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条银行的短信通知,串着零的数字,像一挂鞭炮,在我眼睛里炸开。
手机震了一下。
一条银行的短信通知,串着零的数字,像一挂鞭炮,在我眼睛里炸开。
【尊敬的客户,您尾号xxxx的账户于x月x日转入人民币2,800,000.00元,当前余额...】
年终奖。
我把手机屏幕摁熄,扔在副驾上。
车窗外的城市,像一个流光溢彩的玻璃盒子,我是盒子里一只高速旋转的陀螺。
陀螺停下来的时候,就到了家。
我推开门,饭菜的香气像一只温暖的手,把我从冰冷的玻璃盒子里拽了出来。
林晴正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
她听见声音,回头冲我笑。
她的笑,总是带着一点点旧时光的味道,像老巷子里晒干的被子,有阳光和肥皂的混合香气。
“回来了?”
“嗯。”
我换了鞋,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
她的身体很暖,很软。
我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闻着她头发上洗发水的味道,心里那只旋转了一天的陀螺,终于彻底安静了。
“今年项目不错,奖金发了。”
我声音有点含糊,带着一丝终于可以松口气的疲惫和炫耀。
她“嗯”了一声,关了火,把最后一道菜盛进盘子里。
“多少?”她随口问。
“税后,二百八十万。”
我说完,等着她的惊呼,或者一个惊喜的转身拥抱。
但她没有。
她只是把盘子稳稳地放在流理台上,然后转过身,很认真地看着我。
她的眼睛很亮,像两颗被溪水洗过的黑石。
她说:“老公,今年过年,你一个人回我家吧。”
我愣了一下。
“什么意思?你不回去了?”
往年我们都是一起回她老家,一个小小的,几乎被地图遗忘的南方小镇。
“我回。”她说,“你先回去,替我办件事。”
她的表情严肃得有点奇怪。
“什么事?”
她解下围裙,擦了擦手,然后从客厅的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
信封是旧的,牛皮纸的颜色,边角都有些毛了。
她把信封递给我。
很轻。
我打开,里面是两张崭新的百元大钞。
红色的,带着油墨的特殊气味。
二百块。
我抬头看她,满眼都是问号。
“你拿着这二百块钱,坐火车回去。”
她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像一颗小石子,砸在我心里,激起一圈圈涟漪。
“坐火车?硬座?”
我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已经很多年没坐过火车硬座了,那种拥挤、嘈杂、气味混杂的记忆,像是上个世纪的黑白电影。
“对,硬座。”她点点头,眼神没有丝毫动摇,“不要带任何银行卡,不要用手机支付,身上就带这二百块钱,还有,给你妈和你姐她们的年货,也别买了。”
我的大脑有点当机。
二百八十万的年终奖,和二百块钱的过年费。
这中间的落差,像一道深不见底的峡谷。
“为什么?”
我问出了心里最大的疑问。
“你别问为什么。”她伸出手,轻轻抚平我皱起的眉头,“你只要相信我,照我说的做,到了家,你就知道了。”
她的手指很凉,但触感很温柔。
我看着她的眼睛,那里面没有玩笑,没有恶作oken剧,只有一种我看不懂的,深沉的平静。
就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大海。
我沉默了。
饭菜的香气还在鼻尖萦绕,但我的食欲,好像瞬间被抽空了。
我捏着那两张崭新的百元大钞,它们在我的指尖,显得那么单薄,又那么沉重。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场考验?一个游戏?
还是……她知道了什么?
