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年入伍,副司令女儿因腿有残疾无人愿娶,我捡漏,结果幸福一生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29 20:24 1

摘要:抽屉一拉开,一股子樟脑球混合着旧棉布的味儿就钻进鼻子,有点呛,但闻惯了,反倒觉得安心。

那双千层底的布鞋垫,就放在我床头柜最上层的抽屉里。

抽屉一拉开,一股子樟脑球混合着旧棉布的味儿就钻进鼻子,有点呛,但闻惯了,反倒觉得安心。

鞋垫是她做的。

针脚细得像拿尺子比着绣出来的一样,密密匝匝,一层压着一层。边缘用深蓝色的布条滚了边,磨得已经起了毛,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

鞋垫的脚跟位置,有一个地方颜色特别深,还微微有点凹陷。

那是我踩出来的。

也是她留给我最后的念物。

有时候夜里睡不着,我会把它拿出来,放在手心里摩挲。那粗糙的布面,硌着我手心的老茧,一下,又一下,就像她还在我耳边,用那不紧不慢的语调,跟我说着话。

别人都说我这辈子是捡了个大漏。

我自己也这么觉得。

那年是1972年,我还是个愣头青,刚从我们那个穷得叮当响的山沟沟里出来,穿上了一身崭新的绿军装。

那时候的兵,跟现在的孩子不一样。

我们心里头,装的都是些大东西。保家卫国,解放全人类,听着玄乎,可那时候我们真信。

每天除了训练就是学习,脑子里那根弦绷得紧紧的,像拉满了的弓。

训练场上的土,是黄的,混着汗味儿,太阳一晒,蒸腾起一股子尘土的腥气。我们就在那黄土地上爬,滚,摔,打。胳膊肘和膝盖上的皮,就没好过,旧的伤疤叠着新的血痕,跟那打着补丁的作训服一个德行。

那时候,我最大的念想,就是食堂开饭的哨声。

高粱米饭,有时候是玉米面窝头,配上一大勺熬得烂糊的白菜炖豆腐。没什么油水,但我们吃得香啊。一大搪瓷缸子饭,呼噜呼噜扒拉下去,胃里热乎乎的,感觉浑身的劲儿又回来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像营房前头那条河,看着不动,其实一直在往前淌。

直到有一天,河里被扔进了一块石头。

石头就是她。

不,准确地说,是关于她的传闻。

我们副司令员,姓林,是个老革命,打过仗,身上有伤疤,平时不苟言笑,威严得很。我们这些新兵蛋子,见了他都绕着道走,生怕喘气声大了点,被他瞪一眼。

传闻说的,就是他家的独生女儿。

说她长得好看,像画里的人。

说她有文化,读过好多书,还会说洋文。

还说,她脚有点毛病,走路一高一低。

就因为这个,二十好几了,还没人家。

在那个年代,一个姑娘家,二十多岁没结婚,是天大的事。更何况,还是副司令的女儿。

这事儿就在我们这些年轻士兵里头,成了公开的秘密。

大家嘴上不说,心里头都跟明镜似的。

那些有点背景、有点门路的干部子弟,眼睛都盯着呢。谁要是能娶了她,那可不就是一步登天?可一想到她那条腿,又都打了退堂鼓。

那时候的人,心思单纯,也实在。娶媳妇,都想娶个身体康健,能干活,能生养的。

副司令的女儿又怎么样?走路不方便,以后还不得靠男人伺候?

