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墙上贴着泛黄的老电影海报,音响里放着早就被时代淘汰的流行歌曲,每一首歌都像是一把生了锈的钥匙,试图撬开记忆的锁。
那家餐厅叫“旧时光”。
名字俗气,装潢也透着一股子刻意的怀旧。
墙上贴着泛黄的老电影海报,音响里放着早就被时代淘汰的流行歌曲,每一首歌都像是一把生了锈的钥匙,试图撬开记忆的锁。
空气里混杂着酒精、香水和食物的味道,热热闹-闹的,像一锅煮沸了的汤,把所有人的青春都扔进去,咕嘟咕嘟地熬着。
这是我们大学毕业十周年的同学聚会。
我其实不想来。
这种场合,不过是人生的B面展览会。混得好的,把名片和车钥匙拍在桌上,当成战功章。混得不好的,就缩在角落里,把头埋进酒杯,假装自己是来看风景的。
我不好不坏,卡在中间,像一杯温吞水,自己都觉得乏味。
但妻子林晚想来。
她坐在我对面,眼睛里有光。
那光,我很久没见过了。
平日里,她的眼睛被柴米油盐浸泡着,被孩子的作业、公司的报表、还不完的房贷打磨着,那层光,早就被磨掉了。
可今天,她化了淡妆,穿了一条我没见过的裙子,米白色的,像一朵安静的栀子花。她和老同学谈笑风生,眉眼弯弯,仿佛还是那个在图书馆里,会因为一个有趣的观点而和我争得面红耳赤的女孩。
我看着她,心里有点酸,又有点甜。
酸的是,原来她的快乐,并不全是因为我。
甜的是,她还能这样快乐,真好。
班长陈锋端着酒杯走过来,他现在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副总,西装笔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是全场最耀眼的那颗星。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笑得恰到好处:“怎么一个人坐着?来,喝一杯。”
我举起杯子,和他碰了一下。
玻璃相撞的声音,清脆,但空洞。
他的目光越过我,落在了林晚身上,那目光里,有我看不懂的东西,像是欣赏,又像是惋惜,还有一丝丝藏得很深的,不甘心。
“林晚还是那么漂亮,一点没变。”他感慨道。
我笑了笑,没说话。
我知道,大学时,陈锋追过林晚。轰轰烈烈,人尽皆知。送过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女生宿舍楼下弹过吉他唱过情歌。
可林晚最后选了我。
一个穷小子,除了满腔的热爱和不切实际的梦想,一无所有。
所有人都说她傻。
我也觉得她傻。
可她只是抱着我的胳膊,把头靠在我肩膀上,轻声说:“我就喜欢你这个傻瓜。”
那声音,像羽毛,轻轻搔刮着我的心脏,这么多年,一直痒痒的。
聚会进行到一半,气氛越来越热烈。
有人开始唱歌,鬼哭狼嚎的,把一首情歌唱得像冲锋号。
有人开始跳舞,在狭小的空间里笨拙地扭动着,像是找回了某种失落已久的本能。
林晚被几个女同学拉着,要去阳台说悄悄话。
她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点歉意。
我冲她摆摆手,示意她自便。
我一个人坐在那儿,慢慢地喝着杯子里的啤酒。
啤酒是凉的,泡沫早就散了,喝到嘴里,又苦又涩,像我此刻的心情。
我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直到胃里开始隐隐作痛。
我想去找林晚,跟她说我们回家吧。
我站起身,穿过喧闹的人群。
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酒杯碰撞的声音,男人吹牛的声音,女人大笑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像潮水一样向我涌来,让我觉得有些窒息。
阳台的门虚掩着,透出一点昏黄的光。
我正要推门进去,却听到了林晚的声音。
她的声音很低,带着一丝我从未听过的脆弱,像是在恳求。
“陈锋,求你了,就当是为了我,别告诉他。”
我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心脏像是被人用手狠狠攥住,瞬间停止了跳动。
陈锋?
她不是和女同学在聊天吗?
为什么陈锋会在这里?
别告诉谁?告诉我吗?
告诉我什么?
