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写这部《匈奴的干粮》,得益于司马迁《史记·匈奴列传》中的251个字。这251个字讲述的是匈奴少年冒顿的故事,与司马迁在《史记》中的其他列传相比,其故事性更加强烈,人物性格更加鲜明。读之可明显感觉到,这251个字,正如鲁迅评《史记》时所说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
原创 王族 文汇笔会 上海
本文为人民文学出版社2025年9月出版的长篇小说《匈奴的干粮》后记
写这部《匈奴的干粮》,得益于司马迁《史记·匈奴列传》中的251个字。这251个字讲述的是匈奴少年冒顿的故事,与司马迁在《史记》中的其他列传相比,其故事性更加强烈,人物性格更加鲜明。读之可明显感觉到,这251个字,正如鲁迅评《史记》时所说的“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既真实可信,又极富“小说家言”的故事冲击力:
单于有太子名冒顿。后有所爱阏氏,生少子,而单于欲废冒顿而立少子,乃使冒顿质于月氏。冒顿既质于月氏,而头曼急击月氏。月氏欲杀冒顿,冒顿盗其善马,骑之亡归。头曼以为壮,令将万骑。冒顿乃作为鸣镝,习勒其骑射,令曰:“鸣镝所射而不悉射者,斩之。”行猎鸟兽,有不射鸣镝所射者,辄斩之。已而冒顿以鸣镝自射其善马,左右或不敢射者,冒顿立斩不射善马者。居顷之,复以鸣镝自射其爱妻,左右或颇恐,不敢射,冒顿又复斩之。居顷之,冒顿出猎,以鸣镝射单于善马,左右皆射之。于是冒顿知其左右皆可用。从其父单于头曼猎,以鸣镝射头曼,其左右亦皆随鸣镝而射杀单于头曼,遂尽诛其后母与弟及大臣不听从者。冒顿自立为单于。
于是便雄心勃勃要写一个长篇,甚至定好了书名“匈奴的干粮”。应该说,一开始还是很顺利的,将有关匈奴的资料一路读下来,在心里装了不少东西。但是,如何写出我眼里的匈奴,如何在古意和新意之间找到平衡点,如何把握小说的情节逻辑和叙事节奏?这样一考虑,便感觉大事不妙,如果写不好会成为历史搬运工,顶多把司马迁的251个字换方式又叙述一遍。
这才知道,历史小说不好写。
通常情况下,我们都相信历史的过去和结束,是无比真实的存在,甚至相信历史有永恒的力量,对世间具有长久的启迪作用。我们认知一段完美的历史,总是习惯于将其称为史诗;我们面对一些事情,总是感慨历史会重演。所有这些,都会影响我们对历史的认知。如果写小说,则会让你老老实实与历史站在一起,虽然脚踏实地站得踏实,但是却缺少飞翔的翅膀,不会有上升的机会。
但是,司马迁的这251个字无比诱人,无论如何都不想放弃。甚至冥冥之中感觉到两千多年前的司马迁老先生,好像很生气地对我说,小子,我在两千多年前写《史记》,当时的环境和条件多么严峻,我都大胆过了一把瘾,你生活的时代多好,难道你就不能调整思路写一次吗?
某一天,像是神打开了天眼,突然觉得那时候的匈奴,身上一定有与今人迥然不同的气质和行为。虽然匈奴已经消失,但是他们作为曾经的东方骑手,草原硬汉,甚至匈奴的最后一位单于阿提拉,被西方惊呼为“上帝之鞭”。他们无论在史书,还是文学作品中,都留下诸多可触摸的骨节,可感知的温度,可与你对视的眼神。比如司马迁的这251个字,就让我感觉到了一位匈奴少年的眼睛、心灵、精神、习性和品行。
于是就有了方向,就知道应该怎样去写匈奴。
像是神助一样,那些天接连读到一些让我深受启发的细节。我认为,任何细节都不是片断,它一定对应着某些巨大、完整的事物。虽然这些细节在今天的草原、沙漠、戈壁、绿洲等地随处可见,但是它们一定有极其深远的根源,与遥远年代的人和事,至今仍保持着难以割舍的关系。我甚至暗自希望,两千多年前的匈奴,其性格和行为也一定具有这些“细节”般的魅力。
细节一:西域的一些游牧民族认为,狼是苍穹之子,受苍穹之命在春天驱赶草原上的动物,并将病死腐烂的动物吃掉,避免草原遭受践踏和传播瘟疫。他们与狼长久相处,深知狼在饥饿或疲惫时,会对着月亮或苍穹长嗥,让身心获得力量。狼与游牧民族的死亡亦有密切关系,当老人去世后,他们会将死者放置在山冈,或让其从运送的牛车上自行滑落,等待天黑后狼将死者吃掉。他们坚信,只有让狼吃掉死者,死者的灵魂在狼回归时,才会被狼带入苍穹。而活着的狼,仍在对着苍穹长嗥,仍然与人类生死难离。
