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贵瑞院士: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构建的初步探索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0-13 21:43 1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重大部署,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并围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以及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构建的初步探索

于贵瑞 郭珂歆 郝天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重大部署,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并围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以及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提出了明确任务。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资源和重要生态资产,不仅是我国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战场,更是统筹国家生态安全与林产品供给的关键空间载体。

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优质生态产品短缺是矛盾突出体现的重要方面。基于这一现实,面向生态安全和服务保障的森林生态系统经营和林业管理成为未来林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推动21世纪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路径。早在2013年,国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中明确了林草业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使命和战略任务。2019年,国家提出“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高质量生态产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指导意见。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现在应该再加上一个‘碳库’”,标志着中国林业正在逐步从传统的生活资料和资源生产模式向生活资料生产−生产资源供给−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经济繁荣的多功能可持续经营管理目标转型,未来的林业发展已进入肩负国家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使命、统筹生态系统的“种−碳−水−粮−钱”多重功能、近自然经营管护国家生态资产、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新时期,承担着生态系统高质量保护和林业产品有效供给的双重任务。

目前,我国森林经营和林业管理及生态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理论与社会实践的探索阶段,其核心理念、科学概念和基础理论体系尚未完善,特别是对于林业生态经济的相关概念界定和应用还十分混乱,对于生态系统多功能经营的理论研究不足,科学基础与技术原理尚待系统梳理。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林业发展的演进路径和时代背景出发,梳理与林业相关的科学概念,探讨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的理论体系、重大任务及实践应用的科技支撑,以期为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提供理论知识、技术方法和科学研究的参考。

1 中国林业发展转型的时代背景

林业作为兼具生态保障、资源供给和民生改善等多重服务功能的战略性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始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各历史时期,国家根据不同阶段的林业发展目标,制定了相应的林业建设方针,引领着我国林业建设和森林经营的发展方向。结合建设方针的演变,可将我国林业发展划分为以下3个阶段(图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78年(1949—1978年)林业主要承担支撑经济建设的资源供给职能。建设方针确立为“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采伐与利用”,主要目标是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木材等林业资源。经营模式以木材采伐为核心、以资源获取为导向,通过系统开发国有林区、规模化组建森林工业企业等举措,全面推动了木材生产能力的显著提升,全国木材年产量由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的567万m³快速增长至1978年的5162万m³,增长幅度达8.1倍,有效保障了国家工业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发展的原材料需求。然而,因为这一时期的林业发展主要目标是服务于国家工业化战略,缺乏产业系统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策略指导,导致了森林资源过度采伐、生态危机问题不断显现。

2)1978年至党的十八大(1978—2012年)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由单纯的经济增长转型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林业建设方针调整为“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发展”。经营管理模式逐步引入市场机制,造林育林从依靠林业集体转向个体−集体−国家相结合的育林营林模式;森工企业由以原木生产为中心转向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综合经营;同时以保护和管理现有森林资源为核心,扭转资源下降趋势,积极发展人工用材林,实行集约经营,提高木材生长量。国家林业从木材生产转向木材利用与生态建设并重的发展新阶段,相继启动了三北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生态工程,系统性的生态修复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12年,全国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12%回升至21.63%,初步构建起了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3)党的十八大推动林业发展进入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至今)紧紧围绕“补齐生态短板”的中心任务,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指导方针。经营管理模式逐步系统化,通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生态碳汇、林下经济等生态服务功能提升,带动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优化。全国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91.86亿t,年涵养水量6289.50亿m³、年固土量87.48亿t、年滞尘量61.58亿t、年吸收大气污染物量0.40亿t、年释氧量10.29亿t。第三期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2016—2021年)结果显示,2018年全国森林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年价值量达15.88万亿元,较2013年增长25.24%,其中年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净化大气等功能均实现5%~8%的增幅。初步建立起了以生态恢复与生态系统功能优化为核心任务的林业发展体系,推动林业由资源开发型产业向生态系统服务型产业转型升级,为现代化强国建设中的生态安全保障和绿色发展奠定了基础。

