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熙熙攘攘的街头,本应是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寻常景象,然而 10 月 16 日广东惠州惠阳区大润发超市门前却上演了一场令人匪夷所思的 “闹剧”。10 余名男女不顾路人异样的目光,集体跪地爬行,还不时发出逼真的狗吠声 。这可不是什么行为艺术表演,而是一场所谓的公
一、街头荒诞一幕:教育公司团建为何沦为 “行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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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闹市中的 “人犬模仿秀” 引发公众不适
在熙熙攘攘的街头,本应是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寻常景象,然而 10 月 16 日广东惠州惠阳区大润发超市门前却上演了一场令人匪夷所思的 “闹剧”。10 余名男女不顾路人异样的目光,集体跪地爬行,还不时发出逼真的狗吠声 。这可不是什么行为艺术表演,而是一场所谓的公司团建活动。从现场视频来看,参与者的动作显得极为僵硬,脸上的尴尬神情清晰可见,仿佛每一个动作都带着内心的抗拒。周围的市民们纷纷停下脚步,投来惊讶、疑惑甚至是不满的目光,一些带着孩子路过的家长更是神色慌张,赶忙拉着孩子匆匆离开,生怕这样怪异的场景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很快,这段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教育公司团建学狗叫” 的话题如一颗投入舆论湖面的巨石,激起千层浪,瞬间登上热搜,网友们的评论也是炸开了锅,有人直呼这是 “职场 PUA 的新高度”,一场本应增强团队凝聚力的团建活动,就这样沦为了一场饱受争议的 “行为艺术”,让公众不禁要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公司到底为何要组织这样的活动?
(二)官方通报:突破自我的 “励志培训” 实为尊严践踏
就在事件引发广泛关注的第二天,10 月 17 日,当地淡水街道司前社区给出了调查结果,证实这场闹剧是惠州市创华智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 “突破自我” 团建活动。据极目新闻报道,涉事企业居然宣称他们的初衷是为了帮助员工 “克服心理障碍、增强团队凝聚力”,这样的解释实在难以让人信服。经过人社部门深入调查,这一行为的本质被揭开 —— 它已经构成了对员工人格尊严的严重侵害。好在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此事,立即采取行动。目前,涉事企业已经公开致歉,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企业负责人也受到了严肃批评。同时,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避免类似伤害员工尊严的事件再次发生。这起事件也给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团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必须在合法、合理、合情的框架内进行,任何打着 “励志”“突破” 旗号却伤害员工的行为,都将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约束。
二、奇葩团建频现:扭曲的 “狼性文化” 如何异化职场生态?
(一)从 “吞火挑战” 到 “当街爬行”:畸形团建的三大特征
“教育公司团建学狗叫” 并非孤立事件,在近年来的职场中,类似的奇葩团建可谓层出不穷,不断挑战着公众的认知底线。从辽宁大连某线上教育公司要求员工进行的 “吞火挑战”,到贵阳某企业让输了游戏的员工当街爬行,再到此次惠州教育公司的跪地学狗叫事件,这些荒诞团建活动如出一辙,都披着看似 “励志”“突破” 的外衣,却隐藏着令人不安的本质,且具备三大共性特征。
首先,这类活动常通过公开羞辱实施 “服从性测试”。就像在公共场所要求员工做出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如当街爬行、学动物叫等,让员工在众目睽睽之下颜面扫地,以此来测试员工是否对公司、对上级绝对服从,完全不顾及员工的尊严和感受 。
其次,它们将职场关系异化为 “主仆关系”。管理者在这类团建中往往以高高在上的 “导师” 自居,肆意践踏员工的尊严,员工只能被迫听从指令,毫无反抗的余地,使得原本平等合作的职场关系变成了一方对另一方的绝对服从,严重破坏了健康的职场氛围。
最后,打着 “企业文化” 旗号行侵权之实也是这类畸形团建的显著特点。企业利用职场中天然存在的权力差,迫使员工参与危险或侮辱性项目,将所谓的 “企业文化” 强加给员工,实则是对员工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已然越过了法律和道德的边界。
(二)管理心理学误区:错误认知催生病态培训
部分企业管理者之所以热衷于组织这类奇葩团建,背后有着深层次的管理心理学误区。他们盲目相信 “挫折教育能激发斗志” 这一片面观点,将心理学中的 “暴露疗法” 进行极端化运用。在他们的错误认知里,认为通过摧毁员工的自尊,让员工在极度尴尬和屈辱的环境中经受 “挫折”,就能重塑一支 “绝对服从” 的团队,打造出所谓的 “铁军” 。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大量心理学研究表明,健康的团队凝聚力并非建立在这种扭曲的关系之上,而是依赖于相互尊重与平等沟通。侮辱性的团建活动不仅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反而会给员工带来极大的心理创伤。长期处于这样的环境中,员工极易产生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对工作和生活都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相关数据显示,经历过这类病态团建的企业员工,离职率较正常值高出 47%,这充分说明这种畸形的团建方式不仅不能凝聚团队,反而会加速团队的瓦解,让企业失去人心 。企业管理者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尊重和关爱才是留住人才、提升团队凝聚力的关键,而不是一味地追求那些看似 “新颖” 却伤害员工的团建方式。
