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覆盖“供给—主体—支撑—环境”全链条的14条举措,以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和丰富数字消费场景,激发和增强经济活力。
□ 胡立彪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覆盖“供给—主体—支撑—环境”全链条的14条举措,以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和丰富数字消费场景,激发和增强经济活力。
数字消费是指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基础形成的新型消费模式,既包含数字化产品与服务消费,也涵盖消费场景与商业模式的数字化创新。其通过信息透明化、需求升级和智能技术赋能,打破传统消费的时空限制,催生出直播电商、在线教育等新业态。
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水平显著提高,高品质、多样化、多元化消费需求特征更加明显。大力发展数字消费能够进一步打通全时空场景、全服务品类,助力消费边界不断拓展、品质不断提升、服务持续优化,有效适应居民消费升级的趋势和消费习惯的变迁,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9.76亿人,占整体网民的比重为86.9%;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10.22亿人,占比为91.0%;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5.69亿人,占比为50.7%。这充分反映出以数字化智能化为代表的新型消费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居民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驱动力。
随着数字技术加速落地,人们对于消费过程中提高交易效率、丰富应用场景、改善消费体验等方面的技术运用有着巨大需求,这为技术创新应用提供了重要激励,倒逼企业适应数字化环境,积极盘活并应用数据资源和要素,从而提升自身在数字生态中的竞争力。有关研究结果表明,数据要素可使工业企业生产效率平均提高42.8%,产品研发周期平均缩短15.33%。可见,大力发展数字消费能够有效助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将数字消费作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支撑。近年来,立足扩内需、稳增长、促发展大局,我国陆续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数字消费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据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以来,省级以上有关单位出台的有关数字消费等新型消费领域的存量政策约200项,稳步推动消费市场转型升级,数字消费逐渐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当前,伴随互联网技术推动线上和线下消费、产品和服务消费、物质和精神消费深度融合,数字消费加快形成新的消费热点、新的消费风尚和新的消费群体,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数字消费发展迅猛,前景广阔,但依然存在基础设施不足、消费能力受限、场景创新不力、监管规范滞后等亟待补齐的短板弱项。因此,要把握数字消费时代特征与基本规律,从供需两端发力,充分释放数字消费潜能,有效扩大数字消费规模,着力打通新型消费与新质生产力的转化路径,将数字消费培育成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指导意见》为推动数字消费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南,明确了着力点。供给方面,要扩大数字产品消费,提升数字服务消费,创新数字内容消费,拓展数字消费渠道,以数字消费新供给激发消费新需求。培育经营主体方面,要提升数字消费企业创新能力,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支持数字消费企业发展壮大,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优化支撑体系方面,要打造数字消费平台载体,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强化要素投入保障,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构建高效协同的数字消费生态体系,夯实数字消费发展基础。营造良好环境方面,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规范健康发展,统筹促进与规范、国内与国际,以更优环境推动数字消费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