党的二十大明确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确立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恢复及“双碳”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并强调“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这一系列战略部署和时代诉求,推动中国林业迈向现代化强国建设与生态文明发展深度融合的新时期。新时期林业发展重点任务由林业生产和生态恢复转向森林生态系统的“种库−碳库−水库−粮库−钱库”等多功能的联动提升、生态系统格局和过程的综合管理、林业产业体系优化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林业产业功能定位从传统的资源型产业逐步转型为兼具生态保障、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供给的生态经济体系,凸显出其作为国家生态基础设施和绿色发展核心产业的重要地位。

近年来,我国在林业生态经济的科学研究、发展战略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了广泛探索,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生态碳汇、林下经济、生态系统服务评估等领域。森林碳汇作为“双碳”战略的重要支撑,政府积极推动其市场化发展,启动了CCER(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并在黑龙江省率先建立林业碳汇交易制度,同时在福建、广东等地区开展碳汇项目试点。但现有研究指出,碳汇交易市场还存在“激励偏差”,过度依赖大规模造林项目,忽视天然林碳汇潜力等问题。林下经济已经从单一的开发利用林下资源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展到促进林区脱贫致富的生态产业经济模式。当前,已初步建立了生态系统服务评估研究体系,并逐步向政策转化推进。

在现代化强国建设与生态文明发展深度融合的新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差异显著,直接影响了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推进。各级政府以生态红线管控与碳汇目标为核心,严格限制开发强度,而企业则侧重于林产品增值和市场收益,倾向于强化资源开发,社区与林农更关注短期经济收益,往往忽视长期生态保护。这些目标分化加大了在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中有效管理各类资源的难度,制约了林业从传统资源型产业向生态系统服务型产业的转型升级。

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需要统筹生态保护、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等多重国家发展目标,强化林业与其他产业间的协同效应,实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国家重大政策需求的有效对接。但目前关于新时期的林业生态经济体系的定位还不够清晰、理论基础薄弱,还缺乏系统性的技术路径设计。因此,迫切需要从战略定位、理论体系构建和路径设计3个层面开展学术探索。

2 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的新视角及科学概念拓展

2.1 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的新视角

在新时期的发展背景和战略需求下,林业生态经济体系的发展视角已不再局限于林产品增值与产业链延伸,而是转向以森林生态系统为管理对象,通过多功能协同增效促进生态资产的长期积累与价值增值,系统支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等多重发展目标。构建具有战略性、系统性和持续性的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需实现3个关键视角的转变。

1)从“生态系统管理(management)”向“经营管护(stewardship)”的转变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以森林生态系统为核心,强调经营与管护并重,生态资产积累与增效兼顾,体现从传统的产业管理向系统性、长期性、经营性和责任性的“产业经营、资产积累、生态守护”的全面升级。生态系统经营管护的目标是以系统整体健康、系统功效稳定及多功能统筹为核心,强调对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格局和过程的统筹保护和维护,注重实现人类代际之间公平及社会群体公共价值。在此视角下,林业主体角色需要在4个方面发生转变:其一是由资源开发“利用者”转变为森林生态系统的“守护者”,承担起生态系统健康与多功能维护的责任;其二是从林业商品的生产“经营者”转变为生态产品的“创造者”,注重生态价值的创造与提升;其三是从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和资产“管理者”转变为国家生态资产的“经营者”,致力于生态资产的积累、增值与可持续发展;其四是由国民经济中的林业产业“管理者”转型为林业生态经济体系的“建设者与管护者”,推动林业生态经济的系统性、长期性发展。

2)从“单一生态功能”向“生态系统多功能统筹管理”的转变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强调生态系统的多功能权衡统筹和协同管理,强调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前提下,综合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供给,统筹推动森林生态系统在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水源涵养、巩固碳汇、调节气候、净化污染、承载文化、繁荣经济等方面的综合价值。发展林业生态经济的重点任务是建设绿色生态基础设施,提升生态系统多功能服务水平,可持续积累森林生态资产,创造林业新质生产力,保障生态产品的稳定供给及国家生态安全。

3)从“资源生产供给产业”向“国家生态资产运营产业”的转变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不再是传统的以林木资源生产与保障为主线的线性产业链延伸,它将发展成为以国家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生态资产的生产与积累、新质生产力的开发与应用、生态经济的繁荣为目标的基础性与公益性的新兴国民经济产业系统,通过森林生态系统的经营和管护支撑林业生态产品供给,推动生态资产和生态经济的持续增值和增效,发挥林业产业的经济、生态和社会的综合效益,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物质产品和生态环境的需要,保障区域和国家的生态安全。