无数个问题,像毒蛇一样,瞬间钻进我的脑子,撕咬着我的神经。
我感觉自己的血液都凉了。
我悄悄地,把门推开一道缝。
只是一道很小很小的缝,小到只能用一只眼睛去看。
然后,我看到了。
阳台的角落里,光线很暗,只能看到两个模糊的影子。
是林晚和陈锋。
他们站得很近,近到几乎贴在一起。
陈锋低着头,不知道在说什么。
然后,他慢慢地,慢慢地,俯下身。
林晚没有躲。
她微微仰着头,闭上了眼睛。
那个吻,落在她的唇上。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我听不到任何声音,看不到任何东西。
我的世界里,只剩下那个拥吻的剪影。
像一把烧红的烙铁,狠狠地烫在我的视网膜上。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或许是出于一种本能,一种想要抓住证据的本能。
我颤抖着,从口袋里摸出手机。
屏幕的光,在黑暗中显得格外刺眼。
我甚至没有对焦,只是凭着感觉,按下了快门。
“咔嚓”一声。
声音不大,但在死寂的空气里,却像一声惊雷。
阳台上的两个人,像受惊的鸟,猛地分开了。
林晚转过头,看到了我。
她的脸,在手机屏幕的冷光下,白得像一张纸。
眼睛里先是惊愕,然后是恐惧,最后是绝望。
那眼神,像一把刀,插进我的心里。
“老公……”
她开口,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陈锋也看到了我,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有尴尬,有愧疚,但更多的是一种……坦然?
仿佛他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幕。
我没有说话。
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们,手指,还搭在手机的快门键上。
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局外人,在看一场与我无关的默剧。
滑稽,又悲凉。
周围的喧闹声,又重新涌了回来。
有人在喊:“谁在阳台啊?快来看,老班长要给大家发红包了!”
林晚的身体抖了一下,她下意识地想向我走过来。
我后退了一步。
就这一步,像一道天堑,隔开了我们。
她的脚,停在了原地,再也无法上前。
眼泪,从她的眼眶里涌了出来,一颗一颗,砸在地上,无声无息。
我转身,走了。
没有回头。
什么也没说。
我怕我一开口,说出的话,会把我们这十年,烧成灰烬。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那家餐厅的。
外面的空气很冷,像冰一样,钻进我的肺里。
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却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
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车灯像流星一样,从我身边划过。
城市的霓虹,在我眼里,变成了一团团模糊的光晕。
我的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放着刚才的画面。
那个吻。
林晚闭着眼睛的样子。
她没有反抗。
她甚至……是迎合的。
为什么?
十年。
我们在一起整整十年。
从大学的白衣飘飘,到现在的满身疲惫。
我们一起吃过一块钱一包的泡面,也一起住过没有窗户的地下室。
我为了给她买一个她喜欢的包,可以连续两个月每天只吃馒头。
她为了给我凑创业的启动资金,可以把她妈妈留给她的唯一一件首饰当掉。
我们是彼此的全世界。
我以为。
我一直以为。
可现实,却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
我拿出来,是林晚。
我挂断。
她又打过来。
我又挂断。
如此反复,像一场无声的拉锯战。
最后,她发来一条短信。
“老公,你听我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
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应该是哪样?
我亲眼看到的,难道是幻觉吗?
我把那张照片,发了过去。
没有配任何文字。
一张照片,已经胜过千言万语。
那边,沉默了。
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手机坏了,她才回过来。
“你在哪?我去找你。”
我没有回。
我把手机关了机,扔进口袋。
我不想见她。
至少现在不想。
我怕我会控制不住自己,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事情。
我在一个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一整夜。
夜很长,也很冷。
蚊子在我耳边嗡嗡作响,像是在嘲笑我的狼狈。
天快亮的时候,下起了雨。
雨不大,淅淅沥沥的,像眼泪。
我的衣服湿了,头发也湿了,整个人,像一只被遗弃的流浪狗。
我终于还是回了家。
用钥匙开门的时候,我的手一直在抖。
我不知道,等待我的,会是什么。
是一场歇斯底里的争吵?