我当时听了,也就是当个故事听。

这事儿离我太远了。

我一个农村兵,大字不识几个,家里穷得连个像样的婆娘都娶不上,哪敢有那份心思?我就是那地上的泥,人家是天上的云。

我第一次见她,是个意外。

那天我被派去给司令员家里送文件。

那是我第一次进机关大院里头的“将军楼”。

楼是红砖的,两层高,门口有警卫员站岗。我紧张得手心直冒汗,把文件袋抱得紧紧的,生怕弄出一点褶皱。

通报之后,我跟着警卫员进了院子。

院子不大,收拾得很干净。角落里种着几棵向日葵,花盘开得比我的脸盆还大,沉甸甸地低着头。

空气里有股淡淡的皂角味儿,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花香。

她就坐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

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卡其布上衣,两条辫子乌黑油亮,垂在胸前。

她手里捧着一本书,看得入神,连我走近了都没发觉。

阳光透过葡萄叶的缝隙,在她身上洒下斑驳的光影,一晃一晃的。

那一瞬间,我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就觉得,真安静啊。

她就像那幅挂在宣传栏里的画,美好得不真实。

我不敢多看,低着头,把文件交给了出来接的阿姨。转身要走的时候,眼角的余光还是忍不住瞟了她一眼。

她正好抬起头,朝我这边看过来。

她的眼睛,很亮,像山里的泉水,清澈见底。

没有传闻中高干子女的骄矜,也没有因为身体缺陷而有的自卑和阴郁。

就是那么坦坦荡荡地看着你,还对我,微微笑了一下。

我的脸“刷”一下就红了,红到了耳根子。

像个傻子一样,同手同脚地,几乎是逃出了那个院子。

后来,我又见过她几次。

都是远远地。

在军区大院的路上,她走在前面,一步,一步,走得很慢。

她的右脚,落地比左脚要重一些,身子会跟着有一个轻微的起伏。

不像别人说的那么夸张,不仔细看,其实看不太出来。

但她从不遮掩。

她就那么不紧不慢地走着,背挺得笔直,像一棵小白杨。

有时候,我会故意放慢脚步,跟在她身后。

不是有什么坏心思,就是觉得,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头就特别踏实。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喜欢。

那时候的我们,不懂什么叫喜欢,什么叫爱。

就觉得,这个人,我想对她好。

我想帮她拎东西,我想在她走路累的时候,能有个地方让她歇歇脚。

我想把我的窝头分给她一半,虽然我知道她肯定不稀罕。

这些念头,就像野草一样,在我心里疯长。

但我一个字都不敢说。

我把这些心思,全都写进了日记里。

我的日记本,就是那种最普通的牛皮纸封面的本子,上头印着“为人民服务”五个红字。

我识字不多,写的都是些大白话,错别字也多。

但那是我唯一能跟自己说话的地方。

转机来得猝不及不及。

是我们的指导员找我谈的话。

在一个训练结束的傍晚,晚霞把天边烧得通红。

指导员把我叫到他的宿舍,给我倒了杯水,搪瓷缸子磕在桌上,发出“当”的一声脆响。

他问我家里的情况,问我的个人问题。

我一五一十地说了。

我说家里穷,兄弟多,我当兵就是为了给家里减轻点负担,以后退伍了,能找个工作,娶个媳妇,就算对得起爹娘了。

指导员听完,沉默了很久。

他抽着烟,烟雾缭绕,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最后,他把烟头在鞋底上摁灭,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小张,有个机会,就看你愿不愿意。”

他说了林副司令家里的事。

他说,林副司令两口子,看中我了。

看中我什么?

看中我老实,本分,是个农村娃,没那么多花花肠子。

看中我训练刻苦,年年都是五好战士,是个有上进心的。

最重要的是,他们觉得,我不会嫌弃他们的女儿。

我当时就懵了。

脑子里像被扔了个炸雷,嗡嗡作响。

幸福吗?

好像有那么一点。

但更多的是慌乱,是害怕,是不知所措。

我?娶副司令的女儿?

这不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我结结巴巴地问指导员:“指导员,这……这是真的?我……我配不上人家啊。”

指导员拍了拍我的肩膀,手劲很大。

他说:“配不配得上,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是人家姑娘自己点头了。”

她点头了?

她见过我?她认识我?

后来我才知道,她早就注意到我了。

她说,她好几次在院子里看书,都看到一个新兵蛋子,抱着文件,紧张得跟要去上战场一样,从她家门口跑过去。

她说,她看过我的档案,看过我写的那些错字连篇的思想汇报。

她说,她觉得我这人,实诚。

指导员让我回去好好想想,给我三天时间。

那三天,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那么煎熬过。

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白天训练,脑子里也是一团浆糊,好几次差点从障碍墙上掉下来。

战友们都看出了我的不对劲,问我怎么了。

我能怎么说?

我只能说,想家了。

夜里,我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天花板。

我们一个班,十几个人睡在一个大通铺上。战友们的呼噜声,磨牙声,此起彼伏。

我却觉得,整个世界安静得只剩下我自己的心跳声。

“咚,咚,咚。”

一声比一声重,敲得我胸口发慌。

我一遍遍地问自己。

张大山,你凭什么?