2.2 新时期的林地、森林和林业的科学概念

近年来,林业在发展理念与实践探索、生态经济的科学概念与理论基础、多业态融合的产业体系转型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与林业相关的科学概念也在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视角下进行了应用性拓展。本文尝试性再度明确界定林地、森林、林区、林业及森林生态系统等相关概念(表1),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其在生态与经济双重属性下的科学内涵。

林地(forest land)与森林(forest)作为森林生态系统的基础载体,共同构成了自然资源管理的核心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下文简称《森林法》)界定,林地是具有法定属性的土地资源实体,其范畴涵盖乔木林、竹林、灌木林及法定宜林地。林地通过权属登记与用途管制为森林群落提供物质生产与生态服务的物理基底。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的主体被进一步细分为国有林地和集体林地,其中,集体林地指“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承包方拥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森林则特指以乔木为主体、郁闭度≥0.2且面积≥0.067h㎡的生物群落。森林根据用途和生态功能被进一步划分为用材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等。2019年新修订的《森林法》进一步强调森林的生态属性,将森林建设目标定位为“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这标志着森林概念从单纯木材生产转向生态服务的巩固提升。林地和森林,作为森林资源可持续管理的核心对象谱系,其管理策略需充分考虑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及其生态服务价值。

林业(forestry)是国民经济重要产业门类,指以森林资源为对象的社会经济活动体系,是连接自然系统与人类活动的纽带。传统林业主要聚焦于营林、木材采伐与加工,构建完整的林业产业链。近年来,林业概念在不断扩展,新《森林法》强调公益林(生态功能林)和商品林(用材林)的分类经营,依托森林生态系统提供涵养水源、碳汇管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服务功能,其产业属性兼具公益性(生态保护)与市场性(商品生产)双重特征。国家也将林业视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例如,最新出台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生态产品,实现资源管理与产业发展相融相长。可以说,现代林业已从“以木为中心”的生产体系,逐步向“林产+生态服务+区域治理”综合体系方向拓展。然而,基于产业链的林业发展路径往往偏重物质生产和加工环节,难以有效整合生态服务、区域功能及多元主体诉求,单纯依赖林业产业链优化难以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的深度转型。

林区(forest region)并非法律上严格界定的学术词汇,但在我国林业管理实践中具有特定而重要的空间属性。我国早期在东北、西南等林业资源富集区域划设了“国家林区”或“重点林区”,由中央直接管理,主要作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业企业的集中区域。随着国有林业体制改革和集体林权改革的推进,林区的概念逐渐拓展。一方面,传统国有林区纷纷改制,林场逐步面向社会开放,形成林业企业和集体林区;另一方面,新的“林区”概念逐步形成,如近年来提出的“山区林区乡村振兴”理念,促使林区与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新时期的林区不仅是自然资源集聚区,其概念也进一步深化为特定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区域的森林生态系统-林业经营管理模式与其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系统的相互作用,多元利益主体协同发展的生态经济空间。在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构建过程中,林区具有协调林业生态经济体系中各利益主体关系的能力,通过统筹林地用途、优化森林群落结构与合理配置林业产业布局,成为推动林业生产和供给林产品(食物、木材、纤维、药材)、保护绿水青山(碧水、蓝天、净土)、繁荣林业生态经济的地理空间和综合管理平台。

2.3 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的生产体系与生态产品体系构建

2.3.1 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的生产目标与组织形式传统林业经济及经营活动是以森林资源生产和输出为基础。经典的林业经济(forestry economy)通过系统化培育、科学经营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生态系统,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其本质是围绕森林资源全生命周期展开的资源配置、产品交换和收益获取,形成完整的林业商品生产营销产业链条。在此模式下,森林资源被视为满足人类物质需求的生产资料和要素,其价值主要通过木材及木制品、林副产品和经济林产品等的商品化与市场流通实现。该模式呈现出的是单一维度的线性产业链发展特征,强调经济效益优先,生产系统封闭,资源利用遵循“采伐-加工-消费”的简单线性流程,忽视了森林生态系统的承载力限制及生态反馈机制。在制度层面,依赖市场调节,政府主要负责产权和行业规范。尽管该模式在历史阶段推动了林业产业发展,但由于缺乏可持续发展机制,资源过度消耗、生态服务功能退化和生态价值流失等问题突出。