三、当 “团队建设” 变成 “团队伤害”:谁在为不良团建买单?
(一)员工权益的三重伤害
在这场荒诞的团建闹剧背后,是员工权益遭受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严重伤害,涉及法律、企业以及员工自身三个关键层面。
从法律层面来看,《民法典》第 1032 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侵犯。《劳动法》第 96 条更是以强硬的法律条文禁止用人单位侮辱、体罚员工。在此次事件中,员工被强制要求在热闹的公共场合做出跪地爬行、学狗叫这样极具侮辱性的动作,这无疑是对员工人格权的公然践踏,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行为不仅仅是对员工个体权利的侵害,更是对整个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挑战。
在企业层面,涉事的教育公司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事件曝光后,公司品牌形象瞬间崩塌,原本希望通过这样的团建活动来提升团队凝聚力,进而促进业务发展,结果却适得其反。据相关数据显示,公司的业务咨询量大幅下降了 62%,这一数字直观地反映出公司在市场中的信任度急剧下滑。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在公司的招聘页面上,“是否有奇葩团建” 成为求职者询问频率最高的问题,这使得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吸引力大打折扣,招聘工作也陷入了困境,严重影响了公司的长远发展。
而对于员工自身来说,伤害更是深入骨髓。一位参与了此次活动的员工匿名向媒体透露,“现在每次面对家人,都觉得抬不起头,心里满是愧疚和羞耻,特别担心孩子会问起当天发生的事情,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从他的话语中,我们能真切感受到员工内心的痛苦与挣扎。这种在公共场合遭受的侮辱,让他们的职业尊严感荡然无存,心理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甚至可能对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和心理健康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 。
(二)监管滞后与企业短视的双重困境
此次事件的发生,深刻地暴露出当前企业团建领域存在的两大核心问题:监管滞后与企业短视,这两者相互交织,共同将企业团建推向了一个危险的边缘。
目前,我国在企业团建方面的具体规范尚属空白,虽然有一些劳动法律法规对员工的基本权益进行了保护,但对于团建活动这种特殊的企业行为,缺乏明确细致的监管条例和操作指南。这就导致劳动监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很难对企业的团建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往往只能在事件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后才介入调查,这种事后监管的模式显然无法从根本上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部分中小企业存在严重的 “业绩至上” 短视思维。在他们眼中,只要能够提高业绩,实现短期的经济目标,任何手段都可以尝试,甚至不惜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他们错误地认为,通过一些极端的、甚至是侮辱性的团建方式,能够激发员工的斗志,打造出一支 “狼性团队”。然而,他们却忽视了企业文化对于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性,尤其是企业文化在人才留存方面的关键作用。正如人社部门负责人所言:“以损害尊严为代价的‘激励’,最终只会让企业失去人心。”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一旦员工对企业失去信任和归属感,纷纷选择离开,企业的发展也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
四、破局之道:从 “服从训练” 到 “价值共建” 的团建革新
(一)企业需建立 “三不原则”
企业作为团建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深刻反思并迅速行动起来,建立起 “三不原则”,从源头上杜绝奇葩团建的再次发生。
所谓 “三不原则”,首先是坚决拒绝侮辱性项目。像身体惩罚、人格贬低这类严重伤害员工尊严的活动,绝不能出现在团建的策划之中。企业要明白,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宝贵财富,尊重员工的人格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任何损害员工尊严的行为都将严重破坏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其次是拒绝强制性参与。企业应充分尊重员工的个人意愿,允许员工自主选择非涉密活动。团建活动的初衷是增强团队凝聚力,而不是给员工带来心理负担和压力。只有让员工在自愿、轻松的氛围中参与活动,才能真正达到团建的目的。
