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抽屉一拉开,一股子樟脑球混合着旧棉布的味儿就钻进鼻子,有点呛,但闻惯了,反倒觉得安心。
那双千层底的布鞋垫,就放在我床头柜最上层的抽屉里。
抽屉一拉开,一股子樟脑球混合着旧棉布的味儿就钻进鼻子,有点呛,但闻惯了,反倒觉得安心。
鞋垫是她做的。
针脚细得像拿尺子比着绣出来的一样,密密匝匝,一层压着一层。边缘用深蓝色的布条滚了边,磨得已经起了毛,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
鞋垫的脚跟位置,有一个地方颜色特别深,还微微有点凹陷。
那是我踩出来的。
也是她留给我最后的念物。
有时候夜里睡不着,我会把它拿出来,放在手心里摩挲。那粗糙的布面,硌着我手心的老茧,一下,又一下,就像她还在我耳边,用那不紧不慢的语调,跟我说着话。
别人都说我这辈子是捡了个大漏。
我自己也这么觉得。
那年是1972年,我还是个愣头青,刚从我们那个穷得叮当响的山沟沟里出来,穿上了一身崭新的绿军装。
那时候的兵,跟现在的孩子不一样。
我们心里头,装的都是些大东西。保家卫国,解放全人类,听着玄乎,可那时候我们真信。
每天除了训练就是学习,脑子里那根弦绷得紧紧的,像拉满了的弓。
训练场上的土,是黄的,混着汗味儿,太阳一晒,蒸腾起一股子尘土的腥气。我们就在那黄土地上爬,滚,摔,打。胳膊肘和膝盖上的皮,就没好过,旧的伤疤叠着新的血痕,跟那打着补丁的作训服一个德行。
那时候,我最大的念想,就是食堂开饭的哨声。
高粱米饭,有时候是玉米面窝头,配上一大勺熬得烂糊的白菜炖豆腐。没什么油水,但我们吃得香啊。一大搪瓷缸子饭,呼噜呼噜扒拉下去,胃里热乎乎的,感觉浑身的劲儿又回来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像营房前头那条河,看着不动,其实一直在往前淌。
直到有一天,河里被扔进了一块石头。
石头就是她。
不,准确地说,是关于她的传闻。
我们副司令员,姓林,是个老革命,打过仗,身上有伤疤,平时不苟言笑,威严得很。我们这些新兵蛋子,见了他都绕着道走,生怕喘气声大了点,被他瞪一眼。
传闻说的,就是他家的独生女儿。
说她长得好看,像画里的人。
说她有文化,读过好多书,还会说洋文。
还说,她脚有点毛病,走路一高一低。
就因为这个,二十好几了,还没人家。
在那个年代,一个姑娘家,二十多岁没结婚,是天大的事。更何况,还是副司令的女儿。
这事儿就在我们这些年轻士兵里头,成了公开的秘密。
大家嘴上不说,心里头都跟明镜似的。
那些有点背景、有点门路的干部子弟,眼睛都盯着呢。谁要是能娶了她,那可不就是一步登天?可一想到她那条腿,又都打了退堂鼓。
那时候的人,心思单纯,也实在。娶媳妇,都想娶个身体康健,能干活,能生养的。
副司令的女儿又怎么样?走路不方便,以后还不得靠男人伺候?