林业生态经济(forestry ecological economy)代表着新时期林业发展的目标及组织形式。生态经济体系是基于生态系统的以经济活动为驱动的“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强调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生物与环境的协调演进。其中,自然系统提供人类需求的自然资源、基础商品与生态服务,经济系统完成生态价值转化和资产增值,社会制度则规范各类主体的责任分工和行为规则,保障生态产品的合理开发与公平分配。在此框架下,林业生态经济体系需要通过自然−经济−社会三者间的多重反馈与动态平衡机制,将生态保护成本内嵌于决策流程之中,强化生态承载力约束,挖掘并培育森林资源和生态资本,构建“保护−利用−再生”的循环发展新模式。林业生态经济不仅是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路径,更是实现森林多功能性、多元价值及长期持续增值的重要保障,可称为新时期林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基础。

2.3.2 新时期林业生态产品体系的构建与分类探索林业产品(forestry products)是连接森林或林业生态系统与人类社会的重要纽带。传统林业产品主要指以林木资源为直接原料生产的物质产品,包括原木、板材等木材及其制品(包括竹材、藤条等)以及森林食品、药材等林副产品。这些产品具有明显的使用价值和实物形态,其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原料供给→林业产品生产→流通→消费活动的经济收益方面,是林业产业的基础经济来源。新时期的林业产品概念需要扩展为更加丰富的林业生态产品(forestry ecological products),体现出林业生态经济的新特征。林业生态产品按照其产权属性、物质形态、及交易范式等可分为以下4种类型(图2)。

1)贸易性实物商品(tradable tangible goods)贸易性实物商品是指依托森林生态系统的物质供给功能,所生产的具有明确经济价值、实物形态和产权属性的产品,包括食物、药物、能源、建筑材料、化工原料等传统林产品,以及在林产品加工和流通产业链的延伸商品。这类商品的重要特性是可在市场机制下进行定价与交易,产权界定明确,具备在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中实现价值增值与利益分配的能力,构成林业商品体系的基础组成部分。

2)属地性生态设施(place-based 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生态设施是指依托森林生态系统的环境服务功能,具有明确使用价值、地域属性和产权归属的生态空间或基础设施,用于人类生活与社会活动的支撑与改善,包括为服务于人类居住、森林康养、生态旅游、自然教育、文化传承等功能而保护或建设的各类生态空间,如森林公园、生态小镇、城市绿道、生态民宿、以及自然文化遗产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等。此类生态产品通常依赖特定地理场所的现场体验和生态文化认同,具备较强的不可复制性和地域嵌入性,需要消费者在特定属地场景中通过亲身参与,感知和享受其生态、文化、健康等服务,通过消费者的计价付费,在长期对社会的循环服务中实现产品经济价值,完成产权属地−生产者−消费者的利益分配。政府可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服务运营机制,实现生态设施保护、建设和运营事业的健康发展。

3)交易性生态权益(tradable ecological rights)交易性生态权益是指依托森林生态系统的调节功能和生态资产属性所形成的具有明确生态价值、可度量、可核查、并能在异地市场交易的生态权益产品,如碳汇权、水权等。这类产品在权属界定清晰的基础上,具备可交易性和资产化条件,能够通过行政与市场机制实现价值转化。当前,碳汇交易、水权转让、生态补偿、资源型税费(如碳税、水资源税)等市场机制和相关制度正在探索推进并逐步完善,成为实现生态价值的重要路径。发展高质量的交易性生态权益产品,需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完善产权确权、优化市场机制、推进区域协作等方式,提升林业生态经济的市场化水平与资源配置效率。

4)共享性生态福祉(shared ecological well-being)生态福祉是指利用森林生态系统的综合服务属性,通过生态系统保护或造林再造林生态恢复形成的完全公益性、没有明确消费者群体(或产业)的共享性生态福祉。包括生物多样性和遗传资源保护、重要生物栖息地保护、生态功能保护、水土保持与治理、防风固沙与治理等等。此类生态产品通常缺乏明晰产权界定,受益主体广泛而模糊,难以进行价值计量、核查与市场交易,因而不具备传统意义上的生态资产属性。这种生态福祉产品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价值转化,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投入、公共政策支持和社会公益参与来扩大产品供给规模、提高产品质量,需要以生态建设产业化的途径纳入林业生态经济体制之中,以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并通过生态建设促进就业,供给社会公共服务、惠及民生福祉。