还是一份签好字的离婚协议?
门开了。
客厅里没有开灯,很暗。
林晚就坐在沙发上,蜷缩成一团。
她没有开灯,也没有睡,就那么静静地坐着。
听到开门声,她的身体动了一下,抬起头。
黑暗中,我看不清她的脸,只能看到她眼睛里,有两点微弱的光。
“你回来了。”
她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像是被砂纸磨过。
我没有理她,径直走进卧室。
我脱下湿透的衣服,走进浴室,打开花洒。
冰冷的水,从头顶浇下来,让我打了个寒颤。
我想用这冷水,让自己清醒一点。
可我脑子里的画面,却越来越清晰。
那个吻,像刻在了我的脑子里,怎么都抹不掉。
我洗了很久,直到皮肤都开始泛红,才走出来。
林晚还坐在沙发上,保持着同样的姿势。
茶几上,放着一杯水,已经凉了。
我走到她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说吧。”
我的声音,冷得像冰。
“你想听什么?”她抬起头,眼睛又红又肿,像两颗熟透的桃子。
“我想听实话。”
“实话就是,”她深吸一口气,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我和陈锋,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我冷笑一声,拿出手机,把那张照片,怼到她面前,“那这是什么?你们在阳台上演舞台剧吗?”
她看着那张照片,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
“我……我只是……”她语无伦次,“我只是想让他帮我一个忙,我……”
“帮忙?”我打断她,“需要用接吻的方式来帮忙吗?林晚,你把我当傻子吗?”
“不是的!”她激动地站起来,抓住我的胳膊,“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当时……我当时只是太难过了,我……”
“难过?”我甩开她的手,“你有什么好难过的?是嫌我没钱,给不了你陈锋那样的生活吗?还是嫌我没本事,让你觉得丢人了?”
我的话,像一把刀子,狠狠地插进她的心里。
她的脸,瞬间变得惨白。
“在你心里,我就是这样的人吗?”她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失望和痛苦。
“不然呢?”我反问,“你给我一个相信你的理由。”
她张了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最后,她只是无力地摇着头,眼泪,又一次掉了下来。
“对不起。”
她说了这三个字。
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
那晚,我们分房睡了。
结婚十年,这是第一次。
我躺在客房的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天花板是白色的,空洞的,就像我此刻的心。
我能听到隔壁房间,传来她压抑的哭声。
一声一声,像小锤子,敲在我的心上。
疼。
密密麻麻的疼。
我以为,我会愤怒,会咆哮,会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砸了。
可我没有。
我只是觉得累。
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疲惫。
这十年,像一场漫长的电影,在我脑海里一帧一帧地回放。
那些好的,坏的,甜蜜的,苦涩的,都交织在一起,变成一张巨大的网,把我牢牢地困在里面。
我开始失眠。
整夜整夜地睡不着。
只要一闭上眼睛,就是那个吻。
林晚开始变得小心翼翼。
她会像往常一样,给我做早饭,把我的衣服熨烫好,在门口放好我的皮鞋。
但她不再和我说话。
我们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
家,不再是家。
成了一个冰冷的,只有呼吸声的空壳。
我开始调查。
我像一个疯子一样,想要找出真相。
我想要知道,她到底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我查了她的通话记录,查了她的消费记录,甚至偷偷在她车里装了定位器。
我讨厌这样的自己。
卑劣,龌龊,像一个躲在暗处偷窥的变态。
可我控制不住自己。
我发现,她最近经常去一家私人医院。
妇产科。
我的心,又沉了下去。
她怀孕了?
孩子是谁的?