我当时听了,也就是当个故事听。
这事儿离我太远了。
我一个农村兵,大字不识几个,家里穷得连个像样的婆娘都娶不上,哪敢有那份心思?我就是那地上的泥,人家是天上的云。
我第一次见她,是个意外。
那天我被派去给司令员家里送文件。
那是我第一次进机关大院里头的“将军楼”。
楼是红砖的,两层高,门口有警卫员站岗。我紧张得手心直冒汗,把文件袋抱得紧紧的,生怕弄出一点褶皱。
通报之后,我跟着警卫员进了院子。
院子不大,收拾得很干净。角落里种着几棵向日葵,花盘开得比我的脸盆还大,沉甸甸地低着头。
空气里有股淡淡的皂角味儿,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花香。
她就坐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
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卡其布上衣,两条辫子乌黑油亮,垂在胸前。
她手里捧着一本书,看得入神,连我走近了都没发觉。
阳光透过葡萄叶的缝隙,在她身上洒下斑驳的光影,一晃一晃的。
那一瞬间,我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就觉得,真安静啊。
她就像那幅挂在宣传栏里的画,美好得不真实。
我不敢多看,低着头,把文件交给了出来接的阿姨。转身要走的时候,眼角的余光还是忍不住瞟了她一眼。
她正好抬起头,朝我这边看过来。
她的眼睛,很亮,像山里的泉水,清澈见底。
没有传闻中高干子女的骄矜,也没有因为身体缺陷而有的自卑和阴郁。
就是那么坦坦荡荡地看着你,还对我,微微笑了一下。
我的脸“刷”一下就红了,红到了耳根子。
像个傻子一样,同手同脚地,几乎是逃出了那个院子。
后来,我又见过她几次。
都是远远地。
在军区大院的路上,她走在前面,一步,一步,走得很慢。
她的右脚,落地比左脚要重一些,身子会跟着有一个轻微的起伏。
不像别人说的那么夸张,不仔细看,其实看不太出来。
但她从不遮掩。
她就那么不紧不慢地走着,背挺得笔直,像一棵小白杨。
有时候,我会故意放慢脚步,跟在她身后。
不是有什么坏心思,就是觉得,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头就特别踏实。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喜欢。
那时候的我们,不懂什么叫喜欢,什么叫爱。
就觉得,这个人,我想对她好。
我想帮她拎东西,我想在她走路累的时候,能有个地方让她歇歇脚。
我想把我的窝头分给她一半,虽然我知道她肯定不稀罕。
这些念头,就像野草一样,在我心里疯长。
但我一个字都不敢说。
我把这些心思,全都写进了日记里。
我的日记本,就是那种最普通的牛皮纸封面的本子,上头印着“为人民服务”五个红字。
我识字不多,写的都是些大白话,错别字也多。
但那是我唯一能跟自己说话的地方。
转机来得猝不及不及。
是我们的指导员找我谈的话。
在一个训练结束的傍晚,晚霞把天边烧得通红。
指导员把我叫到他的宿舍,给我倒了杯水,搪瓷缸子磕在桌上,发出“当”的一声脆响。
他问我家里的情况,问我的个人问题。
我一五一十地说了。
我说家里穷,兄弟多,我当兵就是为了给家里减轻点负担,以后退伍了,能找个工作,娶个媳妇,就算对得起爹娘了。
指导员听完,沉默了很久。
他抽着烟,烟雾缭绕,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最后,他把烟头在鞋底上摁灭,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小张,有个机会,就看你愿不愿意。”
他说了林副司令家里的事。
他说,林副司令两口子,看中我了。
看中我什么?
看中我老实,本分,是个农村娃,没那么多花花肠子。
看中我训练刻苦,年年都是五好战士,是个有上进心的。
最重要的是,他们觉得,我不会嫌弃他们的女儿。
我当时就懵了。
脑子里像被扔了个炸雷,嗡嗡作响。
幸福吗?
好像有那么一点。
但更多的是慌乱,是害怕,是不知所措。
我?娶副司令的女儿?
这不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我结结巴巴地问指导员:“指导员,这……这是真的?我……我配不上人家啊。”
指导员拍了拍我的肩膀,手劲很大。
他说:“配不配得上,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是人家姑娘自己点头了。”
她点头了?
她见过我?她认识我?
后来我才知道,她早就注意到我了。
她说,她好几次在院子里看书,都看到一个新兵蛋子,抱着文件,紧张得跟要去上战场一样,从她家门口跑过去。
她说,她看过我的档案,看过我写的那些错字连篇的思想汇报。
她说,她觉得我这人,实诚。
指导员让我回去好好想想,给我三天时间。
那三天,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那么煎熬过。
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白天训练,脑子里也是一团浆糊,好几次差点从障碍墙上掉下来。
战友们都看出了我的不对劲,问我怎么了。
我能怎么说?
我只能说,想家了。
夜里,我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天花板。
我们一个班,十几个人睡在一个大通铺上。战友们的呼噜声,磨牙声,此起彼伏。
我却觉得,整个世界安静得只剩下我自己的心跳声。
“咚,咚,咚。”
一声比一声重,敲得我胸口发慌。
我一遍遍地问自己。
张大山,你凭什么?