你一个山沟里出来的穷小子,人家是金枝玉叶。

你娶了她,别人会怎么看你?说你攀高枝,说你吃软饭?

你能给她幸福吗?

她跟着你,会不会受委屈?

这些问题,像一座座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第三天晚上,我想了一夜。

我想起了我爹。

我爹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没出过我们那个山头。

他常说,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想起了我娘。

我娘常说,过日子,就是搭伙过日子,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心热乎了,日子就好过了。

我还想起了她。

想起她在葡萄架下的那个微笑。

想起她走路时,那挺得笔直的脊梁。

我想,这样一个姑娘,她什么都不缺,她缺的,可能就是一个能真心实意对她好,不把她当成副司令的女儿,也不把她当成一个残疾人,就把她当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来疼的人。

我能做到吗?

我问自己。

能。

天亮的时候,我从床上爬起来,跑到水龙头底下,用冷水浇了一把脸。

水真凉,激得我打了个哆嗦,但脑子却清醒了。

我去找了指导员。

我说:“指导员,我想好了。我愿意。”

我没说我喜欢她,也没说那些虚头巴脑的话。

我就说了四个字。

“我会对她好。”

指导员看着我,笑了。

他说:“我就知道你小子是块好料。”

后来,就安排我们见了面。

还是在那个院子里,还是那个葡萄架下。

林副司令和他爱人都在。

两位老人坐在石凳上,很和蔼,没有一点架子。

她就坐在他们旁边,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衫,还是那两条乌黑的辫子。

她低着头,手指紧张地绞着衣角。

我站在他们面前,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军装被我抓得皱巴巴的。

林副司令让我坐。

我哪敢坐啊,就那么直挺挺地站着。

他问了我一些家常话,问我爹娘身体好不好,家里有几亩地。

我都老老实实地回答了。

他爱人,也就是我后来的岳母,一直微笑着看着我,时不时地给我杯子里添水。

整个过程,她一句话都没说。

我也没敢看她。

气氛有点尴尬。

最后,还是林副司令打破了沉默。

他看着我,很认真地问:“小张,我们家的情况,指导员都跟你说了。我就问你一句,你是真心实意的吗?”

我挺起胸膛,大声回答:“报告首长!我是真心实意的!”

声音太大,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她也吓了一跳,猛地抬起头来看我。

我们的目光,第一次,就那么结结实实地撞在了一起。

她的脸,红得像天边的晚霞。

我也闹了个大红脸。

林副司令和岳母都笑了。

岳母拉着她的手,对她说:“兰丫头,你自己说呢?你觉得小张怎么样?”

她叫林秋兰。

秋天的兰花。

真好听。

她看着我,嘴唇动了动,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

她说:“我……听我爸妈的。”

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下来。

我们的婚礼,很简单。

没有婚纱,没有酒席。

就两家人,在一起吃了顿饭。

部队分给我们一间筒子楼的单间,十几平米,家徒四壁。

一张木板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有一个部队发的铁皮柜子,就是我们全部的家当。

结婚那天,我穿着洗得干干净净的军装,胸前戴着一朵大红花。

她也穿着那件蓝色的卡其布上衣,只是辫子上系了两根红头绳。

没有鞭炮,没有喧闹。

战友们帮我们把简单的行李搬进新房,闹了一会儿,就都走了。

屋子里,一下子就安静下来。

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站在屋子中间,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

她坐在床边,低着头,一言不发。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尴尬又微妙的气氛。

我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那个……你饿不饿?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她摇了摇头。

然后,又是长久的沉默。

我急得抓耳挠腮。

我这辈子,跟人打交道,从来没这么费劲过。

就在我快要憋不住,想出去跑个五公里的时候,她突然开口了。

她说:“张大山。”

这是她第一次叫我的全名。

声音还是那么小,但很清晰。

我赶紧应了一声:“哎!在!”

她说:“你……会不会后悔?”

