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近日,省政协召开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围绕“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主题进行协商议政,为织密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网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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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近日,省政协召开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围绕“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主题进行协商议政,为织密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网贡献智慧力量。
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有利于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和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确保建言精准,座谈会召开前夕,委员和专家走访了货车司机之家、快递分拨中心、直播基地等地,倾听来自一线群众的诉求,详细了解各地的创新做法。
江苏省政协委员周国翠说:“泰州工会在全国率先启动快递外卖行业集体协商,设立‘货车司机关爱资金’,以法律援助的方式帮助网约车司机打赢误工费维权案件等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工会力量在组织覆盖、权益保障、运行机制、协同治理等方面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探索研究的地方。”
座谈会上,大家聚焦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以劳动行为确权提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率、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工作时长与合理休息时间等具体问题反映现实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大家表示,要围绕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保障体系、优化就业生态、完善劳动关系、促进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深入调研、积极建言,为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履职尽责。
江苏省政协常委马强说:“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模式相对分散。我省各地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建设进行了有益尝试和实践,比如有些地方创新设立新业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这些探索既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新业态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曹信邦说:“现有社会保险法律规范的基础是‘雇佣关系’的存在,是以雇佣关系为基础、以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为基数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模式,并不适应数字化时代‘合作关系’。我们可以探索转变社保权利确认理念,从‘劳动关系确权’转向‘劳动行为确权’,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灵活性,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记者│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杨尔希 杨国
编辑│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张萌
来源:马某马上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