你一个山沟里出来的穷小子,人家是金枝玉叶。
你娶了她,别人会怎么看你?说你攀高枝,说你吃软饭?
你能给她幸福吗?
她跟着你,会不会受委屈?
这些问题,像一座座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第三天晚上,我想了一夜。
我想起了我爹。
我爹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没出过我们那个山头。
他常说,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想起了我娘。
我娘常说,过日子,就是搭伙过日子,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心热乎了,日子就好过了。
我还想起了她。
想起她在葡萄架下的那个微笑。
想起她走路时,那挺得笔直的脊梁。
我想,这样一个姑娘,她什么都不缺,她缺的,可能就是一个能真心实意对她好,不把她当成副司令的女儿,也不把她当成一个残疾人,就把她当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来疼的人。
我能做到吗?
我问自己。
能。
天亮的时候,我从床上爬起来,跑到水龙头底下,用冷水浇了一把脸。
水真凉,激得我打了个哆嗦,但脑子却清醒了。
我去找了指导员。
我说:“指导员,我想好了。我愿意。”
我没说我喜欢她,也没说那些虚头巴脑的话。
我就说了四个字。
“我会对她好。”
指导员看着我,笑了。
他说:“我就知道你小子是块好料。”
后来,就安排我们见了面。
还是在那个院子里,还是那个葡萄架下。
林副司令和他爱人都在。
两位老人坐在石凳上,很和蔼,没有一点架子。
她就坐在他们旁边,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衫,还是那两条乌黑的辫子。
她低着头,手指紧张地绞着衣角。
我站在他们面前,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军装被我抓得皱巴巴的。
林副司令让我坐。
我哪敢坐啊,就那么直挺挺地站着。
他问了我一些家常话,问我爹娘身体好不好,家里有几亩地。
我都老老实实地回答了。
他爱人,也就是我后来的岳母,一直微笑着看着我,时不时地给我杯子里添水。
整个过程,她一句话都没说。
我也没敢看她。
气氛有点尴尬。
最后,还是林副司令打破了沉默。
他看着我,很认真地问:“小张,我们家的情况,指导员都跟你说了。我就问你一句,你是真心实意的吗?”
我挺起胸膛,大声回答:“报告首长!我是真心实意的!”
声音太大,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她也吓了一跳,猛地抬起头来看我。
我们的目光,第一次,就那么结结实实地撞在了一起。
她的脸,红得像天边的晚霞。
我也闹了个大红脸。
林副司令和岳母都笑了。
岳母拉着她的手,对她说:“兰丫头,你自己说呢?你觉得小张怎么样?”
她叫林秋兰。
秋天的兰花。
真好听。
她看着我,嘴唇动了动,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
她说:“我……听我爸妈的。”
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下来。
我们的婚礼,很简单。
没有婚纱,没有酒席。
就两家人,在一起吃了顿饭。
部队分给我们一间筒子楼的单间,十几平米,家徒四壁。
一张木板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有一个部队发的铁皮柜子,就是我们全部的家当。
结婚那天,我穿着洗得干干净净的军装,胸前戴着一朵大红花。
她也穿着那件蓝色的卡其布上衣,只是辫子上系了两根红头绳。
没有鞭炮,没有喧闹。
战友们帮我们把简单的行李搬进新房,闹了一会儿,就都走了。
屋子里,一下子就安静下来。
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站在屋子中间,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
她坐在床边,低着头,一言不发。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尴尬又微妙的气氛。
我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那个……你饿不饿?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她摇了摇头。
然后,又是长久的沉默。
我急得抓耳挠腮。
我这辈子,跟人打交道,从来没这么费劲过。
就在我快要憋不住,想出去跑个五公里的时候,她突然开口了。
她说:“张大山。”
这是她第一次叫我的全名。
声音还是那么小,但很清晰。
我赶紧应了一声:“哎!在!”
她说:“你……会不会后悔?”