我心里闪过无数个念头,但都被我一一否决了。
我们之间,没什么秘密。
至少,我认为没有。
“好。”
最终,我听见自己说。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答应,或许是因为我太爱她,或许是因为,我从她那双平静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我从未见过的,近乎哀求的脆弱。
她笑了,如释重负。
“快吃饭吧,菜要凉了。”
那顿饭,我吃得食不知味。
桌上是我最爱吃的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但到了我嘴里,却像在嚼一块浸了水的蜡。
我的心里,被一个巨大的问号填满了。
这个问号,沉甸甸的,压得我喘不过气。
出发那天,林晴帮我收拾行李。
一个很小的背包,里面只有几件换洗的旧衣服。
她把那个牛皮纸信封塞进我背包的夹层,又仔仔细
细地拉好拉链。
“路上小心,到了给我打个电话。”
她叮嘱着,像送一个远行的孩子。
我站在门口,看着她。
她今天穿了件米色的毛衣,头发松松地挽着,素面朝天,却比任何时候都好看。
我忽然很想抱抱她,问她,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但我没有。
我只是点点头,说:“知道了。”
然后,我转过身,走进了电梯。
电梯门缓缓合上,隔绝了她的视线。
在镜面一样的电梯壁上,我看到了自己的脸。
一张写满了困惑和疲惫的脸。
我摸了摸口袋,里面只有一部手机,一串钥匙,和那二百块钱。
二百八十万躺在银行卡里,像一个遥远的梦。
而我,正揣着二百块钱,踏上一场未知的旅程。
去往一个我每年都去,却从未真正了解过的地方。
我妻子的故乡。
火车站,人山人海。
空气里弥漫着方便面、汗水和劣质香烟混合在一起的,独属于春运的味道。
我挤在人群里,像一条被冲上岸的鱼,茫然地呼吸着这浑浊的空气。
售票窗口排着长长的队,我看着队伍前面一张张焦急而疲惫的脸,忽然觉得有些不真实。
我已经习惯了在手机上轻轻一点,就订好机票或高铁票。
这种排队买票的体验,对我来说,陌生得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轮到我的时候,我把身份证和钱递进去。
“到安源镇,一张硬座。”
售票员头也不抬,熟练地敲击着键盘。
“一百二十八。”
她把票和找零从窗口里推出来。
七十二块钱。
我捏着那张薄薄的火车票,和几张零钱,心里空落落的。
二百块,瞬间就少了一大半。
候车大厅里找不到空位,我只能靠着一根柱子站着。
身边是一个扛着巨大编织袋的民工,他满脸风霜,眼神却很亮。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被压得有点变形的馒头,就着一瓶矿泉水,大口地啃着。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空空如也的肚子。
从早上出门到现在,我什么都没吃。
我看了看候车室里的小卖部,一碗泡面十五块。
我犹豫了。
七十二块钱,要撑到安源镇,还要应付林晴所谓的“事情”。
我第一次,对花钱这件事,产生了如此具体的,带着痛感的计算。
我最终还是没买。
我只是走到饮水机旁,接了一杯热水,暖了暖冰冷的手。
检票的广播响了。
人群像潮水一样,涌向检票口。
我被裹挟在人潮里,身不由己地向前挪动。
我的背包被挤得变了形,我的脚被人踩了好几次。
没有人道歉,每个人脸上都写着同样的目的地——回家。
挤上火车的那一刻,我几乎要虚脱了。
车厢里,比候车大厅更加拥挤和嘈杂。
孩子的哭声,大人的谈笑声,打牌的吆喝声,手机外放的音乐声……交织成一首混乱的交响乐。
我找到了我的座位,一个靠窗的位置。
但窗边的位置,已经被一个大婶和她的两个孙子占了。
我把票给她看。
她一脸不情愿地站起来,嘴里嘟囔着什么。
我坐下来,把背包紧紧抱在怀里。
窗外的站台,人来人往,上演着一幕幕离别和重逢。
汽笛长鸣,火车缓缓启动。
城市的高楼大厦,霓虹灯火,在我眼前慢慢倒退,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片模糊的光晕。
我靠在冰冷的车窗上,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风景。
陌生的田野,寂静的村庄。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车厢里的灯光,昏黄而暧昧。
对面的男人脱了鞋,一股浓烈的脚臭味瞬间弥漫开来。
我皱了皱眉,把脸转向窗外。
窗户上,映出我的影子。
一个穿着得体,却满脸倦容的男人。
我忽然觉得很可笑。
我,一个刚刚拿到二百八十万年终奖的人,此刻正坐在这趟绿皮火车的硬座上,忍受着拥挤和恶臭,口袋里只剩下七十二块钱。
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妻子一个莫名其妙的要求。
林晴。
我想起她。
想起她那双平静得像湖水一样的眼睛。
她到底想让我看到什么?
