橡皮活得短暂。在我这里,尽职尽责的铅笔才是天生拿来失去的,具有弹性、可以用来玩耍的橡皮保存到了最后。

不是我懒惰,也不是我从来没有写错过字。有的同学擦橡皮时非常用力,甚至把纸张都擦破了,我习惯轻轻地擦,橡皮差不多在滑冰,摩擦力小,损耗便少。当然我在心里要求自己尽量少写错字,戴在铅笔头上的橡皮才有机会保留得更多更完整。我见过最后变得光秃秃的铅笔,残留不多的橡皮颜色发暗,失去最初的圆形,冒出一个尖儿,显出几个磨损严重的斜面,怎么看都让人唏嘘,觉得遗憾不完美。铅笔冲锋在前,橡皮却受到我的庇护,不知道这是否有失公允,然而我也禁不住问:人们制造出铅笔和橡皮,然后并置在一起,真的要求它们一损俱损、同归于尽吗?我用完了铅笔,留下了橡皮,好像在用橡皮纪念铅笔,这样做也有道理吧?

长长的铅笔用成铅笔头,我感到惋惜,感到怅然若失,留下依然鲜艳完整的橡皮,多多少少抚慰了我的内心。有的同学也把铅笔头上的橡皮留存得很完好,他却随意地丢进垃圾桶,大概真的将橡皮看成铅笔的点缀和附庸,认为铅笔不在了,橡皮就失去价值和意义。我不能说什么,也不能捡出橡皮供自己使用。

后来铅笔和橡皮彻底分了家,保持着彼此独立的身份,铅笔是铅笔,橡皮是橡皮,买铅笔时不用连带着将橡皮买下来,或者说买了橡皮不一定非要买铅笔。我不知不觉松了一口气,心里没有以往那么为难和纠结。

后来,橡皮日益多样,出现了彩色的橡皮、带香味儿的橡皮和异形橡皮,厚薄不一、大小迥异,有的甚至有婴孩的巴掌那么大。对我来说,橡皮越来越像是一种玩具,价格也不昂贵,因此我买到的橡皮在文具盒里占据了更多的位置,一些装不下的还要堆在书桌上。

有人笑着问我:你是吃橡皮的吗?我不会吃橡皮,却曾好奇地拿出一块气味香甜的橡皮让小狗嗅,看它会不会吃橡皮。小狗的嗅觉比我强好多,不会傻到把橡皮当饼干或肉干。我让橡皮们扮演各种角色,用来演戏、战斗和玩耍;方方正正的、奇形怪状的橡皮(经过我的切割塑造)都可以当积木,用来搭建建筑物和梦中才有的古怪造型;我还会跟伙伴比赛谁的橡皮弹跳力最强,一次我的一块球形橡皮弹跳到了天空……我喜欢橡皮的可塑性、舒服的手感和永远安全的隐忍,衣服口袋的角落里也经常躺着几块橡皮,搞得妈妈洗衣服时都得掏一掏,偶尔遗忘的橡皮竟然被洗得比新买的还要洁净。从不怕水,这是我喜爱橡皮的又一个原因。我曾经想把橡皮做成小船,没想到刚放进水中,它就沉入水底,只好作罢。

到手的橡皮越多,丢失的也比过去多得多,也许被别人不声不响地拿走了,也许是我放错了地方,说不定是它们自己要到某个孩子那里,他买回无数根铅笔,却总会忘记买橡皮……我写的错字越来越少,几乎用不到橡皮,丢失一块橡皮并不会让我悲伤难过。掉落在地面上的橡皮既不怕水,也不怕践踏,更不怕灰尘覆盖,早晚会被另一个孩子捡去吧。

有一次,一个朋友送给我一罐崭新的橡皮当生日礼物。我惊喜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朋友却说里面有一块我失去的橡皮。朋友接着解释说,这块橡皮是我一年前借给他的,他用这块橡皮擦掉写错的字词、数字,竟然第一次考了满分。这对恢复他的信心很有帮助,我却忘了收回。后来一天,朋友收拾以往的文具盒,发现了这块橡皮,决定还给我,伴随它的是一整罐新橡皮,其中还有两块带着夜光的橡皮。

我完全说不出话。有人说像橡皮这种东西是天生拿来失去的,没想到它并不擅长遗忘,该记住的仍然会记住,用过它的人甚至比我还记得牢靠长久。

然而上到小学高年级,我开始用钢笔、圆珠笔写字,再也用不到铅笔和橡皮,那些留下来的橡皮陆续失去,直到连一块也没有保留在身边。

时间的痕迹

唐老五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些像蚯蚓一样凸出而凌乱的青筋,就一起拥挤在二哥曾经壮硕的小腿肚上。

二哥年轻时是个干活儿的好手,饭量大,力气也大。为了挣钱供我上学,每年农闲的时候他就去离老家几十公里远的地方挖煤。那些私人煤窑条件极为简陋,一个又窄又黑的洞口,黑黢黢地通向无尽的深远和幽暗之处。

