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香港15岁女童前年通过交友应用程序认识31岁助理工程督察。其后两人发生关系,工程督察更游说女童做妓女及驾车接送女童,女童事后仅获1000元及冒牌手袋等作报酬。
香港15岁女童前年通过交友应用程序认识31岁助理工程督察。其后两人发生关系,工程督察更游说女童做妓女及驾车接送女童,女童事后仅获1000元及冒牌手袋等作报酬。
警方“放蛇”调查相关Telegram频道,至少拘捕3男2女,包括1名男嫖客、涉案工程督察及频道女管理员;警方调查过程中发现,频道竟还操纵另一名15岁女童卖淫。
11月30日,3男1女于区域法院承认导致他人卖淫、倚赖他人卖淫为生、与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等共17罪。案件押后至2月7日判刑,以索取女童创伤报告及被告心理报告等,期间两被告准保释,另两人还押。
4名被告依次为45岁地产经纪李家良、31岁助理工程督察郑嘉华、21岁地盘工人司徒咏祖及33岁钢琴教师廖静雯。
李家良承认与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及管有儿童色情物品共3罪; 郑嘉华和司徒咏祖承认1项导致另一人卖淫罪; 郑嘉华另与廖静雯承认1项倚赖他人卖淫为生罪。
被告司徒咏祖承认收1,800元介绍少女卖淫。
郑嘉华并承认4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1项煽惑儿童作出猥亵行为、4项与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1项导致另一人卖淫及2项倚赖他人卖淫为生罪。
郑嘉华另涉1项对儿童作出严重猥亵行为、3项煽惑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及3项非法性交罪,李另涉1项非法性交罪,则获存档法庭。
案情指,15岁女童Y于前年5月通过交友应用程序认识郑嘉华。两人后来开始约会,Y视郑嘉华为男友,郑嘉华多次煽惑Y发送不雅照片给自己。
前年11月13日至去年2月9日期间,郑先后4次与Y非法发生关系,期间用手机拍摄过程,共涉15段影片和21张照片。
去年初,郑叫Y当娼妓,又通过WhatsApp告知Y会为她“约客”。至去年2月9日,郑和波波安排Y与嫖客在铜锣湾柏宁酒店非法性交,Y事后从郑得到1000元作报酬。
郑嘉华后来再次安排Y与另一嫖客发生关系,更亲自驾车载Y到酒店,郑给了Y伪制的“Prada”手袋和“Hermes”项链作报酬。
至去年3月30日,Y再依照郑嘉华的指示到尖沙咀百佳酒店与嫖客发生关系,波波亦协助安排,而廖静雯则向嫖客推荐Y及找来嫖客以6,500元与Y发生关系。同日晚上,Y再次被安排接客。当日Y性交易所得共1.3万元,均被郑、波波和廖静雯瓜分。
女被告廖静雯承认倚赖他人卖淫为生罪。
去年3月30日,香港警方进行诱饵行动,派人在涉案Telegram频道发讯联络波波。警员晚上到达旺角仕德福酒店后,把匙卡照片发送给波波。郑依波波指示,驾车载Y前往仕德福酒店。
示意图
警员与Y和郑嘉华会合后,警员以Y不合标准为由,拒绝服务。在郑嘉华及Y准备离开之际,行动曝光,郑被拘捕,他在警诫下称“不关我事啊,是波波叫我带Y上酒店给个客爆房啊,我只是收了波波1000元报酬,其他我什么都不知道”。
警方同日拘捕波波、即廖诗敏,她案发时操作1个Telegram频道用作推介或便利他人卖淫; 她于去年6月26日离世。
15岁女童X于去年2月离家出走,郑嘉华经司徒咏祖得悉X,并转介给波波。X当时与他人同住酒店及想还钱给室友,所以答应卖淫。
同年3月24日晚,郑嘉华驾车接送X到海富中心,并向嫖客李家良收取2万元,李家良再驾车带X到鸭脷洲悦海华庭某单位发生关系,李在过程中没有使用避孕套,并利用摄录机拍摄过程。
被告之一的李家良承认付2万元肉金与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兼拍片。
X事后被送回酒店,仅分得100元报酬。约一星期后,李家良和司徒咏祖被捕,李家良的手机内被发现159段儿童色 情录像;司徒咏祖在警诫下承认“我都是为了赚钱才介绍个靓妹同人进行性交易,我收了一千八元而已”。
来源:星岛粤港通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