体验什么?
是贫穷吗?
可我们早就已经摆脱了贫穷。
我努力工作,拼命赚钱,不就是为了让她,为了我们这个家,过上更好的生活吗?
我搞不懂。
我真的搞不懂。
饥饿感像一只小虫,在我的胃里不停地啃噬。
我闭上眼睛,试图用睡觉来抵抗。
迷迷糊糊中,我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
那时候,我和林晴刚刚大学毕业,挤在城市一个十几平米的出租屋里。
夏天没有空调,我们只能彻夜开着电风扇,风扇吹出来的,都是热风。
冬天没有暖气,我们只能紧紧抱在一起,靠彼此的体温取暖。
那时候,我们也很穷。
一份工作,两个人分着吃。
坐公交车,要算计着哪一站下车,可以少花一块钱。
但那时候,我们很快乐。
我记得有一次,我发了工资,带她去吃了一顿肯德基。
她吃着汉堡,笑得像个孩子。
她说,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我看着她的笑脸,在心里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要让她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后来,我做到了。
我升职,加薪,创业。
我们从出租屋搬进了公寓,又从公寓搬进了带花园的房子。
我给她买名牌包,买昂贵的首饰。
我带她去世界各地旅行,住最好的酒店。
我以为,我给了她我能给的,最好的一切。
她也总是笑着接受,说谢谢。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总觉得,她的笑里,好像缺了点什么。
缺了点当年在肯德基店里,那种毫无杂质的,纯粹的快乐。
是我变了,还是她变了?
火车“哐当哐当”地响着,像一首单调的催眠曲。
我沉沉地睡了过去。
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又回到了那个炎热的夏天,那个十几平米的出租屋。
林晴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坐在窗边看书。
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洒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她回头对我笑。
还是那种,像阳光和肥皂混合在一起的,温暖的笑。
我朝她走过去,想抱抱她。
但我们之间,却隔着一条越来越宽的,深不见底的鸿沟。
我伸出手,却怎么也够不到她。
我急得大喊她的名字。
“林晴!林晴!”
“诶,小伙子,醒醒,醒醒!”
我被人推醒了。
睁开眼,天已经亮了。
推我的是邻座的大叔。
“到安源镇了,你下不下车?”
我一个激灵,猛地清醒过来。
我抓起背包,匆匆说了声“谢谢”,就往车门口挤。
当我双脚踏上安源镇站台的那一刻,一股潮湿而清冷的空气,扑面而来。
空气中,夹杂着泥土和植物的芬芳。
和那个被钢筋水泥包裹的城市,是完全不同的味道。
安源镇的火车站很小,小得像个模型。
站台上,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人。
我走出车站,眼前是一条长长的,看不到头的马路。
马路两旁,是低矮的,灰扑扑的房子。
这里的一切,都像是被时间遗忘在了上个世纪。
我拿出手机,想给林晴打电话。
手机屏幕上,显示电量还剩百分之五。
我忘了带充电器。
我心里一沉。
在这陌生的小镇,手机没电,就等于与世隔绝。
我收起手机,开始寻找去她家的路。
林晴家,在镇子的最深处,一个叫“老槐树巷”的地方。
往年,我们都是开车回来,直接停到巷子口。
但现在,我只能靠两条腿走。
我凭着记忆,沿着主路一直走。
路边的店铺,大多关着门。
偶尔有一两家开着的,卖的也都是些最基本的生活用品。
我路过一家包子铺。
热气腾腾的白雾,从蒸笼里冒出来,带着一股诱人的面香。
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七十二块钱。
一个肉包,一块五。
我买了两个。
老板娘用一个塑料袋把包子装起来,递给我。
我咬了一口。
很烫。
但很好吃。
面皮松软,肉馅鲜香。
