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前阵子帮朋友处理借贷纠纷,他去年借了10万块,约定年利率20%,一年下来光利息就得给2万。最近听说“利率上限12%,超出能不还”,他立马停了还款,结果被出借人催着要“违约金”,还说要起诉他。
前阵子帮朋友处理借贷纠纷,他去年借了10万块,约定年利率20%,一年下来光利息就得给2万。最近听说“利率上限12%,超出能不还”,他立马停了还款,结果被出借人催着要“违约金”,还说要起诉他。
朋友慌了神,拿着借条来找我:“这12%到底是啥规矩?我停还款算违约吗?”后来我特意跑了趟律所,跟处理过几百起借贷案子的张律师聊了一下午才搞明白,这事儿根本不是“超过12%就全不用还”那么简单,网上不少说法都漏了关键细节。
现在民间借贷太常见了,亲戚借钱、朋友周转、网贷应急,几乎人人都可能碰到。但利率的规矩藏着不少门道,有人因为不懂多还了几万利息,有人因为瞎抠“12%上限”吃了官司。今天就用大白话拆解背后的5个真相,不管你是借钱还是放款,看完都能避开坑,不吃亏。
一、先纠偏:12%不是“固定数”,跟着LPR变
最容易被误导的就是“利率上限12%”这句话,其实12%只是当前的数值,不是永远不变的“死标准”。
核心规矩得从2020年说起,最高法改了民间借贷的规定,把以前“24%和36%两线三区”的固定标准,改成了**“一年期LPR的4倍”** 。LPR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央行授权公布,每月20号更新,相当于金融市场的“基础利率”。
现在的12%是怎么来的?2025年8月公布的1年期LPR是3%,3%×4=12% 。但这数说变就变,比如2024年6月LPR是3.45%,当时的合法上限就是13.8% ;2025年1月LPR是3.1%,上限又成了12.4% 。也就是说,利率上限跟着LPR浮动,借款时的LPR是多少,上限就是多少,不是永远都是12%。
张律师说,他见过不少人拿着旧新闻跟出借人吵架:“去年就说12%,你凭啥要13%?”结果一查借款时的LPR,当时上限确实是13.8%,最后还是得按规矩补利息。所以别死记12%这个数,借钱时一定要查当月的LPR,算清真正的合法上限。
二、真相1:不是“超了就不还”,分“已还”和“未还”
很多人理解错了“超出可以不还”,以为只要利率超了12%,多的利息全不用给,这其实是个大误区。实际要分两种情况,处理方式完全不一样。
第一种是没还的利息:如果约定利率超了LPR4倍,超出部分确实可以不还。比如借10万,约定年利率20%,借款时LPR是3%,上限12%,那每年只需要还1.2万利息,多出的8000元有权拒绝支付 。就算出借人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超出部分的诉求。
第二种是已经还了的利息:要是你已经按高利率给了利息,比如按20%的利率还了一年2万,超出的8000元不是白给了。根据规定,这部分超出的利息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或者抵扣本金 。张律师处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按36%的利率还了3年利息,最后算出超出部分有12万,法院判出借人返还了8万,剩下的抵扣了本金。
但要注意,这个权利不是无限期的。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年内提出,过了时效再去要,法院就不支持了。所以还款后发现利率超标,别拖着,赶紧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
三、真相2:“砍头息”“服务费”都算利息,别被套路
出借人也不傻,知道利率有上限,就想出各种招数变相加息,最常见的就是“砍头息”和“巧立费用”,很多人不知不觉就踩了坑。
“砍头息”是最老套的套路:借10万,先扣2万“手续费”,实际到手8万,但借条还写10万,利息按10万算 。张律师说,这种情况法院只认实际到手的8万为本金,利息也得按8万算。哪怕对方说“这2万是服务费不是利息”,也没用,法律明确把预先扣除的费用都算成利息 。
还有更隐蔽的,比如借10万,约定年利率12%,刚好卡在上限,但同时要收“咨询费”“管理费”,每年又多收3%。这种情况,法院会把这些费用和利息加起来算总利率,如果超过LPR4倍,超出部分照样不支持 。最高法早就明确了,不管叫什么名字,只要是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收取的费用,都得算进利率里。
所以借钱时一定要盯紧“实际到手金额”和“总费用”。实际到手多少钱,本金就是多少;不管对方收什么费,把所有费用加利息算成年利率,超了LPR4倍就别同意。
四、真相3:不是所有借贷都受12%限制,这两类除外
别以为所有借钱的情况都适用12%的上限,有两类借贷根本不受这个规矩约束,很多人都搞混了。
