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说吐蕃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0-17 19:02 2

摘要:其实早在旧石器时代,青藏高原上就已有人类生存。这些人属于蒙古人种,也就是黄种人。战国以后,部分生活在青海西部和西藏北部地区的羌族部落,如发羌、迷唐等部,向南迁移到今西藏雅鲁藏布江雅砻河谷(今西藏山南地区)一带,和当地人相融合,繁衍发展,形成了吐蕃族。

“西藏”的称呼始于清朝,早在唐宋时期:西藏地区被称为吐蕃。

藏族民间流传,藏族的远祖是观音菩萨点化的猕猴和罗刹女(魔女)结合而生出的猴子,他们吃了不种自生的五谷后,逐渐衍变成人类。

其实早在旧石器时代,青藏高原上就已有人类生存。这些人属于蒙古人种,也就是黄种人。战国以后,部分生活在青海西部和西藏北部地区的羌族部落,如发羌、迷唐等部,向南迁移到今西藏雅鲁藏布江雅砻河谷(今西藏山南地区)一带,和当地人相融合,繁衍发展,形成了吐蕃族。

公元前3世纪前后,青藏高原上逐渐形成了象雄(位于今西藏阿里地区)、吐蕃和苏毗(今藏北羌塘和青海玉树地区,后发展到西藏南木林一带)三个势力较大的部落联盟,其中象雄部落的形成年代最早。

古老的象雄部落产生过较高的文明,形成了象雄文字,这里还是西藏苯教的发源地。苯教是西藏古老的原始宗教,创始人叫辛饶米沃。原始苯教的主要是崇拜天、地、山川、水、火、土石、草木、日月、星宿、雷电、冰雹、禽兽、生灵等自然物,后来逐渐转变为对神灵的崇拜,崇尚念咒、驱鬼、占卜、禳袯等形式。至今,藏族人的许多习俗和生活方式,都是由苯教发展而来的,比如转神山、拜神湖、插风马旗、挂五彩经幡、刻石头经文、设置玛尼堆等。

大约在公元前132年(汉武帝时期),聂赤赞普成为当地部落的首领。当时,雅砻河谷的部落人已掌握“把木头烧成木炭,熬皮子得皮胶,引水入渠,在田里撒下种子”等生产技巧,部落实力大大提增。

公元六世纪后期,(中原地区的隋朝),囊日松赞即位后,发展生产,开垦荒地,驯化野牛、野驴、野马;从北方拉措湖取得食盐,他还率军吞并了苏毗部落,统一了青藏高原。被人们尊为“赞普”(意为雄强之丈夫)。

公元629年,由于囊日松赞大力改革,招致贵族的不满,他们发动叛乱囊日松赞遭暗害而死。

囊日松赞死后,他12岁的儿子松赞干布继承赞普之位,开始了他辉煌的政治生涯。

松赞干布先平息了叛乱,诛灭了毒杀父亲的凶手。公元633年(唐朝贞观七年),松赞干布迁都于逻些(今拉萨市),建立了吐蕃王朝。

吐蕃之名,源于藏人的自称“bod”。“吐蕃”最初是对苯教法师的称呼,后来在与唐朝的交往中,唐王朝将“bod”翻译成“吐蕃”二字,吐蕃也就演变成藏区的称呼。

为了和强盛的唐朝建立友好关系,33岁的松赞干布于公元641年迎娶了唐朝的文成公主。文成公主入藏时,带来了中原地区先进的天文历法、五行经典、医方药术和各种工艺书籍,同时带来了各种工艺技术人员。为了教化当地民众,文成公主还带来了释迦牟尼的佛像,佛教从此吐蕃传播。由此,吐蕃王朝的实力的日益强大,先后吞并了苏毗部落和象雄部落。

随着唐蕃关系的日益密切,许多汉族人进入西藏,或经商,或传播汉族文化;一些吐蕃贵族子弟也前往长安学习汉文化,汉文化对吐蕃社会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松赞干布

公元650年,正当34岁的松赞干布精力旺盛之时,却罹染疾病去世。

其后,松赞干布的后裔芒松芒赞、赤德松赞、赤德祖赞、赤松德赞和热巴坚先后继位。

热巴坚执政后,为了缓和吐蕃从“安史之乱”后和唐朝的矛盾,多次派遣使臣赴唐请求和盟,并于公元822年派使者到长安西郊兴唐寺与唐王朝会盟,并在长安、青海赤岭(今明山)树合盟碑纪念。