那种最朴素的,食物本身的味道,瞬间填满了我空虚的胃,也温暖了我冰冷的心。
我一边走,一边吃。
吃完两个包子,我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
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我终于看到了那棵标志性的老槐树。
树干很粗,要好几个人才能合抱。
枝丫遒劲地伸向天空,像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
老槐树下,就是“老槐树巷”。
巷子很窄,很深。
青石板铺就的路面,被岁月磨得光滑发亮。
下过雨,石板上有些湿滑,还长着青苔。
我小心翼翼地往里走。
巷子两边的房子,都是老式的木结构建筑,黑瓦白墙。
墙壁上,有斑驳的雨痕,像一幅幅写意的水墨画。
我找到了林晴家的门。
一扇很旧的,朱红色的木门。
门上的铜环,已经生了绿色的锈。
我拿出林晴给我的钥匙。
那是一把很古老的,黄铜钥匙。
我把钥匙插进锁孔,轻轻一拧。
“吱呀”一声,门开了。
一股陈旧的,混杂着木头和灰尘的味道,迎面扑来。
我走了进去。
院子里,铺着青砖。
角落里,有一个小小的花坛,里面的花草已经枯萎了。
院子正中,是一口老井。
井口用一块石板盖着。
我推开正屋的门。
屋里的光线很暗。
我适应了一会儿,才看清里面的陈设。
一张八仙桌,几把长条凳。
墙上,挂着一张黑白的全家福。
照片已经泛黄了。
照片上,是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
小女孩笑得很甜,露出一对可爱的小虎牙。
那是林晴。
她身边的男人,应该就是她的父亲。
一个很儒雅的,戴着眼镜的男人。
我从未见过他。
我只知道,他是一个中学老师,在林晴上大学那年,因为一场意外,去世了。
林晴很少提起她的父亲。
我只知道,那是她心里,最深的一道伤疤。
屋子里很冷,像一个冰窖。
我搓了搓手,想找个地方坐下。
我看到墙角,有一个旧木箱。
箱子上了锁。
林晴给我的钥匙串上,还有一把小小的,银色的钥匙。
我走过去,用那把小钥匙,打开了木箱。
箱子里,没有金银珠宝,也没有什么惊天秘密。
只有一沓沓的信,和几个笔记本。
信封的颜色,和林晴给我的那个,一模一样。
都是牛皮纸的颜色。
我拿起最上面的一封信。
信封上,写着“吾女林晴亲启”。
字迹很清秀,很有力。
我拆开信封。
信纸是那种很薄的,带着横格的稿纸。
信的开头,写着:
“晴儿,见字如面。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爸爸可能已经不在了。
不要哭。
爸爸只是去了另一个地方,继续当你的守护星。
……”
我的心,猛地一揪。
这是林晴父亲的遗书。
或者说,是他留给女儿的,最后的家书。
我拿着信,手有些发抖。
我不知道我应不应该看下去。
这是属于她们父女之间的秘密。
但林晴让我来这里,一定有她的用意。
我深吸一口气,继续往下看。
信很长。
信里,没有悲伤,没有抱怨。
只有一个父亲,对女儿最深沉的,最温柔的爱。
他回忆了林晴从小到大的点点滴滴。
她第一次走路,第一次叫爸爸。
她第一次上学,第一次得奖状。
他写道:
“爸爸这辈子,没什么大本事,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教书匠。
我给不了你锦衣玉食,也给不了你万贯家财。
我唯一能给你的,就是告诉你,如何做一个幸福的人。
晴儿,你要记住,幸福,从来都和金钱无关。
它是一种能力。
一种在平凡的生活里,发现美好的能力。
一种在困顿的境遇中,保持乐观的能力。
一种爱与被爱的能力。”
“爸爸知道,外面的世界很大,很精彩,也很复杂。
你以后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
你会遇到诱惑,也会遇到挫折。
但爸爸希望你,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变成什么样,都不要丢掉你心里那份最珍贵的,最纯粹的东西。
那就是,对生活的热爱,和对善良的坚守。”
信的最后,他提到了钱。
“爸爸知道你和妈妈,为了给我治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了外债。
