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米17 Pro应该是小米史上争议最大、最多的手机系列,因为命名同步iPhone系列而引发的争议尚未平息,产品宣传海报下方的一行小字又引发了新一轮的争议。
小米17 Pro应该是小米史上争议最大、最多的手机系列,因为命名同步iPhone系列而引发的争议尚未平息,产品宣传海报下方的一行小字又引发了新一轮的争议。
注意,上面这段话虽然使用了两个绝对词“最”,但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妨碍他人的利益。只有当“绝对化用语”出现在商业宣传当中时,才涉及到违反广告法的问题,才可能会对他人造成误导和损害。
虽然法律明确禁止广告中不得出现“最强”、“最佳”、“之王”等绝对化用语,但类似宣传语依然屡见不鲜。原因是很多企业通过给宣传语加上“限定词”或“备注”的方式,巧妙规避了广告法的限制。
引发争议的小米17 Pro海报就是典型的例子。海报上方使用醒目的大字标榜“逆光之王”,但海报的右下角却用了不显眼的小字注明:*逆光之王是产品设计目标。如果没有这行小字,“逆光之王”很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加上这行小字,法律风险就被化解于无形,但也在无形之中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
罗永浩在直播当中谈到此事,他说这种做法并不是小米独创,而是“行业陋习”。经过此事,以后行业都不这么做了,就是好事。
事实的确如此。在手机行业中,采用这种方式规避法律风险的并不只有小米一家。其他品牌也采取过类似的处理方式。拿近期发布的旗舰机型来说,vivo X Fold5海报在“最强折叠旗舰”前面加上了两个小字“目标”,魅族22海报在“6.3英寸最佳观感屏幕”前面加上了“目标成为”,虽然没用小字,但颜色使用了不太醒目的灰色。
既然是行业普遍的做法,那么为何公众对小米17 Pro海报的反应尤其强烈呢?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小米做得太过分了。
其他品牌通常将限定词直接加在广告语前面,相对容易发现,公众也习以为常。而小米却生怕别人发现似的,将这行小字放在了海报的右下角,并且还做了半透明化处理。使得用户发现这行小字时的心情,不亚于玩找茬游戏时找到了不同点。于是迫不及待地将这一发现分享至社交网络,引发了一起公共争议。
简单来说,就是大家都这么做,但小米做得太过分了。所谓过犹不及,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小米的投机取巧一不小心变成了“弄巧成拙”。
在我看来,包括小米在内的手机品牌,采取此种方式规避法律风险,往小了说是对消费者的不诚实,往大了说是对广告法的不敬畏。表面上看,不同品牌做法的性质是相同的,但相较于其他品牌的处理方式,小米的方式更像是对法律边界的“疯狂试探”。
既然小字标注可以规避法律风险,那么小字小到何种程度、使用什么颜色、透明度达到多少才不会触犯广告法呢?法律对此没有详细的规定,也不会有更详细的规定。关键还是要靠企业的自觉和自律。
罗永浩说这是行业的普遍陋习,他说得也不够准确。更准确的说法是:这是国内手机行业的普遍陋习。众所周知,国产手机品牌一贯对标苹果。那么苹果在这件事上是怎么做的呢?
苹果每次发布iPhone新品,海报当中也会使用“最强”等绝对化用语,但它的说法是“迄今为止最强的iPhone”,从来不说“迄今为止最强的智能手机”。广告法规定的“绝对化用语”使用有一个例外,就是“自我比较”。新一代iPhone总是比上一代更强,苹果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自己跟自己比较,自然也就不存在违反广告法的问题。
今天,中国智能手机品牌在综合竞争力上与苹果已经没有太大的差距,但仍然一如既往地将苹果作为竞争目标,从命名到功能处处对标苹果,透露出一种不自信,甚至“自我矮化”心理。在广告语使用这件事上,小米等国产手机品牌不妨向苹果学习,与自己比较,而不是与对手比较。比过去的自己更强,就是一种胜利。
话说回来,由小米17 Pro海报引发的这场争议,就像罗永浩说的那样,不完全是一件坏事。如果能够引发行业的反省、促进行业的自律,让这个“行业陋习”逐步消失,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所以,清除行业陋习,不妨从小米开始!
来源:郝小亮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