我愣住了。

我看着她,她也正抬着头看我。

她的眼睛里,有不安,有忐忑,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脆弱。

那一刻,我心里头,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

我突然明白了。

她不是什么副司令的女儿,她也不是一个有残疾的姑娘。

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对未来充满了不确定和恐惧的,我的新媳妇。

我走到她面前,蹲下身子,看着她的眼睛。

我一字一句,说得特别慢,特别认真。

我说:“林秋兰,我张大山这辈子,没读过多少书,也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但是,我今天当着你的面,发个誓。”

“只要我张大山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

“我不会后悔。永远不会。”

我说完,她的眼泪,就下来了。

一滴,一滴,砸在我的手背上,滚烫。

她没有哭出声,就是那么无声地流着泪。

我慌了,手忙脚乱地想去给她擦眼泪,又觉得不妥。

最后,我只是笨拙地,把我的手,放在了她的手上。

她的手很凉。

我的手,又热又糙。

我们就那么握着。

从那天起,我们就算是一家了。

婚后的日子,平淡得像一杯白开水。

但对我来说,这杯白开水,是甜的。

每天早上,我天不亮就起床出操。

等我满身大汗地回来,她已经把早饭准备好了。

一碗热腾腾的稀饭,两个馒头,一小碟咸菜。

她会把我的军装,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床头。

我的搪瓷缸子,总是刷得干干净净,还给我灌满了凉白开。

我吃饭狼吞虎咽,她就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嘴角带着笑。

有时候,她会说:“慢点吃,别噎着。”

声音轻轻的,像羽毛一样,挠得我心里痒痒的。

白天我去部队,她就在家里。

她把我们那个小小的家,收拾得一尘不染。

地板擦得能照出人影。

窗台上的那盆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吊兰,被她养得绿油油的。

她喜欢看书。

我们家最多的东西,就是书。

很多书,我连封面上的字都认不全。

她看书的时候,特别安静。

一坐就是一下午。

阳光照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我有时候训练完了,不回宿舍,就偷偷跑到家属楼下,抬头看着我们家的窗户。

只要看到窗户里透出的那点光,我就觉得,心是满的。

晚上,是我最快活的时候。

吃完饭,我会烧一大锅热水,给她烫脚。

她的右脚,因为小时候生病,肌肉有点萎缩,比左脚要小一些,也总是冰凉的。

我把她的脚,放进热气腾腾的木盆里。

用我粗糙的大手,一遍一遍地给她揉搓。

一开始,她很不好意思,总是想把脚缩回去。

我就按住,不让她动。

我说:“两口子,有啥不好意思的。我给你烫脚,天经地义。”

慢慢地,她就习惯了。

她会靠在床头,手里捧着书,任由我摆弄她的脚。

有时候,她会给我念书里的故事。

她的声音很好听,普通话标准,不疾不徐。

我听不懂什么《安娜·卡列尼娜》,也搞不明白什么《简·爱》。

但我喜欢听她念。

听着她的声音,闻着水盆里升腾起来的草药味儿(她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偏方,说泡脚对身体好),我觉得,这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当然,日子也不总是那么风平浪静。

我娶了副司令的女儿,这事儿在部队里,就像投下了一颗炸弹。

说什么的都有。

当着我的面,大家还都客客气气的,叫我一声“张排长”。

可背地里,那些酸话,跟刀子一样。

说我走了狗屎运。

说我就是图人家里的权势。

还有些家属,看秋兰的眼神,也怪怪的。

有羡慕,有嫉妒,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同情。

有一次,我去家属院的水房打水。

听见两个军嫂在里头嘀嘀咕咕。

一个说:“你看林家那个,嫁了个农村兵,也不知道图啥。要不是那条腿,什么样的找不到?”

另一个说:“可不是嘛。你看她男人,五大三粗的,一看就没啥文化。俩人能有话说吗?”

我当时,血一下就冲到了脑门上。

我拎着水桶,一脚就把门踹开了。

那两个军嫂吓了一跳,脸都白了。

我指着她们,眼睛都红了。

我说:“你们再说一句试试?我媳妇,是我张大山八抬大轿娶回来的!她好不好,我心里清楚!用不着你们在这儿嚼舌根子!”

“我没文化怎么了?我没文化,但我知道疼媳妇!比你们那些有文化的,在外面沾花惹草的男人,强一百倍!”