爸爸很愧疚。
爸爸走后,家里就剩下那二百块钱了。
那二百块钱,是我偷偷藏起来的,本来是想在你生日的时候,给你买一条你最喜欢的白裙子。
现在,爸爸把它留给你。
你拿着它,去买你喜欢的东西,或者,去做你喜欢做的事。
爸爸希望,这二百块钱,能带给你一点点快乐。
也希望你记住,钱,是用来服务于生活的,而不是生活的全部。
永远不要成为金钱的奴隶。”
二百块钱。
原来是这样。
我手里的那两张百元大钞,仿佛有千斤重。
我终于明白,林晴为什么要让我带着这二百块钱,坐着硬座火车,回到这个地方。
她不是在考验我,也不是在玩什么游戏。
她是在用这种方式,让我重走一遍她当年的路。
让我感受一下,她当年拿着父亲留下的最后二百块钱,是怎样的心情。
让我明白,她心里,一直坚守着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我放下信,又拿起一个笔记本。
那是林晴父亲的日记。
日记本的封面,已经磨损得很厉害了。
我翻开第一页。
上面写着:
“今日,晴儿满月。
小家伙不哭不闹,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个世界。
我抱着她,感觉自己拥有了全世界。”
我一页一页地翻下去。
日记里,记录的都是一些琐碎的日常。
“今日,晴儿会走路了,摇摇晃晃,像一只小鸭子,可爱极了。”
“今日,晴G儿第一次叫爸爸,我的心都要化了。”
“今日,晴儿上学了,背着小书包,一步三回头,我站在校门口,看了好久好久。”
“今日,晴儿拿了三好学生奖状,她高兴地跑回家,扑进我怀里。我告诉她,她是我最大的骄傲。”
“今日,晴儿说她想学画画,我用我一个月的工资,给她报了最好的美术班。看着她拿着画笔,一脸认真的样子,我觉得一切都值了。”
“今日,晴儿考上大学了,是她最想去的城市。我为她高兴,又有些失落。我的小棉袄,终究是要离开我了。”
“今日,晴儿带男朋友回家了。一个很高,很精神的小伙子。看晴儿的眼神,充满了爱意。我看得出来,他会对晴儿好的。我放心了。”
看到这里,我的眼睛,有些湿润了。
那个“很高,很精神的小伙子”,就是我。
我没想到,我在岳父心里,留下了这样的第一印象。
我继续往后翻。
日记的最后几页,字迹开始变得潦草,甚至有些颤抖。
“今日,检查结果出来了。
是癌症。
晚期。”
“医生说,没多少时间了。
我不怕死。
我只是,舍不得我的晴儿。
她还那么年轻,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我还没看到她穿上婚纱的样子,还没看到她当妈妈的样子。”
“化疗很痛苦。
头发大把大把地掉。
我不想让晴儿看到我这个样子。
我让她别回来了,学校功课要紧。
我怕她担心,怕她哭。”
“晴儿还是回来了。
她瘦了好多。
她在我床边,握着我的手,哭得像个孩子。
她说,爸爸,你别怕,我们有钱,我们一定能治好你。
傻孩子。
爸爸不怕。
爸爸只是心疼你。”
“家里的钱,都花光了。
还借了好多债。
我对不起她们母女。
我这一辈子,没给她们留下什么,最后,还留下一屁股债。”
“我感觉,我快不行了。
我偷偷藏了二百块钱。
那是准备给晴儿买生日礼物的。
我把它放在了信封里,连同那些信和日记,一起锁在箱子里。
我告诉晴儿的妈妈,等我走了以后,让晴儿一个人回来,打开这个箱子。
我有很多话,想对她说。
但我怕我一开口,就忍不住流泪。
我不想让她看到我脆弱的样子。
我想在她心里,永远是那个,可以为她遮风挡雨的大山。”
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
最后一页,只有一个字,写得很大,力透纸背。
“晴”。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大颗大颗地,砸在日记本上,晕开了一片墨迹。
我终于全明白了。
我明白了林晴这些年,心里藏着的,是怎样的深情和伤痛。
我明白了她为什么总是那么节俭,从不追求奢侈品。
我明白了她为什么总是那么淡然,对金钱没有太大的欲望。
因为在她的生命里,有一个人,用他的一生,教会了她,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那不是金钱,不是地位,不是名利。
而是爱,是善良,是内心的丰盈和平静。