3 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理念及科学原理

3.1 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的理念

作为贯彻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林业生态经济体系的构建通过统筹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推动森林生态系统持续健康发展,不仅为实现绿色发展和现代化强国目标提供了坚实支撑,也彰显了生态优先与发展并重的战略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系统性论述和社会实践,发展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兴则文明兴”的人类文明发展观,“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价值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自然科学观,“山水林田湖草沙”、“流域大保护和区域协同治理”的系统治理观等重大理论成果,构成了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论体系,为林业生态经济体系的转型升级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政策指引。

在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指引下,近自然经营理念倡导以自然生态系统的演替规律为依据,通过模拟自然过程、优化森林结构、促进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实现生态系统功能的长期可持续提升,是新时期林业发展尊重自然规律、顺应生态过程的理念的重要体现。森林生态系统多重功能间的联动机制反映出自然−社会−经济的反馈与动态平衡,是多功能经营管理理念在林业生态经济体系构建中的具体实践路径。新时期的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不仅关注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平衡,还强调自然生态系统的多重功能统筹与协调,通过多功能经营管理为林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实践途径。

3.2 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的科学原理

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具有显著的系统性、长期性与区域差异性,涉及自然生态过程、经济运行机制构建与社会治理制度完善,面对生态功能提升、生态资产经营与管护和生态产品供给等多重目标协调的现实需求,亟需构建科学统一的原理指导框架,为方案设计、制度制定与实践路径提供理论支撑和方法指引。为此,本研究在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原理的总体指导框架下,以宏观生态系统科学原理为理论基础,以生态系统管理学为管理手段,结合生态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形成有机统一的科学原理指导框架(图3)。

3.2.1 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原理人类文明通过理性反思集约化农业和工业文明,创新性地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并致力于觅求人类社会长久生存、可持续发展的解决途径。生态文明理念和可持续发展原理为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提供了价值导向、目标框架与系统治理逻辑。林业生态经济体系构建的目标是通过完善资源管理、优化生产方式,使得林业发展必须与自然环境相协调,适应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森林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格局是在不同地理空间特征、自然环境条件以及人类活动的共同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在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的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过程中,应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充分考虑自然环境条件制约、资源禀赋限制和生态规则约束,将国家发展战略和生态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在具体的地理空间格局之中,实现各种生态环境要素间的自然和谐与生态平衡,坚持“因地制宜、精细规划、区域联控、综合管治、分区分类、精准施策”的生态保护原则。在各类约束条件下,实现系统结构最优、生态功能最佳、生态服务最大化,维持和谐持久的生态关系、生态过程和生态格局状态。

3.2.2 宏观生态系统科学原理宏观生态系统科学原理是构建林业生态经济体系的基础原理,通过全面揭示生态系统的系统性、整体性、地带性、稳定性、脆弱性和可塑性等特征,构建起生态系统功能优化和资源配置的宏观框架。在林业生态经济体系构建过程中,宏观生态系统科学原理可以从整体格局、过程动态和系统反馈3个层面提供理论支撑。宏观生态系统科学原理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相互关联性,林业生态经济体系构建需要综合考虑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反馈机制,不能孤立地针对单一生态要素或生态过程设计调控管理措施,还应从系统整体角度出发优化资源配置,以确保生态系统服务的持续供给与功能提升。宏观生态系统科学原理聚焦生态系统的过程机制,关注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生物过程的动态变化。深入剖析森林生态系统中关键过程,识别森林植被对碳、水、养分等资源的动态调节作用,明确各类资源在生态系统中的分布格局和转化路径,针对性地采取调控措施能够提升生态系统的调节和缓冲能力。各要素之间的反馈机制体现在生态系统稳定性与韧性的调控作用方面,通过有效管理和利用这些反馈机制,可以稳定生态系统结构,增强系统适应性,实现生态平衡与资源优化配置。

