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0月5日晚,中甲第25轮,广西平果主场对阵重庆铜梁龙。这是一场关乎争冠与保级的大战,火药味很重。第50分钟,危险一幕出现:主队外援阿萨莫阿被张志雄从身后冲撞,失衡滑出边线,头部撞上场外LED围挡,救护车随即入场将其送医。赛后,主帅前田浩二在发布会上三次用“丢
10月5日晚,中甲第25轮,广西平果主场对阵重庆铜梁龙。这是一场关乎争冠与保级的大战,火药味很重。第50分钟,危险一幕出现:主队外援阿萨莫阿被张志雄从身后冲撞,失衡滑出边线,头部撞上场外LED围挡,救护车随即入场将其送医。赛后,主帅前田浩二在发布会上三次用“丢人”抨击对手。他的愤怒,不仅因为犯规本身的危险,更因为赛后对手无人当面致歉。
尽管重庆铜梁龙在次日凌晨通过官微代表俱乐部与张志雄致歉,承认维护尊重与友谊是双方共同责任,但这份“正式致歉”并未息事宁人。次日,广西平果俱乐部的伤情通报确认:阿萨莫阿存在高位截瘫的风险。舆情迅速“出圈”,有非体育媒体以“太恶劣”等词汇聚焦此事。评论区里,除祝愿早日康复外,也有声音质疑“围挡是否离场地过近、过硬”。更多留言则直指张志雄的犯规“太恶劣”。即便有人从规则与判例出发强调其“达不到红牌”,也不是主流声音。
三天后(10月8日),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发布最新一期评议。这让此前为张志雄辩护的声音得以“背书”:评议组多数意见认为——重庆16号(张志雄)的犯规属于鲁莽,未达严重犯规/暴力行为门槛,不应出示红牌;阿萨莫阿的重伤带有意外成分。另据评议“经向中足联了解”,本场LED围挡距边线3米,符合国际标准及中甲规程。
从规则落笔,评议并非无源之水。按照《竞赛规则》Law 12,量刑看“动作本身”的危险等级:不小心判犯规,鲁莽给黄牌,只有过度力量/危及对手安全才是红牌。那次边线对抗,镜头未呈现离地双脚飞铲、亮鞋底直踹支撑腿,或肘臂清晰击打头颈等典型红牌要素,更像高速、侧后方介入的鲁莽犯规。VAR也只在潜在红牌的明显错判时介入;场上出黄,除非另有机位显示“过度力量/危及安全”的铁证,否则难以升级。至于场地,若“3米”属实,确实满足“三件套”:IFAB规定的场地广告距离边线不少于1米的最低要求、FIFA球场指南给出距离边线侧3米/4米的推荐值,以及中甲商务细则中要求距离边线1–5米。仅从规则看,这的确是一次黄牌级犯规,围挡摆放也在规程内——并不“丢人”。
然而,让人不安的是:如此严重的伤害,本可避免。真正“丢人”的,是可预见的危险被忽视。边线外三米处就是围挡,任何高速的身后推撞,都可能把对手直接送向坚硬的LED前缘;职业球员理应具备这种风险预判。为球队去拼,是职责;为对手安全留一分余地,是底线。更难接受的,是撞击后的现场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倒地者仰面痛苦,周围却先站满了争执者的身影;真正走向伤者、帮助清场、徒手维持伤者头颈中立位、催促专业处置的动作不是缺失就是被推迟。当时,难道还有比保护一名疑似颈髓损伤的球员更重要的事吗?球场的尊严,不就是生命高于胜负吗?
世界足坛同样充满风险与意外,但却留下了捍卫尊严的经典画面。2019/20赛季英超戈麦斯重伤那次,肇事者孙兴慜在第一时间崩溃失声,并本能伸手阻止二次伤害。那不是作秀,而是职业尊严:承认鲁莽,把受伤者的安全放在首位,把胜负与辩解暂时放下。正因为看见了这份痛悔与关切,古迪逊公园的对立没有被进一步点燃,反而出现了彼此安抚的场景——对手队长赛后走进更衣室安慰孙兴慜。相同的“犯了错”,不同的“第一反应”,把赛场气氛引向了截然不同的方向。以此观照此役:张志雄在可以预判危险的场景下仍旧鲁莽,在看到对手头部撞击后首先选择举双手表示无辜;而场上球员对峙多过对伤者的陪护,看似不犯规的“冷漠”瞬间让场上的一个个活人失去了应有的尊严。这才是最丢人的。
因此,这场讨论不该止步于“黄还是红、3米还是不到3米”。 安全不是一纸距离,落在毫米之间,还在乎围挡是否过于坚硬、在激烈冲撞时是否具备溃缩功能以保护球员、以及边线外两米是否保持同类平整,以便让球员有翻滚保护的安全区;肇事者道歉是否让人接受,不应该是事后辩解与充满算计的文字,而是意外发生时人的本能反应。疑似颈髓损伤的场景无需高深医学——抵达要快,手法要稳,脊柱板或铲式担架与颈托要到位,必要时真空固定,可惜依据公开视频画面可见,在现场,这些对伤员的基本处置也是缺失的,现场对伤者未固定即搀扶起身的处置,进一步叠加了风险。在各地业余联赛热度走高的当下,职业赛事应该成为榜样,应有的专业与尊严,不该在这样的瞬间失守。
职业足球的对抗,难免冲动与鲁莽;规则无法预防所有意外,更无法独自捍卫尊严。真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球员从小被种下的职业良知:预判风险,克制动作;有人倒地,先护人,后争论。正如孙兴慜父亲对儿子的教诲:如果你可以轻松破门,但有人受伤倒地,就把球踢出边线。做人第一,足球第二。
来源:体坛周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