同时,热巴坚遵从前代诸王笃信佛教,翦除了反对佛教的部分势力,颁布奉行佛法的诏令、翻译佛典,并派人分别到尼泊尔请来印度佛学大师寂护,到乌仗那(今克什米尔)请来密咒大师莲花生,以“调伏魔障,显扬佛教”。

佛教和苯教之间经过多次交锋后,佛教胜出,并在吐蕃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原始苯教在吐蕃人心中根深蒂固,多数人对佛教仍持敌视态度。

苯教的活动主要通过巫师进行,巫师在社会上很有威望。左右国政的巫师按惯例均由大贵族的子弟世袭担任,而且巫师总是在关键的问题上,假借神的意志支持贵族势力,打击王室。因此,吐蕃王室与苯教的矛盾日益尖锐。

公元836年,反佛崇苯的贵族缢杀了热巴坚,拥立热巴坚的弟弟朗达玛为新藏王。

为人恶戾的朗达玛即位后,开始了一系列禁佛活动。他首先下令封闭所有佛寺,就连桑耶寺、大昭寺这些著名寺院也都被封闭;他还把小昭寺当作牛圈,把许多佛像从寺庙里取出来,钉上钉子后扔到河里。大昭寺里文成公主带来的释迦牟尼像也被埋入土坑。同时,几乎全部的佛经都被烧掉,这次禁佛运动历时仅只4年,却对藏传佛教是一次非常沉重的打击。

朗达玛的行为招致了佛教徒的仇恨,公元842年,朗达玛在大昭寺前被人射杀,从此,吐蕃王朝又陷入了分裂。

朗达玛死后,他的两个儿子为争夺王位展开了争斗,最终导致了声势浩大的平民暴动,吐蕃王朝彻底瓦解,赞普的王室后裔们四散各地,分别割据一方。

此后的西藏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分裂期,佛教传承被中断,西藏宗教史籍把这一时期称为“灭法期”或“黑暗时代”。直到公元978年,“卫藏十人”(桑耶地方首领派到青海安多地区受戒的十位僧人)回藏收徒传授佛法,佛教才又在西藏地区再度传播。

吐蕃王国地域广大,内部派别繁多,分裂成多个势力范围,相互争斗不休,其与中原政权也逐渐疏远。

公元十三世纪,蒙古大汗窝阔台继位,他的三儿子阔端驻兵于甘青凉州(今甘肃武威市)。看到西藏地区纷争不断,便于1239年派大将多达那布领军入藏平定。

阔端明白仅靠武力无法彻底解决西藏问题,他便采用怀柔策略,招降了后藏势力最大的萨迦派寺主萨迦·班智达,并任命他为蒙古国的藏地事务总管,全面负责吐蕃事宜。“班智达”,为藏语“学识渊博的大学者”的意思。

1244年,萨迦·班智达带着他的两个侄子,10岁的巴思巴和6岁的恰那多吉从萨迦寺(今西藏日喀则市萨迦县本波山下)前往凉州。经过两年的艰辛跋涉,在1246年8月抵达凉州,与阔端会盟,标志吐蕃地区正式纳入蒙古国的版图。

七年后,也就是1251年,萨迦·班智达和阔端先后在凉州去世,年仅17岁的八思巴成为凉州幻化寺主持,并继承萨迦教派首领之位,成了吐蕃萨迦派的首领。

1253年,蒙古汗国蒙哥汗的弟弟忽必烈率军南征到达六盘山,八思巴应邀到六盘山与忽必烈会面。八思巴被忽必烈奉为上师,由此奠定了后来元朝以藏传佛教为国教的基础。

1260年底,忽必烈成为蒙古汗国大汗后,封22岁的八思巴为国师。

1264年,忽必烈迁都北京,成立了以八思巴为首的总制院掌管全国的佛教和藏区事务,八思巴由此成为全国佛教领袖。

1265年,八思巴受忽必烈的派遣回到西藏,成为萨迦法王。八思巴在西藏建立了政府与宗教结合的管理体系,设置了各种行政机构和职务,使得西藏实现了长时间的安宁。

明朝建立后,对藏区的管理基本上承袭了元朝的制度,一方面在政治上“众建多封”,另一面又在经济上给予优厚的赏赐,以加强同西藏各地方势力的联系。

在13世纪到14世纪的近二百年内,藏传佛教的各个教派,如萨迦、噶举等也进入鼎盛阶段。这些教派中的上层僧人直接掌握地方政治、经济大权,进而导致藏传佛教的各派戒律废驰,僧人腐化,借密修之名为非作歹。宗教的影响在人们的心中逐渐黯淡,难以发挥宗教的号召力和协助政治统治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急需一种新的、有所作为的佛教宗派出现。

