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国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全国首例智能机器人网络直播侵权案,都来自浙江杭州。一起起“全国首例”的案件中,法官向我们揭示了“人机共创”的第一个真相: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AI从未被赋予“创作者”身份,它只是人类的“工具延伸”。AI并非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自然
每次来到法庭旁听AI相关案件时,都会产生这样的困惑:有人用AI创作涉嫌侵权时,该被追责的究竟是AI还是人?
全国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全国首例智能机器人网络直播侵权案,都来自浙江杭州。一起起“全国首例”的案件中,法官向我们揭示了“人机共创”的第一个真相: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AI从未被赋予“创作者”身份,它只是人类的“工具延伸”。AI并非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自然也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AI没有“自主责任”,所有AI创作的后果,最终都要由人来承担。
AI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就像一块跷跷板,一头连着技术发展带来的创作效率飞跃,一头系着原创者的合法权益。如何让跷跷板保持平衡,是创作行业可持续发展必须破解的难题。
法院的判决一次次划出了清晰边界:你用AI造假,就按“人类造假”追责;用AI创新,就按“人类创新”保护。其中的核心标准,取决于人有没有“独创性表达”。
和一位创意设计师交流,从她桌上摊开的设计稿里,可以看到“人机共创”的第二个真相:AI可以搭建创意框架,却填不满思想灵魂。她正为一个中式家具品牌设计东方禅意茶几,用AI改了12版,结果仍不尽如人意,“AI把‘禅意’弄成软趴趴的样子,可咱们中式家具讲究‘柔中带刚’,这股气韵AI不懂。”
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聊起浙江创设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举措时,又撞见“人机共创”的第三个真相:AI创作的“食材”源于人,根基是“人类原创权”。就像烹饪需要新鲜食材,AI生成内容也依赖人类原创的文字、图片、音频等数据。要守住“人机共创”的底线,就要让AI训练更加规范。
要做到这一点,不妨将技术作为保护工具。当前,不少企业已尝试用数字水印技术,给原创作品嵌入隐形水印;区块链存证技术则能固定原创内容的创作时间、作者信息、内容细节等,即便作品被用于AI训练,也能明确源头,降低原创者举证难度。
“人机共创”不是谁抢谁的主导权,而是人用AI拓展创作边界。我们既要拥抱AI为创作带来的便利,也要通过法律完善、制度创新、技术保护、行业自律等多种方式,守护好原创的土壤。
(摘编自《浙江日报》,原题为《厘清“人机共创”的三个真相》)
《 人民日报 》( 2025年09月29日 05 版)
来源:天涯沦落人