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需要和队伍实际,经研究,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法院法官逐级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山东法院2025年法官逐级遴选公告
根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需要和队伍实际,经研究,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法院法官逐级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逐级遴选职位、计划和报名范围
(一)逐级遴选职位、计划
全省法院逐级遴选法官21名,具体是:
1.省法院刑事审判岗位1名,民商事审判岗位1名;
2.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岗位1名,民商事审判岗位3名;
3.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岗位2名;
4.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岗位1名;
5.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岗位2名;
6.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岗位2名,民商事审判岗位3名;
7.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岗位1名;
8.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岗位4名。
(二)报名范围
1.省法院逐级遴选
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以上法官及符合四级高级法官任职资格条件的一级法官。
2.潍坊、威海、日照、临沂、德州、滨州、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逐级遴选
本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三级以上法官及符合担任三级法官任职资格条件的四级法官。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参加省法院逐级遴选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潍坊、威海、日照、临沂、德州、滨州、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逐级遴选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4.具有较丰富的审判业务实践经验、较强的审判业务研究能力。
5.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6.通过律师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或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7.现为员额法官,担任地方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5年以上(含员额制改革前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等任职经历);具有遴选职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因业务工作表现突出,在5年内荣记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在下级人民法院的任职年限可以比规定的任职年限减少一年;任职年限按照本人所获最高表彰奖励减少,不重复累计。
8.具有《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规定的逐级遴选法院最低法官等级,或者符合最低法官等级的任职资格条件。
9.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作风正派,公正廉洁,职业操守好。
10.具有正常履行法官职责的身体条件。
上述有关任职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5年10月。
各职位具体条件见《山东法院2025年法官逐级遴选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近三年来有以下情形的:
(1)在办案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重大办案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2)曾受到司法责任惩戒的;
(3)法官业绩考评被确定不合格等次的。
8.具有逐级遴选法院任职回避情形的。
9.具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办法(试行)》第六条,《人民法院法官违纪违法退额管理规定(试行)》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应当退出员额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法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报名;或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山东法院2025年法官逐级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名人员理论成果及主要业绩情况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政治部审核同意并汇总后(报名参加省法院逐级遴选的,由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总),统一报送遴选法院,同时发送表格电子版。
参加遴选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不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省法院组织遴选法院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每个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逐级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对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职位,经省法院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可将开考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逐级遴选职位,原则上予以取消职位或按比例核减计划。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10月20日中午12时前改报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突出考察政治素质、办案能力、司法业绩和职业操守。
(一)笔试
笔试由省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务和阅卷,采取计算机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客观题重点考查政治理论、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分值20分;主观题为裁判文书制作,分岗位考察考生的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控辩意见评析及判决主文制作等能力,分值80分。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法院根据逐级遴选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在各逐级遴选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按照面试人选与逐级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有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前,遴选法院对面试人选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由省法院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查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态度礼仪等,满分100分。
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逐级遴选计划不低于1.2:1的比例进位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各遴选法院负责,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
考察中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考察对象进行业绩考评,重点考核近三年审判工作业绩,兼顾任职资历、表彰奖励、信访投诉、裁判文书、法答网、案例库运用以及综合调研等情况,查阅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材料、办案业绩档案等。
考生自愿放弃逐级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所在法院,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核考察情况,综合考虑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办案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职位匹配度等,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体检工作。
考察、体检过程中发现存在影响逐级遴选问题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遴选人选在省法院官方网站、遴选法院、人选原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逐级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法院。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逐级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遴选法院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考核。适合岗位要求的,办理调动、任职手续;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0531-51797118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0536-8189092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0631-5166830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0633-8775322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0539-8128031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0534-2383827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0543-8150170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0530-5321015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附件:
1.山东法院2025年法官逐级遴选职位表
2.山东法院2025年法官逐级遴选报名登记表
3.报名人员理论成果及主要业绩情况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1.山东法院2025年法官逐级遴选职位表
附件2.山东法院2025年法官逐级遴选报名登记表
附件3.报名人员理论成果及主要业绩情况表
来源:大众新闻-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