我吼完了,整个水房鸦雀无声。

那两个军嫂,灰溜溜地跑了。

我拎着水桶回家,一路上,手都在抖。

不是怕,是气。

我气我自己没本事,让她跟着我受这种委屈。

回到家,秋兰看我脸色不对,问我怎么了。

我没瞒她,一五一十地都说了。

我以为她会生气,会难过。

可她没有。

她只是静静地听我说完,然后,给我倒了杯水。

她说:“大山,别跟她们一般见识。嘴长在别人身上,她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

她顿了顿,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

“我只知道,嫁给你,我没后悔过。”

就这一句话,我心里头那股火,一下子就灭了。

是啊。

只要她不觉得委屈,只要她觉得幸福,别人说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为这些事生过气。

我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工作和对她好上头。

我拼命地学习文化。

秋兰就是我最好的老师。

每天晚上,她教我认字,教我写字。

我的手,握枪握惯了,拿笔就跟拿个烧火棍一样,笨拙得不行。

写的字,歪歪扭扭,跟狗爬似的。

她也不嫌弃,就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教。

她的手,软软的,凉凉的。

握着我的手的时候,我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

我的心,就跟揣了只兔子一样,怦怦乱跳。

好多次,我都走神了,字写得更难看了。

她也不恼,就笑着说:“张大山同志,请你专心一点。”

那段日子,是我进步最快的时候。

我不光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还学会了写家信,看报纸,甚至能看懂一些简单的文件了。

我的工作,也越来越出色。

排长,副连长,连长……

我的军衔,一级一级地往上升。

我知道,这背后,有岳父的提携,但更多的是我自己的努力,和秋兰的功劳。

每次我遇到工作上的难题,跟她一说,她总能给我分析得头头是道。

她虽然没当过兵,但她从小在部队大院长大,耳濡目染,对部队里的事,比我还清楚。

她总说:“大山,你性子直,容易得罪人。凡事多想一步,多看一层。”

她就是我的定海神针。

有她在,我心里就踏实。

我们的儿子,是在我们结婚第三年出生的。

取名叫张念军。

意思是,思念部队,也希望他以后能成为一个军人。

儿子出生那天,我紧张得在产房外头来回踱步,地板都快被我踩出个坑了。

岳父岳母也来了,比我还紧张。

当护士抱着孩子出来,说母子平安的时候,我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眼泪“刷”就下来了。

我冲进产房,看到秋兰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头发被汗水浸湿了,贴在额头上。

她看到我,虚弱地笑了笑。

我握着她的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就是一个劲儿地掉眼豆子。

她用另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手背。

她说:“傻样儿,哭什么。当爹了,该高兴才对。”

有了孩子,我们的家,更像一个家了。

小小的房间里,总是充满了孩子的哭声、笑声。

秋兰的身体,因为生孩子,落了点病根,腰总是疼。

加上她的腿脚不方便,带孩子很辛苦。

我只要一有空,就把所有活儿都包了。

换尿布,喂奶粉,洗衣服,做饭。

我一个在训练场上嗷嗷叫的汉子,干起这些活来,竟然也像模像样。

战友们都笑我,说我是“妻管严”,“模范丈夫”。

我才不管他们怎么说。

我自己的媳妇,自己的娃,我不疼谁疼?

儿子一天天长大,越来越淘气。

他学会走路之后,就喜欢满屋子跑。

我最担心的,就是他撞到秋兰。

秋兰走路慢,躲闪不及。

好几次,儿子像个小炮弹一样冲过去,都是我眼疾手快,一把给捞住了。

秋兰总说我太紧张了。

她说:“哪有那么娇气。他是我儿子,撞一下怕什么。”