我以为我给了她最好的一切。
但我错了。
我给了她物质上的富足,却忽略了她精神上的需求。
我用我的价值观,去衡量她的幸福。
我以为,赚越多的钱,她就会越快乐。
但我忘了问她,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这些年,我忙于工作,忙于应酬,忙于在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里,争得一席之地。
我陪她的时间,越来越少。
我们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少。
我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好像隔着一个世界。
我以为,这就是婚姻,这就是生活。
平淡,安稳。
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错得有多离谱。
我在这个冰冷的,空无一人的老房子里,坐了很久很久。
从白天,到黑夜。
我没有开灯。
我就坐在黑暗里,一遍又一遍地,看着那些信,那些日记。
我仿佛能看到,一个男人,在灯下,一笔一划地,写下对女儿的爱和牵挂。
我仿佛能看到,一个小女孩,在这个院子里,追逐蝴蝶,放声大笑。
我仿佛能看到,一个少女,在父亲的鼓励下,背起画板,走向远方。
这里,承载了林晴全部的童年和青春。
也承载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记忆。
而我,作为她最亲密的人,今天,才第一次,真正走进她的世界。
手机早就没电了。
我与外界,彻底失去了联系。
但我一点也不慌。
我的心,前所未有的平静。
夜深了。
肚子又开始叫。
我摸了摸口袋,那两个包子,早就消化完了。
我站起来,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弱月光,在厨房里摸索。
我找到了半袋米,一些干菜。
还有一口老式的,烧柴的土灶。
我生火,淘米,烧水,煮了一锅粥。
粥很香。
带着柴火特有的,烟熏的味道。
我盛了一碗,就着一些咸菜,慢慢地吃着。
很温暖。
从胃里,一直暖到心里。
吃完粥,我躺在床上。
床板很硬,被子有一股久未见阳光的,潮湿的味道。
但我睡得很安稳。
这一夜,我没有做梦。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
我把院子打扫了一遍。
把屋子里的灰尘,擦了一遍。
然后,我去了镇上。
我用剩下的钱,买了一些菜,一些肉。
我还买了一把锁。
回到家,我做了一顿饭。
三菜一汤。
我把饭菜,工工整整地摆在八仙桌上。
又倒了两杯酒。
一杯,给我。
一杯,给墙上照片里的那个男人。
我端起酒杯,对着照片,深深地鞠了一躬。
“爸,我是林晴的丈夫。我叫……”
我说不下去了。
我哽咽着,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辛辣的液体,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
像一团火。
“爸,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她。”
“我让她受委屈了。”
“我以后,再也不会了。”
“您放心。”
我说完,又倒了一杯酒,洒在地上。
然后,我坐下来,安安静静地,吃完了那顿饭。
下午,我去了镇上唯一的一家邮局。
我写了一封信。
写给林晴。
我在信里,写下了我这两天所有的感受。
我告诉她,我明白了。
我告诉她,我爱她。
我把信,连同那把老房子的钥匙,一起寄了出去。
做完这一切,我身上,只剩下几块钱。
连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了。
我没有慌。
我沿着马路,慢慢地走。
走到镇口,我看到一辆准备去市里的大巴车。
我走过去,问司机:“师傅,我钱不够,能不能带我一程?到市里,我让我家人给你打钱。”
司机是个中年大叔,看了我一眼,说:“上来吧。过年的,谁还没个难处。”
我连声道谢,上了车。
车上人不多。
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车子启动,安源镇,在我身后,越来越远。
