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人提到:如果有人试图用怀孕的艰辛来论证母亲的伟大,那论证的结果,恐怕只能说明孩子更伟大。
有人提到:如果有人试图用怀孕的艰辛来论证母亲的伟大,那论证的结果,恐怕只能说明孩子更伟大。
说到底,“艰辛”二字说到底,无非是一个“死”字。
然而人类至今仍有超过半数的妊娠因各种原因而流产。
也就是说,在怀孕这条路上,“孩子”的死亡率高达五成以上。
而如今的母亲再艰辛,一百个里能死一个吗?
更何况,怀不怀、生不生,都是母亲个人的权利。
若觉得辛苦,随时可以选择堕胎。
可孩子有的选吗?
所以,母亲作为一个成年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自己承担后果。
又不是孩子逼着她生的,有什么资格对着孩子念叨自己有多辛苦?
反过来看,孩子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被迫成为一个存在,被迫来到这个世界经受磨砺。
他们要用一生的喜怒哀乐、惊恐悲伤,去成全父母那虚无缥缈的“传宗接代”的任务。
他们才是真正有冤有头、有债有主,理直气壮该说辛苦的人。
然而到头来,孩子们非但不怨恨母亲,还赤诚地爱着父母。
如此以德报怨,我们这些成年人,又该从哪腆起一张大脸,再去向他们邀功?良心不会痛吗?
我看到这段话,想起了“父母无恩论”。
“父母无恩论”并非否定亲情与责任,而是对传统“生养之恩”观念的系统性质疑。
其核心在于:生育是父母的选择,孩子是被动降临的,恩情从何谈起?
这一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
孔融的尖锐诘问
孔融的这一论述记载于《后汉书·孔融传》。
原文非常简短,但极其尖锐:
“父之于子,当有何亲?
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
子之于母,亦复奚为?
譬如物寄缻中,出则离矣。”
翻译成现代汉语是:
父亲对于儿子,有什么恩情呢?
推究他生孩子的本意,不过是情欲发作的结果罢了。
儿子对于母亲,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好像一件东西存放在瓦罐里,倒出来也就分离了。
胡适的理性辨析
他认为父母在未经孩子同意的情况下给予其生命,本身无所谓恩情;真正的责任在于为孩子的一生承担部分义务。
胡适在其日记中所写:
“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
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地给了他一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
我们糊里糊涂地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
鲁迅的爱的扩张
他倡导父母应以“无我的爱”教育并解放孩子,使其成为独立的人,而非附庸。
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深刻地指出:
“凡动物较高等的,便对于幼雏有天性的爱……
绝无利益心情,不专于思想或义务。
……所以觉醒的人,此后应将这天性的爱,更加扩张,更加醇化;
用无我的爱,自己牺牲于后起新人。”
他主张父母应该是“尽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让孩子成为一个独立的人,而不是自己的附属品。
生育是父母的单方选择
孩子并未主动要求出生,父母生育往往出于情感需求、传宗接代或个人意愿。既为自我选择,则子女不天然欠恩。
“恩情论”易扭曲亲子关系
当养育被视作恩情,关系易异化为“债权债务”。父母可能以恩主自居,压抑子女的独立人格;爱若需要回报,便不再是纯粹的爱。
爱应出于天性而非投资
真正的亲子之爱,如鲁迅所言,应是“更加扩张、更加醇化”的天性之爱,不掺杂利益计算。
误解:主张不孝不养
事实:胡适、鲁迅等人从未反对赡养父母,而是反对以“报恩”作为道德绑架。他们主张赡养应基于自然亲情与相互尊重。
批判:违背人伦常情
在孝道文化根深蒂固的语境中,“无恩论”因挑战传统而被视为冷血。
孔融的这些言论,连同他其他一些“不轨”的言论(比如认为饥荒时如果父亲不好,可以把食物给别人),最终被曹操以“违天反道,败伦乱理”的罪名下狱处死,并株连全家。
曹操给他定的罪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不孝”。由此可见,他的这一理论在当时的社会引起了何等巨大的震动和不容。
警示:可能被滥用为不负责的借口
需警惕有人借此推卸赡养责任,但理论的本质是呼唤更健康的爱,而非纵容冷漠。
“父母无恩论”的价值不在于定论,而在于提供一种反思的视角:
对父母而言,生育是自我的选择与责任。教育的目标应是培养独立、幸福的个体,而非“报恩者”。
对于女而言,孝顺应出自真诚的爱,而非负罪感。
对社会而言,应建设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亲情更多回归情感本质,而非养老捆绑。
现实中,许多亲子冲突源于双方都是不完美的普通人。
母亲反复叨念辛苦,往往并非自以为功高,而是源于内心的焦虑与能力不足;其情感底色,常是自觉未能给予孩子更好条件而产生的愧疚。
而大自然在亲子循环中埋藏着和解的密码:
当我们自己成为父母,在无限幸福凝视孩子的那一刻,会突然被一道闪电击中——意识到我们的父母,也曾以同样纯粹的爱注视着我们。
那一刻,我们或许能理解:
爱不需要恩情作为前提,责任不必须道德绑架。亲子关系,终究是人与人之间,最复杂也最深刻的情感联结。
来源:一枚小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