这个念头,像一条毒蛇,缠住了我的心脏,越收越紧。
我决定,去那家医院看一看。
我请了半天假,开车去了那家医院。
医院很安静,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
我找到了妇产科,在走廊的尽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林晚。
她正和一个医生在说话。
她背对着我,我看不到她的表情,只能看到她瘦削的肩膀,在微微颤抖。
那个医生,我认识。
是林晚的大学同学,也是她最好的闺蜜,李静。
我躲在拐角处,听着她们的对话。
“晚晚,你真的决定了吗?不再和他商量一下?”李静的声音里,充满了担忧。
“不用了。”林晚的声音,很平静,却透着一股决绝,“他知道了,只会更痛苦。长痛不如短痛,就这样吧。”
“可是,你的身体……”
“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林晚打断她,“静静,帮我安排吧,越快越好。”
“好吧。”李静叹了口气,“那你……和陈锋那边,怎么说?”
“我已经和他谈过了。”林晚的声音,低了下去,“那天在同学会上,我就是想求他,让他帮我演一场戏,让他……让他故意刺激他,让他对我死心。”
“你这个傻瓜!”李静的声音,带上了哭腔,“你为什么要这么对他?你明明那么爱他!”
“就是因为爱他,我才不能拖累他。”林晚的声音,也哽咽了,“静静,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可以健健康康地活着,可以陪着自己爱的人,慢慢变老。可是我……我没有这个机会了。”
后面的话,我听不清了。
我的耳朵里,嗡嗡作响。
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拖累?
没有机会了?
这是什么意思?
我感觉自己的腿,像灌了铅一样,一步也挪不动。
我靠在冰冷的墙上,身体,一点一点地滑了下去。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医院的。
我只记得,那天下午的阳光,很刺眼。
刺得我眼睛生疼。
我把车开到一个无人的河边,停了下来。
我坐在车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烟雾缭绕,呛得我直流眼泪。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天在阳台,陈锋的表情,是坦然的。
因为,他只是一个演员。
一个,被林晚请来,演对手戏的演员。
而我,是唯一的观众。
这场戏,演得很成功。
我被刺痛了,我被激怒了。
我差一点,就真的对她死心了。
这个傻瓜。
这个全世界最傻的傻瓜。
她到底,得了什么病?
严重到,让她要用这种方式,把我推开?
我拿出手机,颤抖着,拨通了李静的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
“喂?”李静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
“是我。”我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
那边沉默了一下。
“你……都知道了?”
“告诉我。”我几乎是在乞求,“她到底怎么了?”
李静又沉默了。
我能听到她在那边,压抑的哭声。
过了很久,她才开口。
“是……是渐冻症。”
“什么?”我以为我听错了。
“渐冻症。”李静重复了一遍,一字一句,像钉子一样,钉进我的耳朵里,“医生说,她……她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轰的一声。
我的世界,塌了。
我不知道渐冻症是什么。
但我知道,“时间不多了”这五个字,意味着什么。
我挂了电话,趴在方向盘上,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我哭我自己的愚蠢,哭我自己的无知。
我竟然,因为一个拙劣的吻,就怀疑了我们十年的感情。
我竟然,用最恶毒的语言,去伤害那个,用生命爱着我的女人。
我恨不得,给自己两巴掌。
我发动车子,疯了一样,往家的方向开。
我要见她。
我现在,立刻,马上,就要见到她。
我要告诉她,我什么都知道了。
我要告诉她,我不会离开她。
死也不会。
我冲进家门的时候,林晚正在厨房里做饭。
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洒在她的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她瘦了很多。
原本合身的围裙,现在看起来,空荡荡的。
听到声音,她回过头,看到我,愣了一下。
“你……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
她的眼神,有些躲闪。
我一步一步,走到她面前。
我看着她的眼睛,那双我爱了十年的眼睛。
里面,藏着太多的疲惫和悲伤。
我伸出手,把她紧紧地,紧紧地,抱在怀里。
她的身体,很僵硬。
“你……你怎么了?”她在我怀里,小声地问。
“对不起。”
我的声音,哽咽了。
“对不起,晚晚。”
“对不起。”
我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三个字。
我不知道,除了这三个字,我还能说什么。
她的身体,在我怀里,慢慢地,软了下来。
她没有说话,只是把头,埋在我的胸口。
我能感觉到,我的衬衫,被她的眼泪,一点一点地浸湿。