3.2.3 生态系统管理学原理生态系统管理学原理则是在宏观生态系统科学原理的指导下发展出的应用性理论框架,为林业生态经济体系提供具体的管理措施和技术路径指导。有效的生态系统经营管理必需甄别生态系统的自然性与应用性、完整性与开放性的关系,确定调整生态关系和调控生态过程的技术途径,再结合管理目标(如格局配置、结构设计和功能优化),科学制定管理措施(如保护和维持、利用和调节、修复和重建等)。在自然保护与资源环境管理实践中,需要基于自然规律、自然条件、自然过程,制定近自然管理方案。充分考虑环境条件、资源禀赋和生物群落发展内在机制之间的相互作用,认知人为措施在调节环境、改善资源供给及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方面的技术可行性及实际功效。基于环境条件、资源禀赋与生物繁衍之间的互馈机制,促进生物繁衍对资源要素的优化利用,才是具有生态意义的。

3.2.4 生态经济学基础与价值流动原理生态经济体系构建的核心在于寻求自然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优质生态服务,而生态服务是生态系统组分-结构-过程-功能-服务级联关系的最终结果及外溢输出。基于生态系统级联关系理论,需要制定有效的生态系统利用、保护、调控、经营和管理措施,调控系统外部因素、内生动力以及系统功能外溢的合理性利用与有效保护之间的平衡关系。在这一过程中,生态系统的生态价值、生态资本以及生态产业理论是生态经济学的核心概念。科学评估生态价值,明确生态资本的重要性和稀缺性是生态保护和经济决策的前提,通过生态资本管理和投资以实现生态服务经济化经营管理。生态系统服务流动与市场协同理论为解析生态系统服务从自然生态系统向人类社会流动的过程明确了理论框架,提供了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生态系统服务的有效配置和价值转化的实践路径。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供给、需求与市场机制之间的协同关系,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生态化、加强政策保障和提升公众参与,实现林业从物质生产型向物质生产与生态服务兼顾型的转型,推动林业生产、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的协同共进。

3.3 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的重大任务

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旨在通过科学经营和管护,实现森林生态系统的多功能提升与生态资产的持续增值,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综合性管理实践。需要通过以下四大任务的落实,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提升。

1)构建统筹空间与经营主体的系统方案,推动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健康发展林业生态经济体系构建的首要任务是形成一套系统方案,科学厘清不同空间类型的功能定位与管理机制,明确不同经营主体的工作方向、主体责任和推进路径。

林业生态经济体系作为一项具有空间地域性的管理活动,其运行依赖于合理的空间格局配置与科学的管理单元划分。森林生态系统具有显著的地域差异和多样性,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生态功能与社会需求各异,这决定了林业生态经济活动必须体现差异化管理与区域统筹。因此,需要建立统一、协调的空间统筹体系,科学划定林业生态经济空间区划,推动分区分类管理;同时,构建跨区域、多部门、多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平台,明确各主体职责与权益,通过信息共享和利益联结机制强化上下游空间单元间的功能衔接与政策协同,实现空间单元之间的功能互补与高效协同,形成责任明确、协作紧密、统筹有序的空间治理格局。

明确政府、企业、集体与农户等多元经营主体在生态系统管护、生态产品开发及生态资产运营中的权责关系,构建高效互动的协同治理机制至关重要。政府作为统筹引领力量,应聚焦林业生态经济空间区划、生态资源精细化管护和生态价值转化等关键环节,加强顶层设计与政策整合,完善财政引导、激励补偿及绩效评估机制,夯实制度保障。企业作为生态产品转化和市场机制的推动者,应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多功能利用,推动项目开发、生态产品创新与市场机制改革。农户与村集体作为基层直接参与者,承担保护性经营、日常生态管护和产品初级开发等职责,决定体系的运转效率。科研机构则需聚焦生态系统功能提升路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生态资产核算与绿色产业创新,打造技术支撑与评估体系,助力生态监测、管理反馈与治理优化。国家指导的科技支撑体系是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运行的关键基础,需要构建涵盖生态资产核算、价值评估与生态监测反馈的科技支撑体系,为林业生态经济运行提供标准化、可量化、可调控的运行保障。