我愣住了。
我看着她,她也正抬着头看我。
她的眼睛里,有不安,有忐忑,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脆弱。
那一刻,我心里头,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
我突然明白了。
她不是什么副司令的女儿,她也不是一个有残疾的姑娘。
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对未来充满了不确定和恐惧的,我的新媳妇。
我走到她面前,蹲下身子,看着她的眼睛。
我一字一句,说得特别慢,特别认真。
我说:“林秋兰,我张大山这辈子,没读过多少书,也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但是,我今天当着你的面,发个誓。”
“只要我张大山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
“我不会后悔。永远不会。”
我说完,她的眼泪,就下来了。
一滴,一滴,砸在我的手背上,滚烫。
她没有哭出声,就是那么无声地流着泪。
我慌了,手忙脚乱地想去给她擦眼泪,又觉得不妥。
最后,我只是笨拙地,把我的手,放在了她的手上。
她的手很凉。
我的手,又热又糙。
我们就那么握着。
从那天起,我们就算是一家了。
婚后的日子,平淡得像一杯白开水。
但对我来说,这杯白开水,是甜的。
每天早上,我天不亮就起床出操。
等我满身大汗地回来,她已经把早饭准备好了。
一碗热腾腾的稀饭,两个馒头,一小碟咸菜。
她会把我的军装,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床头。
我的搪瓷缸子,总是刷得干干净净,还给我灌满了凉白开。
我吃饭狼吞虎咽,她就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嘴角带着笑。
有时候,她会说:“慢点吃,别噎着。”
声音轻轻的,像羽毛一样,挠得我心里痒痒的。
白天我去部队,她就在家里。
她把我们那个小小的家,收拾得一尘不染。
地板擦得能照出人影。
窗台上的那盆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吊兰,被她养得绿油油的。
她喜欢看书。
我们家最多的东西,就是书。
很多书,我连封面上的字都认不全。
她看书的时候,特别安静。
一坐就是一下午。
阳光照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我有时候训练完了,不回宿舍,就偷偷跑到家属楼下,抬头看着我们家的窗户。
只要看到窗户里透出的那点光,我就觉得,心是满的。
晚上,是我最快活的时候。
吃完饭,我会烧一大锅热水,给她烫脚。
她的右脚,因为小时候生病,肌肉有点萎缩,比左脚要小一些,也总是冰凉的。
我把她的脚,放进热气腾腾的木盆里。
用我粗糙的大手,一遍一遍地给她揉搓。
一开始,她很不好意思,总是想把脚缩回去。
我就按住,不让她动。
我说:“两口子,有啥不好意思的。我给你烫脚,天经地义。”
慢慢地,她就习惯了。
她会靠在床头,手里捧着书,任由我摆弄她的脚。
有时候,她会给我念书里的故事。
她的声音很好听,普通话标准,不疾不徐。
我听不懂什么《安娜·卡列尼娜》,也搞不明白什么《简·爱》。
但我喜欢听她念。
听着她的声音,闻着水盆里升腾起来的草药味儿(她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偏方,说泡脚对身体好),我觉得,这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当然,日子也不总是那么风平浪静。
我娶了副司令的女儿,这事儿在部队里,就像投下了一颗炸弹。
说什么的都有。
当着我的面,大家还都客客气气的,叫我一声“张排长”。
可背地里,那些酸话,跟刀子一样。
说我走了狗屎运。
说我就是图人家里的权势。
还有些家属,看秋兰的眼神,也怪怪的。
有羡慕,有嫉妒,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同情。
有一次,我去家属院的水房打水。
听见两个军嫂在里头嘀嘀咕咕。
一个说:“你看林家那个,嫁了个农村兵,也不知道图啥。要不是那条腿,什么样的找不到?”
另一个说:“可不是嘛。你看她男人,五大三粗的,一看就没啥文化。俩人能有话说吗?”
我当时,血一下就冲到了脑门上。
我拎着水桶,一脚就把门踹开了。
那两个军嫂吓了一跳,脸都白了。
我指着她们,眼睛都红了。
我说:“你们再说一句试试?我媳妇,是我张大山八抬大轿娶回来的!她好不好,我心里清楚!用不着你们在这儿嚼舌根子!”
“我没文化怎么了?我没文化,但我知道疼媳妇!比你们那些有文化的,在外面沾花惹草的男人,强一百倍!”