第一类是金融机构的借贷:比如银行贷款、正规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它们的利率不受LPR4倍限制 。因为这些机构受银保监会监管,利率有专门的规定,哪怕年利率到18%,只要符合监管要求,就是合法的。有人以为银行贷款超12%也能不还,结果被银行起诉,还影响了征信,得不偿失。
第二类是非盈利性借贷:比如亲戚朋友之间借钱,没约定利息,或者约定的利息很低,纯粹是帮忙,这种也不受上限限制。但要是亲戚朋友以放贷为业,经常给不特定的人借钱收利息,就算是“职业放贷人”,这种借贷照样受LPR4倍限制,甚至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张律师说,现在法院查得很严,只要发现出借人在几年内有10笔以上借贷,基本会认定为职业放贷,合同直接无效。
所以碰到借贷先分清:对方是银行、正规金融公司,还是个人?是偶尔帮忙,还是靠放贷赚钱?搞清楚了再看利率合不合规。
五、真相4:逾期利息、违约金,总和也不能超上限
除了借期内的利息,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也是纠纷高发点。很多人以为“借期内利息按12%算,逾期违约金可以另算”,这其实也是错的。
根据规定,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加起来,也不能超过借款时LPR的4倍 。比如借期内利率约定12%,逾期后约定“每天收0.1%违约金”,算下来年利率36%,加上借期内利息,早就远超上限了。这种情况下,逾期的总费用还是得按12%的上限算,超出部分可以不还。
要是没约定逾期利息呢?也不用慌,法律有兜底规定,逾期利率可以按当期LPR算,比如现在LPR是3%,逾期一年就按3%收利息 ,比约定的高利率划算多了。
张律师提醒,借钱时一定要看清楚逾期条款,别被“逾期一天收千分之一”这种话唬住。算清楚逾期后的总费用有没有超上限,超了的话,哪怕签了合同,超出部分也无效。
六、2个实用攻略:借钱/放款都能避坑
不管你是借款人还是出借人,搞懂这些规矩还不够,得知道具体怎么操作。张律师给了两个攻略,帮双方都避开风险。
攻略1:借款人必做的3件事,少花冤枉钱
- 算清真实利率:借钱前先查当月1年期LPR(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能查),算出上限。再把所有费用(利息、服务费、手续费)加起来,除以本金算年利率,超了就砍价,砍不成就换渠道。
- 保留所有证据:借条要写清“实际借款金额”,别写被砍头息后的金额;转账时备注“借款本金”;还款时备注“利息”或“本金”。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都存好,万一有纠纷,这些是关键证据 。
- 被催债别慌:要是对方利率超标还逼债,先协商,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减免或返还超息。对方要是威胁、骚扰,直接报警,同时收集证据准备起诉。
攻略2:出借人必守的2条红线,避免钱要不回
- 利率别超标:就算关系再好,也别约定超LPR4倍的利率,不然超出部分要不回来,还可能惹上官司。真想多赚点,可以在合法范围内约定,或者找正规金融机构合作放贷。
- 别当“职业放贷人”:偶尔给朋友借钱收利息没事,但千万别频繁给陌生人放贷,哪怕利率合规,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合同无效,本金都可能要不全 。
七、常见误区澄清:这些说法都是错的
最后,张律师特意澄清了几个流传很广的误区,别再被带偏了:
误区1:“写借条时没约定利息,就可以随便要”
错了。自然人之间借钱,要是借条没写利息,就按无息处理,出借人事后再要利息,法院不会支持 。但如果一方是企业,没约定利息的话,可以协商补充,协商不成按市场习惯算,但也不能超LPR4倍。
误区2:“利滚利合法,只要单次利率不超12%”
大错特错。利滚利(复利)本身不违法,但算下来的总利息不能超过“本金×LPR4倍×借款年限” 。比如借10万,借3年,LPR3%,上限12%,总利息不能超3.6万,哪怕每次计息都没超12%,总利息超了照样无效。
误区3:“过了诉讼时效,钱就不用还了”
时效过了,出借人起诉可能赢不了,但“不用还”是错的。债务本身还是存在的,要是借款人自愿还款,还了之后不能以时效为由要回来。而且出借人只要能证明在时效内催过债(比如有聊天记录、催款短信),时效就能重新算。
结尾:聊聊你的经历
民间借贷的核心是“公平”,12%的利率上限不是借款人的“赖账借口”,也不是出借人的“赚钱枷锁”,而是给双方划的一条法律红线。现在套路贷、高息贷少了,但各种变相加息的招数还在,不管借钱还是放款,都得把规矩搞明白。
你有没有遇到过利率超标的情况?是怎么处理的?有没有被“砍头息”“服务费”套路过?或者你想知道哪种借贷场景的利率规矩?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避坑,别让好政策被误解,也别让自己吃了亏!
来源:陀螺34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