2)推动重要林区生态经济空间建设,构建空间区划与治理体系空间主体的权属类型、功能分工与治理方式直接影响生态经济体系的协同性与可持续性因此,需要结合林业生态经济体系的目标与发展需求,系统开展生态经济空间的区划与建设。林区作为森林生态系统与林业经济系统协同演化形成的复合地域空间,承担着统筹林地用途、优化森林群落结构和合理配置林业产业布局的重要职责,构建科学而系统的林区生态经济空间管理体系需要落实以下几项工作:首先是需要全面梳理和评估现有国家林区、重点林区及地方林区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林区的空间范围、功能定位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基于生态类型、功能需求、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等多维指标,制定差异化且动态调整的区划标准,科学划定生态功能区和经营发展区,合理配置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空间资源;其三是建立动态调整与管理机制,根据环境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不断优化区划和管理措施,保障林区生态经济空间建设的科学性与持续性。

3)系统布局国家森林生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强化生态资本保障国有林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安全屏障等是国家森林资源的重要承载体它们提供了林业生态经济体系的生态资产储备、生态功能支撑与空间发展潜力,是实现林业生态经济长期稳定运行、可持续增长与多功能协同的绿色基底。因此,应在已有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构建森林生态基础设施并将其提升至与传统基础设施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系统布局一系列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森林生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强化生态资本管护,提升生态系统整体功能。未来需要系统设计和建设以下6个方面的生态工程。

①强化国家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建设,科学规划国家生态系统和基因资源核心保护区,构建以天然林和原始林为核心的种质资源保护网络,形成覆盖广泛、功能互补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区网络和自然文化遗产地保护网络。

②推进生态屏障区综合功能提升。依托青藏高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三大生态屏障区和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4大生态带的自然禀赋,实施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水源涵养和碳汇能力提升等综合性生态功能强化工程,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③建设人居绿色基础设施网络。以城市绿地、道路沿线绿化与村镇绿化为核心,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人居绿色基础设施体系。在城市区域积极推进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和绿色公共空间建设,打造以碳汇为核心功能的城市绿色系统,提升城镇生态质量与碳中和能力。

④构建生态廊道与农林融合景观格局。围绕公路、铁路、水系等重要生态节点,推进生态廊道绿化工程,提升生态连通性与景观品质;在农区及城乡结合部推广林果经济林建设,推动农林融合发展,形成兼具生态与经济效益的农林复合系统。

⑤建设生态修复与绿色经济示范区。聚焦退化耕地、滩涂、盐碱地和农区山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多功能森林与林果经济林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实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恢复与绿色产业协同增益。

⑥增强生态基础设施系统管护成效。区域生态功能特征和差异性,优化生态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与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维护和评估机制。依托“地基−塔基−空基−天基”的多源数据融合监测体系,构建涵盖生态资本动态管控、生态风险防范和效益评估的综合管理平台,确保生态系统韧性和生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通过多级联动的生态资本调控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元化机制,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构建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国家生态安全支撑体系。

4)建立林业生态资产经营管理机制,实现价值长期增值与跨区域协同管理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态资产的长期积累与价值增值。作为生态经济和绿色产业培育的重要空间,经营发展区以集体及联合经营林地主体为主,需要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构建科学完善的生态资产管理机制。首先,应全面开展生态资产清查与分类,建立涵盖林地、林木及生态服务的标准化资产台账,科学评估生态资产的经济与社会价值,推动生态资产动态定价,支持其在碳汇交易、生态补偿和绿色金融等市场中的流转与增值。其次,秉持管护为核心的经营管理理念,推动集体和联合经营主体围绕生态资产构建绿色产业链,同时完善生态资产收益分配与再投资机制,促进生态资产功能的持续修复与优化,实现生态资产价值的长期稳定增值,构建兼顾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可持续生态经济增长模式。其三是针对当前区域分割经营导致的资产价值流失问题,发挥林区生态空间多元主体间资源整合与协同治理的优势,通过强化集体与联合主体之间的组织联结与利益共享,系统规划区域间生态资产配置,建立跨区域联动增值机制,提升资源要素流动效率,实现生态资产价值链的整体优化与功能协同,推动经营发展区从分散利用向系统治理转变,全面提升生态资产经营的系统效益与协同增值能力。

4 构建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构建林业生态经济体系与国家生态环境治理及新时期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目标高度契合,当前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面临着若干个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管理挑战。一是对于森林生态系统多功能性之间联动关系及其调控机制不清,难以通过系统性管理提升整体效益。二是森林生态系统也正面临气候变化加剧、土地利用变化和人类活动干扰等多重压力,如何提升系统的恢复力和适应性管理能力,成为生态安全保障和发展林业生态经济的关键所在。三是森林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异质,功能定位千差万别,使得基于生态系统的功能区划、资源配置、经营管理更加复杂化,如何因地制宜地构建差异化的生态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建设国家生态资产长期保值增值与优质生态产品持续供给机制,亟待科学技术突破。林业生态经济体系需要配套的科技支撑能力综合提升,为此要重点关注以下3方面的能力建设任务(图4)。

