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来,部分东方哲学领域的学者频繁就“资本”“利益”“文明价值”等核心议题发声,其中不乏鲍鹏山这类深耕东方思想的研究者,以及王德峰这样自视为专业领域翘楚的学者。然而细究他们的论述会发现,其内容常陷入哲学研究的核心误区——违背“概念边界”这一基本规律,用模糊混淆的
近来,部分东方哲学领域的学者频繁就“资本”“利益”“文明价值”等核心议题发声,其中不乏鲍鹏山这类深耕东方思想的研究者,以及王德峰这样自视为专业领域翘楚的学者。然而细究他们的论述会发现,其内容常陷入哲学研究的核心误区——违背“概念边界”这一基本规律,用模糊混淆的逻辑替代严谨的理论建构,不仅对内造成民众思想认知的混乱,更在对外传播中无意间强化了西方“东方无哲学”的刻板偏见,让东方哲学的主体性与理论价值陷入不必要的争议。
二者的论述问题集中体现在三个层面:其一,混淆概念属性,如同将“矛”的攻击性与“盾”的防御性混用于同一论述,既借用西方“资本”“利己”等哲学概念,又试图嫁接东方伦理视角,却未厘清这些概念在不同文明语境下的本质差异,比如用资本主义“资本”概念指代社会主义国有生产资金,模糊了制度属性的核心边界;其二,用“矛盾混同”回避逻辑漏洞,将“存在即合理”(对客观现实的承认)与“文明价值合理”(对正确导向的追求)等同,用“辩证思维”之名行“偷换概念”之实,背离了哲学研究的理性根基;其三,未能立足东方文明本源构建理论锚点,反而依附西方哲学框架解读东方问题,恰好迎合了西方“哲学中心在西方、东方是比较哲学”的认知偏差,削弱了东方哲学的独立价值。
这种学术不严谨并非单纯的理论疏漏,更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对内让民众难以清晰分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差异”,对外则让东方哲学失去被正确认知的机会。因此,有必要从哲学基本规律出发,剖析这些论述中的逻辑问题,为东方哲学研究找回“概念清晰、逻辑自洽”的核心准则。
在东西方文明博弈加剧、资本对社会渗透日益加深的背景下,主流学者的观点导向对社会价值观塑造具有关键影响。鲍鹏山、王德峰作为活跃于自媒体平台的知名学者,其言论呈现出隐性偏向“资本至上”的倾向,与东方文明“义利平衡”的核心准则形成本质冲突。本文通过界定东方文明中“义利平衡”的内涵,剖析二人言论对“义”的消解与对资本属性的模糊,揭示两种价值逻辑的对立本质,并探讨坚守东方文明核心准则的现实意义,为厘清当代社会价值观混乱提供理论参考。
一、东方文明的核心准则:“义利平衡”的内涵与当代传承
东方文明(以儒家思想为核心,融合道家、法家等思想精髓)对“义”与“利”的关系认知,始终贯穿“以义制//利、义利共生”的平衡逻辑,绝非简单的“重义轻利”或“义利对立”。从典籍溯源来看,《论语·里仁》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并非否定“利”的合理性,而是强调君子需以“义”为行为标尺,将利益获取纳入道德框架;《孟子·梁惠王上》主张“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明确反对“利先义后”的价值排序,认为脱离道义约束的逐利会引发社会失序。这种“义利平衡”的本质,是将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福祉相绑定,以“义”作为利益获取的边界与引导,实现“利”的正当化与社会化——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中的“道”,既是道德规范,也是公共利益的底线。
在当代社会,“义利平衡”的准则已深度融入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实践。从“共同富裕”政策的推进,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再到个人层面“诚信经营”“公益奉献”的价值倡导,本质都是对东方文明“义利平衡”的传承:允许市场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追求利益,但需以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背道德伦理为前提。例如,我国对互联网平台资本的监管,既认可资本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中的作用,也通过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政策,约束资本“逐利增殖”的原始属性,使其服务于“促进就业”“便利民生”的公共目标——这正是“义”对“利”的引导与规范,也是东方文明核心准则在现代社会的具体体现。