温热的,滚烫的。
那天晚上,她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我。
大概半年前,她就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对劲了。
手指会莫名其-妙地发麻,拿东西会没有力气。
一开始,她以为是工作太累,没在意。
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
她会平地摔跤,说话会口齿不清。
她偷偷去医院检查,最后,拿到了那张诊断书。
肌萎缩侧索硬化。
就是人们常说的,渐冻症。
一种,无法治愈的,绝症。
医生告诉她,她的身体,会像被冰冻住一样,一点一点地,失去功能。
从四肢,到躯干,再到喉咙。
最后,她会无法说话,无法吞咽,无法呼吸。
但她的意识,会一直清醒。
她会清醒地,感受着自己,一步一步地,走向死亡。
“我拿到诊断书的那天,在医院的楼梯间,坐了一下午。”
她靠在我的怀里,声音很轻,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我不敢回家,我怕你看到我哭的样子。”
“我想过很多,我想过自杀,一了百了。”
“可我舍不得你,舍不得我们的家。”
“后来,我想,我不能拖累你。你还年轻,你的人生,不应该被我这样一个废人绑住。”
“所以,我去找了陈锋。”
“我知道,你一直很介意他。我就想,让他来演一场戏,让你恨我,让你离开我。”
“这样,等我走了以后,你也许,就不会那么难过了。”
我听着她的话,心,像被刀子,一片一片地割着。
这个傻瓜。
她怎么会觉得,我会因为她生病,而离开她?
她怎么会觉得,没有她的世界,我会过得更好?
“林晚。”我捧起她的脸,让她看着我的眼睛,“你听好了。”
“从今天起,不许再说这种傻话。”
“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离开你。”
“以前,是你照顾我。现在,换我来照顾你。”
“剩下的路,不管有多难,我陪你一起走。”
她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这一次,不是悲伤的眼泪。
我吻去她脸上的泪水,咸的,涩的。
然后,我吻住了她的唇。
这个吻,很轻,很柔,带着我全部的爱和怜惜。
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我辞掉了工作。
我把所有的积蓄,都拿了出来,带她去看病。
北京,上海,广州……
只要听说哪里有治疗的希望,我们就去。
我们见了无数的专家,吃了无数的药。
可结果,都是一样的。
“这病,目前,没有特效药。”
“我们能做的,只是延缓它的发展。”
每一次,听到医生说出这样的话,我的心,都像被针扎一样。
林晚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差。
她开始需要拄着拐杖走路。
后来,是轮椅。
她的手,也越来越没有力气。
连筷子,都拿不稳了。
我开始学着做饭,学着照顾她。
我以前,是个厨房白痴,连米饭都煮不熟。
现在,我能做一桌子她爱吃的菜。
我每天,帮她梳头,帮她洗脸,帮她穿衣服。
我喂她吃饭,给她讲故事,推着她去公园晒太阳。
很多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们。
他们大概觉得,我是一个很伟大的男人。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
我只是,在尽一个丈夫,最基本的责任。
我只是,想在我有限的时间里,给她全部的爱。
她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
她会因为我喂饭慢了,而发脾气。
会因为我推轮椅不稳,而大声呵斥我。
她会把碗,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看着我,歇斯底里地哭。
“你走!你走啊!”
“我不要你管我!我就是个废人!你让我去死好了!”
我知道,她不是真的想让我走。
她只是,恨自己。
恨自己,变成了这个样子。
恨自己,成了我的累赘。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走过去,蹲下身,把她抱在怀里。
“不许胡说。”
“你不是废人,你是我老婆。”
“只要我还在,我就不会让你有事。”
她会在我怀里,哭得像个孩子。
哭累了,就睡着了。
睡着了的她,像个天使。
眉毛舒展着,嘴角,还带着一丝笑意。
我常常,会看着她的睡颜,一看,就是一整夜。
我想把她的样子,深深地,刻在我的脑子里。
我怕,有一天,我会忘了。
我们卖掉了城里的房子。
搬到了一个海边的小镇。
这是我们以前,一直向往的地方。
我们租了一个带院子的小房子。
院子里,种满了栀子花。
那是林晚最喜欢的花。
每天清晨,我都会推着她,去海边看日出。
我们会坐在沙滩上,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地,从海平面升起。
把整个天空,都染成金色。
海风,吹起她的长发,像黑色的绸缎。
她的眼睛里,映着朝阳,亮晶晶的。
“真美啊。”她会轻声说。
她的声音,已经很微弱了,像风中的耳语。
“是啊,真美。”我会握住她的手,轻声回答。
其实,我想说的是。
你比日出,美多了。
她的记忆,开始衰退。
她会忘记,我们刚刚说过的话。
会忘记,我们昨天,吃过什么。
有一次,她看着我,眼神很陌生。
“你……你是谁?”