4.1 系统开展森林生态系统多功能性联动机制的科学基础研究

森林生态系统多重功能之间的相互依赖、协同作用共同构成了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效益。推进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首要任务是深入研究森林生态系统多功能性,重点探讨不同生态功能如何相互作用、协同增效。重点围绕“种库”“碳库”“水库”“粮库”“钱库”等重要功能,系统分析多功能联动机制及区域间流通与平衡关系。

基础科学研究应聚焦森林生态系统的复杂动态过程,解析碳−水−生物多样性互馈路径,揭示生态系统−气候系统−社会经济系统的跨尺度耦合机制、森林物质循环及其对环境变化的响应规律。重点建设任务包括:1)融合多源生态数据,实现对碳库、水库和种库等关键生态功能的动态监测与预警,构建高效精准的综合生态功能监测体系。2)基于碳−水−生物多样性联动机制,结合深度学习与因果推断技术,挖掘碳循环、水文过程与生物多样性之间的非线性反馈和复杂因果关系,构建具备因果推理和动态预测能力的多功能模拟系统,识别生态系统韧性阈值,优化调控路径。3)集成遥感、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建设智能监管和决策平台,实现森林资源自动化清查与精准管理,提升生态功能评估与风险预警能力。

4.2 系统研发森林生态系统的多目标统筹经营管护的技术体系

有效平衡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是保障林业生态经济体系健康发展的关键。当前面临的核心问题包括:在系统方案设计过程中如何权衡“保护和发展、自然和人工、整体和局部,政府和市场,长期和短期”的基本关系,如何坚持“多目标协同、近自然经营”和“因地制宜、分类分区、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的系统治理原则。如何在林区综合治理与生态资产经营管护中,统筹生态、社会与经济目标,实现多目标的优化路径?

中国森林生态系统普遍存在着森林质量不高、稳定性弱、可持续性差的问题,其中林分结构失衡、中幼龄林与防护林占比过高等结构性矛盾突出,导致了可利用森林资源储备不足,生态产品供给难以充分满足多样化社会需求,制约了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有效推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多目标经营与生态资产的长期增值,需要系统化提升林分质量智能诊断、生态资产管理、多功能动态监测及区域协同等管护能力,其重点工作包括:1)基于遥感影像、激光雷达和无人机数据,建立涵盖分区、分类与分级的林分质量智能诊断与现场管护技术体系,支持现场精准管护措施的科学制定与实施。2)围绕生态系统多功能性特点,构建“监测−评估决策”一体化的生态资产管护平台,实现生态资产确权,林分经营策略优化,提升生态资产价值稳定性。3)围绕区域生态资产配置、生态功能维持和区域管护需求,建立生态产品交易机制与市场体系,促进生态服务功能的持续供给与生态资产现场维护。

4.3 建立生态资产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机制体系

林业生态资产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机制对实现生态资产的持续保护、科学利用和价值增值至关重要。当前亟需解决的核心问题包括:如何构建覆盖生态资产形成、利用、维护与修复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如何建立多方协同机制,推动政府、企业、社区等主体参与生态资产共管共治?

该机制以生态产品生产以及生态资产的形成、利用、维护和修复全过程为核心,构建系统化管理框架,实现生态资产的持续保护、优化利用与价值增值,推动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化。建立生态资产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机制的重点工作包括:1)明确各环节管理目标与原则,构建从生态资产识别、监测、模拟、优化到反馈的完整流程;2)技术支撑方面,依托区块链构建数据共享与安全交换平台,结合云计算与大数据,运用智能合约实现生态保护激励与责任追踪,确保多方利益分配透明、公正;3)在公众参与方面,基于移动互联网建立公众参与的数据采集系统,提升社区共治能力,通过政策激励与制度保障机制保障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完善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生态补偿与风险预警体系。

文献来源:于贵瑞,郭珂歆,郝天象.新时期林业生态经济体系构建的初步探索[J].林业科学,2025,61(07):8-22.

来源:务林人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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