我吼完了,整个水房鸦雀无声。
那两个军嫂,灰溜溜地跑了。
我拎着水桶回家,一路上,手都在抖。
不是怕,是气。
我气我自己没本事,让她跟着我受这种委屈。
回到家,秋兰看我脸色不对,问我怎么了。
我没瞒她,一五一十地都说了。
我以为她会生气,会难过。
可她没有。
她只是静静地听我说完,然后,给我倒了杯水。
她说:“大山,别跟她们一般见识。嘴长在别人身上,她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
她顿了顿,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
“我只知道,嫁给你,我没后悔过。”
就这一句话,我心里头那股火,一下子就灭了。
是啊。
只要她不觉得委屈,只要她觉得幸福,别人说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为这些事生过气。
我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工作和对她好上头。
我拼命地学习文化。
秋兰就是我最好的老师。
每天晚上,她教我认字,教我写字。
我的手,握枪握惯了,拿笔就跟拿个烧火棍一样,笨拙得不行。
写的字,歪歪扭扭,跟狗爬似的。
她也不嫌弃,就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教。
她的手,软软的,凉凉的。
握着我的手的时候,我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
我的心,就跟揣了只兔子一样,怦怦乱跳。
好多次,我都走神了,字写得更难看了。
她也不恼,就笑着说:“张大山同志,请你专心一点。”
那段日子,是我进步最快的时候。
我不光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还学会了写家信,看报纸,甚至能看懂一些简单的文件了。
我的工作,也越来越出色。
排长,副连长,连长……
我的军衔,一级一级地往上升。
我知道,这背后,有岳父的提携,但更多的是我自己的努力,和秋兰的功劳。
每次我遇到工作上的难题,跟她一说,她总能给我分析得头头是道。
她虽然没当过兵,但她从小在部队大院长大,耳濡目染,对部队里的事,比我还清楚。
她总说:“大山,你性子直,容易得罪人。凡事多想一步,多看一层。”
她就是我的定海神针。
有她在,我心里就踏实。
我们的儿子,是在我们结婚第三年出生的。
取名叫张念军。
意思是,思念部队,也希望他以后能成为一个军人。
儿子出生那天,我紧张得在产房外头来回踱步,地板都快被我踩出个坑了。
岳父岳母也来了,比我还紧张。
当护士抱着孩子出来,说母子平安的时候,我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眼泪“刷”就下来了。
我冲进产房,看到秋兰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头发被汗水浸湿了,贴在额头上。
她看到我,虚弱地笑了笑。
我握着她的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就是一个劲儿地掉眼豆子。
她用另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手背。
她说:“傻样儿,哭什么。当爹了,该高兴才对。”
有了孩子,我们的家,更像一个家了。
小小的房间里,总是充满了孩子的哭声、笑声。
秋兰的身体,因为生孩子,落了点病根,腰总是疼。
加上她的腿脚不方便,带孩子很辛苦。
我只要一有空,就把所有活儿都包了。
换尿布,喂奶粉,洗衣服,做饭。
我一个在训练场上嗷嗷叫的汉子,干起这些活来,竟然也像模像样。
战友们都笑我,说我是“妻管严”,“模范丈夫”。
我才不管他们怎么说。
我自己的媳妇,自己的娃,我不疼谁疼?