可我就是怕。

我怕她疼,怕她摔倒。

这种害怕,刻在了我的骨子里。

以至于后来,形成了一种习惯。

我们一起出门,我总是走在她右边,用我的身体,给她隔出一个安全的空间。

下楼梯,我总是在她下面一级,伸出手,让她扶着我的胳膊。

过马路,我总是紧紧地牵着她的手。

这些动作,都成了我的本能,不需要思考。

儿子上学了,很聪明,学习成绩一直很好。

他很懂事,知道妈妈身体不好,从小就学会了照顾妈妈。

他会帮妈妈倒水,会给妈妈捶背。

有时候,我看着他们娘俩,坐在一起看书,阳光照在他们身上。

儿子会指着书上的字,问这问那。

秋兰会耐心地,一遍一遍地给他讲解。

那一刻,我觉得,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时间过得真快啊。

一晃,几十年就过去了。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

我们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们从筒子楼,搬进了有独立厨房和卫生间的套房。

家里有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

我也从一个普通的军官,转业到了地方,成了一个小小的干部。

儿子考上了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大城市工作,还给我们娶了个漂亮的儿媳妇。

一切,都好像越来越好了。

唯一不变的,是我们俩的感情。

我们还是像年轻时一样。

她还是喜欢看书,我还是喜欢给她念报纸。

她还是会给我做我最爱吃的打卤面,我还是会每天晚上给她烫脚。

我们的话,不多。

有时候,一整个下午,我们俩可以一句话都不说,就那么各干各的,但心里头,是安宁的,是踏实的。

因为我们知道,一回头,那个人就在。

退休之后,我们的时间更多了。

我学会了养花。

把我们家那个小小的阳台,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花。

月季,茉莉,君子兰。

秋兰最喜欢的,是兰花。

她说,兰花安静,不张扬,就像她自己。

我跑遍了整个城市的花鸟市场,给她淘换来好几个品种的兰花。

我们俩,就像伺候孩子一样,给它们浇水,施肥,晒太阳。

看着那些兰花,从一个小小的花苞,慢慢地绽放,吐露芬芳。

秋兰的脸上,会露出孩子一样满足的笑容。

那时候,她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了。

她的腿,天气一变,就疼得厉害。

腰也直不起来了。

晚上,她常常疼得睡不着觉。

我就陪着她,给她揉腿,揉腰,跟她说话,分散她的注意力。

她总说:“大山,拖累你了。”

我把她搂在怀里,说:“说什么傻话。我们是夫妻。夫妻,就是一体的。你疼,我也疼。”

我带她去过很多医院,找过很多专家。

西医,中医,都看了。

药吃了一大堆,但效果都不大。

医生说,这是陈年旧疾,只能养着。

我知道,她很痛苦。

但她从来不在我面前表现出来。

她总是那么平静,那么温和。

她越是这样,我心里就越难受。

我宁愿她哭,她闹,她冲我发脾气。

那样,我心里还好受一点。

她最后的日子,是在医院里度过的。

那个冬天,特别冷。

窗外,北风呼啸,刮得树枝呜呜作响。

病房里,却很暖和。

我一天二十四小时地守着她。

给她喂饭,擦身,端屎端尿。

我不让儿子儿媳插手。

这是我媳妇,伺候她,是我的责任。

她的意识,时而清醒,时而糊涂。

清醒的时候,她会拉着我的手,看着我,眼睛里都是不舍。

她说:“大山,我这辈子,能嫁给你,是我的福气。”

我说:“傻瓜,能娶到你,才是我张大山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她笑了,笑得很虚弱。

她说:“我走了以后,你一个人,要好好过。”

“别总吃剩菜,对胃不好。”

“降压药,要按时吃。”

“阳台上的花,记得浇水,特别是那几盆兰花。”

她絮絮叨叨地,交代着后事。

我听着,心像被刀子割一样。

我握紧她的手,说:“你别胡说。你会好起来的。我们还要一起,看兰花开呢。”

她摇摇头,说:“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

她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小布包,递给我。

打开来,就是那双千层底的布鞋垫。

她说:“这是我早就给你做好的。想着你冬天脚冷,穿皮鞋,垫上这个,能暖和点。”

“我的手,没力气了。针脚,有点乱,你别嫌弃。”

我看着那双鞋垫,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哭得像个孩子。

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抬起手,想帮我擦眼泪。

可那只手,抬到一半,就垂了下去。

她走了。

就在那个下着大雪的清晨。

走的时候,很安详。

嘴角,还带着一丝微笑。

她走后,我觉得,我的天,塌了。

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黑白色。

儿子儿媳要接我去他们那儿住。

我拒绝了。

我说:“我就守着这个家。这个家里,有你妈的味儿。”

我每天,还是按照以前的习惯生活。

早上起来,打扫卫生。

然后去菜市场买菜。

我会买她爱吃的菜。

回来,做好了,摆上两副碗筷。

我一边吃,一边跟她说话。

我说:“秋兰,今天我烧了你最爱吃的红烧鱼,你尝尝,咸淡怎么样?”

