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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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7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下午5:0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苏维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4名董事采取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订。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名称变更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筹资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全体成员经投票一致同意选举苏维锋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重新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变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选举以下三名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吴小丽女士、独立董事杜烈康先生、董事林爱华女士,由吴小丽女士担任召集人。本次重新选举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未发生变化。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重新选举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李灿斌先生辞任股东代表董事,并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选举以下三名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杜烈康先生、独立董事吴小丽女士、董事李灿斌先生,由杜烈康先生担任召集人。本次重新选举后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5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190号纵横通信A座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吴海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朱劲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吴海涛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虞杲先生、副总经理叶建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投票计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3、14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进行了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朱爽、顾重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6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

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通信”)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灿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调整,李灿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李灿斌先生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灿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灿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灿斌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选举李灿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灿斌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灿斌,男,198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11年4月,任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运营商事业部华东区市场经理;2012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市场销售部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3年9月,先后担任阿里巴巴集团天猫消费电子电视行业负责人、阿里巴巴集团天猫猫宁合资公司运营负责人、阿里巴巴集团MMC事业部商品运营行业负责人;2023年9月至今任纵横通信总裁助理兼数字营销事业部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纵横通信董事。

李灿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灿斌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灿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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