儿子一天天长大,越来越淘气。
他学会走路之后,就喜欢满屋子跑。
我最担心的,就是他撞到秋兰。
秋兰走路慢,躲闪不及。
好几次,儿子像个小炮弹一样冲过去,都是我眼疾手快,一把给捞住了。
秋兰总说我太紧张了。
她说:“哪有那么娇气。他是我儿子,撞一下怕什么。”
可我就是怕。
我怕她疼,怕她摔倒。
这种害怕,刻在了我的骨子里。
以至于后来,形成了一种习惯。
我们一起出门,我总是走在她右边,用我的身体,给她隔出一个安全的空间。
下楼梯,我总是在她下面一级,伸出手,让她扶着我的胳膊。
过马路,我总是紧紧地牵着她的手。
这些动作,都成了我的本能,不需要思考。
儿子上学了,很聪明,学习成绩一直很好。
他很懂事,知道妈妈身体不好,从小就学会了照顾妈妈。
他会帮妈妈倒水,会给妈妈捶背。
有时候,我看着他们娘俩,坐在一起看书,阳光照在他们身上。
儿子会指着书上的字,问这问那。
秋兰会耐心地,一遍一遍地给他讲解。
那一刻,我觉得,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时间过得真快啊。
一晃,几十年就过去了。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
我们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们从筒子楼,搬进了有独立厨房和卫生间的套房。
家里有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
我也从一个普通的军官,转业到了地方,成了一个小小的干部。
儿子考上了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大城市工作,还给我们娶了个漂亮的儿媳妇。
一切,都好像越来越好了。
唯一不变的,是我们俩的感情。
我们还是像年轻时一样。
她还是喜欢看书,我还是喜欢给她念报纸。
她还是会给我做我最爱吃的打卤面,我还是会每天晚上给她烫脚。
我们的话,不多。
有时候,一整个下午,我们俩可以一句话都不说,就那么各干各的,但心里头,是安宁的,是踏实的。
因为我们知道,一回头,那个人就在。
退休之后,我们的时间更多了。
我学会了养花。
把我们家那个小小的阳台,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花。
月季,茉莉,君子兰。
秋兰最喜欢的,是兰花。
她说,兰花安静,不张扬,就像她自己。
我跑遍了整个城市的花鸟市场,给她淘换来好几个品种的兰花。
我们俩,就像伺候孩子一样,给它们浇水,施肥,晒太阳。
看着那些兰花,从一个小小的花苞,慢慢地绽放,吐露芬芳。
秋兰的脸上,会露出孩子一样满足的笑容。
那时候,她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了。
她的腿,天气一变,就疼得厉害。
腰也直不起来了。
晚上,她常常疼得睡不着觉。
我就陪着她,给她揉腿,揉腰,跟她说话,分散她的注意力。
她总说:“大山,拖累你了。”
我把她搂在怀里,说:“说什么傻话。我们是夫妻。夫妻,就是一体的。你疼,我也疼。”
我带她去过很多医院,找过很多专家。
西医,中医,都看了。
药吃了一大堆,但效果都不大。
医生说,这是陈年旧疾,只能养着。
我知道,她很痛苦。
但她从来不在我面前表现出来。
她总是那么平静,那么温和。
她越是这样,我心里就越难受。
我宁愿她哭,她闹,她冲我发脾气。
那样,我心里还好受一点。
她最后的日子,是在医院里度过的。
那个冬天,特别冷。
窗外,北风呼啸,刮得树枝呜呜作响。
病房里,却很暖和。
我一天二十四小时地守着她。
给她喂饭,擦身,端屎端尿。
我不让儿子儿媳插手。
这是我媳妇,伺候她,是我的责任。
她的意识,时而清醒,时而糊涂。
清醒的时候,她会拉着我的手,看着我,眼睛里都是不舍。
她说:“大山,我这辈子,能嫁给你,是我的福气。”
我说:“傻瓜,能娶到你,才是我张大山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她笑了,笑得很虚弱。
她说:“我走了以后,你一个人,要好好过。”
“别总吃剩菜,对胃不好。”
“降压药,要按时吃。”
“阳台上的花,记得浇水,特别是那几盆兰花。”
她絮絮叨叨地,交代着后事。
我听着,心像被刀子割一样。
我握紧她的手,说:“你别胡说。你会好起来的。我们还要一起,看兰花开呢。”
她摇摇头,说:“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
她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小布包,递给我。
打开来,就是那双千层底的布鞋垫。
她说:“这是我早就给你做好的。想着你冬天脚冷,穿皮鞋,垫上这个,能暖和点。”
“我的手,没力气了。针脚,有点乱,你别嫌弃。”
我看着那双鞋垫,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哭得像个孩子。
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抬起手,想帮我擦眼泪。
可那只手,抬到一半,就垂了下去。
她走了。
就在那个下着大雪的清晨。
走的时候,很安详。
嘴角,还带着一丝微笑。
她走后,我觉得,我的天,塌了。
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黑白色。
儿子儿媳要接我去他们那儿住。
我拒绝了。
我说:“我就守着这个家。这个家里,有你妈的味儿。”
我每天,还是按照以前的习惯生活。
早上起来,打扫卫生。
然后去菜市场买菜。
我会买她爱吃的菜。
回来,做好了,摆上两副碗筷。
我一边吃,一边跟她说话。
我说:“秋兰,今天我烧了你最爱吃的红烧鱼,你尝尝,咸淡怎么样?”