二、鲍鹏山、王德峰言论的偏向:对“义利平衡”的消解与资本属性的模糊
鲍鹏山与王德峰的近期言论,虽聚焦领域不同(一为东方文化解读,一为资本与制度认知),但均呈现出对“义利平衡”准则的偏离,隐性转向“资本至上”的价值逻辑,具体表现为对“义”的消解与对资本本质的回避。
(一)鲍鹏山:以“利己合理”剥离“义”的约束,弱化义利平衡根基
鲍鹏山早期以解读儒家经典、弘扬传统价值观为核心,其对《论语》《孟子》的阐释曾精准把握“义利平衡”的精髓,如强调“儒家不反对逐利,但反对‘见利忘义’”。但近期其自媒体言论中,却将“精致利己主义”合理化,甚至通过曲解传统话语为“利己”辩护。例如,他在短视频中称“精致利己主义者不违法、不损人,只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有其合理性”,并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传统语义(“为己”指“修养自身德行”)曲解为“维护个人利益是天经地义”——这种解读完全剥离了东方文明中“义”对“利”的约束作用。
从“义利平衡”的逻辑来看,“精致利己主义”的核心问题并非“追求个人利益”,而是将“个人利益”置于“公共道义”之上,以“不违法”为最低标准,忽视了“义”所要求的“主动维护公共利益”的更高准则。例如,在公共资源分配中,精致利己主义者可能通过“合法手段”抢占资源(如囤积民生物资、利用规则漏洞谋取私利),虽未触碰法律红线,却违背了“义”所倡导的“互助共生”理念,导致社会资源向少数人集中,破坏“义利平衡”的社会基础。鲍鹏山对这种行为的“合理性”认可,实质是将“利”从“义”的约束中抽离,使“义利平衡”沦为“唯利是图”的遮羞布,与东方文明的核心准则背道而驰。
(二)王德峰:模糊资本“逐利本质”,回避“资本为谁服务”的核心问题
王德峰作为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者,本应对资本的本质属性有清晰认知,但他近期关于资本的言论却呈现出明显的模糊性:一方面肯定“资本推动生产力发展、促进资源流动”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却刻意淡化资本“逐利增殖”的内在本质,更回避了“资本为谁服务”这一关键问题。例如,他在公开演讲中称“资本本身无善恶,善用则利国利民”,却未提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的“资本的唯一动机是追求剩余价值”的本质——资本的“逐利性”并非外部赋予,而是其存在的核心逻辑,若缺乏“义”的引导与制度约束,资本必然倾向于突破公共利益边界,实现自身增殖(如历史上的殖民掠夺、当代的金融投机均是资本逐利本质的体现)。
从东方文明“义利平衡”的视角来看,资本作为“利”的载体,其合理存在的前提是“服务于义”——即资本的运作需符合公共利益、服从社会发展目标。我国对资本的监管逻辑(如引导资本流向科技攻关、乡村振兴领域),正是“以义制利”在现代经济中的应用:通过政策引导与制度约束,让资本的“逐利性”与“公共性”结合,实现“利”与“义”的共生。但王德峰的论述却将资本的“工具属性”与“本质属性”割裂,只强调其“可利用性”,忽视其“逐利性”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更未明确“资本服务于公共利益”的“义”的目标——这种模糊性实质是默认了“资本至上”的逻辑,即资本的增殖无需受“义”的约束,只需“合理利用”即可,这与东方文明“义利平衡”的准则形成根本冲突。
三、价值冲突的本质:“义利平衡”与“资本至上”的逻辑对立