细节二:牧民因为有急事,骑马去另一牧民的毡房,但他远远地便下了马,牵着马到那牧民的毡房前,在马桩子上把马拴好,把马鞭子立起放在毡房门边。在草原上不能直接骑马到别人毡房前,因为只有报丧时才那样做。至于把马鞭子立放在毡房门边,则是更严肃的举动,因为只有挑战或要打架,才会提着马鞭子进入毡房。当然,也可以把马鞭子带入毡房,但进入毡房后则必须把马鞭子放在身后的角落,不可让人看见。如果客人把马鞭子挂在毡房的挂物扣上,则表明他要去的地方很远,请求在主人毡房中借宿一晚。主人如果同意,会对客人说,留下你的马鞭子。客人心领神会,脸上浮出感激的笑容。
细节三:如果去牧场的一户人家,女主人很快就会端来奶茶,如果你喝完一碗便起身告辞,女主人一脸紧张神情,拦住你说,你是用两条腿走进她家的,不能只喝一碗奶茶,只有喝两碗走出去才最好,因为那样吉利。你听后心悦诚服,接过女主人递来的奶茶碗,喝完后道过谢,出门的脚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细节四:哈萨克族有一种习俗,名曰“斯热阿勒合”(意为认识后就是最好的)。说的是人们碰到打猎归来的猎人,虽然彼此陌生,但会向猎人索要猎物。在他们看来,猎物属于草原上的每一个人,猎人是代表大家前去领取的,可尽管索要。猎人不会拒绝陌生人的索要,他们认为对陌生人慷慨赠予,会得到神的保佑,因为陌生代表意想不到的福祉。多年来,猎人们自觉遵守这一习俗,在打猎返回时在马鞍上画一条线,并将猎物挂在画线处,表明此猎物是可以赠予的,陌生人可尽管索要。
这样的细节故事很多,仅举以上四例。
虽然这些细节故事与匈奴没有关系,但是却是一种暗示和影响,尤其是人的精神和行为犹如天际闪电,以转瞬即逝的光芒廓清天地,让人读之品之心灵澄澈,犹如看到了大地之子最清晰的面孔和身影,亦对天地生出无限感慨。匈奴曾将天称为撑犁,后来的游牧民族则又称天为苍穹、长生天、腾格里等,虽然称呼不一样,但是天作为具体物象,对人的精神引导或暗示,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所有的这些,都可以成为小说中的匈奴性格,亦让我感觉到匈奴的呼吸和言说,不仅具备一定的诗意,而且还散发出像刀子一样的光芒。我觉得匈奴并没有在发黄的历史册页沉睡,而是睁着那一双双天生深陷,习惯“窥视”的眼睛,在与我对视。正是这样的对视,让我不仅抓住了题材,而且还获得了让语言自由生长的模式。这部长篇小说,就这样一路顺利写了下来。我一直沉浸于能够感知到匈奴呼吸,与他们对视的美好体验之中。
没想到,写完后放了十年,之间一直寻找修改的机会,但是遥远的匈奴好像要与我捉迷藏,让我一直找不到修改的感觉,直到今年才重振旗鼓,完成了一次可以让我解脱的修改。现在,终于到了将这部长篇小说打发出去的时候,心里还是感激司马迁的那251个字,它们像雪山上流下的雪水,慢慢汇集成大河,最终奔涌向远处。
多少年前的匈奴就是这样!
好像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对匈奴着迷,以至于在修改时无数次想把它一分为二,然后是匈奴霸主西域时代的冒顿、老上、军臣、伊稚斜、乌维、且鞮侯、狐鹿姑、呼韩邪、郅支,乃至匈奴进入中原后的呼厨泉、刘豹、刘渊,或者又被称为羯族人的石勒,还有具有匈奴、鲜卑、氐族混血背景的刘勃勃(又称赫连勃勃),甚至最后出现在西方的阿提拉等等,一路写下来,可写成一个多卷本的系列。但这是浩大的工程,我需要等待,只有获得力量才可以动笔。
虽然这部书稿只写了匈奴的开始,后面还有很漫长的匈奴历史,还有很多颇为生动和传奇的匈奴人物和故事,在等待我去书写,甚至能不能写出都是未知,但我颇为欣慰,觉得已经完成的这一部,就像博尔赫斯所说,是神选中的劳动者,其中被题材的力量牵引,让我一直沉浸于在遥远年代的行走,着实是无比幸福的体验,亦是无比珍贵的经历。我因为完成了这次写作,宁愿让自己像书中的匈奴,或者完成使命的骑手,在这部小说后面躲起来,让匈奴与可爱的读者对话。
来源:一品姑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