我说:“楼下王大爷家的孙子,考上大学了,出息了。”
我说:“阳台上的兰花,又开了一朵,真香啊。”
我说着说着,眼泪就下来了。
我知道,我这是在自欺欺人。
我知道,她再也回不来了。
可我,就是控制不住。
我把她所有的东西,都原封不动地放着。
她的书,她的衣服,她的梳子,她的茶杯。
就好像,她只是出了个远门,很快就会回来。
那双鞋垫,我舍不得垫。
我就把它放在抽屉里。
想她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摸摸。
上面,好像还残留着她的体温,和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
别人都说,我这辈子,是捡了个大漏。
娶了副司令的女儿,少奋斗了三十年。
以前,我也这么觉得。
我觉得,是我高攀了她。
是我运气好。
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
什么副司令的女儿,什么残疾。
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是林秋兰。
是那个在葡萄架下,对我微笑的姑娘。
是那个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教我写字的妻子。
是那个在我最失意的时候,对我说“有我呢”的爱人。
是那个为我生儿育女,操劳了一辈子的女人。
她是我张大山的命。
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财富。
遇到她,不是我捡了漏。
而是我,被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捡到了。
我这一生,当过兵,打过仗,也算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我不信神,不信佛。
但我信缘分。
我相信,我和她,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如果没有她,我张大山,可能现在还在那个山沟沟里,面朝黄土背朝天。
是他,把我从泥土里,拉了出来。
她给了我一个家,给了我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她用她一生的温柔和智慧,把我这个粗糙的石头,打磨成了一块不那么硌人的璞玉。
而我呢?
我给了她什么?
我只是,给了她一个健全的身体,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
我只是,在她需要的时候,陪在她身边。
我做的,太少了。
太少了。
如果有来生,我不想再当什么战斗英雄,不想再当什么干部。
我就想,当一棵树。
长在她每天看书的窗前。
夏天,为她遮挡烈日。
秋天,为她挡住风雨。
我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守着她。
一辈子,又一辈子。
今天,是她的祭日。
我起得很早。
我穿上我那身,已经洗得发白的旧军装。
把那枚军功章,端端正正地别在胸前。
这是她最喜欢看我穿的样子。
她说,我穿军装的时候,最精神。
我对着镜子,梳了梳我那已经花白的头发。
镜子里的人,老了。
眼角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
眼神,也没有了当年的锐气。
但我知道,我的腰杆,还挺得笔直。
因为,我是她的男人。
我不能给她丢脸。
我来到阳台,给兰花浇了水。
那盆她最喜欢的墨兰,又开花了。
幽幽的香气,弥漫了整个屋子。
我剪下一朵,别在胸前的口袋里。
我提着一个篮子,出了门。
篮子里,是她爱吃的点心,还有一瓶她爱喝的桂花酒。
墓地在郊区。
很安静。
我坐了很久的公交车,才到。
她的墓碑,是我亲手设计的。
上面,没有刻那些冰冷的头衔。
只刻了一行字:
爱妻林秋兰之墓。
下面,是我的名字。
我把点心和酒,一样一样地摆在墓碑前。
我拿出那双鞋垫,轻轻地放在墓碑上。
我用手,一遍一遍地,擦拭着墓碑上她的照片。
照片上的她,还是年轻时的模样。
两条乌黑的辫子,一双清澈的眼睛,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就好像,她从来没有离开过。
我坐在墓碑前,跟她说话。
我说:“秋兰,我来看你了。”
“儿子上个星期回来了,给我带了好多东西。他说,等他退休了,就回来陪我。”
“儿媳妇也好,跟个亲闺女一样。你放心吧。”
“家里的兰花,长得可好了。你闻闻,我给你带来了。”
我把胸前的兰花,凑到照片前。
“秋-兰,我……想你了。”
说到最后,我的声音,哽咽了。
风,吹过松林,发出呜呜的声响。
像是在回应我。
我从篮子里,拿出那瓶桂花酒。
我倒了两杯。
一杯,洒在墓碑前。
一杯,我自己一饮而尽。
酒很烈,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
我的眼前,有些模糊。
我仿佛又看到了。
看到了那个阳光斑驳的午后。
葡萄架下,那个穿着蓝色卡其布上衣的姑娘,抬起头,对我露出了一个,足以照亮我一生的微笑。
来源:小马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