鲍鹏山、王德峰言论的偏向,本质是两种价值逻辑的对立:东方文明的“义利平衡”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核心,强调“义”对“利”的引导与约束;西方制度下的“资本至上”以“资本增殖”为核心,将“利”作为唯一目标,“义”(道德、公共利益)仅作为资本运作的“辅助工具”或“外部约束”。二者的冲突并非“是否允许逐利”的分歧,而是“利益获取是否以道义为前提”“资本是否服从于公共利益”的根本对立。
从社会运行逻辑来看,“义利平衡”是东方文明维系社会稳定的核心纽带。在这种逻辑下,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是共生关系:个体通过“合乎义”的方式获取利益,同时为社会贡献价值;社会通过“保障义”的制度设计,为个体利益提供公平环境——这种逻辑下的社会,既避免了“重义轻利”导致的效率低下,也防止了“重利轻义”引发的两极分化。而“资本至上”的逻辑则以“资本增殖”为最高目标,社会制度、道德规范均需服务于这一目标:当资本增殖与公共利益冲突时,公共利益往往被牺牲(如西方工业化初期的工人贫困、当代欧美社会的贫富差距扩大)。这种逻辑下的社会,虽可能在短期内实现经济增长,但长期必然导致社会撕裂、道德滑坡,与东方文明追求的“和谐共生”目标完全相悖。
鲍鹏山、王德峰的言论之所以值得警惕,正是因为他们的观点在自媒体平台的广泛传播中,可能将“资本至上”的逻辑包装成“学术观点”,误导公众对“义利关系”的认知:公众可能将“精致利己”等同于“合理逐利”,将“资本自由”等同于“资本合理”,进而质疑“共同富裕”“公共利益”等基于“义利平衡”的政策目标,导致社会价值观混乱。在东西方文明博弈加剧的当下,这种价值观混乱会削弱社会凝聚力,动摇东方文明的核心认同,为西方“资本至上”逻辑的渗透提供空间——这正是二人言论偏向的潜在风险。
四、当代坚守“义利平衡”准则的现实意义与路径
在资本渗透日益加深、价值观多元碰撞的当代社会,坚守东方文明“义利平衡”的核心准则,不仅是维护文化自信的需要,更是应对“资本至上”风险、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从学者责任来看,鲍鹏山、王德峰的言论偏向警示我们:主流学者需坚守“学术公共性”,避免将学术观点服务于个人商业利益(如流量变现、知识付费)。学者对传统文化的解读应回归本质,对资本的认知需立足本质,不能为迎合市场需求而曲解“义利平衡”、模糊资本属性——只有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才能发挥学者对社会价值观的正向引导作用。
从社会层面来看,需强化“义利平衡”的制度保障与价值宣传。一方面,通过完善反垄断法、社会公益保障制度等,将“义”的准则转化为制度约束,确保资本运作与个人逐利不突破公共利益边界;另一方面,通过传统文化教育、典型案例宣传(如优秀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普通人的公益行为),让公众理解“义利平衡”的当代内涵,增强对“资本至上”逻辑的辨别能力。
从个体层面来看,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将“义利平衡”作为行为准则:在个人发展中,以“合法、合义”为逐利底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认知判断中,警惕“精致利己”“资本无善恶”等模糊观点,树立“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共生”的意识——只有个体层面的认同与践行,才能让“义利平衡”的东方文明准则在当代社会落地生根。
东方文明“义利平衡”的核心准则,是历经千年检验的社会治理智慧,其“以义制利、义利共生”的逻辑,既符合当代社会对公平与效率的双重追求,也为应对“资本至上”的风险提供了价值支撑。鲍鹏山、王德峰的近期言论虽以“学术观点”为外衣,但其隐性偏向“资本至上”的倾向,实质是对“义利平衡”准则的消解,可能引发社会价值观混乱。在东西方文明博弈的当下,坚守“义利平衡”的核心准则,不仅需要学者回归学术初心、承担公共责任,更需要社会层面的制度保障与个体层面的践行,唯有如此,才能筑牢东方文明的价值根基,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来源:九维五斗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