老家的人都说,下煤窑挖煤的人都是在血盆里抓饭吃,瓦斯和垮塌像拎着镰刀的死神,随时可能出现。我不知道二哥是怎样克服了第一次的恐惧,是如何下到那样幽暗无光的矿洞里。除了幽深,巷道还极窄,无法在里面站起来行走。二哥和他的工友们背煤的时候,常常只能趴在地上,一百多斤的煤炭装在篮子里,篮子吊在腰杆以下的臀部,最初是煤石灯,后来是矿灯,头顶套着矿灯,从几公里深的地底背着煤爬出长长的通道。

我和二哥都爬行在属于各自的狭窄通道里。作为一个重新返校的插班生,除了每天争分夺秒,我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退路。我一直记得自己19岁时背着旧木箱离开村子的那个早晨,已经成家的三哥把留着买小猪的50块钱塞到我的手中,大嫂把卖折耳根的50块钱也塞进我的裤兜里。村口看热闹的很多邻居都觉得不可思议:有人说,回来放牛这么几年了还回去读书,怕是瞎子点灯——白费油!当然也有人告诉二哥,即便读出来,成器了,人家也是回头就忘记你了。二哥笑着说,他想读,就让他去读吧!一回头,二哥又专心侍弄地里的烤烟去了。烟地都在离村很远的山上,烤烟季节,人背马驮。那是拼劳力拼体力的活计,二哥背上背着100多公斤重的一篮新鲜烟叶,还要负责赶马。烤烟结束,地里的苞谷收完,二哥又心急火燎地钻进煤窑里去了。

后来,小煤窑变成了煤矿。一个深秋的夜晚,在煤矿挖煤的二哥被顶板上掉落的巨大煤块砸到了。小腿骨断裂,戳穿了皮肤,套在二哥小腿上的矿工靴根本脱不下来。三哥只好找来一把大剪刀,含着眼泪,把已经灌满血的矿工靴和小腿上的那一截裤腿一起剪掉。我深夜接到电话的时候,整个人都被吓蒙了。家有亲人在煤矿,我最害怕深夜的电话。我问伤得怎么样?三嫂说,砸断了腿。我竟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连忙说:“人没事就好,腿砸断了可以医好!”

那次事故以后,二哥几年没下过煤矿。2008年,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我曾几次告诉二哥,不要挖煤了,种好地里的庄稼就好。2010年秋天,四十几岁的他终于有了自己的家,那个带着3个孩子的女人,后来成了我的二嫂。我以为,二哥这回总算可以安心种庄稼了,他将像很多农民一样,一年四季忙碌在几块庄稼地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是,新的生活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容易。二嫂前夫的3个孩子中的两个已经长大,各自离家打工去了,只有十几岁的小女儿在上小学。又过了几年,最小的女儿读高中,到了正是用钱的时候。听说离家不远的一处煤矿招工,二哥又到煤矿干活儿去了。那时候矿洞里已经铺有轨道,二哥负责跟着轨道上的小矿兜运煤。我以为,用矿兜运煤,总会比用人背更安全一些。

2021年那个深秋的夜晚,坏消息还是来了。那时候我在高中当班主任,查完学生宿舍刚躺下,电话响了。一看,是二哥打来的!那时候已经晚上11点多了。我知道,如果没有要紧事,二哥轻易不会在晚上10点以后给我打电话。电话里是他沙哑的声音。他说他的左手中指受伤了,煤矿已经把他送到了县城的一家私人医院。他说:“我本来不想打电话给你了,又想想,觉得还是要告诉你一声。”我迅速穿好衣服,奔出宿舍,骑着电摩托赶往医院。

医院三楼骨科走廊里,二哥坐在候诊室墙边的一张长椅上,蔫耷耷的,眼神无助而疲惫,脏乱的头发凌乱地贴在额角上,苍白的脸上浅浅的一层煤灰使他更加憔悴。他嘴唇干裂,斜斜地靠在墙上,半闭着眼睛。医生说,就等你来,再顺便征询一下你的意见。那个手指头是保不住了,如果不及时手术切掉,非常容易感染。一旦感染,怕整个手掌都很难保住。情况都已经这样了,我们还能作出什么样的决定呢?最后,二哥自己决定:既然保不住,那就切掉吧!

从此,二哥的左手掌变得残缺不全。每次回老家和二哥坐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会不由自主地看他的手。他的左手中指缺了一个关节,在整个手掌中留出一个巨大的空隙。那么明显,空洞,突兀。每次看到,我仿佛能听见从中穿过的呼呼风声,依旧带着那个夜晚的寒凉;我仿佛能听到两年前那个秋天的夜晚,二哥在电话那端沙哑的声音。

我总是想当然地以为,那些艰难的时光总会过去,就像飞鸟飞过天空,就像那些年春天席卷过村口的一阵阵狂风,来去无痕。可是,时间还是悄悄地在二哥的小腿上打了记号,在他的手指上留下了印记。额头的皱纹,脸上的沧桑,都可以忽略不计了。这几年回老家见到二哥,我发现他的步履已有些蹒跚,再也不像挖煤供我读高中的那些年,走路都带着一阵风了。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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