我回头看了一眼。
那个被时光遗忘的小镇,在冬日的阳光下,显得那么安静,那么祥和。
我知道,我还会回来的。
下一次,我会带着林晴,一起回来。
回到市里,已经是晚上了。
我给一个朋友打电话,借了点钱,打车回家。
当我用钥匙打开家门的时候,我看到林晴,就坐在沙发上。
她没有看电视,也没有玩手机。
她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着,好像已经等了很久。
听到开门声,她抬起头。
四目相对。
她的眼睛,有些红肿。
我知道,她哭了。
我走过去,在她面前蹲下,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冰凉。
“我回来了。”我说。
我的声音,有些沙哑。
她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
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滑落下来。
我伸出手,轻轻地,帮她擦掉眼泪。
“对不起。”我说。
“对不起,我回来晚了。”
“对不起,我以前,太混蛋了。”
“对不起,我……”
她忽然伸出手,捂住了我的嘴。
她摇了摇头。
“你没有对不起我。”
她的声音,也带着哭腔。
“是我,应该谢谢你。”
“谢谢你,愿意为我,做这些。”
我拉下她的手,紧紧地握在手心。
“林晴。”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郑重地说道。
“我们,要个孩子吧。”
她愣住了。
随即,眼泪流得更凶了。
但这一次,她的嘴角,却在上扬。
她哭了,也笑了。
她重重地点了点头。
“好。”
我把她紧紧地,拥进怀里。
我闻着她头发上熟悉的味道,感受着她身体的温度。
我的心,被一种巨大的,从未有过的幸福感,填得满满的。
我终于明白,岳父在日记里写的那句话。
“幸福,是一种能力。”
是一种,在拥有一切之后,依然能找回初心的能力。
是一种,在繁华落尽之后,依然能感受平淡的能力。
是一种,能透过物质的表象,看到爱与责任的本质的能力。
我的二百八十万年终奖,躺在银行卡里,只是一个冰冷的数字。
而那二百块钱,却让我找回了,比二百八十万,珍贵一万倍的东西。
那是我们之间,失落已久的,最真挚的情感连接。
那是我们对未来,最美好的,共同的期许。
后来,我把那二百块钱,用一个相框,裱了起来,挂在我们的卧室里。
每当我看到它,我就会想起那个冬天,那趟绿皮火车,那个叫安源的小镇。
还有那个,用一生教会我如何去爱的,从未谋面的老人。
再后来,我们真的有了一个孩子。
一个很可爱的女儿。
她笑起来的时候,也有一对小虎牙。
和她妈妈,一模一样。
我常常抱着她,给她讲故事。
讲一个关于二百块钱的故事。
我会告诉她,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比金钱更重要。
比如,爱。
比如,善良。
比如,一颗永远懂得感恩和珍惜的心。
我希望她长大以后,也能成为一个,拥有幸福能力的人。
就像她的外公,和她的妈妈一样。
那个春节过后,我的生活,发生了一些变化。
我推掉了很多不必要的应酬。
我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家庭,留给了林晴。
我们会一起去逛菜市场,为晚餐的菜单,争论不休。
我们会一起去公园散步,手牵着手,像刚谈恋爱的小情侣。
我们会窝在沙发上,看一部老电影,被里面的情节,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的朋友们都说,我变了。
变得不那么像一个“成功人士”了。
变得,更像一个普通人了。
我笑了笑,没有解释。
他们不懂。
这种回归普通,对我来说,是多么大的幸福。
我不再追求更高的职位,更快的车,更大的房子。
我开始学着,放慢脚步,去感受生活本身的美好。
清晨的阳光,傍晚的微风。
一顿简单的早餐,一杯温热的牛奶。
这些曾经被我忽略的,最寻常的细节,如今,都成了我快乐的源泉。
我也开始理解,林晴为什么会对我的那二百八十万,反应如此平淡。
因为在她心里,早就有了比这更宝贵的财富。
那份财富,是她的父亲,留给她最珍贵的遗产。
