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以来,郴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进服务高质量发展“铸剑行动”,扎实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农村食品、肉制品、校园餐、网络餐饮、涉老保健品、居民水电气、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为发挥案件警示教育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郴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进服务高质量发展“铸剑行动”,扎实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农村食品、肉制品、校园餐、网络餐饮、涉老保健品、居民水电气、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为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今年以来,郴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进服务高质量发展“铸剑行动”,扎实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农村食品、肉制品、校园餐、网络餐饮、涉老保健品、居民水电气、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为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三
嘉禾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嘉禾县某肉联公司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猪肉案
2025年3月3日,嘉禾县市场监管局收到线索通报,反映嘉禾县某肉联公司销售给新田县某教育发展公司的猪肉存在异味,经检验感官(色泽、气味、状态)项目不符合GB 2707-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与新田某教育发展公司签订采购配送合同,2025年3月3日向新田县某教育发展公司销售不合格猪肉共计175.5公斤,违法货值金额3159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经营感官性状异常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2025年 8月25日,嘉禾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159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永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永兴县某炸串小吃店经营掺杂掺假食品案
2025年6月4日,永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某炸串小吃店在某平台网店销售的炸牛肉小串,实际配料是鸭肉,涉嫌掺杂掺假行为。经查,当事人以25元/包的价格购进主要配料为鸭肉的“汼肉风味小串”10包,经过简单加工油炸后冒充“炸牛肉小串”在其实体店内及其入网的平台网店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构成经营掺杂掺假食品的违法行为。
2025年7月,永兴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29.72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苏仙区某餐饮店提供虚假信息入网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案
2025年4月1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位于苏仙区观山洞街道白水社区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某外卖平台开设网店展示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涉嫌虚假信息。经查,当事人从事网络餐饮服务,为提高订餐流量,于2024年8月30日在某外卖平台开设“怪力熊美式汉堡(韩式炸鸡)”网店,展示的营业执照“郴州市苏仙区怪力熊汉堡店”处于注销状态,展示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系其委托他人通过修图软件伪造。
当事人使用伪造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入网从事餐饮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9月5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安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安仁竹山乡某食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5年7月8日,安仁县市场监管局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检查中,发现安仁县竹山乡某食品店货架上2包“厚意小片糖”,5包“湘天旺小片糖”超过保质期。经查,当事人上述“厚意小片糖”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11/02,保质期为12个月,“湘天旺小片糖”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03/09,保质期为18个月,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食品已分别超过保质期8个月和10个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2025年7月31日,安仁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郴州市北湖区某生活馆涉嫌虚假宣传案
2025年7月23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郴州市北湖区某生活馆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生活馆内有多名老年人正在泡脚,在馆内货架上摆放了某丽果粉特殊膳食食品、益生菌粉、维生素K2(发酵法)片、某丽红糖姜茶(固体饮料)、浴足粉、通络消痛保健液6款产品。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上发现,在电脑内制作的PPT上有大量关于“益生菌VS高血压、益生菌VS高血脂、益生菌VS高血糖、益生菌VS口腔问题、某丽与癌症、某丽如何降血压”等图文、视频宣传内容,以及宣传关于产品对哮喘、痛风、囊肿、高血压,静脉曲张、糖尿病等具有疾病治疗功效的案例。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上述普通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宣称其具有疾病治疗功能,且不能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7月25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日期:2025-09-30
来源:食品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