那一刻,我的心,像被掏空了一样。
我笑了笑,把脸凑到她面前。
“我是你老公啊,傻瓜。”
“老公?”她疑惑地看着我,然后,摇了摇头,“我……我不记得了。”
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我强忍着,指了指院子里的栀子花。
“那你,还记得这是什么花吗?”
她看了很久,然后,眼睛一亮。
“栀子花。”
她笑了,像个孩子。
“我最喜欢栀子花了。”
我的眼泪,终于,还是没忍住。
只要她还记得,她喜欢什么,就好。
只要她还能笑,就好。
我买了一台相机。
我开始,记录下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她吃饭的样子,她睡觉的样子,她笑的样子,她看海的样子……
我想,等她完全不记得了,我就把这些照片,拿给她看。
告诉她,她曾经,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的一个女孩。
告诉她,我们曾经,是多么地相爱。
她的病情,恶化得很快。
她已经,完全不能动了。
只能,躺在床上。
她的喉咙,也开始萎缩。
她不能再说话,不能再吞咽。
只能靠,插在胃里的管子,来维持生命。
她每天,都躺在那儿,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她的眼睛,还是那么亮。
像两颗,被困在黑夜里的星星。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想,解脱。
有一次,李静来看她。
李静走后,我发现,林晚的枕头下,多了一瓶安眠药。
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地揪住了。
我把药,拿走了。
那天晚上,我坐在她的床边,握着她冰冷的手。
“晚晚,我知道你很痛苦。”
“但是,求求你,再陪我一段时间,好不好?”
“就一小段,就好。”
我的声音,在颤抖。
她的眼角,滑下一滴泪。
她看着我,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眨了眨眼睛。
我知道,她答应了。
我开始,给她读故事。
读我们以前,一起看过的书。
读我写给她的,那些幼稚的情书。
每当我读到,那些甜蜜的段落,她的嘴角,都会微微上扬。
我知道,她听懂了。
她只是,说不出来。
她的身体,越来越虚弱。
像一朵,即将凋零的花。
我知道,那一天,快要来了。
我把她,抱到轮椅上,推着她,去了海边。
那天,天气很好。
海很蓝,天也很蓝。
海鸥,在空中盘旋。
我们坐在沙滩上,像往常一样,等着日落。
夕阳,把海面,染成了一片橘红色。
很美,美得,让人心碎。
我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丝绒盒子。
打开,里面是一枚戒指。
和我当年,向她求婚时,送给她的那枚,一模一样。
“晚晚,”我把戒指,套在她已经变形的手指上,“下辈子,还嫁给我,好吗?”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
然后,她笑了。
她笑得很灿烂,像院子里的栀子花,在阳光下,尽情地绽放。
眼泪,从她的眼角,滑落下来。
我知道,她说了。
“好。”
那天晚上,她在我怀里,安静地,睡着了。
再也没有,醒过来。
她的葬礼,很简单。
只有几个,最亲近的朋友。
陈锋也来了。
他瘦了很多,也憔悴了很多。
他走到我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
“对不起。”
“不怪你。”我摇了摇头,“我知道,你也是为了她好。”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我。
“这是,她让我交给你的。”
我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封信。
是林晚的笔迹。
歪歪扭扭的,像小孩子的字。
我知道,写这封信的时候,她的手,已经抖得很厉害了。
信很短,只有几行字。
“老公:
原谅我的自私,不能陪你走完剩下的路了。
不要难过,不要哭。
把我忘了,去找一个,能陪你白头偕老的人。
你要,好好的。
爱你的,晚晚。”
我看着那封信,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怎么都止不住。
