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踊跃举报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信息线索,在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全民参与的工作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师市实际,对职工群众举报的下列27种涉及违法犯罪信息线索,经查证属实予以奖励,有关单位将严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踊跃举报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信息线索,在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全民参与的工作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师市实际,对职工群众举报的下列27种涉及违法犯罪信息线索,经查证属实予以奖励,有关单位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请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举报。1.举报暴力恐怖、民族分裂、极端宗教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有组织、有预谋并启动计划,实施袭击、冲撞、砍杀、爆炸、暗杀、投毒、纵火等涉暴恐犯罪的行动性、内幕性、紧急性核心层的信息线索,给予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奖励;对举报大规模的袭击、劫持、打砸抢烧等严重暴恐活动线索的,奖励上不封顶。2.举报煽动实施国家分裂、民族仇恨或歧视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提供有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制枪制爆、试爆、习武、踩点或煽动、预谋、策划暴恐活动,购买、藏匿易制爆物品、管制器具等信息线索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奖励。3.举报揭发隐藏蛰伏“回流圣战”的暴恐分子、资助境内外暴恐极端组织和个人,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奖励。4.协助堵截、查获边境贩枪、贩毒案件的;提供偷越国(边)境、组织运送他人偷越(边)境以及邻国人员非法越入我境等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堵截企图偷越国(边)境、抓获偷越国(边)境、邻国非法越界人员或报告边防部队抓获的,构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奖励,构成行政案件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1万元奖励,不构成案件但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给予人民币100元至1000元奖励。5.抓获破坏界碑、界桩和边境设施嫌疑人员或者提供线索得到查证的;发现边境重要异常情况并能及时上报的,构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奖励,构成行政案件的给予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奖励,不构成案件但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给予人民币100元至500元奖励。护边员的奖励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举报情报信息属于以下6-11类,构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奖励,构成行政案件的给予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奖励,不构成案件但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给予人民币100元至500元奖励。6.举报通过网络、手机、多媒体存储卡等传播暴恐音视频的;7.举报下载、传播、收听、收看、收藏问题音视频歌曲的;8.举报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等“三非活动”的;9.举报非法制作、销售、存储蒙面罩袍等带有暴力恐怖或宗教极端标识的服饰、物品,举报非法穿戴“吉力巴甫服”、星月服饰及各种宗教饰物人员信息线索的;10.举报攻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恶评民汉通婚言论情报信息的;11.提供对摧毁辖区“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抓获邪教骨干、破获邪教案件等具有重要价值的;12.举报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参与宗教活动或者“两面人”情报信息的,以查证属实的人数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13.为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提供情报信息的,给予人民币5000元至1万元奖励;为破获一般刑事案件提供情报信息的,给予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奖励。14.举报杀人、故意伤害、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强奸、抢劫、涉毒等八大类严重暴力刑事案件及涉黑恶势力等严重违法犯罪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奖励。15.举报涉枪涉爆重大案件线索或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窝点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奖励;举报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线索,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剂,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等物品的,给予人民币5000元至1万元奖励;举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线索,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军用子弹、民用子弹的,给予人民币5000元至1万元奖励。16.为查处一般治安案件提供情报信息的,给予人民币100元至1000元奖励;为查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治安案件提供情报信息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奖励。17.为查破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有价值情报信息,举报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信息线索,构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奖励,构成行政案件的给予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奖励,不构成案件但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给予人民币100元至500元奖励。18.提供车辆超员、超载、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肇事逃逸的,为破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提供有价值情报信息的,构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奖励,构成行政案件的给予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奖励,不构成案件但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给予人民币100元至500元奖励。19.举报非法串联、非法集会、非法游行以及煽动群众聚集上访等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奖励。20.为及时阻止和有效处置自杀、自残、肇事肇祸等个人极端案事件提供有价值情报信息的,危害本人安全的给予人民币500元至5000元奖励,危害公共安全的给予人民币5000元至1万元奖励。21.提供消防安全、道路安全等生产安全隐患情报信息的,一般类的给予人民币100元至1000元奖励;重大类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奖励。22.举报流入辖区未及时登记的特殊人群,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艾滋病患者等治安类重点人员,以及“三无”人员的,给予人民币100元/人奖励。23.举报流入辖区未及时登记的外地籍重点人员的,给予人民币200元/人奖励。24.为有效管控信访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提供情报信息的,给予人民币200元/人奖励。25.提供出租房屋未登记、未备案的,给予人民币50元/户奖励;提供出租房屋承租人、居住人变更未备案的,给予人民币50元/户奖励;提供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构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奖励,构成行政案件的给予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奖励,不构成案件但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给予人民币100元至500元奖励。26.提供酒店、民宿、网吧等场所不按规定实名登记的,给予人民币50元/人奖励;提供外籍人员不按规定住宿登记线索的,给予人民币500元/人奖励;提供利用“九小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构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奖励,构成行政案件的给予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奖励,不构成案件但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给予人民币100元至500元奖励。27.发现影响辖区社会大局稳定的其他类信息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构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奖励,构成行政案件的给予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奖励,不构成案件但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给予人民币100元至500元奖励。举报途径:1.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2.向各级党政机关、政法单位、基层连队(社区)及其工作人员举报。3.到公安机关或向民辅警当面举报。4.通过邮递信件、发送短信、微信等形式举报。5.其他形式举报。
来源:四师普法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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