最后是拒绝危险操作。确保活动符合安全规范是企业的基本责任,无论是活动场地的选择、活动器材的检查,还是活动流程的设计,都要把员工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为了追求所谓的 “新颖” 和 “刺激” 而忽视安全问题。
字节跳动的 “轻团建” 模式就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他们通过组织主题分享会,让员工在交流中分享自己的经验和见解,促进知识的共享和团队的协作;开展公益志愿服务,不仅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形象,也让员工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增强了团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举办创意工作坊,激发员工的创新思维和创造力,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都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有效促进了团队协作,值得众多企业学习和效仿 。
(二)员工应学会 “说不” 的正确姿势
在面对不合理的团建要求时,员工不能一味地忍气吞声,而应学会勇敢地 “说不”,并且要掌握正确的方式方法。当遭遇超出工作职责的强制活动时,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理直气壮地拒绝,明确告知企业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员工要注意留存活动通知、现场视频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的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
如果企业对员工的合理拒绝置之不理,甚至采取进一步的不当措施,员工必要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拨打 12333 热线,这是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已经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为员工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比如有的员工因拒绝侮辱性团建被企业开除后,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最终获得了 N+1 补偿金。这些案例充分说明,只要员工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就会为他们提供坚实的保障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也应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在面对类似问题时,更加从容地应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社会监管构建 “三位一体” 防线
要彻底杜绝奇葩团建现象,仅靠企业自身的约束和员工的自我保护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构建起 “三位一体” 的监管防线。
政府部门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应加快出台《企业活动规范指引》,明确团建活动的法律边界。通过详细的法律法规条文,对团建活动的内容、形式、组织方式等进行明确规范,让企业在组织团建活动时有章可循,也让劳动监察部门在监管时有法可依,从制度层面上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的重要力量,应建立 “不良企业黑名单” 制度。对那些组织奇葩团建、严重侵犯员工权益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这样不仅可以对涉事企业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其改正错误,还能对其他企业起到警示作用,引导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媒体与公众则是监督的重要力量。媒体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奇葩团建事件进行及时、深入的报道,让这些不良行为曝光在公众视野之下,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公众也应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曝光,让奇葩团建曝光即社死。通过媒体与公众的持续监督,倒逼企业回归 “以人为本” 的管理本质,真正把员工的权益放在心上 。只有政府、行业协会、媒体与公众三方形成合力,才能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让奇葩团建无处遁形,还职场一片清朗的天空。
结语:真正的团队精神,始于尊重与共情
惠州街头的爬行身影,折射出部分企业在管理上的迷路。当教育公司都在用践踏尊严的方式 “培养人才”,我们不得不警惕:职场究竟该是实现价值的舞台,还是任人摆布的 “秀场”?真正的团队建设,应如健康的土壤,让每个个体在被尊重的环境中扎根成长,而非通过拔掉脊梁骨来训练 “整齐划一” 的服从。毕竟,一个连员工尊严都不珍视的企业,又如何赢得市场的尊重?
来源:野境驻山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