那是一种,不被物欲裹挟的,内心的从容和安定。
那是一种,无论身处何种境地,都能找到幸福的能力。
而我,很幸运。
我通过那场特殊的旅行,也学到了这种能力。
我把我的二百八十万,做了一个规划。
一部分,我用来还清了当年岳父治病欠下的债务。
我找到了那些曾经帮助过他们家的亲戚和朋友,连本带息,把钱还给了他们。
他们都很惊讶,说早就忘了。
我说,我不能忘。
另一部分,我以岳父的名义,在安源镇中学,设立了一个助学基金。
专门用来帮助那些,像林晴一样,家境贫寒,却品学兼优的孩子。
我希望,岳父的精神,能以这种方式,延续下去。
剩下的钱,我存了起来。
作为我们这个小家庭,未来的保障。
我不再像以前那样,拼命地去赚钱。
我开始觉得,钱,够用就好。
陪伴家人的时间,才是最奢侈的,无价之宝。
我们的女儿,一天天长大。
她很健康,很活泼,也很善良。
她会把自己的零食,分给小区里的小朋友。
她会把路边受伤的小鸟,小心翼翼地捧回家。
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林晴的影子,也看到了岳父的影子。
我常常想,如果岳父能看到她,该有多好。
他一定会很喜欢这个,和他一样善良的小家伙。
每年清明,我们都会带着女儿,回安源镇。
我们会去岳父的墓前,献上一束花,和他说说话。
我会告诉他,林晴很好,我很好,我们的女儿,也很好。
我会告诉他,他教给林晴的一切,我都会帮她,一起传承下去。
我们会住在那个老房子里。
我会亲自下厨,用那口老土灶,做一顿饭。
女儿最喜欢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看我生火。
袅袅的炊烟,从烟囱里升起,飘向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知道,那烟里,有我们对逝去亲人的思念。
更有我们对未来生活,最美好的期盼。
有一年夏天,我带着林晴和女儿,去欧洲旅行。
我们站在巴黎的埃菲尔铁塔下,看着眼前璀璨的夜景。
女儿兴奋地指着远方,问我:“爸爸,这里好漂亮啊,我们以后就住在这里,好不好?”
我笑了笑,蹲下来,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对她说:
“宝贝,这个世界很大,很漂亮。
有很多比这里更美的地方。
但对爸爸妈妈来说,最美的地方,永远是家。
家,不一定是最华丽的,但一定是最温暖的。
因为那里,有我们最爱的人。”
女儿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林晴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
她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轻声说:“你现在,越来越像我爸了。”
我转过头,吻了吻她的额头。
“是吗?那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高的赞誉。”
我们相视一笑。
那一刻,晚风温柔,灯火璀璨。
我看着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
我的妻子,我的女儿。
我的心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踏实和满足。
我的人生,曾经像一辆失控的跑车,在物欲的赛道上,疯狂地追逐。
我追求速度,追求名次,追求终点线上,那耀眼的光环。
我以为,那就是成功。
但林晴,用一种最温柔,也最决绝的方式,帮我踩下了刹车。
她让我看到,赛道两旁,还有更美的风景。
有日出,有日落。
有鲜花,有溪流。
有爱,有家。
如今,我不再是一个赛车手。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旅人。
我开着一辆很慢很慢的车,载着我最爱的人,行驶在一条,通往幸福的,平凡之路上。
这条路,没有终点。
因为,沿途的每一刻,都是风景。
而我,只想和她们一起,慢慢地,欣赏这所有的风景。
直到,时间的尽头。
来源:小马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