傻瓜。
我怎么可能,忘了你。
我怎么可能,再爱上别人。
我的爱,我的心,都随着你,一起走了。
林晚走后,我没有离开那个海边的小镇。
我守着那个,我们一起住过的小院子。
守着那一院子的,栀子花。
我把我们所有的照片,都洗了出来,贴满了整整一面墙。
每天,我都会看着那些照片,和她说说话。
告诉她,今天天气很好。
告诉她,院子里的栀子花,又开了。
告诉她,我很想她。
很想,很想。
有时候,我会梦到她。
梦到她,还是那个,穿着白裙子的女孩。
她站在阳光下,冲我笑。
“喂,傻瓜,我回来了。”
然后,我就会哭着醒来。
枕头上,湿了一大片。
我知道,她不会再回来了。
可我,还是愿意,等下去。
等到,有一天,我也老了,走不动了。
我就去那片海。
去我们,一起看日出日落的地方。
我相信,我会在那里,找到她。
她一定,会在那里,等我。
等着我,对她说。
“晚晚,我来陪你了。”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三年过去了。
这三年里,我哪里也没去,就守着这个小院子。
院子里的栀子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
就像我对她的思念,循环往复,永不停歇。
我学会了和孤独相处。
每天,我打理院子,看书,写字,整理她的遗物。
她的每一件衣服,每一本书,每一个小物件,我都小心翼翼地保存着。
上面,仿佛还残留着她的气息。
我常常会坐在她的轮椅上,闭上眼睛,想象着她还坐在上面。
我会推着空轮椅,去海边散步,一边走,一边和“她”说话。
路过的人,都以为我疯了。
或许,我真的疯了吧。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
它能让人,变得不像自己。
有一天,我整理她的书柜时,发现了一个夹层。
里面,放着一个陈旧的日记本。
是她的。
我颤抖着,翻开了日记本。
第一页,写着一句话。
“如果,生命是一场旅行,那我希望,我的终点,是他。”
日期,是我们确定关系的那一天。
我一页一页地,往下翻。
里面,记录了我们从相识,到相爱,再到相守的点点滴滴。
那些,我以为我已经忘记的细节,都被她,用文字,一一珍藏。
“今天,他为了给我买一支我喜欢的钢笔,在食堂只吃了一个馒头。我有点心疼,又有点开心。这个傻瓜,怎么这么可爱。”
“我们吵架了。因为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我哭了一整晚。第二天早上,他顶着两个黑眼圈,给我送来了我最爱吃的豆浆油条。他说,老婆,我错了,你别生气了。我一下子,就心软了。”
“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家。虽然很小,但很温暖。每天晚上,靠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就觉得,很安心。”
“我好像,生病了。身体,越来越不听使唤。我好害怕。我怕我,会成为他的累赘。”
“医生说,是渐冻症。我查了,是不治之症。我不知道,我还能陪他多久。老天爷,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残忍?”
“我决定了,我要推开他。我不能,让他看着我,一点一点地,在他面前死去。那太残忍了。对他,对我,都太残忍了。”
“陈锋答应帮我了。我知道,这样做,很自私,很伤他的心。可是,对不起,老公。长痛,不如短痛。”
“他还是,知道了。他抱着我,哭得像个孩子。他说,他不会离开我。这个傻瓜,还是和以前一样,那么傻。”
“我们搬到了海边。这里的风景,真美。每天,他都推着我,去看日出日落。他说,我是他见过,最美的风景。我知道,他是在哄我。我现在,又老又丑,像个怪物。”
“我的手,已经不能写字了。这,可能是最后一篇日记了。老公,如果,有下辈子,我不想再遇见你了。因为,这辈子,我已经,欠你太多了。我希望,下辈子的你,可以找一个,健健康康的女孩。她会陪你,看遍世间的风景,会陪你,慢慢变老。而我,会在天上,看着你,祝福你。”
“再见了,我最爱的人。”
日记本,从我手中滑落。
我跪在地上,泣不成声。
傻瓜。
你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傻瓜。
没有你,我看再美的风景,又有什么意义?
