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中国农村发展的壮阔长卷中,生产队宛如一颗独特的明珠,镶嵌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散发着属于那个时代的光芒。它从 20 世纪 50 年代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浪潮中萌芽,在公社化运动的推动下茁壮成长,最终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中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虽已远去,却留下了不可磨灭
在新中国农村发展的壮阔长卷中,生产队宛如一颗独特的明珠,镶嵌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散发着属于那个时代的光芒。它从 20 世纪 50 年代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浪潮中萌芽,在公社化运动的推动下茁壮成长,最终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中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虽已远去,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生产队的诞生,是中国农村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要尝试。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农业作为国家的根基,如何提升生产效率、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成为关键问题。农业合作化运动应运而生,从最初的互助组,到初级农业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合作社,农民们逐步将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集中起来,共同经营。1958 年,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公社化运动,生产队作为人民公社体系中的最基层组织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成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
生产队作为公社体系的 “神经末梢”,是整个行政架构中最贴近土地与农民的存在。1958 年,人民公社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华大地建立起来,其建制灵活多样,有一乡一社、一乡几社或者几乡一社等形式 。在大社的架构下,原本的小社被整合为耕作区或者生产队,成为公社庞大机体的基础细胞。就像吉林省四平市梨树镇人民公社,由多个乡镇联合而成,下设管理区,北老壕管理区便是其中之一,它将原来的小社编制成 11 个生产队,初步搭建起了公社 - 管理区 - 生产队的组织体系,如同在广袤的农村土地上织就了一张细密的管理网络。
从 1959 年到 1962 年,全国许多地方对公社建制进行了调整。梨树镇公社也不例外,1959 年分成四个公社,梨树乡公社接手管理北老壕管理区,并将夏家堡管理区分离出去。此后,北老壕管理区的生产队数量和管辖范围不断变化,到 1962 年,生产队成为核算单位,北老壕大队下辖 11 个生产队,以自然屯的地理边界为管辖范围,这种格局一直延续到 1984 年公社制度废除。
在公社的科层制组织体系里,生产队处于最底层,却承担着将国家行政命令落实到每一位社员的重任。公社作为国家基层政权,肩负着生产建设、财政、粮食、贸易、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民兵和调解纠纷等诸多工作。这些工作最终要通过生产队来对接社员,生产队获得上级的行政授权,成为国家权力在农村最直接的执行者,从农业生产计划的落实,到社员日常生活的管理,生产队的行政职权虽小,却关系着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宛如人体的神经末梢,虽细小却至关重要,传递着国家政策的 “信号”,调节着农村社会的 “肌体”。
生产大队作为生产队的直接上级,对生产队的掌控可谓事无巨细,其中对队长人选的控制是关键一环。在 “大公社” 时期,生产大队是核算单位,拥有绝对的生产控制权。生产队需向大队包产、包工、包财务,大队可以随意调动生产队的劳动力、工具、耕畜以及粮食等生产要素,生产队没有自主决策权,完全按照大队的指令进行生产。
到了 “小公社” 时期,虽然核算单位变为生产队,但生产大队依然掌握着生产计划的主导权。每年春播前,各生产队需向大队提交生产计划书,大队会在春播、夏锄和秋收等关键节点下队检查生产情况。对于不执行生产计划的生产队,大队会责令整改,甚至处罚生产队干部。这种严格的生产计划监管,保证了整个公社的农业生产能够按照统一的规划进行,实现资源的合理调配和生产目标的达成。
政治队长作为生产队的一把手,肩负着全面领导生产队工作的重任,不仅要关注农业生产,更要加强对社员的政治教育,确保生产队在政治方向上与上级保持一致。生产队长则专注于农业生产领域,从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社员上工,到组织收益分配,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他精心谋划、合理安排,是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的直接组织者和推动者。
会计是生产队的 “管家”,负责队里的经济往来核算和收益分配核算,每一笔账目都在他的笔下清晰记录,每一次财务决策都离不开他的专业分析,他守护着生产队的经济命脉,确保集体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增值。
妇女队长关注妇女群体,带领妇女参与劳动,维护妇女权益,在那个男女共同参与生产建设的时代,发挥着凝聚妇女力量的重要作用。大车老板负责生产队的运输工作,无论是农资的运输,还是农产品的销售,都离不开他的辛勤付出,他驾驭着大车,穿梭在乡村的道路上,为生产队的物资流通搭建起了桥梁。生产组长在派工后带领社员下地干活,他熟悉每一块土地,了解每一位社员的特长,合理分配劳动任务,确保生产效率的最大化。保管员则是生产队物资的守护者,劳动工具、入库粮食等在他的管理下井井有条,为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资保障。