这时,宗喀巴脱颖而出。

宗喀巴

宗喀巴,本名罗桑扎巴,1357年出生在今青海省湟中县塔尔寺一带,这里古称宗喀,所以罗桑扎巴成为黄教领袖后,藏民都尊称他为宗喀巴。

宗喀巴通过著书立说,积极开展佛教改革,由于他的改革主张符合僧俗民众的愿望和统治者的利益,因此赢得广大支持。

宗喀巴有弟子135名,其中克珠杰后来被追认为一世班禅,根敦珠巴被追认为一世达赖。

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佛教格鲁派成为藏族实力最强的教派。1652年,第五世达赖进京,被清朝顺治皇帝册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

1713年,第五世班禅被康熙皇帝册封为“班禅额尔德尼”,自此,清政府正式确立了达赖、班禅在西藏的政治、宗教地位。

以后历世达赖、班禅的封号和地位都由清政府册封得以确立,成为一项历史定制。

1727年,清政府设立驻藏大臣一职,并建立噶厦(藏区最高行政机构),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藏的行政、宗教管理。

公元1785年(乾隆四十九年),红帽喇嘛第十世活佛确朱嘉措为争夺清廷赐给班禅的财宝,前往廓尔喀国(今尼泊尔),挑唆廓尔喀国发兵,将扎什伦布寺洗掠一空。乾隆皇帝闻讯,派福康安率兵入藏,由日喀则一路南下,将廓尔喀兵逐出西藏,并兵临廓尔喀首都加德满都城下。廓尔喀国王投降,并将确朱嘉措的尸骨和劫掠来的扎什伦布寺部分财物一并送至福康安军前,表示永不犯边界。

福康安班师拉萨后,对西藏事务进行了整饬,严惩确朱嘉措的叛国行为,查抄了红帽系寺庙和财产,并令红帽喇嘛改奉黄教。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居住在印度西北部克什米尔地区的查谟王室(印度森巴人)趁英国发动鸦片战争侵扰中国东南沿海之机,进犯西藏阿里地区。

清朝驻藏大臣孟保与西藏噶厦政府组织西藏军民全力抗击侵略。

经过浴血奋战,森巴主力被歼灭,森巴大头目倭色尔·辛格被诛杀,收复了所有被侵占之地。次年,森巴人再次大规模进犯,西藏噶厦派军迎战,并趁势攻入被查谟王室占领的拉达克境内,森巴军队战败请和,并出具永不滋事的保证书。其后四十余年内,森巴人再也没有自印度、锡金、不丹、尼泊尔入侵西藏。

1904年(光绪三十年),三千英军入侵西藏,先后攻占了亚东、堆纳等地,其后又于当年4月推进到江孜,受到藏军的顽强阻击。由于武器装备的悬殊,英军在4月13日占领江孜猴,又向拉萨进发,并于8月3日占领拉萨,强迫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拉萨条约》。条约共10款,主要内容为:

一、除亚东外,增开江孜、噶大克为商埠,许英国分别派员监管;

二、赔款给英国250万卢比,分75年缴清,赔款未缴清前,英军占领春丕;

三、自中国与哲孟雄(今锡金)边界至拉萨的防御工事一律拆除;

四、不经英国同意,西藏的土地不得让卖、租借给任何外国;西藏一切事务不准任何外国干涉;任何外国不准派员入藏;西藏的铁路、道路、电线、矿产或其他权利不得让与任何外国或其臣民;西藏各项进款,或货物或现金不许抵押或让与任何外国或其臣民。

《拉萨条约》严重损害中国的主权,清政府不予承认。1906年4月,清廷派唐绍仪与英国驻华公使萨道义签订了《中英续订藏印条约》,双方承认将《拉萨条约》附入本约,作为附约;同时,还加入了英国永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应允不准其他外国干涉藏境及其一切内治等内容。

1912年清朝完结,驻藏大臣撤销,噶厦成为实际上的西藏地方政府,直接隶属达赖喇嘛,权力达到顶峰。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废除噶厦,筹建西藏自治区,标志着这一延续200余年的地方行政机构退出历史舞台。

来源:禅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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