没有你,我活到一百岁,又有什么乐趣?
我把那本日记,紧紧地,抱在怀里。
像是抱着,她留给我,最后的温度。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去完成她,未完成的梦想。
她曾经说过,她想去西藏,看一看布达拉宫。
想去云南,看一看洱海。
想去新疆,看一看那拉提草原。
以前,我们总说,等我们有钱了,有时间了,就去。
可我们,总是有那么多的借口。
等到,我们终于有时间了,她却,再也走不动了。
我背上行囊,带上她的照片,和那本日记,踏上了旅程。
我去了西藏。
我站在布达拉宫前,把她的照片,高高举起。
“晚晚,你看,这就是你一直想来的地方。漂亮吗?”
我去了云南。
我坐在洱海边,把那本日记,放在身边。
“晚晚,你看,这里的海水,真蓝。和你眼睛的颜色,一样。”
我去了新疆。
我躺在那拉提的草原上,看着蓝天白草。
“晚晚,你看,这里的草,真绿。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我走遍了,她想去的每一个地方。
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给她写一封信,然后,烧掉。
我相信,在天上的她,一定能收到。
旅途的最后一站,我回到了我们的大学。
校园里,一切,都还是老样子。
那条我们经常散步的林荫道,那片我们经常躺着看星星的草坪,那个我们第一次接吻的图书馆。
我仿佛看到,当年的我们,手牵着手,从阳光里,向我走来。
他的脸上,是青涩的笑容。
她的脸上,是明媚的阳光。
“喂,同学,你也是来看风景的吗?”
我笑了。
眼泪,却流了下来。
是啊。
我来看风景。
看一道,名叫林晚的,独一无二的风景。
这道风景,我看了一辈子,都看不腻。
旅行回来后,我做了一件事。
我用我们所有的积蓄,成立了一个基金会。
专门,用来帮助那些,和林晚一样,患有渐冻症的病人。
基金会的名字,就叫“晚晴”。
我希望,他们的生命,也能像晚霞一样,虽然短暂,但能绽放出,最绚烂的光彩。
我开始,变得忙碌起来。
我不再,把自己关在那个小院子里。
我走访病人,联系医生,募集善款。
我把对林晚的思念,都化作了,做这些事情的动力。
我常常会想,如果,林晚还在,她会支持我这么做吗?
我想,她会的。
她那么善良,那么温柔。
她一定,不希望看到,有更多的人,和她一样,被病痛折磨。
有一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陈锋打来的。
他说,他想给基金会,捐一笔钱。
我们约在一家咖啡馆见面。
几年不见,他苍老了很多。
头发,白了一半。
“谢谢你。”他对我说。
“谢我什么?”
“谢谢你,替她,完成了她的心愿。”他说,“其实,成立一个这样的基金会,是她生前,最大的愿望。”
我的心,颤了一下。
这件事,她从来,没有和我说过。
“她不告诉你,是怕你压力太大。”陈锋说,“她总是这样,什么事,都自己扛着。”
我们聊了很多,关于林晚,关于过去。
临走时,陈锋对我说:“你知道吗?那天在阳台,她求我的时候,哭了。”
“她说,她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
“她说,如果有下辈子,她想做一棵树,长在你,每天经过的路边。”
“不求你能看到她,只要,能每天,感受你的气息,就好。”
我的眼泪,又一次,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走出咖啡馆,外面,阳光正好。
我抬起头,看着天空。
天空很蓝,像被水洗过一样。
我想,她一定,在天上的某个地方,看着我。
她的目光,一定,像这阳光一样,温暖,明亮。
晚晚。
你不用做树。
因为,你早就,长在了我的心里。
生了根,发了芽,开出了,永不凋零的花。
我会,带着你的爱,你的善良,好好地,活下去。
我会,替你,去看这个世界。
替你,去爱这个世界。
直到,我们,再次相遇的那一天。
来源:小马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