为了激励生产队干部积极工作,生产队、大队甚至公社都会给予奖励。政治队长、生产队长与会计作为半脱产干部,除了享受工分补助外,还可能在工作中获得额外的支持和资源。工分是他们劳动的报酬,与粮食和工资挂钩,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活保障。
社员是生产队的主体,是农业生产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的身份演变与生产队的发展紧密相连。在农村合作社时期,社员主要是一个经济身份,农民加入合作社,将生产资料集中起来共同使用或共有,通过集体劳动获取劳动产品的分配。此时的社员,更像是一个经济合作团体中的成员,他们在经济上相互依存,共同为合作社的发展努力。
1958 年 公社制度建立后,社员身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它不再仅仅是经济身份的象征,还兼具了政治身份。社员不仅参与集体劳动,共享劳动成果,还享有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与社会福利权利,同时承担着参加集体劳动、完成基本劳动日数的义务。进入 “小公社” 时期,生产队成为直接管理社员的组织,社员权利的实现与义务的履行都在生产队的组织与执行下进行,生产队成为了连接社员与国家、集体的关键纽带。
在生产队中,并非所有成员都能自然获得社员身份。1959 年北老壕管理区对农户进行了成分评定,其中包括富农、地主、反分子等五类分子,对于这部分农户,管理办法有所不同,分为管制、候补、社员等类别 。1965 年,北老壕各生产队再次评定社员成分,进一步明确了不同身份农户的界限。在权利和义务方面,“五类分子” 以及后来的 “四类分子” 在生产队中受到诸多限制,他们不分自留地,不能参加选举投票,参加义务劳动的数量也比普通社员多。
生产队在社员身份转换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主要依据社员在集体劳动中的表现来进行身份调整。以富农分子杨玉才为例,他在集体劳动中服从指挥、表现积极,生产队便给予他社员身份,使他获得了更多的权利和更公平的待遇;而对于原本是社员但在劳动中表现不佳的人,生产队可能会将其定为反分子和坏分子,对其进行管制与教育,同时取消部分权利,增加义务劳动。
生产队作为中国农村特定历史时期的独特组织形式,在新中国的发展进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它是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一次大胆探索,承载着无数农民的希望与梦想,虽然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它所产生的影响却深远而持久,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与回味。
生产队在历史的长河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经济上,它通过集中资源和劳动力,实现了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兴修水利、开垦荒地、改良土壤,这些在个体小农经济模式下难以完成的大型工程,在生产队的组织下得以顺利开展,为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规模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也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现代化水平,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物资保障。
在社会层面,生产队培养了农民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合作意识。社员们在共同的劳动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形成了紧密的社会联系和凝聚力。这种集体主义精神,不仅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在农村社会的其他方面,如文化建设、公共事务管理等,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生产队还为农村提供了一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如医疗、教育、养老等,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
然而,生产队制度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计划经济体制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束缚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 “大锅饭” 的分配模式下,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导致农民缺乏劳动动力,生产效率低下。这种体制也缺乏对市场需求的敏感度,难以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生产结构和产品种类,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经济的低效。
生产队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它的故事和精神依然鲜活。它是中国农村发展历程中的一座丰碑,记录着农民们的辛勤付出和奋斗历程;它也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历史的经验与教训,为我们当下和未来的农村发展照亮前行的道路 。在新时代乡村振兴的伟大征程中,我们应从生产队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让农村这片广袤的土地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来源:细看历史三棱镜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