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件事一直压在我心里,现在总算解决了!”近日,高州市综治中心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村民何大爷的儿子,他将一面印着“综治调解为人民 排忧解难办实事”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就在几个月前,他们家因为一起犬只伤人事件,与邻居杜某一家争执不下、剑拔弩张。
“这件事一直压在我心里,现在总算解决了!”近日,高州市综治中心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村民何大爷的儿子,他将一面印着“综治调解为人民 排忧解难办实事”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就在几个月前,他们家因为一起犬只伤人事件,与邻居杜某一家争执不下、剑拔弩张。
时间回到今年5月的一个中午,94岁的何大爷在村中散步时,被同村村民杜某未拴绳的狗咬伤。何大爷一家因此要求杜某赔偿5000元,而杜某则认为金额过高。双方经村委会、镇综治中心多次调解仍僵持不下。很快,这起纠纷被提交至高州市综治中心。
一起简单的赔偿纠纷为何基层屡调不决?市综治中心分析后发现,此类农村饲养犬只致害纠纷在当地较为多发,其纠缠时间长往往是卡在“责任认定清晰”但“赔偿预期悬殊”上,背后反映的是当事人对法律标准不熟悉。
于是,高州市综治信息中心副主任张洪联系上他的新搭档——高州法院派驻市综治中心的退休法官吴飞,一起到村里开展解纷工作。
“我爸年纪这么大了,身体本来就不太好,加上老人家伤口恢复得慢,医生嘱咐今后要长期悉心护理,5000块赔偿一分不能少!”调解伊始,何大爷儿子情绪激动。
“我明白老爷子确实受了苦,但你们也不能漫天要价啊!”杜某也不甘示弱。
何某见杜某态度强硬,也难掩愤懑,指责纠纷的根源全在于杜某未对犬只栓绳,更开始质疑其解决问题的诚意。
面对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张洪和吴飞果断决定采取“背对背”分头调解策略。
调解室中,张洪正引导何大爷儿子:“你们的委屈我理解,但赔偿得讲个理据。看看这些单据,实实在在的花费是哪些?邻里乡亲的,赌气解决不了问题啊。”
听罢,何某态度有所缓和,拿出一沓医疗单据,“张主任,我们不是不讲理的人,只要他诚心道歉,赔偿一部分医疗费和营养费,这事就算了。”
在另一间调解室,吴飞没有急于施压,而是与杜某拉起了家常,待其情绪平复后,才翻开《民法典》,指着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耐心解释:“老杜,法律讲得很清楚,动物造成他人损害,你作为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真走到诉讼那一步,法院判决支持的赔偿项目(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加起来,数额可能并不低。我还找了一些跟你们这起纠纷类似的案例,你也可以看一下一般法院都是怎么判的。”
明明白白的法条和案例摆在眼前,杜某的态度从抵触转为沉思:“自家养的狗咬到别人,的确是我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我也很内疚,就是觉得对方要价太高,心里憋屈……”
“根据何某提出的赔偿金额包括了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有单有据共2500元。若走到诉讼,判决结果未必低于这个数,而且还需耗费时间、精力和诉讼费。到时候是不是更麻烦?何大爷年纪大了,恢复确实需要不少时间,他们已经作出了让步,你也得有个态度。”吴飞细细地向杜某分析。
两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引导下,双方差距逐渐缩小。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杜某一次性支付何大爷2500元赔偿款。杜某当场履行赔偿义务。一场可能升级的纠纷圆满化解。
但综治中心的工作并未止步于签字按印。“老杜,这次是个教训,以后一定要提高管理意识,犬只必须拴养或圈养,外出遛狗务必拴绳。安全措施既是保护他人,更是保护自己和爱宠。”调解结束后,吴飞对杜某嘱咐道。杜某连连点头,表示今后一定规范养狗。
这起个案的成功调解,是高州法院深度融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的一个缩影。
2024年以来,在高州市委政法委的统筹下,高州法院创新打造“法院+综治”模式,将司法惠民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机制融合、功能聚合,使指导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等全链条服务嵌入综治中心。同时,聘请退休法官成立调解室,发挥其经验优势和权威性,以“银发力量”助力多元解纷。
数据显示,该模式已协助县级综治中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762人次,诉前调解矛盾纠纷1237宗,现场立案35件,派驻法庭开展速裁快审案件132件,努力让群众解决矛盾“只跑一地,只进一门”。
“乡村的矛盾纠纷,看似‘鸡毛蒜皮’,但若调处不好,可能会引发大矛盾,甚至发生‘民转刑’案件。”张洪总结道,“破解之道,在于把法理说到群众心坎上,用他们听得懂、能信服的方式化解矛盾。群众的难事,就是我们的大事。”
好心平安茂名编辑部
编辑:陈天豪
初审:吴童
复审:梁艳
终审:陈瑞振
来源:好心平安茂名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