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镇居民: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4周岁,每月发放10元保健费;独生子女入托(园)费每月报销15元至7周岁 。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1. 发放标准
城镇居民: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4周岁,每月发放10元保健费;独生子女入托(园)费每月报销15元至7周岁 。
农牧民家庭:一次性奖励3000元,并在宅基地分配、扶贫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
特殊群体:父母双方均无固定工作的纯居民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按120元/年标准发放。
2. 资金来源
夫妻双方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承担50%;仅一方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全额承担;无业居民由县级财政统筹发放 。
二、退休补助费
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退休后按本人标准工资全额发放退休费;已享受全额退休费待遇的,每月额外增加5元。
2. 企业职工
退休后由原单位一次性发放不低于3000元补助费;单位破产或改制的,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
3. 其他城镇居民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经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确认,由区政府一次性发放3000元补助费。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1. 国家特别扶助
失独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妇,每人每年8000元,发放至亡故 。
伤残家庭:独生子女伤残(三级及以上)的夫妇,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至亡故 。
2. 西宁市叠加扶助
失独家庭:在国家扶助基础上,每人每年额外发放4000元,累计12000元/人/年 。
伤残家庭:在国家扶助基础上,每人每年额外发放2400元,累计8400元/人/年 。
一次性扶助: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一次性补助10000元/户,离异家庭按5000元/人发放 。
四、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补贴
1. 城镇居民医保返还
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40元/年)由县级财政代缴,需提供医保缴费凭证 。
2. 养老保险补助
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发放100元补助,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
五、其他优待政策
1. 就业与教育
独生子女在就业、入学、参军等方面优先照顾,家庭优先纳入扶贫扶持对象。
2. 特殊家庭关怀
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的父母,纳入政府养老服务体系,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
官方政策文件依据
1.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机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有效期:长期有效
核心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明确独生子女保健费及农牧民奖励标准 。
2. 《西宁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宁发〔2023〕)
发布机构: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
有效期:2023年4月起实施
核心条款:第二部分“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细化独生子女家庭退休补助及特别扶助标准 。
3. 《西宁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细则》(宁卫健发〔2025〕)
发布机构: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效期: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
核心条款:第三条、第五条明确国家与市级叠加扶助标准及申请流程 。
4. 《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的通知》(宁财社〔2024〕)
发布机构:西宁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效期:2024年10月起实施
核心条款:第一条调整城镇居民保健费发放方式及资金来源 。
国内权威媒体信源
1. 《青海日报》:2025年3月5日报道《西宁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险补助启动》,解读100元/年补助政策 。
2. 《西宁晚报》:2025年10月2日发布《独生子女保健费申领指南》,详细说明报销流程及材料要求 。
3. 西宁市人民政府官网:2025年10月2日更新《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问答》,明确失独家庭12000元/年补助标准 。
4. 青海新闻网:2025年5月15日解读《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提及独生子女家庭陪护假及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5. 西宁广播电视台:2025年7月30日专题报道《独生子女补贴线上申领流程》,演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操作步骤。
来源:农村小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