我说:“楼下王大爷家的孙子,考上大学了,出息了。”

我说:“阳台上的兰花,又开了一朵,真香啊。”

我说着说着,眼泪就下来了。

我知道,我这是在自欺欺人。

我知道,她再也回不来了。

可我,就是控制不住。

我把她所有的东西,都原封不动地放着。

她的书,她的衣服,她的梳子,她的茶杯。

就好像,她只是出了个远门,很快就会回来。

那双鞋垫,我舍不得垫。

我就把它放在抽屉里。

想她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摸摸。

上面,好像还残留着她的体温,和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

别人都说,我这辈子,是捡了个大漏。

娶了副司令的女儿,少奋斗了三十年。

以前,我也这么觉得。

我觉得,是我高攀了她。

是我运气好。

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

什么副司令的女儿,什么残疾。

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是林秋兰。

是那个在葡萄架下,对我微笑的姑娘。

是那个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教我写字的妻子。

是那个在我最失意的时候,对我说“有我呢”的爱人。

是那个为我生儿育女,操劳了一辈子的女人。

她是我张大山的命。

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财富。

遇到她,不是我捡了漏。

而是我,被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捡到了。

我这一生,当过兵,打过仗,也算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我不信神,不信佛。

但我信缘分。

我相信,我和她,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如果没有她,我张大山,可能现在还在那个山沟沟里,面朝黄土背朝天。

是他,把我从泥土里,拉了出来。

她给了我一个家,给了我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她用她一生的温柔和智慧,把我这个粗糙的石头,打磨成了一块不那么硌人的璞玉。

而我呢?

我给了她什么?

我只是,给了她一个健全的身体,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

我只是,在她需要的时候,陪在她身边。

我做的,太少了。

太少了。

如果有来生,我不想再当什么战斗英雄,不想再当什么干部。

我就想,当一棵树。

长在她每天看书的窗前。

夏天,为她遮挡烈日。

秋天,为她挡住风雨。

我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守着她。

一辈子,又一辈子。

今天,是她的祭日。

我起得很早。

我穿上我那身,已经洗得发白的旧军装。

把那枚军功章,端端正正地别在胸前。

这是她最喜欢看我穿的样子。

她说,我穿军装的时候,最精神。

我对着镜子,梳了梳我那已经花白的头发。

镜子里的人,老了。

眼角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

眼神,也没有了当年的锐气。

但我知道,我的腰杆,还挺得笔直。

因为,我是她的男人。

我不能给她丢脸。

我来到阳台,给兰花浇了水。

那盆她最喜欢的墨兰,又开花了。

幽幽的香气,弥漫了整个屋子。

我剪下一朵,别在胸前的口袋里。

我提着一个篮子,出了门。

篮子里,是她爱吃的点心,还有一瓶她爱喝的桂花酒。

墓地在郊区。

很安静。

我坐了很久的公交车,才到。

她的墓碑,是我亲手设计的。

上面,没有刻那些冰冷的头衔。

只刻了一行字:

爱妻林秋兰之墓。

下面,是我的名字。

我把点心和酒,一样一样地摆在墓碑前。

我拿出那双鞋垫,轻轻地放在墓碑上。

我用手,一遍一遍地,擦拭着墓碑上她的照片。

照片上的她,还是年轻时的模样。

两条乌黑的辫子,一双清澈的眼睛,嘴角带着浅浅的笑。

就好像,她从来没有离开过。

我坐在墓碑前,跟她说话。

我说:“秋兰,我来看你了。”

“儿子上个星期回来了,给我带了好多东西。他说,等他退休了,就回来陪我。”

“儿媳妇也好,跟个亲闺女一样。你放心吧。”

“家里的兰花,长得可好了。你闻闻,我给你带来了。”

我把胸前的兰花,凑到照片前。

“秋-兰,我……想你了。”

说到最后,我的声音,哽咽了。

风,吹过松林,发出呜呜的声响。

像是在回应我。

我从篮子里,拿出那瓶桂花酒。

我倒了两杯。

一杯,洒在墓碑前。

一杯,我自己一饮而尽。

酒很烈,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

我的眼前,有些模糊。

我仿佛又看到了。

看到了那个阳光斑驳的午后。

葡萄架下,那个穿着蓝色卡其布上衣的姑娘,抬起头,对我露出了一个,足以照亮我一生的微笑。

来源:小马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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